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合集下载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2008年度工作实绩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2008年度工作实绩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2008年度工作实绩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6.24
•【字号】岳政发[2008]19号
•【施行日期】2008.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2008年度工
作实绩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岳政发[2008]19号)
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2008年工作实绩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岳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0•【字号】岳政发[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岳政发[200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现将《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日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乡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岳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的作用,促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规委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城乡规划工作。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三条市规委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任副主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云溪区人民政府、君山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电信公司、岳阳电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房地产局、市消防支队、市风景园林局及市规划勘测设计院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委员。

第四条市规委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专家委员会由长期从事城乡规划及其相关工作并卓有成就的专家组成,由办公室提出专家名单报市规委审定。

专家委员会设规划、建筑、市政工程三个专业组。

第五条市规委委员实行继任制,因换届、调任等原因离开的委员,其成员单位继任人自然成为市规委委员。

第六条市规委委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市规委会议并有表决权;二、对市规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涉及城乡规划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并将有关议题提请市规委相关会议研究;四、推荐专家委员会成员。

第十四章四线控制

第十四章四线控制

法定文件·文本
第十四章 “四线”控制....................................................... 13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14 第十六章 附 则................................................................. 15
道仁矶片区(L)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适应道仁矶片区发展的需要,深化和落实《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 -2030 年)和《岳阳市云溪区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09~2030)》,加强片区规划建设 管理,促进各项建设科学合理有序进行,特编制本规划。
第 1.02 条 本规划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年) 二、办法、标准 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版) 5、其它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三、地方规定 1、《岳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3、国家、地方城市规划的相关法规和地方城镇建设管理规定; 4、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四、规划审批文件 1、《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年) 2、《岳阳市云溪区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09—2030) 3、《岳阳市港口规划》 4、岳阳市规划局云溪区分局提供的道仁矶片区 1:1000 地形图、已批地块总图和道 路

最新岳阳人口数据,岳阳人口数量最新比例数据

最新岳阳人口数据,岳阳人口数量最新比例数据

最新岳阳人口数据,岳阳人口数量最新比例数据岳阳市区已发展成为城区人口在110万左右的港口城市,建成区用地面积达120平方公里。

从一个小城镇发展成一个现代化宜居大城市的变迁,这座始终拥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规模变大了,城市建筑变靓了,城市人居环境变好了,城市综合竞争力变强了。

有着宏伟蓝图目标的岳阳市委市政府借助国家重大战略机遇,立足“3+5城市群”自身优势,强化地区特色,主动对接上层次规划,积极融入长株潭城市群。

10月20日,记者从岳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研讨会上获悉,到2030年,岳阳将成为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中的重要节点,形成一个空间布局合理、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齐头并进、城乡共同繁荣的开放型城镇体系。

未来,一条清晰脉络的城市新规划使得这座千年古城焕发蓬勃生机。

规划空间分为两个层次《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3-2030年)》(简称“08总规”)分为三期规划,近期为2023-2023年,中期为2023-2023年,远期为2023-2030年;规划层次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大版块。

其中,市域总面积为15019.2k㎡,中心城区总面积为375k㎡。

城市用地主导发展方向为:东扩、北进、南延。

根据城市空间导向因素及现状空间形态,空间布局模式为沿洞庭湖、长江带状组团式结构形态,各组团之间以洞庭湖、南湖、芭蕉湖、松阳湖、白泥湖生态绿地相间。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结构为“一主三副”:一主即主城区,三副即云溪城区、路口和君山城区。

主城区以居住、商贸金融、行政办公、文化教育、高新技术产业、旅游服务和休闲度假为主,采取紧凑发展的模式,用地布局为金凤桥市级商业中心、东茅岭市级商业副中心、城陵矶港口工业、七里山—冷水铺工业、木里港—康王工业、奇家岭—郭镇文教六片区。

