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冷冻肉冷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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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肉(冷鲜肉)小常识及检验标准

冷却肉(冷鲜肉)小常识及检验标准

冷却⾁(冷鲜⾁)⼩常识及检验标准商品知识 指严格执⾏兽医卫⽣检疫制度下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冷却处理,使胴体温度在24⼩时内降为0~4℃,并在后续加⼯、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0~4℃的⽣鲜⾁,也有⼈称之为预冷⾁或排酸⾁。

冷却⾁的加⼯是在正常屠宰后畜胴体迅速进⾏冷却处理,冷却可以是⼀段进⾏,也可分为两段进⾏。

⼀段进⾏即始终在0~4℃下进⾏;两段冷却是先在-10℃以下冷却1~2⼩时,然后在0~4℃下冷却,使胴体的中⼼温度达到0~4℃。

冷却效果两段为好。

由于冷却⾁经过充分的解僵成熟过程,所以⾁质柔软有弹性,滋味鲜美,汁液流失少,避免了营养成分的损失,⽐热鲜⾁和冷冻⾁更适合家庭烹调和⾁制品加⼯。

热鲜⾁由于基本未经过解僵成熟过程,在僵直期内煮不烂,味道不好。

冷冻⾁对于畜禽⾁的保鲜起到了很好的作⽤,但由于在冻结过程中会破坏⾁的细胞。

在解冻时会产⽣汁液流失,同时带⾛了部分营养。

⼀般冻结⽅法汁液流失达5%~7%,所以经过冻结的⾁⼝味不如冷却⾁。

冷却⾁由于在分割、加⼯、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处于低温控制中,⼤多数微⽣物的⽣长繁殖受到抑制,⼀些病源菌分泌毒素的速度⼤⼤降低,甚⾄被抑制,所以冷却⾁的安全性⽐较有保证。

冷却⾁产品⼀般都以分割⾁⼩包装的形式出现在较⼤型的有专⽤冷藏柜销售的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出售的⾁均为热鲜⾁和冷冻⾁。

冷却⾁⽣产⼀般都是⽐较⼤型屠宰企业,整个过程都有较好的卫⽣管理,屠宰加⼯时⾁的初始菌含量少,加上合理的包装,并严格控制运输、销售过程中的温度,这样使冷却⾁的货架期达到15天以上。

在销售过程中,由于肌红蛋⽩被氧化,使鲜红⾊变为暗红⾊或褐⾊,这是正常的颜⾊变化,不影响⾁的内在质量。

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 ⽬前,国内外对⾁的卫⽣和安全都很重视,对⾁的新鲜度和含菌量制定标准进⾏限制,如德国将冷却⾁的含菌量限定为5.0×106个/克,当⾁的含菌量⼩于5.5×106个/克时为合格,亮绿灯,含菌量等于5.0×106个/克时为可以接受,亮黄灯,含菌量⼤于5.0×106个/克时不可⾷⽤,亮红灯。

冷库管理规范

冷库管理规范

【法规标题】冷库管理规范【颁布单位】商业部【发文字号】商业部[89]商副字第153号【颁布时间】1989年12月21日【生效时间】1990年01月01日【全文】冷库管理规范本规范适用于肉、禽、蛋、水产类冷加工和储藏的各类冷库。

一、总则1.1.冷库是食品冷藏加工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易腐食品的冷冻加工和储藏任务,起着促进农副渔业生产、调剂市场季节供求、配合完成出口任务的作用。

1.2.冷库结构复杂,技术性强,冷库的使用、维修、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科学办事,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和法规,做到安全、卫生、低消耗。

1.3.冷库领导及各级主管部门在抓使用的同时,要抓好日常维护检修工作,切实做到使用好、管理好冷库。

1.4.冷库全体职工要钻研业务,掌握科学技术,热爱本职工作,爱护国家财产。

要加强科学研究,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采用先进技术,努力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二、人员2.1.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受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有冷藏、加工、制冷、电器、卫检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和组织能力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一定数量的技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负责冷库的生产、技术、管理、科研工作。

2.2.冷库的压缩机房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2.3.负责冷库生产和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应具有冷库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要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学习和经验交流,要对本规范的实施负全部责任。

三、库房的使用管理3.1.冷库的使用,应按设计要求,充分发挥冻结、冷藏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养护好冷库建筑结构。

库房管理要设专门小组,责任落实到人,每一个库门,每一件设备工具,都要有人负责。

3.2.冷库是用隔热材料建成的,具有怕水、怕潮、怕热气、怕跑冷的特性,要把好冰、霜、水、门、灯五关。

3.2.1.穿堂和库房的墙、地、门、顶等都不得有冰、霜、水,有了要及时清除。

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作业规范

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作业规范

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作业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冷链作业、包装与标识等。

