上海物业管理法规条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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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业管理法规条例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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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

《物业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三年六月八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

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

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测试题及答案(1)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测试题(二) 出题人:李门隆答题时间:120分钟阅卷人: 姓名:时间:地点: 一、单项选择题:(共10分) 1、目前,狭义的物业管理法律是指()。 A.物业管理条例 B.物权法 C. 民法通则 D.合同法 2、《物业管理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A.业主 B. 物业服务企业 C.业主和使用人 D.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3、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是()。 A.平等的法律主体关系 B. 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D.法人与法人的关系 4、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占大多数。 A.刑事 B.民事 C.人事 D.行政 5、业主是指() A.物业使用人 B.物业所有权人 C.占有人 D.管理人 6、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经营性收益属于()所有。 A.全体业主 B.物业服务企业 C.开发建设单位 D. 居民委员会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A.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C.小区管理办公室 D.物业管理协会 8、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 A.委托协议书 B.临时委托合同 C.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D.临时管理委托合同 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就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 A.住户 B.租户 C.业主 D.物业服务企业 10、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来源于()。 A.业主大会的授权 B.管理规约 C.业主委员会章程 D.政府授权 二、多项选择题:(共20分) 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调整的对象是()。 A.物业合同关系 B.物业财产关系 C.物业管理民事关系 D.物业管理行政关系 2、业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为()。 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相邻权 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A.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B.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物业管理制度与方案的制订

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教学大纲 一、物业管理方案的制订 (一)学习要求 掌握物业管理对物业的基本要求,了解并做好物业管理早期介人的准备工作;具有进行拟管项目、使用人物业管理与服务需求、竞争企业状况等调查的能力;掌握制订物业管理方案的主要容、基本架构和方法。 (二)学习重点 1.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 (l)物业管理对物业的基本要求 物业管理指物业管理经营人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及委托合同行使管理权,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的维修养护技术,以经营手段管理物业,从事对物业(包括物业周围的环境)的养护、修缮、经营,并为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物业管理对物业的基本要: ①物业的设计要“科学、合理、适用和美观”,并要方便维修和养护。 ②建筑材料质量和设计施工质量要好,减

少使用成本。 ③配套设施齐全,能为使用人提供多种服务。 ④环境优美、安全、舒适。 ⑤为物业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 (2)物业管理的基本容 ①基本业务 包括房屋建筑物的维护、修缮与改造;物业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更新;相关场地的维护与管理;消防设备的维护、养护与更新。 ②专项业务 包括治安保卫、清扫保洁、庭院绿化、车辆管理等。 ③特约业务 包括各种与业主和使用入相关的代办业务。 ④经营业务 包括室装修、电器维修、商务中心、咨询、中介、代理经租、房屋交换以及其他业务等。 (3)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的物质准备 人员准备 资料准备

设备、器材准备 资金准备 (4)房地产开发的基本程序 我国房地产开发的程序通常分为四个阶段: ①决策、立项阶段 通过调查研究,寻求合作伙伴,选定开发地点和开发项目,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②前期阶段 1)在申请立项的项目建议书基础上,经过进一步的调查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向有关部门申报,同时办理企业申报登记事宜。 2)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3)规划设计工作的报批工作,进行工程勘探,制定开发项目的建设方案。 4)征用土地,开展拆迁安置工作。 5)完成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做到“四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信、平整土地。 6)办理开工手续。 ③建设阶段 通过招标、投标、发包工程,进行施工建设;同时,要加强施工期间有效的工程监理,包括请专业监