云溪城区以港口物流和工业为主,用地布局为松阳湖港口物流、松阳湖临港工业、云溪精细化工、巴陵石化工业、道仁矶居住、云溪居住和芭蕉湖居住七片区。

路口城区以工业为主,用地布局为长岭石油工业、陆城居住、路口居住、文桥居住及配套服务片区。

岳阳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岳阳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岳阳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录第⼀章总则 (2)第⼆章城乡发展战略和⽬标 (2)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第⼀节空间管制与协调规划…………………………………………第⼆节城镇体系结构规划……………………………………………第三节城镇功能定位…………………………………………………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第五节产业发展规划…………………………………………………第六节重⼤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第七节历史⽂化遗产与风景旅游规划………………………………第⼋节城镇⽣态与环保规划…………………………………………第九节综合防灾规划…………………………………………………第⼗节“两型社会综改区”建设规划………………………………第⼗⼀节新农村建设规划……………………………………………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13)第五章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13)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 (14)第七章城市⽤地布局规划 (15)第⼋章产业布局规划 (18)第九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18 第⼗章城市市政公⽤设施规划. (23)第⼀节给⽔⼯程规划……………………………………………………第⼆节排⽔⼯程规划……………………………………………………第三节电⼒⼯程规划……………………………………………………第四节电信⼯程规划……………………………………………………第五节燃⽓⼯程规划……………………………………………………第六节环境卫⽣规划……………………………………………………第七节殡葬设施规划……………………………………………………第⼗⼀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26)第⼀节防洪治涝规划……………………………………………………第⼆节消防规划…………………………………………………………第三节⼈防和地下空间开发利⽤规划…………………………………第四节抗震规划..................................................................第⼗⼆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8)第⼗三章历史⽂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31)第⼗四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2)第⼗五章城市风貌规划 (33)第⼗六章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33)第⼗七章开发区规划 (33)第⼗⼋章分区控制与空间发展时序 (34)第⼗九章实施措施与建议 (35)第⼆⼗章附则 (36)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岳阳市城市发展的需要,制定《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岳阳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件。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认定与分类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认定与分类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认定与分类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30•【字号】岳政发〔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认定与分类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认定与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已经2013年7月1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30日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认定与分类处置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护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和合法建筑,查处侵占集体资产、侵害公共利益和非法谋利等违法违纪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含国有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房屋的登记、认定、分类处置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认定与分类处置工作,由市政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房屋所在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以下简称乡街)和村(社区),依据各自职责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规划、土地、住建、房产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经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主管部门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进行建设的行为。

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8)

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8)

岳政发[2008]28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YYCR—2008—0000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9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日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地管理,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岳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岳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规划、建设、城管、国土资源、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四条规划、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确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城市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等绿线。

第五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

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城区改造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

(二)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不低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0%。

(三)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的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岳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30年)征求意见稿

岳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30年)征求意见稿

岳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30年)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及原则 (3)第三章医疗卫生服务(指标)体系规划 (3)第四章各县市区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14)第五章岳阳市市区医疗设施布局规划 (16)第六章规划实施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岳阳市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06〕96号,20064、《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国卫医发〔2016〕38号,20165、《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19946、《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卫生部,20087、《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088、《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9、《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200810、《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年)》11、《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1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13、《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14、《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15、《血站基本标准》1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18、《湖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19、《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201620、《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0821、《岳阳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201622、岳阳市城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第三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三个层次:1、岳阳市域,包括市辖区(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和6个下辖县、市(县级市),总面积为15019.2平方公里;2、岳阳市市区,即3个行政区,岳阳楼区、云溪区和君山区,总面积为1463.2平方公里;3、岳阳市中心城区,指城市的规划建设用地和近郊地区,总面积为375平方公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控制分区 (3)第三章村民区(点)布局规划 (8)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10)第五章规划控制要求 (11)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11)第七章附则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顺利实施《岳阳市区集体土地村民区(点)布局规划》,落实规划控制要求,提出本规划的管理及相关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文本。

第二条本文本是岳阳市区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村民区(点)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编制各项规划及进行建设活动,应遵照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湖南省及岳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岳阳市区所辖行政范围,其用地面积为1463.2km²(其中建成区面积86.32 km²)。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施工、统一配套建设”的要求集中建设,使村民区(点)规划合理、管理规范、建设有序、惠及民生。

第六条规划目标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村民区(点)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城中村地区与城市其它地区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岳阳。

第七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2)《城市规划编制方法》(2006)3)《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4)《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5)岳阳市人民政府《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村民集中建设自住房屋规划管理规定》6)岳阳市人民政府《岳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房(居民区)集中统一建设管理办法》7)岳阳市中心城区已批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八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0-2030年,其中:近期2010-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第九条本文本条文中的黑体字部分为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指导性内容。

