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齐全国家新区政策总结
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1、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凡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减免税满后,可以延长三年按10%征收所得税。
3、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其中,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开发区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可以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开发区内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5、在开发区内以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
6、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7、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
8、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企业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对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9、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或高于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0、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0518 三大国家级新区优惠政策比较

三大国家级新区现行政策比较及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启示吴志鹏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这是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之后的第四个国家级新区。
本文对三大国家级新区现行政策做了初步梳理,提出了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
一、三大国家级新区的设立及其概况(一)上海浦东新区。
1990年4月,国务院设立上海浦东开发区,制定了“开发浦东、振兴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开发方针,并给予一系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优惠政策。
2005年6月,国务院又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明确提出要把浦东建设成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和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
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浦东新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707亿元,比1990年增长70多倍,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2330元和13898元。
浦东不仅已成为上海的新兴高科技产业、现代工业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极,也成为中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也取得了积极成效:国家各部委先后有近50项改革试点在浦东先行先试,已经在股指期货、消费金融公司、新兴国际贸易结算中心等十个方面取得突破,围绕“三个着力”的要求,浦东在优化行政管理架构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完善“两个中心”建设制度环境和推动自主创新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方面取得新成效。
目前,浦东新区人才集聚的外部环境逐步形成,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金融机构的营运环境日趋完善,政府服务的综合环境继续改善。
(二)天津滨海新区。
2006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试验金融等重大改革开放措施。
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国家级新区及战略意义

国家级新区及战略意义A、国家级新区,是指新区的成立乃至于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
目前共有11个国家级新区:1992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成立、1994年3月天津滨海新区成立、2010年6月重庆两江新区成立、2011年6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成立、2012年8月甘肃兰州新区成立、2012年9月广东南沙新区成立。
2014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和贵州贵安新区、2014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2014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2014年10月2日四川天府新区成立。
1、上海浦东;2、天津滨海;3、重庆两江;4、浙江舟山;5、甘肃兰州;6、广州南沙;7、陕西西咸;8、贵州贵安;9、青岛西海岸;10、大连金普;11、四川天府。
国家“十二.五”规划粤港澳经济合作的三大平台是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
一、上海浦东新区1.新区概况上海浦东新区是中国第一个国家级新区,范围包括黄浦江以东到长江口之间的三角形区域,南面与奉贤区、闵行区接壤,西面与徐汇、卢湾、黄浦、虹口、杨浦、宝山6区隔黄浦江相望,北面与崇明县隔长江相望。
全区面积1210.41平方公里。
1992年中国政府作出“开发浦东”的决策,浦东新区的城区面貌变化很大。
浦东国际机场在新区东临海部建成200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浦东进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2009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原南汇区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
新浦东雄踞东海之滨、杭州湾畔,内连扬子江、外眺太平洋,面积1210平方公里,占全市五分之一左右。
2.地理位置浦东新区是上海市位于黄浦江以东、长江口以西的一块三角形地区,地处我国海岸线中点和长江入海口的交汇处,全区面积1210.41平方公里(其中原浦东新区532.75平方公里,原南汇区677.56平方公里),人口268.6万人(其中原浦东新区194.29万人,原南汇区74.31万人)。
国家级新区主要指标比较及其发展对策

D O I : 1 0 . 1 3 4 8 3 / j . c n k i . k f y j . 2 0 1 7 . 0 1 . 0 1 6
国家级新区是 2 0世纪 9 0 年代初期设立的一种新开发开 功能定位 日益完善, 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 在引领 区域经济发
放与改革的大城市区。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以 展、 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 、 创新体制机制、 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对各 区域稳增长、 调结构、 促改革做 相关行政区、 特殊功能区为基础, 承担着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 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国家级新区的发展情况
自2 0 世纪 9 0年代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浦东新区以来, 目 新区加快经济转型,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约 3 0 %。贵安新区地 前已批复设立 1 8 个国家级新区。其 中, 在“ 八五” 至“ 十一五’ ’ 区生产总值增长 2 0 %, 高于贵州省 1 0 个百分点。 期间国家设立上海浦东、 天津滨海、 重庆两江3 个国家级新区,
方 法, 选取 了总量指标 、 经济指标和产 业指标 3个重要参 考指 标对 国家级新 区进行横 向 比较 和分析 总结。在 此基础 上 , 结合 当 下新 区发展存在 的主要 问题 , 以及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提 出新 区要 适应经济新常 态实现 转型发展 、 继 续扩大有 效投 资 、 加 大招 商
8 9
开发 研究
2 0 1 7 年第 1 期
为进一步认识和总结新 区发展 中的共性认识和问题, 采
西赣江新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兰州
新区、 西咸新区、 天府新区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第 取比较分析法, 选取了总量指标 、 经济指标和产业指标对国家
年度政策总结报告(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政策制定和实施在推动社会进步、保障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报告旨在对2023年度国家及地方出台的重要政策进行梳理总结,分析政策实施成效,为今后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
二、政策梳理1. 财税政策(1)减税降费: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
(2)个税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负。
