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终审稿)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小学、幼儿园项目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xxx年xx 月xx 日一、编制依据本设计说明的编制依据如下:《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报审稿)《中新天津生态城总体规划(2008-2020 年)》《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中新天津生态城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二、项目概况及建设目标本项目位于天津生态城32#地块,东至规划教育用地,西至中天大道,南至规划绿地,北至规划教育用地。
本项目用地面积25810.83㎡,建筑面积34192.08㎡。
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本项目建设目标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类型海绵设施1500平方米。
透水铺装面积5300平方米控污雨水口比例达到100%。
三、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本项目拟采用的海绵城市技术包括:(1)下凹式绿地在综合楼西侧以及小学幼儿园中庭位置分别设置下凹式绿地,总面积为2710平方米,下凹绿地率达到52%。
(2)透水铺装本项目设置透水铺装5300㎡,铺装形式为透水沥青路面、透水砖以及透水混凝土,透水铺装率达到50%。
(3)雨水调蓄设施本项目雨水调蓄容积为271m³,调蓄设施为350m³。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5%。
(4)屋顶绿化本项目屋顶绿化面积为950㎡。
(5)其他措施四、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32#地块小学、幼儿园项目,占地面积为25810.83㎡,其中屋面面积为3600 m2,块石路面面积为2400 m2,绿地面积为5173m2(其中2720 m2为下凹100mm的下凹绿地),若设计需达到85%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则需要采取何种措施。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第一章海绵城市设计专篇一、设计总则让城市像海绵一样,下大雨的时候吸水、蓄水,防止内涝,而天好及干旱的时候,又能把吸的水“吐”出来综合利用,节约水资源。
1.1 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规划先行,生态优先,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建设方针。
1.2 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以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雨水控制目标。
1.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满足规划要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建筑与小区:新建不低于 80%,改建不低于 70%。
道路用地:新建不低于 75%,改建不低于 60%。
绿地及广场用地:新建不低于 90%,改建不低于 85%。
1.4 鼓励采用透水铺装、屋顶绿化、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雨水罐、调节塘、调节池、植草沟、渗管/渠、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渗滤等工程措施。
1.5 透水铺装设计及施工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6 对有条件的工程项目,宜考虑雨水资源化利用。
1.7 低影响开发设施应设置溢流排放系统,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1.8 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碱、耐水湿、耐污染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二、建筑与场地2.1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局部采用小型的、分散的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雨水调蓄功能的绿地或水体,减少外排雨水量。
通过这些绿色生态措施收集、滞留、净化、渗透、原位利用小区内屋面、道路、停车场的雨水径流,削减了进入市政管道和水体的雨水量及污染物,节省了雨水管道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投资,同时提供了健康、生态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2.2 建筑与小区内的景观水体和绿地设计有雨水储存和调节功能,景观水体可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物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水体。
在园林景观设计中进行土壤/气候分析以选择适合的植物设计景观绿化,采用地方化或适合植物,减少浇灌要求。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pdf

附件1: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DBJT29-207-2017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津17WJ-2-1)2017年6月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本设计专篇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调整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供修订时参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城建大厦,电话:,,网址:主编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编制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支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写人员:赵乐军刘洪海李明吕红亮宋现财陈曦刘琳于德淼刘聪王松熊林张中秀审查专家:孙杰李旭东周鹏阚薇莉田恬项劲松目录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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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范文大全]第一篇:海绵城市设计要求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发布时间:2016-03-08 本文已阅读:36次文章来源:四川远景产业规划研究院城市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项目,应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落实有关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
城市规划建设相关部门应在城市规划、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环节,加强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情况的审查。
适宜作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载体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园林、道路交通、排水、建筑等各专业设计方案中明确体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内容,落实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