物业管理法规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

一.填空题 1.物业管理法律规范有一个严谨的逻辑结构,由_____;_____和制裁三要素组成。 2.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事活动当事人的原则是_____。 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议事方式;_____;_____;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 任期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4.物业管理法规的调整对象包括_____和_____,具体内容包括物业财产关系;物业建设和经营关系;城市物业管理关系;物业 行政管理关系。 5.按法律责任的内容不同,物业管理法律责任一般可分为_____; _____;_____三种。 6.物权就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物权包括 _____;_____和_____。 7.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坚持_____和_____两项原则。 8.按物业管理纠纷所属法律分部门不同法律关系性质差异,可以将物业管理纠纷分为_____;_____;_____和_____四大类。 9.物业承接查验的程序是: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_____→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_____→确认现场检查结果等七项。 10._____;_____和_____是具备一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资格的三种当事人。 二.名词解释 1.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 2.物业管理纠纷: 3.物业承接查验:

4.物业服务合同: 5.前期物业管理: 6.业主大会: 三.简答题 1.物业管理法律的原则有哪些? 2.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什么?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有哪些? 物业管理法规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假定处理 2.地位平等原则 3.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方法 4.民事性质的物业管理关系行政性质的物业管理关系 5.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6.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7.实际履行全面履行 8.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刑事纠纷 9.移交有关图纸资料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 10.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法规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物业管理法规》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作业一 一、填空题1、物业管理法规所指的物业一词采用狭义之说,按这种说法理解,物业具有”物业”是不动产、单元性空间和环境性的独特属性。2、如果将物业管理法中的“物业管理”限定于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企业受托所事的管理、服务,那么“物业管理”的基本性质应该为:民事法律3、我国物业管理立法体制是以宪法为根本大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不同层级规范的一元立法体制。4、物业管理法的空间效力是指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生效的地域范围,包括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两个方面。5、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物业管理法规调整物业管理社会关系的产物。6、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居于主导地位。7、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除自然人外,还有国家、法人。二、名词解释1、物业管理:指业主通过对选聘物主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物业管理法:是物业管理企业据以和业主签约,据以合法管理业主物业的具有民法性质,并手行政法、经济法规制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有国家物业法律法规确认和调的,在物业管理和相关活动中的主体相互之间形成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4、物业权属管理:对物业和产权状况,包括土地权属状况和房屋权属状况设施的管理。三、简答题 1、简述物业管理法的效力范围。 答:物业管理法的空间效力;物业管理法的时间效力;物业管理法对人的效力。 2、物业相邻关系具有哪些特征?答:①物业相邻关系基于物业志理位置的毗邻而发生。②物业为不同主体所有或由不同主体使用时,才可能基于彼此提供方便而产生相邻关系,如果相邻关系由同一主体所有和使用,则不发生相邻关系。③物业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相邻各方在行使物业所业权或使用权时互相给予方便于所形成的利益。④物业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一方要求他方为自己行使物业所有权或使用权给予必要方便的权利和他方应给予必要方便的义务。 3、简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一)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性质的多重性 (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基本主体的特定性 (三)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居于主导地位 (四)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特殊性 (五)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国家干预程度比较大 (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有严格的程序性和要式性。 4、公共商业楼宇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运作方式有哪些区别? 答:1、内部管理运作方式 (1)若公共商业楼宇是商住两用型的,商用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公共管理事务(如保安、保洁、设备维护等)应由同一机构负责。运作方式以商场、小区为服务对象,管理处为调度中心,工程部、保安部、保洁部根据商场或小区的管理特点及要求安排人员负责完成。 (2)若公共商业楼宇为专业商场,管理公司的机构便是专为商场管理而设的。加在此机构中,商场管理部是中心,其他部门都要与之配合。管理部的工作要旨是服务。 2、外部管理运作方式 (1)成立商场管理委员会,在商场管理部设执行机构,让经营者参与管理。管委会的人员应该由具有一定代表性、有经营经验和广泛商业关系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试题1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括号内)每题1分,共40分。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A.业主 B.物业管理企业C.开发建设单位D.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2、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A.业主 B.物业管理企业C.业主和使用人D.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A.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小区管理办公室 D.物业管理协会 4、业主大会应当()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A.代表 B.维护 C.代表和维护 D.领导和保护 5、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 A.一个 B.二个 C.多个 D.不限 6、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A.必须本人 B.可让物业使用人C.可以委托代理人D.不可以委托代理人 7、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大会临时会议。 A.10% B.20% C.30% D.50% 8、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前通知全体业主。A.7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9、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

