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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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促进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健康成长,保证医院相关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研究生以上学历新进人员(包括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一、适用对象:三年内新进临床及医技部门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包括研究生)的人员

二、管理细则

1.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和考核。

2.每年发表医学统计源期刊论文一篇以上。

3.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及规范化培训工作。

4.每年内应有一项独立或合作的科研课题,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项目。

5.每年承担科室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6.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

7.完成医院交待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

1.合格标准:上述培养细则完成六项以上(包括六项)为合格。

2.考核周期:每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处理:半年不达标者及时进行面谈督导,年终不合格者,待遇暂停发放(跟同入院本科同等待遇),等达标后再享受绩效工资相应系数待遇。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人医政字(2013)45号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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