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精神病案例分析2

合集下载

精神病法律案例分析(3篇)

精神病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精神病引起的伤害案件。

原告甲因与邻居乙发生争执,持刀将乙刺伤。

经鉴定,甲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在作案时处于发病期。

乙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引发了关于精神病人在犯罪时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应实施强制医疗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精神病人在犯罪时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2. 精神病人在犯罪后是否应实施强制医疗?三、案件分析(一)精神病人在犯罪时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本案中,甲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在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在犯罪后是否应实施强制医疗1. 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强制医疗。

”本案中,甲在作案时虽然处于发病期,但乙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甲的行为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因此,甲符合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

2. 强制医疗的实施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强制医疗的决定,由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

强制医疗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送达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其家属和所在单位。

”本案中,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甲进行强制医疗。

3. 强制医疗的期限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强制医疗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强制医疗期限届满,经重新鉴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仍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续期。

”本案中,甲的强制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精神障碍法律案例分析(3篇)

精神障碍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某月,被告人李某因与邻居王某发生纠纷,在酒后持刀将王某刺伤。

经鉴定,王某受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辩称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并提交了相关病历资料。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李某的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李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据此,法院以李某犯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精神障碍,对其从轻处罚。

二、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李某因与邻居发生纠纷,在酒后持刀将王某刺伤,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2. 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李某在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处于发病期,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因此,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承担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3. 法律适用(1)刑法适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刑事诉讼法适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鉴定程序、证据规则等方面,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本案中,法院依法对李某进行了精神状态鉴定,并依据鉴定意见作出了判决。

三、法律适用探讨1. 精神障碍患者刑事责任认定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刑事责任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一方面,要充分考虑患者的精神障碍状况,判断其是否具备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另一方面,要考虑患者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其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 精神障碍患者法律援助对于精神障碍患者,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案例分析

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案例分析

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案例分析通过对我市近年发生的几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典型案例专门分析,探索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具体处置措施、程序、方法,旨在进一步提升基层派出所民警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及其引发案事件的处置水平,减少社会危害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提供参考对策。

一、“武疯子”现场处置【案例】2019年10月3日,石泉县城郊派出所接改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城关镇一四村村民李某将谭某砍伤,请立即处警。

接警后,城郊派出所2名民警及1名辅警迅速赶往现场。

发现李某在室内。

民警一面与其对话,让李某开门出来,一面安排同伴在门口埋伏,就在与李某对话中,李某突然开门扑出门外,拔出一把菜刀,直接向民警头部砍来,民警用警棍格挡躲避后撤退到安全距离。

李某手持菜刀、木棒躲回房间。

民警迅速向县局报告情况,县局组织警力赶到现场,李正全再次冲出,使用菜刀等攻击民警,处警民警用钢叉、盾牌对其进行制服。

民警柯某在同其他民警合力制服李某时左腿髌骨骨折。

①案例反映问题:(一)思想缺乏重视。

当前基层一线民警在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警情时,当做一般打架肇事警情,在出发前缺乏认真思考,导致装备携带不全,出警力量单薄,到了现场发现情况严重后,增援慢,为控制事态,只能顶着头皮硬上,往往造成处置民警或辅警受伤。

(二)指挥信息不准。

指挥中心的反馈信息不准确,在下达处警命令时,常常不能明确是否是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导致派出所民警处警装备携带不全,临控时只能借助非专业控制用具或直接赤手上阵,从而导致民警或群众受伤,精神病人控制不及时,不良影响持续扩大。

(三)装备携带不全。

当前很多民警在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警情时,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携带的处置装备不全。