2. 产业政策(1)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2)产业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
3. 保障民生政策(1)教育改革: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2)医疗改革:深化医疗改革,推进分级诊疗,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 环境保护政策(1)绿色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2)污染防治: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5. 住房政策(1)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房价,遏制投机炒房。
(2)保障性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三、政策实施成效1.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2.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3.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到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4.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环境保护政策得到有效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四、政策建议1. 继续深化财税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减轻企业负担。
2.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3. 完善民生保障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4. 强化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5. 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房价,遏制投机炒房。
最全!我国四大自贸区政策情况梳理

制表单政策类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我国四大自贸区政策情况梳理制表日期:2016年7月12日面向全球,全方位的改革和开放的试验田,侧重推动上海成为国际经济中心、贸定位易中心、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片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平潭片区厦门片区福州片区实施范围120.72 平方公里实施范围116.2 平方公里实施范围119.9 平方公里实施范围118.04 平方公里实施范围28.78 平方公里(含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34.26 平方公里(含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世博开20.48 平方公里37.20 平方公里60 平方公里(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28.2 平方公里(含深圳平前海湾保税港区28 平方公里30 平方公里(含东疆保税港区10 平方公43.1 平方公里(含天津港46.8 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税区空港部分 1 平方公保税区海港部分和保税物里和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43 平方公里43.78 平方公里(含象31.26 平方公里(含福屿保税区0.6 平方公里、州保税区0.6 平方公里、象屿保税物流园区0.7福州平出口加工区 1.14 平、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 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园区)方公里) 3.71 平方公里)里)1.96 平方公里)流园区 4 平方公里)方公里、厦门海沧保税港区9.51 平方公里)方公里、福州保税港区9.26 平方公里)按区域布局的功能划分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全方位的开放试点)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商务金融服务、文化科教和高新技术等产业,建设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和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载体重点发展航运物流、国际贸易、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端制造业和研发设计、航空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以金融创新为主的现代服务业构建新兴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宜居生活区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在投资贸易和资金人员往来方面实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已取得台湾地区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可以在实验区从事与资格相对应的专业服务活动重点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两岸服务贸易与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按海关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方式的功能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和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试点以货物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主要开展国际贸易和保税服务等业务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试点有关货物贸易便利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制度创新重点探索以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开展货物贸易、融资租赁、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等业务重点探索投资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金融制度创新,积极发展重点探索以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开展国际贸易、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等业务划分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点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重点探索投资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制度创新,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投资管理政策1. 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2. 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3. 支持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衍生品投资业务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广东省负责办理1. 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天津市负责办理2. 重点选择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扩大对外开放3. 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1. 对一般境外投资项目和设立企业实行备案制,属省级管理权限的,由自贸区负责备案管理2. 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合法投资收益3. 推动台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在自贸试验区内集聚发展4. 进一步扩大通信、运输、旅游、医疗等行业对台开放5. 对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台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和技术人员,在项目申报、入出境等方面给予便利企业跨境借款金融政策1. 区内机构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2. 支持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根据需要在境内外使用1. 允许在自贸试验区注册的机构在宏观审慎框架下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和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2. 支持区内港澳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规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3. 放宽区内企业在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的审批和规模限制,所筹资金根据需要可调回区内使用逐步统一境内机构外债政策。
最齐全国家新区政策总结

新区政策日前国家发改委已印发了《新区建设指导意见》,确定在五个方面给予新区政策扶持,其中的两个“先行先试”具有相当的量级:国家将允许和支持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并允许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
一、支持体制机制创新。
允许和支持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新区建设提供体制动力和保障。