第二章控制分区第十条控制分区原则1、与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2、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3、尊重民意、科学决策。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5、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

第十一条控制分区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三个区域,即禁止建设区域、严格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城乡居住环境,实现城乡统筹。

1、禁止建设区域:指禁止村民建设自住房屋的区域,具体包括:1)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绿地、水域用地:南湖、东风湖、吉家湖、芭蕉湖、松阳湖、白泥湖、肖田湖、洋溪湖、濠河等湖泊及其生态绿地控制区;城市公园如岳阳楼公园、金鹗公园、南湖公园、君山公园等规划的26个公园;沿湖风光带、大桥河风光带、长康路(107国道)防护带、高压电力走廊、生态走廊、铁路及高速公路两侧防护带。

2)城市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粮食作物、油类作物、棉花、蔬菜等经济作物的高产耕地。

3)城市规划区内的森林用地:鹰咀山、黄茆山、昆山、枇杷山、黄毛大山、陀鹤山、笔架山以及省、市、区、乡镇所确定的林业用地。

4)100年一遇洪水淹没区、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城市防洪大堤面向长江、洞庭湖一侧的滩头、坡地、湿地等以及长江、洞庭湖水中岛屿、滩头地等。

5)大江、大湖(长江、洞庭湖)防洪大堤内侧100m地段(护堤区)、内湖河流不小于30m地段(生态保护区)、以及水库、水塘、水源地的生态保护范围;市区内河流及水源地:新墙河水系、南湖水系、芭蕉湖水系、白泥湖水系;铁山水库至金凤桥水库水渠(城市水源)两侧各不小于30m地段。

6)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景区控制保护范围:岳阳楼景区、君山景区南湖景区团湖独立景点城陵矶独立景点。

7)沿铁路干线两侧各不小于20m地段,沿武广高速铁路两侧各50m地段,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不小于10m地段;沿高速公路两侧各50m,沿国道两侧不小于50m、省道和一级公路两侧各不小于20m地段、二级和以下等次公路两侧各不小于100m地段.8)500KV高压电力线走廊宽40m地段,220KV高压电力线走廊宽30m地段,110KV 高压电力线走廊宽20m地段;沿其他工程管线(光缆、天然气、油管等)两侧各10m地段。

2、严格控制区域:指村民建设自住房屋必须进入经规划许可的村民区,即住宅小区和住宅组团,系单元式住宅、限一户一套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

村民建设自住房屋必须在严格控制区域(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居住用地现状属农村集体土地并留有较大空地的城中村中选择一些作为村民居住区建设用地上进行。

3、一般控制区域:指村民自建住房必须进入经规划许可的村民点,一户限建一栋。

具体范围包括:除禁止建设区域和严格控制区域用地外的其它用地列入一般控制区域,允许村民在经规划确定的村民点内进行自住房屋建设。

第三章村民区(点)布局规划第十二条岳阳楼区村民区(点)布局行政区划范围面积为404.28平方公里。

规划确定村民点的建设规模一般为100户以上,以利于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节约土地。

根据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结合楼区范围的现状实际情况,保留50个建设较好村民点,规划新建村民区16个,村民点17个,具体详见表3-1。

岳阳楼区村民区(点)布局一览表表3-1说明:规划建设区155km2以内,规划村民区17个,村民点3个;155 km2以外,村民点14个。

第十三条君山区村民区(点)布局行政区划范围面积为696.5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范围仅包括君山垸(面积为89.89平方公里),其它区域参照执行。