一方面认为携带太多装备不便;另一方面基层所队装备配发不到位。

在遭遇严重暴力倾向的武疯子时,现场处置缺乏装备。

(四)缺乏处置训练。

装备使用不熟练,不能快速准确判断处置方法,人员配合不默契,导致控制过程中出现意外或受伤。

重性精神病教学案例

重性精神病教学案例
硫平0.1 qd. • 躁狂发作:氯氮平 50MG tid; 硫酸锂 0.25 tid; 丙戊酸
钠 0.2 tid ;地西泮 5MG tid.
• 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是一种常见的 神经系统疾病,是一种慢性反复发作性短
暂脑功能失调综合征,以脑神经元异常过 度放电引起反复痫性发展丙戊酸钠 0.2*100片 0.4-0.8G/日;(2)苯巴比妥 30MG*100片 60-90MG/日;(3)卡马西平 0.1*100片 0.3-1.6G/日;(4)苯二氯草类: 如地西泮 15MG/日。
• 2、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 六、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出现精 神障碍抗精神药物治疗。
惹;(2)认知改变:零星出现一些异常观念;(3)对 自我和外界的感知改变:(4)行为改变:多维敏感, 社会功能水平下降;(5)躯体改变:睡眠和食欲改变、 乏力。 • 显症期症状:1、感知觉障碍:幻听、幻视、幻嗅、幻 味、幻触;2、思维障碍:3、情感障碍:情感迟钝、冷 漠;4、意志行为障碍;5、定向力、记忆、智能与自知 力。 • 治疗:1、抗精神病药:氯氮平25MG*100片 200400MG/日;氯丙嗪50MG*100片 200-450MG/日;奋乃 静 4MG*100片 16-48MG/日;利培酮 1MG*20片 2-6MG/ 日;喹硫平0.1G*30片 0.1-0.6G/日;舒必利0.1G*10片 0.6-1.0G/日;2、增效剂:丙戊酸钠0.2G*100片0.4-0.8/ 日;硫酸锂0.25*100片 0.5-1.0/日;3、如出现焦虑、抑 郁,可使用辅助药物:(1)苯二氯草类;(2)情绪稳 定剂:丙戊酸钠、卡马西平;(3)抗抑郁药。
1993年的全国流调资料显示精神分裂症的终生 患病率6.55%,女性患病率略高于男性,城市 患病率高于农村。5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曾试 图自杀,约10%的患者最终死于自杀。此外, 精神分裂症患者遭受意外伤害的几率也高于常 人,平均寿命缩短20%。

精神科法律案例分析(3篇)

精神科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精神障碍患者的数量不断增加,精神科医疗纠纷也日益突出。

本案例涉及一起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损害纠纷,旨在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探讨精神科医疗法律问题,为临床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患者甲,男,35岁,因“情绪低落、失眠、食欲不振”等症状就诊于某市某医院精神科。

经诊断为“抑郁症”,医生给予抗抑郁药物治疗。

治疗期间,患者病情出现波动,情绪激动,出现自伤行为。

家属向医生反映情况,医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一周后,患者情绪失控,将家中物品砸毁,并与家属发生冲突。

家属再次向医生反映情况,医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

最终,患者在家中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争议焦点1. 医生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2. 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3. 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案例分析(一)医生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在本案中,医生在患者就诊时,已对患者进行了初步的诊断,并向患者家属告知了病情。

然而,医生在患者病情出现波动时,未及时告知患者家属病情变化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违反了告知义务。

(二)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构成医疗事故。

在本案中,医生在患者病情出现波动时,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也未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处理措施,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存在诊疗过错。

(三)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尽到了相应的管理责任,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结论本案中,医生未尽到告知义务,存在诊疗过错,医院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尽到了相应的管理责任,故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分析案例分析之二

精神分析案例分析之二

• P在二哥结婚当天离家出走,家里当时
没人知道P到哪里去了,也不找P说明 什么? • 这种不含常理的生活作风背后一定有 一个不合理的家庭环境。 生活风格(Life style):即一个人 在早期社会生活道路上已经定型化的 行为模式。个体家庭气氛、出生次序、 有无父亲等因素对性格类型有重要的 影响。
• P出生后,无法得到母亲的连续照料和保护, 没有得到母亲对孩子的需要所给予的不停地 关注。P无法与母亲建立起积极的,令人满意 的“共生关系”。同时,母亲也无法满足孩 子的口腔欲求(人工喂养)。于是口欲不足, 情感和皮肤饥饿,导致P共生期心理发育不顺 利,P将无法满足的欲望、冲动等压抑到潜意 识。使P的心理发育“固着”在口腔期。因此, P无法发展同周围人群和社会环境的稳定的基 本信任,自信心也无法建立,逐渐形成“自 恋型人格障碍”---对批评的反应愤怒、诡辩 或感到耻辱,喜欢他人为自己服务。过分地 自高自大。
• P再次来诊,事先没有提前告诉D(指 心理治疗师,下同),又是在D下班时 来诊,而D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接待P。 按理P要说对不起,并感谢D休息时间 接待她,但P什么也没说。 • 说明P不能理解或感觉到别人也是一个 人,也有自己的需求,P不能理解、尊 重别人的要求和利益,这是P心理发育 不成熟的一种表现。 • P心理发育不成熟的原因是什么?
• 那为什么电梯是从21层开始滑梯,滑到11层 停止的呢? • 可以让W对21和11这两个数字做联想。原来, 做梦的头天晚上她听说两组同学申请的研究 经费批下来了,一组是一万另一组是一万一, 加起来正好是两万一。她听了很后悔没去申 请研究经费。因此滑落的电梯还象征着经费 的流失啊。 • 在梦的最后W和J赶着新开的那班电梯下楼了 • 也就是说今年的这次论文大赛虽然能赶上, 但是对学业的提升并没什么帮助了,因为W 和J是乘着电梯下楼而不是上楼。

