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为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各类企事业单位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制度的内容、目的及其执行方式。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1. 临时工管理制度临时工是指企事业单位雇佣的暂时性劳动力,他们通常不具备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福利。
临时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临时工的使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制度,临时工应遵守以下规定:•按时上下班,并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完成任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范和行为守则;•完成临时工作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享受与工作内容相符的劳动报酬;•在工作期间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泄漏公司的商业秘密。
2.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用工需求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外包出去,由劳务派遣公司雇佣和管理劳动者的方式。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和工作条件,提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沟通效率。
根据该制度,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按时上下班,遵守工作时间和出勤制度;•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范和行为守则;•完成劳务派遣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享受与工作内容相符的劳动报酬;•在工作期间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不泄漏商业秘密;•在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
外包服务是指用人单位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外包服务供应商进行管理的方式。
外包服务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外包服务人员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保障用人单位的利益。
根据该制度,外包服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按照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完成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范和行为守则;•提供与外包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内容相符的服务;•享受与服务内容相符的报酬;•在服务期间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不泄漏商业秘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协助解决。
铁路对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铁路运营企业中的三类人员,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三、三类人员定义1. 管理人员:指在铁路运营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负责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经营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2. 技术人员:指在铁路运营企业中从事技术工作,负责铁路运输设备、设施、信号、通信等技术研发、维护和管理的人员。
3. 操作人员:指在铁路运营企业中直接从事铁路运输操作工作的人员,包括机车乘务员、列车员、车站工作人员等。
四、职责与权限1. 管理人员职责与权限:(1)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组织制定铁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 技术人员职责与权限:(1)参与铁路运输设备、设施、信号、通信等技术研发、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2)负责铁路运输设备、设施、信号、通信等维护和管理;(3)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进行评估和审查;(4)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提出安全隐患整改建议;(5)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 操作人员职责与权限:(1)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操作安全;(2)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素质。
五、教育培训1.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要求。
3. 在职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六、考核与奖惩1. 对三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任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类人员: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特种作业人员;3. 一般作业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和报告;6. 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作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二)特种作业人员1. 按照规定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3. 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5. 配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三)一般作业人员1.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 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4.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共同维护生产安全。
四、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上级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2. 对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技能;3. 对一般作业人员,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4.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6.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类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三类人员安全管理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一)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三)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六)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七)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一)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二)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三)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四)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五)协调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宜,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六)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一)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二)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四)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五)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人员。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三类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职责第四条主要负责人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第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第七条主要负责人应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项目负责人职责第八条项目负责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项目管理的人员,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应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实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危险工程和子项目进行监测,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四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第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与项目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对三类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应定期对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业绩等。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管理制度前言在生产和服务行业中,我们经常需要处理各种类型的人员。
不同类型的人员有不同的工作职责和管理需求。
为了保障企业运转的效率和安全,建立适当的三类人员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三类人员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第一类人员:技术工人技术工人是生产和服务行业中的关键人员。
他们是能够完成生产和服务工作的重要力量,包括机械操作员、电子技术工人、焊接工人、钳工等。
管理技术工人需要考虑到他们的职责、技能和经验。
技术工人职责技术工人的职责是执行生产和服务计划,并按照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他们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和生产效率。
技术工人技能技术工人必须具备相关技能证书,以便完成他们的工作任务。
在日常工作中,他们应该接受培训和学习新技能,以适应生产和服务中不断变化的需求。
技术工人经验技术工人的经验和工作时间对于完成复杂工作任务和独立决策至关重要。
因此,除了技能证书外,技术工人应该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技术工人管理技术工人的管理需要针对他们的高度专业化和责任感进行定制。
管理应该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建立技术培训体系:通过技术培训帮助技术工人不断提升技能,解决技术难题。
2.支持技术工人进行技术创新:提供技术创新资源,鼓励技术工人在工作实践中发挥创造力,推动生产和服务的发展。
3.建立技术工人奖励机制:为表现出色的技术工人设立奖励制度,激励他们创新和提升工作效率。
4.技术工人安全管理:确保技术工人工作环境和条件符合安全标准,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培训,保证技术工人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第二类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是公司的管理骨干,他们必须同时拥有管理和业务能力。
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制定管理计划和政策、监督公司日常运营、推动团队协作等。
管理人员的管理需要以他们的职责和责任为基础。
管理人员职责管理人员的职责是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等。
他们应根据公司的管理政策和战略规划,制定公司的运营计划和目标。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背景介绍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促进生产安全,现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公布如下。
一、三类人员定义三类人员是指在企业中,由于其工作性质、工作环境、从事的特殊行业或从事特种作业,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监护和保护的特殊人员。
包括•低温作业人员•环卫工人•长时间面对电脑工作人员管理要求1.全面体检三类人员进入企业首先需要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身体检查和职业病检查。
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2.岗位培训企业应对三类人员进行专门的岗位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以保证其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3.岗位监护企业应对三类人员加强岗位监护,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职业病防护,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二、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高风险、危险性和特殊性的作业人员,包括•焊接工•工程爆破员•消防员•空间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管理要求1.岗位资格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持有相关证书,经过相关考试达到岗位要求,并进行岗前培训。
