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销售收入的入账方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出口销售收入的入账方法

盛晖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公司适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今年5月出口一单货物,报关单上显示该项交易cif价(成本、保险费加运费)5万美元,其中运费4000美元,保费1000美元。对于该笔出口收入如何入账呢?财务部小张和小王看法不一致。

第一种方法:小张认为,根据出口退税的相关规定,该笔收入应按fob价(出口货物离岸价)确认收入,对于运费、保险费则列在往来科目。

第二种方法:小王认为,税法对出口收入按fob价确认是针对退税的需要,而对于其他税种,例如企业所得税来说,并没有规定企业一定要按fob价确认收入,可按cif价确认收入,运费、保险费不用单列。

分析:以cif价出口的收入该如何确认呢?

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小张采用第一种方法以fob价确认收入,企业会计核算、增值税申报、退税申报都以fob价确定,能保持三者的一致性,便于核对数据,特别是税务机关退税数据的核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