A.物业管理公司 B.行政主管部门 C.公安派出所 D.居民委员会 10、业主大会做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以上通过。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公约,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管理区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以上通过。 A.1/3;1/2 B.1/2;2/3 C.2/3;1/2 D.1/2;3/4 11、前期物业服务公同可以();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A.约定期限B.不定期限 C.定期二年 D.定期三年 1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A.暂停B.作废 C.调解 D.终止 13、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A.所有权B.使用权 C.处理权 D.所有权或使用权 14、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进行查验。 A.技术资料B.共用部位C.共用设施设备D.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1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 A.公共停车场B.商业服务设施 C.物业管理用房 D.公共场所绿地16、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 A.独立核算能力的企业B.能自负盈亏的企业C.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独立的法人资格 17、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A.一个B.二个 C.多个 D.不限 18、物业管理企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B.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

《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的授课对象是专科物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本课程属于专业基础课,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专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是学好专业课的基础。通过学习该课程,使学生在思想上和能力上要掌握物业及物业管理的相关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掌握物业管理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流程,熟悉物业管理的工作内容和在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一系列工作标准,熟练掌握物业管理的应用文的写作规范和要求,了解一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二、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章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重点掌握物业与物业管理的一些基本概念;了解物业管理的类型、宗旨和原则;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与职业道德要求。(4学时) 第一节物业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物业及物业的性质 二、物业管理的含义与性质 三、物业管理实务的性质与特点 四、物业管理与传统房地产管理的区别 第二节物业管理的类型、宗旨与原则 一、物业管理的类型 二、物业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宗旨 三、物业管理的原则 四、物业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第三节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按提供服务的性质和方式划分 二、按物业管理的工作划分 第四节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物业管理的特点 二、我国物业管理发展预测 三、目前高水平物业管理的内涵

第五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要求与职业道德要求 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 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思考题: 1.什么是物业?什么是物业管理?什么是物业管理实务? 2.物业管理有什么特点? 3.物业管理的宗旨和原则是什么? 4.目前我国高水平的物业管理体现在哪些方面? 5.合格的物业管理人员应具有哪些素质? 6. 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7. 物业管理实务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8. 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和发展前景怎样 第二章物业管理市场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市场的概念、特征和基本要素;掌握物业管理市场的概念、特征和构成;掌握物业管理市场管理意义、对象和原则;了解物业管理市场的环境。(2学时) 第一节物业管理市场概述 一、市场概述 二、物业管理市场及其特点 三、物业管理市场化的必然趋势 第二节物业管理市场的构成 一、物业管理市场主体 二、物业管理市场客体 三、物业管理市场环境 第三节物业管理市场的管理 一、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及其意义 二、物业管理市场管理的对象与原则 三、物业管理市场管理的主要内容 思考题: 1.物业管理市场管理的对象与原则是什么? 2.物业管理市场是有什么构成的?

物业管理常用法律法规解读

物业法律法规知识 物业法律法规知识 授课讲师:刘玉颜(物业半岛分公司经理) 标准课时:7小时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 1、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 2、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部分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1、业主 2、业主大会 3、业主委员会 第三部分前期物业管理与承接验收 1、前期物业管理 2、承接验收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的收费管理办法 1、物业服务费的构成 2、物业服务的定价制度 3、物业服务费的公示制度 4、物业服务的收费制度 5、物业服务费的酬金制 6、物业服务费的缴费责任 7、物业日常费用的收费制度 第五部分物业室内装修装饰管理 1、总则 2、主管部门 3、一般规定 4、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