2.岗位监护企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岗位监护,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职业病防护,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3.安全防范企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措施的培训和教育,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以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安全。
三、特殊行业人员定义特殊行业人员是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如•医护人员•保安人员•食品加工人员管理要求1.岗位培训企业应对特殊行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岗位培训,包括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以保证其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2.岗位监护企业应对特殊行业人员加强岗位监护,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职业病防护,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四、结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殊行业人员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应对上述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监护和管理,以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同时,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演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三类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三类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三类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一、现场核实施工部位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二、安全专职人员必须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发现违章,立即制止施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安全专职人员必须制止施工,直至整改完毕,必要时报公司领导:施工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不落实;施工人员不听劝阻,野蛮施工;施工人员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
三、监控记录管理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监控人员在施工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进设备作业,施工单位监控人员在人孔外侧5米范围内,项目监控人员在人孔外侧15米范围内;动土作业监控人员,在施工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特、一级用火监控人员在动火点无视线障碍物5米内,二级用火监控人员在动火点无视线障碍物的15米内;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监控人员不得干与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控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施工点周围的`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或违章,立即制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排除险情后方可恢复施工;施工暂停或结束后,按作业要求进行现场检查,不留后患。
四、施工人员管理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已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出生产装置;施工人员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交底,监控人员允许开工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作业监控人员的监督,同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作业交底不清楚时应主动找监控人员了解清楚,对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存在疑问时必须拒绝作业,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持《临时出入证》和《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方有资格进行施工。
五、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人员和施工人员等各个岗位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监督监护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不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规范文明施工;项目部负责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施工人员施工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制止违章,对不按章施工的施工人员有权提请安全管理部对其进行考核、扣罚;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组织检查施工安全状况,检查用火监控和施工监控情况,检查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制止、纠正违章并提出考核,督促各个岗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检查监控人员与施工人员,作业前检查由监控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完成,不定期抽查监控人员是否在现场、是否及时制止违章、是否做好记录,杜绝违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部开发通道兰州至磨憨公路
云南省武定至昆明段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三类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2010年02月01日复核: 2010年02月01日批准:2010年02月01日
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云南武昆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部
2010年02月01日
三类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度建立目的
为切实搞好武昆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安全生产,抓好“三类人员”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类人员的分类、职责
一、三类人员的分类
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建筑施工项目的三类人员包括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总监、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类人员必须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职责
1、三类人员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的违章行为。
2、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施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作报告。
3、三类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是施工人员的保护人,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与制止违章作业,一旦发现意外,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使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项目部和施工队的职责
1、项目部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负责。
2、项目部负责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外来施工人员现场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3、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落实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拒绝违章,做到自主管理,保证安全施工。
四、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
2、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标准的贯彻执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小组会议和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积极搞好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
5、安全管理人员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产的批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6、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7、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8、协助单位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相应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下一级的安全教育。
9、负责监督和督促本单位所有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
10、负责安排并检查项目部安全活动,组织反事故演练。
11、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告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12、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三条三类人员的管理
一、现场核实施工部位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二、安全专职人员必须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发现违章,立即制止施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安全专职人员必须制止施工,直至整改完毕,必要时报公司领导:施工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不落实;施工人员不听劝阻,野蛮施工;施工人员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
三、监控记录管理
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监控人员在施工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进设备作业,施工单位监控人员在人孔外侧5米范围内,项目监控人员在人孔外侧15米范围内;动土作业监控人员,在施工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特、一级用火监控人员在动火点无视线障碍物5米内,二级用火监控人员在动火点无视线障碍物的15米内;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监控人员不得干与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控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施工点周围的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或违章,立即制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排除险情后方可恢复施工;施工暂停或结束后,按作业要求进行现场检查,不留后患。
四、施工人员管理
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已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出生产装置;施工人员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交底,监控人员允许开工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作业监控人员的监督,同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作业交底不清楚时应主动找监控人员了解清楚,对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存在疑问时必须拒绝作业,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持《临时出入证》和《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方有资格进行施工。
五、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人员和施工人员等各个岗位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监督监护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不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规范文明施工;项目部负责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施工人员施工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制止违章,对不按章施工的施工人员有权提请安全管理部对其进行考核、扣罚;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组织检查施工安全状况,检查用火监控和施工监控情况,检查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制止、纠正违章并提出考核,督促各个岗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检查监控人员与施工人员,作业前检查由监控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完成,不定期抽查监控人员是否在现场、是否及时制止违章、是否做好记录,杜绝违章。
第四条执行日期
本制度至2011年01月01日下发起执行,希望各部门、各作业单位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