二、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
新区围的耕地占补平衡在全省围统筹解决。
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鼓励新区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允许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
对新区调蓄水库、供水、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对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要求。
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修复。
将新区北部防护林网和南部林业带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体系,支持新区建设国家级湿地保护区。
四、优先布局重大项目。
国家在重大项目布局上给予新区重点支持,对老城区搬迁改造进入新区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政策扶持,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和社会资本在新区建设的重大项目优先核准,支持新区产业发展。
省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相关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新区。
五、加大金融支持。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新区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健全各类投融资主体。
浦东新区政策一、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和减征所得税的围1.“五免五减半”。
从事机场、港口、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二免三减半”。
产业园区政策汇总

产业园区政策汇总产业园区是国家发展经济、推动创新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具有集聚创新资源、促进技术交流和创新创业的功能。
为了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园区政策。
本文将对产业园区政策进行汇总。
一、产业园区的国家政策支持1.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国家对有关重点产业的园区提供技术、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以促进该产业的发展。
例如,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将给予研发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国家将提供基因检测设备和人才培训的资金支持。
2.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于符合条件的园区,给予一定期限内的税收减免政策。
例如,对于新设立的园区,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于科技园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
3.引进人才政策:国家鼓励产业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
例如,对于高层次人才,国家给予一次性经费补贴和住房、医疗等优惠待遇;对于创新创业人才,国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资金的支持。
二、产业园区的地方政府支持1.用地政策:地方政府为产业园区提供合适的土地,并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免费或优惠租赁政策。
2.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地方政府负责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电力、供水等配套设施,以提高园区的运营效率。
3.企业扶持政策:地方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和税收支持,以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园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三、产业园区的金融支持1.银行贷款支持:银行对于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低利率、长期贷款,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2.风险投资支持: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支持,帮助企业实现创新和发展。
3.融资担保支持: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融资担保机构,为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风险。
四、产业园区的科技创新支持1.科技创新基地支持:政府设立科技创新基地,为园区的企业提供科技研发设施和技术支持。
2.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府对园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和税收支持,鼓励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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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政策日前国家发改委已印发了《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确定在五个方面给予兰州新区政策扶持,其中的两个“先行先试”具有相当的量级:国家将允许和支持兰州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并允许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
一、支持体制机制创新。
允许和支持兰州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兰州新区建设提供体制动力和保障。
二、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
新区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
在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鼓励新区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允许在土地开发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
对兰州新区调蓄水库、供水、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对兰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要求。
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修复。
将兰州新区北部防护林网和南部林业带纳入国家三北防护林建设体系,支持兰州新区建设国家级湿地保护区。
四、优先布局重大项目。
国家在重大项目布局上给予兰州新区重点支持,对兰州老城区搬迁改造进入新区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政策扶持,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和社会资本在兰州新区建设的重大项目优先核准,支持兰州新区产业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相关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兰州新区。
五、加大金融支持。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兰州新区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兰州新区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健全各类投融资主体。
上海浦东新区政策一、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和减征所得税的范围1.“五免五减半”。
从事机场、港口、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二免三减半”。
在浦东新区内开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投资经营的生产性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一免二减半”。
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的资本金或分行由总行拨入的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经金融机构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其经营业务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处减半征收所得税。
4.两类企业减税。
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凡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3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而有来源于浦东新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其中以优惠条件提供资金、设备或者转让技术先进的,需要给予更多的减征或免征优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汇出额的所得税。
7.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或举办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40%。