本标准适用于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过程中的温控与作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9829 水果和蔬菜冷库中物理条件定义和测量GB/T 15091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 18354 物流术语GB/T 19480 肉与肉制品术语GB/T 21735 肉与肉制品物流规范GB/T 24616 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24617 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28577 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GB/T 28843 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GB/T 30134-2013 冷库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18354、GB/T 19480、GB/T 15091和GB/T 2857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cold chain temperature control for meat and meat products 肉与肉制品在温度控制的物流网从供应地向接收地实体流动过程。

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仓储、配送、交接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4. 基本原则4.1 应保证肉与肉制品在运输、仓储、配送、交接等过程均在规定的温度要求下进行。

4.2 应有防止温度变化影响肉与肉制品质量的控制措施。

4.3 服务过程应满足时效性要求,各个环节的操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4 肉与肉制品温度检测方法应符合GB/T 28843 中附录A 的规定。

4.5 在运输、仓储、配送、交接等过程中应采用温度记录设备和温度检测工具进行温度监控和记录,必要时,应对湿度进行监控;作业过程中,进行必要的产品温度和质量的查验和交接。

第二章肉类冷藏技术

第二章肉类冷藏技术

三、冻结方法
(1)空气冻结法 • 指以空气作为与氨蒸发管之间的热传导介质。在 肉类工业中,此法是应用得最多最广泛的方法。 空气冻结法优点是经济、方便,缺点则是由于空 气是热的不良导体,因而冻结速度较慢。 (2)液体冻结法 • 是以液体(一般为氯化钠和氯化钙)作为肉体与 氨蒸发管之间的热传导介质,故又称盐水冻结法。
混合比例 70%O2 + 20%CO2 + 10%N2 或 75%O2 + 25%CO2 33.3% O2+33.3%CO2+33.3%N2 70%O2+30%CO2 75%CO2+25%N2 75%CO2+25%N2 50%O2+25%CO2+25%N2
国家 欧洲
鲜碎肉制品和香肠 新鲜斩拌肉陷 熏制香肠 香肠及熟肉(4~8周) 家禽(6~14天)
中约占0.03%,提高CO2浓度,使大气中原有的氧
化浓度降低,使好气性细菌生长速率减缓,另外 也使某些酵母菌和厌气性菌的生长受到抑制。 • 抑菌机理: CO2溶于水为碳酸,降低体系pH,抑 制微生物生长,另外渗入细胞速度快,可干扰细
胞正常代谢。
(3)氮气
• 惰性气体,对颜色及抑菌不起作用,主要是填充, 起缓冲,保护产品外形的作用。
• • • • •
三、肉类食品在冷却冷藏中的变化 1、水分损失 2、软化成熟 3、寒冷收缩 4、变色、变质
第二节
肉的冻结与冷藏
一、肉类的冻结
• 使肉的温度从 0 ~ 4℃ 降低至 -8℃ 以下,通常为 15~-18℃。肉中绝大部分水分(80%)以上冻 成冰结晶的过程叫作肉的冻结。 • 食品内水分不是纯水而是含有机物及无机物的溶 液。这些物质包括盐类、糖类、酸类及更复杂的 有机分子如蛋白质,还有微量气体。因此食品要 降到0℃以下才产生冰晶,此冰晶开始出现的温度 即谓冻结点。

学校食堂卫生标准规范食品储存温度与时间

学校食堂卫生标准规范食品储存温度与时间

学校食堂卫生标准规范食品储存温度与时间学校食堂卫生标准:食品储存温度与时间食品安全和卫生一直是学校食堂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正确的食品储存温度与时间是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探讨学校食堂卫生标准规范中与食品储存温度与时间相关的内容。

通过遵守这些规定,学校食堂可以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

1. 冷链管理冷链管理是保证食品新鲜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学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冷冻和冷藏设备,并严格控制食品的储存温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食品的储存温度要求:- 新鲜肉类:冷藏在0℃至4℃之间,冷冻在-18℃以下;- 生鲜蔬菜:冷藏在0℃至4℃之间;- 牛奶和乳制品:冷藏在0℃至4℃之间;- 熟食和半成品食品:冷藏在0℃至4℃之间,或根据特定需要进行冷冻储存。