物业法律法规知识 5、装修项目的申请与审批 6、申报递交的资料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8、物业服务的装修规约 9、装饰装修的委托与承接 10、装修装饰活动的环境影响 11、室内环境质量 12、室内装修的竣工验收 13、室内装修的保修 14、保修项目及期限 15、保修责任的例外 16、一些行为规约的处理规定 17、白蚁防治合同

前言相关的法律法规类型 1、《物业管理条例》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5、《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6、《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8、《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9、《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0、《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1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1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3、《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 1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20、《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 1、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 1.1主体: (1) (2) (3) (4)

建筑法规教学大纲

建设法规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开课单位:建设工程系 课程代码: 总学时:60 总学分: 适用专业:建筑施工与监理 授课方式:必选 考核方式:考查 先修课程:建筑工程概预算、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施工、建筑结构、房屋建筑学 参考教材: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徐占发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二、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目的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目的 本课程是建筑施工与监理专业的专业课之一。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并获得基本的建设法律`、法规知识,从而在建设市场的经济活动和业务实践中,学会用法律武器,提高自己竞争能力及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本领。 (二)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需要学生具备房屋建筑学、建筑结构、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设工程监理等课程的知识,并要注重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三、课程的内容和学时分配 (一)课程内容 前言 建设法规课程的任务和学习方法。 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论(2学时) 1.1建设法规的概念 建设法规的定义、建设法规的特征。 1.2建设法规体系及构成 建设法规体系场、建设法规的构成。 1.3建设法规的实施 建设行政执法、建设行政司法、专门司法、建设法规的遵守。 1.4建设法规现状及规划 第二章城市及村镇建设规划法规(2学时) 2.1城市规划的定义与种类目 城市、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的种类。 2.2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 城市规划编的方针与原则、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的权限、城市规划编制的内容。2.3城市规划的实施 城市规划实施的概念、城市规划公布制度、选址意见书制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违反城市规划法规的责任。 2.4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及村镇规划管理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管理、村镇建设的规划管理。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课程主题:树立物业管理法律意识 课程内容: 一、物业管理法律基础知识 二、物业管理实用法律法规 三、物业管理纠纷及解析 一、物业管理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述 1.对法的认识 法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无处不有;法既在规范人们的行为,又在约束人们的行为,掌握法律,扬起你的法律武器。 一部法律的诞生,意味着一种精神权威的树立;一种政治价值的确认;一种美好秩序的奠基;一种善良愿望的匍匐。 古希腊先哲伯拉图说过,法律不可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个人都真正有利的命令。因此,为了我们共同的对于有序资产的渴望,每个人、每个单位、每个组织都必须比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调整自己个别需求和实际行动 2.法的定义与基本特征 狭义定义: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规范性立法文件。 广义定义: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通常称为法,包含在以下的基本特征之中。 ①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③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④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 ⑤人们行为的特殊规范。 3.物业管理法的渊源(表现形式) 1)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时间:生效失效的时间及溯及力 法律效力—指法的适应范围空间:地域范围