保留现状3个村民点即林角佬、望城、柳林洲,规划结合君山区实际情况将林角佬、望城二处村民点规模适当扩大建设。

规划村民区3个,包括林角佬、望城、柳林洲村民区,共规划村民点共22个。

详见表3-2君山区村民区(点)布局一览表表3-2说明:规划建设区155 km2以内,规划村民区3个,村民点3个;155 km2以外,村民点19个。

第十四条经济开发区村民区(点)布局行政区划范围面积为252.51平方公里。

保留3个村民点,规划村民区8个,包括金凤桥办事处的八字门村1个、分水垄村2个、梅子柿村2个、新华村1个、新园村2个,规划村民点共计104个。

详见表3-3经济开发区村民区(点)布局一览表表3-3说明:规划建设区155 km2以内,规划村民区8个,村民点5个;155 km2以外,村民点102个。

根据经济开发区实际情况,规划对现有大桥和牛郎村民点规模适当扩大,对处于严格控制区范围内规划的白石村民点,由于特殊情况采用一户一基方式建设。

第十五条南湖风景区村民区(点)布局行政区划范围面积为35平方公里。

保留现有4个村民点,包括上、下渔光新村、湘北女校、园艺场还建村民点。

规划村民区4个包括渔光新村徐家组、黄沙湾、八仙台、月形湖村民区。

详见表3-4南湖风景区村民区(点)布局一览表表3-4第十六条云溪区村民区(点)布局云溪区村民区(点)布局规划按照云溪区城乡统筹规划实施。

第十七条村民点的建设必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进行。

在一般控制区域内不允许城市居民建设自住房屋。

第十八条规划各村民区(点)的建筑高度、风格、色彩等应按《岳阳市城市风貌规划》要求,在进行各村民区(点)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时予以落实。

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第十九条规划期限2010——2015年第二十条根据城市建设的发展,近期到2015年,规划村民区(点)16066户,用地面积145.8ha。

其中:建设村民点3751户,用地面积59.2ha;建设村民区12315户,用地面积86.6 ha。

第二十一条岳阳楼区村民区(点)近期建设规划到2015年,岳阳楼区建设村民点410户,占地面积8.8ha;村民区5675户,占地面积33.8ha。

具体详见表4-1岳阳楼区近期建设村民区(点)规划一览表表4-1第二十二条君山区村民区(点)近期建设规划到2015年,君山区建设村民点650户,占地面积14.0ha;村民区900户,占地面积7.4ha。

具体详见表4-2君山区近期建设村民区(点)规划一览表表4-2第二十三条经济开发区村民区(点)近期建设规划到2015年,经济开发区建设村民点1977户,占地面积26.4ha;村民区3404户,占地面积37.4ha。

具体详见表4-3经济开发区近期建设村民区(点)规划一览表表4-3第二十三条南湖风景区村民区(点)近期建设规划到2015年,南湖风景区建设村民区3050户,占地面积18.0ha。

具体详见表4-4 南湖风景区近期建设村民区(点)规划一览表表4-4第二十四条各规划村民区(点)户数、用地规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其户数确定应由各级政府,用地规模由国土部门进行核准;如村民区(点)位置变更应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级政府协调解决,并按正常的变更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第五章规划控制要求第二十五条村民区(点)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范围内,由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本辖区的村民区(点)布局规划,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十六条村民按照本规定在居民区建设公寓式住房,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150㎡,且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40㎡。

户型建筑面积超过90㎡,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40㎡的超面积住房部分,按商品房相关政策处理。

村民按照本规定在居民点建设自住房屋,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30㎡,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

第二十七条拆迁安置房基本户型分为四档标准执行:户籍人数1人的55至70平方米、户籍人数2人的为80至90平方米、户籍人数为3人或符合拆迁分户条件未婚子女1人的为110至120平方米、户籍人数4人以上或独生子女家庭户籍人数3人的为125至130平方米。

第二十八条村民区(点)建设用地不改变原有集体土地性质。

第二十九条在城市规划建设区内,为了避免城市重复建设,原则上不得安排一户一基村民自主房屋的建设。

第三十条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住房,凡将原有住房出售、出租、改变使用性质或赠与他人的,不得在村民区(点)内申请再建设自住房屋。

第三十一条村民区(点)集中建设自住房屋,除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等重要法定标准外,其他标准可适当放宽许可条件,但不得低于强制规范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三十二条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居民区和居民点经营性、辅助性、配套性用房,可由建设主体自行对外出售。

第三十三条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合法的零散自住房屋,只拆不建;影响居住的房屋只能许可进行不增加面积、不拓展功能的加固维修。

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危险性属于C 级或D级的,城市居民采取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方式予以安置,集体土地上的村民按照有关政策优先、等面积就近安排在居民区和居民点集中建设,现有房屋予以拆除;不要求配置安置重建的,由市、区政府(管委会)按有关政策予以收购并拆除,其宅基地作为城市绿化用地,产权归收购单位所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