设计程序(1)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目标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并结合气候、土壤及土地利用等条件,合理选择单项或组合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技术及设施(详见本章第七节)。
(2)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应根据设计目标,经水文、水力计算得出,有条件的应通过模型模拟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技术经济分析确定最优方案。
(3)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的各阶段均应体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平面布局、竖向、构造,及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衔接关系等内容。
(4)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与审查(规划总图审查、方案及施工图审查)应与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排水、建筑等专业相协调。
场地设计(1)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
(2)应优化不透水硬化面与绿地空间布局,建筑、广场、道路周边宜布置可消纳径流雨水的绿地。
建筑、道路、绿地等竖向设计应有利于径流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3)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除生物滞留设施、雨水罐、渗井等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外,还可结合集中绿地设计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等相对集中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衔接整体场地竖向与排水设计。
调研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施工图设计专篇

chengcheng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津17WJ-2-1)2017年6月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DBJT29-207-2017附件1:chengcheng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chengcheng 本设计专篇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调整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供修订时参考。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附件1: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DBJT29-207-2017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津17WJ-2-1)2017年6月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本设计专篇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调整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供修订时参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城建大厦,电话:,,网址:主编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编制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支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写人员:赵乐军刘洪海李明吕红亮宋现财陈曦刘琳于德淼刘聪王松熊林张中秀审查专家:孙杰李旭东周鹏阚薇莉田恬项劲松目录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完整版)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十六海绵城市设计篇16.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用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XXXXX,北临XX大道,西侧、南侧、东侧现状均为田地和水塘,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城目规划用地呈矩形,南北宽112.81米,东西长194.65米,场地内地势较为平坦,场地内标高高于XX大道。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9086.66㎡,场地内高差整体呈南高北低。
场地雨水采用有组织排水,沿道路两侧雨水井收集,由暗管排入北面黄桥大道市政管网。
16.2、设计原则(1)、安全第一,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灾减灾能力;(2)、因地制宜,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实现生态排水、综合排水;(3)、雨污分流,实现雨水资源化,改善水环境与生态环境;(4)、在经过审批的管线综合规划基础上合理布局 LID 设施,避免冲突;(5)、协同排水、道路、景观、建筑、施工等专业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落实到位;(6)、综合考虑适用与技术先进,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基础上节省建设投资和维护成本。
16.3、设计依据《长沙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试行)DBCJ004-2016 《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设计导则》(试行)(DBCJ004-2017)《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 年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DGJ32/J113-2011经过审批的项目管线综合规划甲方提供的项目总平面图和其他相关资料设计范围16.4、设计标准16.4.1、雨水管网设计标准16.4.1.1、雨水流量公式•=ψqQ•F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ψ-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ha);q-设计暴雨强度(L/(s*ha))。
16.4.1.2、暴雨强度公式Q=1392.1(1+0.55lgP)/ (t+12.548)0.5452(升/公顷·秒)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a));T—设计降雨重现期;t—设计降雨历时(min)。
规划-海绵城市-专篇设计

规划-海绵城市-专篇设计1 建筑与小区内海绵性工程措施应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功能性、景观性、安全性,应采取保障公共安全的保护措施。
2 新建建筑与小区中高度在 30m 以下、坡度小于10°的屋顶宜采用屋顶绿化,且屋顶绿化面积宜占该类建筑屋顶面积的 30%-85%。
改造建筑与小区可根据建筑条件考虑采用屋顶绿化。
――根据气候特点、屋面形式、选择适合当地种植的植物种类。
不宜选择根系穿刺性强的植物种类,不宜选择速生乔木和灌木植物。
屋顶绿化内的乔木应根据建筑荷载,适当选用,应栽植于建筑柱体处,土壤深度不够可选用箱栽乔木。
――种植屋面宜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水管、电缆线等设施应铺设于防水层上,屋面周边应有安全防护设施,灌溉宜采用滴灌、喷灌和渗灌设施。
3 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将屋面雨水断接并引入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调蓄设施。