对人:不同的人,法律上的约束力 2)法律: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立法文件 特点:①法律效力;②上法院打官司的证据; 3)行政法规: 制定:由国务院制定; 4)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 ●较大城市 ●国务院认定的城市 以上这些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颁布 5)规章: 分两类: 一类:国务院下属部、委、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可以颁布命令、办法、决定; 另一类: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它们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规章 特点: a行为规范,具有可操作性; b在司法中起“参考”作用。 6 )司法文件 为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许多司法解释,作为立法的补充和执法的依据。 7)政策文件 为适应改革的需要,以及考虑到立法条件的不成熟,中共中央、国务院分布过许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的政策文件,作为处理房地产问题的依据。 4.常用的办理物业管理案件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参考教材) 5.如何运用法律法规? 1)母法大于子法; 2)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后出台的法律效力大于先出台的; 3)条文、条款的理解。 (二)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含义 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举例说明 2.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建设法规教学大纲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课程类型: XXXXX 适用专业:XXXXXXXXXX 主撰人: XXXXXXX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本课程是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教育培养标准和目标为依据,按照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设置的。作为建设行业的新生力量,应充分掌握我国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一个清晰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为将来涉足建筑行业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奠定一定的法律基础,以便能适应我国工程建设法制建设要求以及职业活动的需要。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1. 知识要求 了解:了解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重点法律条例内容。 理解:能够清晰的理解建设法律体系(逻辑关系、法律条例内容)。 掌握:能够掌握建设法律法规中的重点条例、基础法律知识,并应用与实际案例的分析解决。 2.能力要求: (1)形成牢固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知识基础,掌握重点法律条例。 (2)培养良好的建筑工程职业的专业法律意识。 (3)要求对建筑行业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辨析能力和解决能力。(4)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能对工作和生活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充,并结合所学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三、学时分配 第1章建设法律概论(6学时)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建设法律的定义,建设法律的调整对象及建设法律的特征,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及建设法律的作用,了解建设法律的立法历史进程,了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其法律事实。培养学生法律意识。

二、内容提要及要求 1、建设法律概述; 2、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及法律的作用; 3、我国建设立法概况; 4、建设法律关系; 5、建设法律体系。 第2章城乡规划法律制度(6学时)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城乡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熟悉城乡规划法律体系的构成和相关规定,了解实施城乡规划的基本要求、“一书两证”制度以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了解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的法规。能够理论结合实践,主动思考法律法规在工程中的实际应用。 二、内容提要及要求: 1、城乡规划的制定; 2、城乡规划的实施;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4、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5、课后案例分析讲解。 第3章建筑许可法律制度(6学时)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建筑施工许可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应的法律效力;熟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和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内容提要及要求: 1、建筑施工许可及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内容 3、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5、课后案例分析讲解 第4章建筑工程发承包及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8学时)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及分包的法律规定,重点掌握招标,投标程序和要求;强制招标的适用范围;联合体投标的概念与特征;开标,评标,中标的规则;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效的几种情况;同时介绍了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以及违反《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应负的法律责任。 二、内容提要及要求: 1、招标投标的概述; 2、招标程序; 3、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4、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法律责任; 5、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简介。 6、课后案例分析讲解。 第5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6学时) 一、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物业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汇编

1、小区业主的表决权约定在(B)中: A、业主规约; B、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C、物业服务合同 2《物权法》属于:(A) A、民法; B、经济法; C、商法 3 从法律上讲,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是:(A ) A、平等的; B、物业公司有管理权; C、视情况而定 4 下列什么建筑不需要交纳维修资金:(C ) A、车库; B、会所; C、未分摊面积的业主地下室 5、甲系某小区业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甲可以放弃自己的业主权利,不支付物业费; B、甲对自己的专有部分享有权利,因为甲是小区业主,所以对一切其他部分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C、甲对专有部分外的公共部分享有所有权; D、无论甲是否放弃其权利,甲均需履行相应的义务 6 下列事项中,属于业主共有的是:(C) 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B 、建筑区划内的绿化; C、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服务用房; D、小区内的地下车库 7 下列关于小区车库的说法正确的是:(C) A、为解决现在的停车难问题,小区内的车库应该对社会开放,对小区业主与社会车辆一视同仁; B、小区道路场地,如用来停放车辆的可以出售; C、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 D、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用途有支配权,可以对社会出租以增加物业公司的收益 8下列事项中,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的是:(D) A、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C、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D、由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一致拒绝交纳物业费 9甲有在某小区内有一处物业,产证上的用途表示该物业为商住两用,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物业管理法规教学大纲