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地方所得税和房产税政策在2000年底之前,免征新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地方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在新区内自建或购置的自用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的月份起,免征房产税5年。
三、关税政策凡1996年3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生产企业,对项目自用的生产设备,继续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优惠。
对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项目,以及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进口设备,从1998年1月1日起,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明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另外,中国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特别审批政策1.允许在浦东新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外国投资者,与之试办3-4家中外合资的外贸企业,由上海市提出具体方案,经外经贸部核定经营范围和贸易金额,报国务院审批。
2.外商桥保税区内可以开展除零售业务以外的保税性质的商业经营活动,并逐步扩大服务贸易。
3.允许首先在浦东试点,同意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进入浦东的外资银行将获得优先权。
4.具备条件以后,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在陆家嘴注册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浦西和外商桥保税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可以在浦东新区再设立若干家外资和中外合资保险机构。
天津滨海新区政策国务院确定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滨海新区是环渤海经济发展的中心区域。
享受如下优惠政策:一、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
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点。
二、支持天津滨海新区进行土地管理改革。
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调控能力。
三、推动天津滨海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四、给予天津滨海新区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扶持。
对天津滨海新区所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内资企业予以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优惠,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予以加速折旧的优惠;中央财政在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在一定时期内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予以专项补助。
重庆两江新区政策1.区内所有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类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到202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以2010年为基数,“十二五”期间新区内新增地方财政及建设项目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用于设立两江新区发展专项资金,以投资入股、定额补助、对发行企业债券和贷款实行贴息等方式,扶持区内的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类企业发展。
3.对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并予以倾斜,根据发展规划需要优先确保建设用地。
4.市政府设立百亿元专项资金,集中用于两江新区基础设施的起步建设。
5.国家批准重庆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优先支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6.对入驻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的工业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由新区给予全额补贴,后3年按50%给予补贴。
7.区内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按有关规定提取的风险补偿金(按当年利润额的3-5%)可税前扣除。
8.执行灵活的土地和房屋租赁政策。
对重点支持的产业用地实行双优政策。
对从事科技开发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可安排房屋租金补贴。
9.对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项目审核、土地利用、贷款融资、技术开发、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支持。
10.对新引进大型企业总部高管人员给予安家资助等财政扶持,并建立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引进。
贵州贵安新区政策一、财税和金融政策2013年至2020年,新区内新增地方财政收入全额用于设立贵安新区发展专项资金。
鼓励新区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1、支持新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新区按照有关规定设立村镇银行。
2、探索推动股权交易平台建设。
继续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市场准入标准的企业和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按规定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及资金清算中心等。
3、支持新区按规定设立贵安新区股权投资母基金。
支持新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进行融资。
4、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
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
二、投资和产业政策1、在安排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时,可适当提高投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
2、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新区城际铁路和城市道路建设。
对新区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的项目,在产业规划布局、项目审核、市场融资、产业准入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3、支持新区在条件成熟时,按照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4、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5、鼓励与东中部及周边地区共建产业园区,比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予以指导和服务。
6、将新区纳入国家分布式能源发展试点,探索开展区域电力直供。
三、科技教育创新政策1、鼓励和支持国家大型科研单位、重点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高水平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和企业研发机构。
2、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激励政策。
3、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鼓励高端人才和特殊人才创办企业,在贷款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
4、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在新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5、积极研究为外国人在贵州入境提供便利的政策。
大连金普新区政策一、对外开放政策1、支持在新区先行先试投资、货物与服务贸易便利化政策。
2、继续推进人民币与日元、韩元直接交易进程,支持人民币跨境使用。
3、依托大窑湾港区,发展保税贸易和离岸贸易,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试点,配套完善国际航运吸引转口贸易物流的政策措施。
4、鼓励外资参与市政、医疗、教育等领域建设。
支持新区与国外共建合作园区。
二、自主创新政策支持新区在人才引进开发、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转让交易和融入东北亚区域研发创新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知识产权入股、期权激励等有利于激发自主创新的新模式。
制定和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
三、产业发展策略1、根据实际需要,研究赋予新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2、按照新区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研究国家重大生产力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向新区倾斜,支持新区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