重型精神病案例分析2


焦虑性神经症 恐怖性神经症 惊恐障碍
患者最初可能主 患者可能因为恐 患者可能表现出
诉与紧张有关的 惧而回避或限制 一种或更多的躯
躯体症状(例如: 某些活动。
体症状(例如:
头痛,心脏剧跳) 他们难于就诊、 胸痛,头晕,气
或者失眠。进一 去购物或拜访别 短)。进一步询
步询问会发
? 一般资料:男性,20岁,待业,因主述情绪低落,压抑、厌 学,而来咨询。
? 案例介绍:求助者性格较内向,由于父母教育严格,因此从 小学习很努力,成绩也较好。中考时因感冒发烧发挥失常, 只考上一所普通中学,而该学校学习环境不好,学生间打架 斗殴不断。高一时因不愿意帮别人写作业、不愿意欺负弱小 同学等被其他同学辱骂、殴打,感到自己无能,自我评价较 低,后逐渐变得拘谨、胆小,学习成绩也明显下降。从此打 不起精神,闷闷不乐,自卑感强,认为别人都讨厌自己不愿 与自己一起玩,而他人认为其不合群。求助者曾多次想向父 母提出换学校又怕给父母添麻烦而没说,父母并没在意其异 常,只是要求他努力学习,求助者只好坚持上完高中。虽然 埋头苦学但成绩始终不理想。
? 求助者母亲:这孩子从小身体健康,学习、 生活很顺利,只是性格内向,我们管教也比 较严厉。半年前与女朋友分手了,心里很难 过,经常暗自流泪,情绪较为低落,遇到一 点小事就发脾气。开始变得敏感多疑,总是 说有人跟他过不去,说他的坏话,甚至窗外 有人咳嗽也认为是冲着他的。有时又笑容满 面地告诉别人自己罪恶累累,有人在背后捉 弄他。外出时拒绝乘坐地铁,问其原因,他 说在站台上时,总是控制不住想跳下去的念 头,为此感到很害怕。
? 了解资料:丈夫反应:我妻子初中毕业后就进工厂了,一向
工作兢兢业业,是劳动模范。半年前退休后在家,刚开始很 好的,很勤快的作家务。但2个月前,我发现她好像有心事,

精神分裂症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35岁,某市居民。

2019年,张某某因工作压力过大,出现精神异常,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2020年3月,张某某在公共场所持刀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当场制服并抓获。

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成为一起典型的精神分裂症法律案例。

二、案件经过1. 案件发生2020年3月某日,张某某因家庭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情绪失控,持刀将邻居刺伤。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张某某制服并控制。

2. 精神鉴定公安机关在案件发生后,对张某某进行了精神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张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3. 移送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张某某的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 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收到案件后,对张某某进行了审查。

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张某某的精神状况、作案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5. 提起公诉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由于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因此,检察机关决定对张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 法院审理法院收到检察机关的公诉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张某某的精神状况、作案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7. 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某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由于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法院判决对张某某免予刑事处罚,并建议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三、案例分析1. 精神分裂症与刑事责任能力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慢性精神疾病,患者常常出现幻觉、妄想、思维障碍等症状。

精神科法律案例讲解(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例涉及一位患有严重抑郁症的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自杀身亡的事件。

患者小明(化名),男性,30岁,因长期抑郁、失眠、乏力等症状入院。

入院后,医生对其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估,诊断为重度抑郁症。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给予小明抗抑郁药物和心理治疗。

二、案例经过1. 入院治疗:小明入院后,医生根据其病情制定了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