物业管理法规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物业管理法规”是开放教育试点物业管理(专科)专业主干课程,是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同时也可作为其他相关专业的选修课,本课程开设一个学期。 通过《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学习目的是使学生能初步了解、掌握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纠纷处理程序,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 通过学习《物业管理法规》这门课程,首先是要掌握该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技能,其次是作为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物业管理法规》的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运用法律去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学习本课程应具备物业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法学基本常识,同时兼顾法学专业课程特点,尤其是法律体系中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关系,从而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应用能力。 三、课程的特点 1、本课程属专业基础和主干课程,授课时注重理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掌握基本的法律操作规程,特别注重对法规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2、本课程属比较新的知识领域,理论上有待完善和发展,实务问题有待于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因此,授课时应注重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应用,力争做到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结合。 四、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为了帮助学生准确掌握各章要点及复习重点,本大纲把教学内容分成了解、掌握和重点掌握等三个层次来要求。了解的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法的一些常识,及其历史概况和发展动态;掌握的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法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重点掌握的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的重要概念,基本原理的应用。属于了解层次的,考试时所占份量较轻;属于掌握和熟练掌握层次的是考试的重点。 五、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建议 学习本课程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建议教师在介绍各种概念时要注意进行案例教学,注重实例分析,避免抽象地纯理论地灌输。学习者在学习中既要掌握基本的概念和基本知识,又要避免为了应试死记硬背。应当特别注重理解,把所学的知识同实际的需要结合起来。 学生应当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学习。在学习中,《物业管理法规》文字主教材是学习这门课程的基本依据,建议尽量阅读有关物业管理法类案例,提倡独立思考问题,提倡对法规理解能力并就疑难问题展开讨论,以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逐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部分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 一、学时分配 本门课程的课内学时数为54学时,共3学分,开设一个学期。从2003年秋开始滚动开设。教学环节建议采取录象、面授、IP课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教学内容的学时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教学内容课内学时录像IP课件 1 物业管理法绪论 6 2 物业管理法律制度8 3 业主及业主委员会8 4 物业管理企业 6 1 5 物业管理合同及服务收费 6 6 不同物业的管理规范 6 7 物业管理法律责任8 8 物业管理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6 1 1 合计54 2 1

物业管理法规测试题上篇

物业管理法规测试题(上篇) 物业管理法规测试题(上篇)提要:业主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物业 物业管理法规测试题(上篇) 一、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20题) 1、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服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所作出的一切决议和决定。(Х) 2、物业买受人在及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前期物业管理的费用,由物业建设单位或及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担。(Х) 4、业主是物业所有权人。(Х) 5、业主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6、《物业管理条例》不适用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不聘请物业管理企业的情况。 7、物业管理活动的内容是对房屋、场地、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环境卫生和秩序。 8、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

的合法权益。(Х) 9、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10、业主委员会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物业管理企业及居民委员会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关系。 12、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后,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13、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自然是物业管理的法律渊源。(√) 15、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和变动的,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是法的形式体系中的二级大法。(√) 16、行政法规是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的,有关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事项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17、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可以颁布物业管理的地方法规。(Х) 18、由国务院颁布的、于2003年9月1日实施的全国《物业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第一个具有最高

《物业管理基础》教学大纲

课程 名称物业管理基础 课程 类型 实训课 培养 层次中级技工 课程 考核方式 考试总学时40 推荐 教材 《物业管理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ISBN:7040065851 编写人员 签名 钟毅 专业组长签名系主任 签名 教务主任 签名 编制 部门 广州市冶金技师学院机电工程系