4 屋面及硬化地面雨水回用系统均应设置弃流设施。
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照下垫面实测收集雨水的 SS、COD 等污染物浓度确定,当无资料时,屋面弃流可采用 5~7mm 径流厚度,地面弃流可采用 5~10mm 径流厚度。
雨水可回用于建筑与小区生活杂用水、绿地浇洒、道路冲洗和景观水体补给等。
5 建筑与小区内无大容量汽车通过的路面、停车场、步行及自行车道、休闲广场、室外庭院应采用渗透铺装,新建区透水铺装率不小于 50%,改建区透水铺装率不宜小于 40%。
6 建筑与小区道路最大道路纵坡为 8%,最小道路纵坡为 0.3%。
对于下沉式绿地段道路,竖向高程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 50mm。
7 建筑与小区道路两侧及广场宜采用植被浅沟、渗透沟槽等地表排水形式输送、消纳、滞留雨水径流,减少小区内雨水管道的使用。
若必须设置雨水管道,设施规模原则上应该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101-2021,2021 年版)中相应标准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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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
第一章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一、设计总则
让城市像海绵一样,下大雨的时候吸水、蓄水,防止内涝,而天好及干旱的时候,又能把吸的水“吐”出来综合利用,节约水资源。
1.1 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规划先行,生态优先,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建设方针。
1.2 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以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雨水控制目标。
1.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满足规划要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与小区:新建不低于 80%,改建不低于 70%。
道路用地:新建不低于 75%,改建不低于 60%。
绿地及广场用地:新建不低于 90%,改建不低于 85%。
1.4 鼓励采用透水铺装、屋顶绿化、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雨水罐、调节塘、调节池、植草沟、渗管/渠、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渗滤等工程措施。
1.5 透水铺装设计及施工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6 对有条件的工程项目,宜考虑雨水资源化利用。
1.7 低影响开发设施应设置溢流排放系统,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1.8 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碱、耐水湿、耐污染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二、建筑与场地
2.1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局部采用小型的、分散的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雨水调蓄功能的绿地或水体,减少外排雨水量。
通过这些绿色生态措施收集、滞留、净化、渗透、原位利用小区内屋面、道路、停车场的雨水径流,削减了进入市政管道和水体的雨水量及污染物,节省了雨水管道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投资,同时提供了健康、生态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2.2 建筑与小区内的景观水体和绿地设计有雨水储存和调节功能,景观水体可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物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水体。
在园林景观设计中进行土壤/气候分析以选择适合的植物设计景观绿化,采用地方化或适合植物,减少浇灌要求。
当进行浇灌时,采用高效设备,并且根据气候进行控制。
2.3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外落水雨水立管底部采用间接排水。
通过模块式蓄水箱收集到的雨水资源用来冲洗厕所、浇洒路面、浇灌草坪、水景补水。
2.4 新建排水管网采用以下标准: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 5 年一遇,重要公共建筑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应采用不小于 10 年一遇;地面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 3 年一遇,重要地区地面雨水设计重现期应采用不小于 5 年一遇。
2.5 设置在道路、广场及建筑物周边的绿地宜采用下沉式做法,并采取措施将雨水引至绿地。
建筑与小区下沉绿地占总绿地面积比值不低于 30%,下沉式绿地内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高于绿地50-100?mm。
2.6 除机动车行车区域外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
2.7 建筑屋顶绿地面积不低于屋顶可绿化面积的 50%,屋顶绿地覆土厚度不低于
30cm。
2.8 建筑设置雨水调蓄设施。
利用建筑场地附近河流作为雨水调蓄设施,不必再设人工池体进行调蓄。
2.9 地面停车场通过设置的停车位分隔绿带等形式调蓄、净化停车场径流雨水,停车场铺装具备透水功能。
三、绿地与广场
3.1 城市绿地与广场在满足自身功能条件下,充分利用大面积的绿地与景观水体,设置渗透塘,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
设置渗透塘前需做好沉砂池、前置塘等预处理设施,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有降雪的城市,应采取弃流、排盐等措施防止融雪剂侵害植物;渗透塘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一般不大于1:3,塘底至溢流水位一般不
小于0.6m;渗透塘底部构造一般为200-300mm的种植土、透水土工布及300-500mm的过滤介质层;渗透塘设溢流设施,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衔接,渗透塘外围设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牌。
3.2 城市绿地与广场周边区域雨水径流进入城市绿地内的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前,利用沉淀池、前置塘、植草沟和植被过滤带等设施对雨水径流进行预处理。
对于污染严重的汇水区应选用植草沟、植被缓冲带或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采取弃流、排盐措施防止融雪剂或石油类等高浓度污染物侵害植物;屋面径流雨水可由雨落管接入生物滞留设施,道路径流雨水可通过路缘石豁口进入;生物滞留设施应用于道路绿化带时,若道路纵坡大于1%,设置挡台坎,以减缓流速并增加雨水渗透量;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道路路基稳定性造成影响;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结构层外侧及底部应设置透水土工布,防止周围原土侵入。
如经评估认为下渗会对周围建(构)筑物造成塌陷风险,或者拟将底部出水进行集蓄回用时,可在生物滞留设施底部和周边设置防渗膜。
3.3 广场和地面公共停车场的硬质铺装选用透水铺装,并配建蓄水模块等蓄水设施。
透水铺装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半透水;土地透水能力有限时,应在透水铺装的透水基层内设置排水管或排水板;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600?mm,并设置排水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