在治疗初期,小明的症状有所缓解。

2. 病情反复:然而,在治疗过程中,小明的病情出现了反复,他经常表现出消极情绪,甚至有自杀的念头。

3. 医疗措施:针对小明的病情,医生采取了以下措施:- 加强药物治疗,调整剂量;- 定期进行心理治疗,帮助小明树立信心;-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了解其心理状况。

4. 自杀身亡:尽管医生采取了上述措施,但小明在住院期间仍然自杀身亡。

警方调查发现,小明在自杀前曾向医护人员表达过自杀意愿,但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法律责任分析1. 医疗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构成医疗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例中,医生在治疗过程中虽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未能有效预防患者自杀行为,存在一定的过失。

因此,医生和医疗机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在本案例中,小明是自杀身亡,不属于他人故意杀人的情况,因此医生和医疗机构不承担刑事责任。

3.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例中,由于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患者自杀身亡,医疗机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患者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

精神病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因精神病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化名)因患有精神分裂症,在病发期间将邻居王某(化名)打伤。

王某将李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本案涉及精神病患者的法律责任及其监护人的责任承担,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李某,男,30岁,患有精神分裂症,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

2. 被告王某,男,40岁,李某的邻居。

3. 2019年3月15日,李某因病情发作,持刀将王某打伤,导致王某头部受伤,需住院治疗。

4. 王某为此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5. 王某要求李某及其监护人赔偿其损失。

三、争议焦点1. 李某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2. 李某的监护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四、法院判决1. 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李某的监护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案例分析(一)李某的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病发期间,李某持刀将王某打伤,其行为构成侵权。

因此,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李某监护人的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在其监护范围内承担责任。

”本案中,李某的监护人明知李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李某再次病发,导致李某再次伤人。

因此,李某的监护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案件启示1.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责任重大。

监护人应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防止其再次伤害他人。

2. 社会应关注精神病患者的权益。

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等问题,政府、医疗机构和社会应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