《物业管理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物业管理基础》是物业管理专业的基础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是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物业管理基础知识。本书是中等职业教育物业管理专业教育部推荐教材,是为中等职业学校物业管理专业教学需要而编写的教材。本书从物业和物业管理的界定入手,进入到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管理运作程序的阐述,再进入到各种专业物业管理和各种不同物业管理的系统介绍。以使以物业管理能有一个概括而系统的了解,是一套注重实践与应用,对各种业务都有一定介绍,是一门实用型的课程。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了解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管理运作程序,对物业管理中涉及的各种专业管理及不同物业管理有初步的了解,为下一步《物业管理考证》打下一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本课程主要从物业和物业管理入手,进入到各种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管理的主要运行程序,在进入各种专业的物业管理和不同的物业管理系统介绍。学完本课程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对物业及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对象有初步理解。 2.了解物业公司的基本概况,权利、义务,筹建、机构、岗位、职责及相关机构联系。 3.了解物业管理的主要运作程序,对物业运作程序,前期介入、接管验收、住户入伙、综合管理整个过程有一定认识。 4.了解物业管理资金的来源、渠道。了解物业管理资金,管理与运用,对物业管理资金的来源与运用有一定认识。 5.了解房屋维修意义、作用,了解房屋维修的责任、种类,及维修的责任、种类,及维修房屋程序、方法、及管理,使学生对此有初步了解。 6.了解物业相关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知识,对设备维护、管理有一定的认识。 7.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治安保卫、消防等社区工作,有所了解。 8.了解物业多种经营项目及多种经营操作管理和物业租赁经营管理。 9.了解参与小区管理有哪些主要机构、相关部门协调等工作,了解住宅小区管理特点和内容。 10.了解收益性物业管理的概况管理内容和管理特点,对收益性物业的管理有初步认识。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物业与物业管理 教学内容: 1、物业 2、物业管理 3、物业管理的主要对象 教学目的和要求: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条例)相关试题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条例)相关试题 1、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一般由()人的单数委员组成,每届任期 不超过()年,可以连选连任。 A、3-9,3 B、5-15,5 C、7-15,3 D、9-13,5 答案:B 2、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最低不少于()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平方米。 A、1‰,30,200 B、1、5‰,40,250 C、2‰,50,300 D、2、5‰,60,350 答案:C 3、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 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层。 A、一

C、三 D、四 答案:D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A、建设单位批准 B、物业服务企业批准 C、政府部门批准 D、原设计单位批准 答案:D 5、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 服务费用由()交纳。() A、业主 B、建设单位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公司 答案:B 6、专项维修资金属于()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B、建筑单位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公司 答案:A 7、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的原则。 A、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物业公司监督 B、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 C、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委员会决策、物业公司监督 D、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委员会决策、政府监督 答案:B 8、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共用设施设备不包括以下哪项? A、物业区域内供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 B、电梯、天线、照明设施、供电线路 C、小区宣传公告栏 D、物业服务中心内部的办公桌椅 答案:D 9、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或者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的罚款;对单位可以

物业管理知识100题问答

物业管理知识100题问答 1、什么是物业管理? 答:物业管理指业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主要从三个角度理解:一业主选聘有合格资质等级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来实施物业管理;二物业管理活动中两个重要的主体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三物业管理的内容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2、如何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答: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3、由哪个行政机关监督全国物业管理工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4、什么人可以作为业主? 答: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5、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 答: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选举权;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监督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6、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什么义务? 答: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7、一个物业小区可以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答:一个物业小区只可以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8、业主大会主要由哪些人组成? 答: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9、怎样成立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法规课程标准

《物业管理法规》课程标准 一、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㈠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课程是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学习领域课程,依托于物业管理专业建设。 课程的作用课程讲授了物业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中的法律文件、早期介入及前期物业管理的法律规定、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物业使用和维护、物业管理服务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的法律规定。重点介绍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及纠纷的处理,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与行业的发展相适应,同时关注对学生素质的培养,使学生能够胜任未来就业岗位的要求,并保持可持续发展。 ㈡课程基本理念 根据高职高专各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按照综合职业能力的要求,本课程在设置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紧跟行业的发展趋势选取教学内容; 2、针对学生未来的就业岗位需要安排教学任务; 3、在教学内容中提出了素质培养目标,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㈢课程设计思路 技能名称→ 情境描述→ 技能训练→ 技能考查 二、课程目标 课程工作任务目标:根据高职高专各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按照综合职业能力的要求,本课程的设置,旨在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课程学习,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加强自身的专业修养,提高实际工作中与业主交流、协调的能力。 职业能力目标:通过课程学习,培养学生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灵活运用的能力,增强学生处理物业纠纷的能力。 三、课程内容与要求