3. 精神病患者的法律责任问题应引起重视。

在审理涉及精神病患者的侵权案件时,法院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合理判定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精神分裂症 ? 神经症(焦虑症、强迫症、疑病症、恐怖症)
(抑郁性神经症 、神经衰弱) ? 抑郁症
案例一
? 一般情况:男, 25岁,未婚,公司职员。
? 求助者自述:近半年来感觉心烦意乱、头痛,因为 总有人在说我的坏话。我发现每天只要我一走进办 公室,同事们就马上不说话了,我知道他们刚才肯 定在讲我的坏话。有时回到家里,我耳朵里还能听 到他们的议论,说我这个人太花心、缺德、破坏别 人夫妻关系等等。这种声音时隐时现,我自己根本 控制不了。最初我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现在我明白 了,是有人用电磁波在控制我,指挥我的大脑,使 我失去了自由。你说,我还能去上班吗?
重性精神病
案例分析
ICD-10
? F20-F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 ? F30-F39心境[ 情感]障碍* ? F40-F48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 * ? F50-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 F60-F69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 F70-F79精神发育迟滞 ? F80-F89心理发育障碍 ? F90-F98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
? 单选:你对该求助者病程的判定是( )。 ? (A)两年 (B)三年 ? (C)四年 (D)五年 ? 多选:该求助者的主要症状是( )。 ? (A)意向下降 (B)兴趣下降 ? (C)精神低落 (D)情绪低落 ? 单选:该求助者情绪方面最主要的症状是( )。 ? (A)焦虑 (B)抑郁 ? (C)强迫 (D)恐怖 ? 单选:该求助者“不想继续学习,也不想找工作”的原因最可能是( )。 ? (A)性格内向 (B)成绩下降 ? (C)高考失利 (D)意向下降 ? 单选:对该求助者最可能的诊断是( )。 ? (A)焦虑性神经症 ? (B)强迫性神经症 ? (C)抑郁性神经症 ? (D)疑病性神经症
F40-F48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 恐怖性焦虑障碍 其它焦虑障碍 强迫性障碍 严重应激反应,及适应障碍 分离[转换]性障碍 躯体形式障碍 其它神经症性障碍
F50-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进食障碍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 非器质性障碍或疾病引起的性功能障碍 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及行为障碍,无法在它处归类 在它处分类的障碍及疾病伴有的心理及行为因素 非依赖性物质滥用 F59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未特定的行为综合征
? 两年前未能考上大学,复读一年后仍然没有考上, 之后变得很少与人交流,独来独往,家长邻居都认 为其不活泼。不像男子汉。求助者不想继续学习, 也不想找工作,半年前曾有过一两次工作机会,因 自身原因没有坚持下来。每天无所事事,打不起精 神,没有自己想干的事情,对什么都没有兴趣,觉 得活着没有一点意义,感到极度痛苦。曾多次到医 院就诊,发现没有明显器质性病变,医生考虑其可 能有“神经衰弱”、“神经官能症”,建议看心理 门诊。但自己不知道有无心理问题。
? 同事反映,工作时总是发呆,做事丢三拉四,很少 与人交流。现在基本不上班了,整天呆在家里。原 来母子感情很深,可现在当母亲生病或不舒服时, 关心体贴的话越来越少,变得疏远和冷淡。与病前 相比,判若两人。总说自己肚子不舒服,也说不清 具体地方和怎么不舒服。做事情缺乏应有的主动性 和积极性,行为被动,生活变得懒散,不叠被,不 洗脸。但对家中的门窗是否关好特别关注,尤其在 晚上总是检查多遍才行。劝其来心理咨询,说自己 又没精神病,干吗去看心理咨询。这次是说来进行 健康咨询,才勉强前来。
? 求助者母亲:这孩子从小身体健康,学习、 生活很顺利,只是性格内向,我们管教也比 较严厉。半年前与女朋友分手了,心里很难 过,经常暗自流泪,情绪较为低落,遇到一 点小事就发脾气。开始变得敏感多疑,总是 说有人跟他过不去,说他的坏话,甚至窗外 有人咳嗽也认为是冲着他的。有时又笑容满 面地告诉别人自己罪恶累累,有人在背后捉 弄他。外出时拒绝乘坐地铁,问其原因,他 说在站台上时,总是控制不住想跳下去的念 头,为此感到很害怕。
F20-F29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精神分裂症 分裂型障碍 持久的妄想性障碍 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 感应性妄想性障碍 分裂情感性障碍 其它非器质性精神病性障碍 未特定的非器质性精神病
F30-F39心境[情感]障碍 躁狂发作 双相情感障碍 抑郁发作 复发性抑郁障碍 持续性心境 [情感]障碍 其它心境[情感]障碍 未特定的心境 [情感]障碍
? 自我陈述:我是在半年前退休的,刚开始还好。后来就觉得 无聊,很烦躁。想打电话给丈夫又怕影响他工作,儿子在大 学读研究生也很忙。晚上睡不着,有时只睡1~2个小时,心 情也越来越差,做事没精力,对什么事都没兴趣。每天早上 丈夫出门的时候,就开始担心这一天该怎么过,他下班后会 好些。记性也越来越差,连做饭都会忘放调料。我越想越觉 得自己没用,再这样下去会害了丈夫和儿子的,所以,我就 想死了算了(哭泣)。
抑郁经症
? ①兴趣减退甚至丧失。 ? ②对前途悲观。 ? ③无助感。 ? ④感到精神疲惫。 ? ⑤自我评价低。 ? ⑥感到生活或生命本身没有意义。 ? 从上症状至少持续两年,且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
处于抑郁状态。
案例三
? 女性,44岁初中文化,已婚,退休工人。失眠,情绪低落2 个月,伴有想死念头3天,由丈夫和弟弟陪来。
案例二
? 一般资料:男性,20岁,待业,因主述情绪低落,压抑、厌 学,而来咨询。
? 案例介绍:求助者性格较内向,由于父母教育严格,因此从 小学习很努力,成绩也较好。中考时因感冒发烧发挥失常, 只考上一所普通中学,而该学校学习环境不好,学生间打架 斗殴不断。高一时因不愿意帮别人写作业、不愿意欺负弱小 同学等被其他同学辱骂、殴打,感到自己无能,自我评价较 低,后逐渐变得拘谨、胆小,学习成绩也明显下降。从此打 不起精神,闷闷不乐,自卑感强,认为别人都讨厌自己不愿 与自己一起玩,而他人认为其不合群。求助者曾多次想向父 母提出换学校又怕给父母添麻烦而没说,父母并没在意其异 常,只是要求他努力学习,求助者只好坚持上完高中。虽然 埋头苦学但成绩始终不理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