㈠学习领域

㈡学习情境规划和学习情境设计

四、课程实施 结合本课程内容和所教授的学生特点,总结出了一套适合本课程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影片教学法、情景教学法、教学练结合法、角色扮演法等。 1、模拟教学法。通过模拟制订物业企业参与招、投标的投标文件、模拟制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模拟制订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模拟制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方式让学生直接接触物业管理的具体业务活动,以巩固加强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2、情景式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组织指导学生自编、自导、自演,制作相应的物业管理纠纷情景短剧,并以此作为考察学生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其目的是通过学生的情景演练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人际交流能力、统筹能力随机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 3、案例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大量的案例教学,将说理与案例相结合,主动直观,通俗易懂。例如在讲解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时可引入具体案例,通过分析讲解,使学生了解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运用。 4、讨论、辩论式教学法。精选一些案例,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分析、讨论或开展辩论赛,分析各种事实材料中的情节与法律使用问题,分析问题的法律性质,让学生在模拟实验中能抓住事务的主旨,做到有话可说,并且有理有据。 5、范文欣赏法。在给学生讲解完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文件格式后,学生在具体运用时还是有一定难度,通过范文欣赏,增强学生对具体文件制作的感性认识。如在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时,通过幻灯片的方式,将优秀、典型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放映给学生观看,并同时进行讲解、指导。

《商业物业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商业物业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中文/英文):商业物业管理/ Commercial Real Estate man ageme nt 课程编码: 12034014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课程性质:专业主干课程 学分数: 2 学时数: 36 考核方式:考查 制订单位: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执笔者:李文翎 一、教学大纲说明 (一) 课程的地位、作用和任务 商业物业是以经营为目的,为公众提供商品、 服务(包括商务活动服务、 购物活动服务 和娱乐活动服务等) 设施和场地的场所。 商业物业在城市中的建筑面积仅次于居住物业, 但 在体现城市形象方面却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很多商业物业建筑成为城市中的标志性 建筑, 商业物业汇集之处,成为城市繁华的象征。 商业物业的租赁经营与物业管理,构成城 市资源与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 商业物业管理是资源与环境管理专业物业管理方向高等 教育的必修课之一。 本课程教学的作用是使学生认识各类商业物业的特点, 掌握各类商业物业管理的程序和 方法。 (二) 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 1、 了解:认识作为商业物业必须同时具备经营性、公众性、服务性三属性。 2、 理解:商业物业管理应围绕有利于商业物业经营这一永恒主题开展。 3、 掌握:①物业租赁的有关知识;②写字楼的特点及其管理;③商贸物业的特点及其 管理;④酒店物 业的特点及其管理;⑤娱乐休闲物业(会所)的特点及其管理;⑥商业物业 设备与生命保障系统的特点及其管理。 (三) 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课程教学以课堂讲授为主, 结合适当的课外练习和社会调查。 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技 术授课。 (四) 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的学习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物业设备管理》、《物业环 境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等课程为先导, 《商业物业管理》课程的教学又为毕业实 习和毕业论文的进行打下基础。 (五) 教材与参考书 教材:宋建阳,陈锦锋,郑淑玲.商业物业管理.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2 参考书: 1、 赵凯.大厦物业管理实务.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0 2、 苏伟伦.商务楼与会员制俱乐部管理.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 2001 3、 杨琳.社区会所经营实务.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 2001 4、 刘念雄.购物中心开发设计与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二、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商业物业管理概述 第 1节 商业物业的类型:( 1)划分商业物业的标准;( 2)商业物业的类型;( 3)商 业物业的特 点。 适用范围: 06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先修课程:物业管理概论 制订日期: 2006年 审核者:林媚珍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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