食品储存温度不仅涉及到食品新鲜度,同时也与食品中的微生物繁殖有关。

低温可以有效地控制微生物的繁殖,降低食品变质和食源性疾病的风险。

2. 配餐周期管理为了避免食品的长时间保存和维持食品的新鲜度,学校食堂应该合理安排食物的配餐周期。

一般来说,学校食堂的食品配餐周期应不超过24小时。

在这个时间范围内,食品仍然保持新鲜、安全和美味。

此外,学校食堂还应定期清理冰箱和冷柜,确保食品的储存空间整洁,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这意味着在存放新食材之前,应该首先使用老食材。

3. 温度计的使用为了准确监测食品储存温度,学校食堂应该配备和使用适当的温度计。

工作人员应该定期检查温度计的准确性,并确保温度计被正确地放置在冷藏、冷冻设备以及可能有食品储存的地方。

只有准确的温度检测结果,才能帮助食堂管理者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食品储存的安全性。

4. 员工培训和监督食品储存温度与时间的规范需要得到食堂员工的严格执行。

食堂管理者应重视培训新员工,并定期进行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员工需要了解储存温度和时间对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掌握正确的食品储存方法。

此外,食堂管理者还应建立规范的监督体系,确保员工遵循食品储存温度和时间的要求。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肉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肉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肉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8.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肉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肉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严格进货查验。

经营者采购肉品时应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购货票据等凭证,采购的猪肉及其产品应当随附“两证一报告”。

不得采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二、保证贮存条件。

贮存冷鲜肉品应当保持在0-4℃的温度、冷冻肉品应当保持在-18℃及其以下温度,并做好温度记录,相应贮存设施设备应当满足温度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转。

购进的肉品标签标注有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标注的要求贮存销售。

三、加强销售管理。

冷鲜肉品应当在0-4℃的冷藏柜内销售,冷冻肉品应当在-15℃及其以下的温度的冷冻柜内销售,并做好温度记录,相应冷藏(冻)柜应当满足温度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转。

销售过程中,肉品不得脱离所需温度环境。

四、强化肉品管控。

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检查所销售肉品的感官性状,发现有异味、有酸败味、色泽不正常、有粘液、有霉点和其他异常的,以及超过标注保质期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五、严格守法经营。

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肉类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大型商超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自查制度,监督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彻底整改。

六、严查违法行为。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肉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

冷链标准规范

冷链标准规范

上海于2007年7月6日发布地方标准《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冷链流程、冷藏储存、批发交易、配送加工和销售终端等流通环节的温度控制、质量卫生管理要求(不包括生产环节)。

集贸市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冷链物流从生产企业发货到接受地验收全过程(不包括宅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堪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QC/T 450 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SB/T 10379 速冻调制食品沪食药监[2006]367号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试行)3、术语和定义3.1冷链为保持新鲜食品及冷冻食品等的品质,使其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配有专门设备的物流网络。

3.2冷冻食品指食用农产品和加工食品,通过前处理和深度加工,产品在-18℃以下贮藏、运输、批发、配送、销售。

3.3冷藏食品指食用农产品或加工食品,通过前处理和深度加工,产品在7℃以下(部分蔬菜、水果10℃以下)、冻结点以上贮藏、运输、批发、配送销售。

3.4冷库用于在低温下保藏货物的建筑群,包括库房、氨压缩机房、变、配电室及其附属建(构)筑物。

按使用性质可分为生产性冷库、分配性冷酷、零售性冷酷。

按贮藏食品和库温分为冷却库冷藏库、冻结物冷藏库。

3.5冷藏运输设备用于运输冷冻、冷藏货物的运输设备,包括冷藏汽车、冷藏火车、冷藏集装箱、冷藏运输船和附带保温箱的其他运输设备及不带有制冷机,厢体用隔热材料制成的保温车等。

3.6物流货物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通过程。

冻猪肉管理制度

冻猪肉管理制度

冻猪肉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冻猪肉质量安全,规范冻猪肉的储存、运输、销售等流程,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冻猪肉管理制度。

二、冻猪肉质量要求1. 冻猪肉应来源合法,生产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冻猪肉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无重金属、药物残留等有害物质,细菌检测合格。

3. 冻猪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冷藏处理,冻肉温度应达到-18℃以下,保持冻肉新鲜。

4. 严格按照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禁止销售过期冻肉。

5. 冻猪肉应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明。

三、冻猪肉储存管理1. 冻猪肉应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下存储,禁止阳光直射、湿润环境存放。

2. 冻猪肉应与其他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冻猪肉应配备有专门的保鲜设备和冷冻设备,保持冻肉的温度符合国家标准。

4. 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合理安排存储空间,及时清理过期或者变质的冻肉。

5. 冻猪肉应定期进行检测,保持产品的新鲜和质量。

四、冻猪肉运输管理1. 冻猪肉运输应使用专业的冷藏车辆,并限制其他食品的运输,避免交叉污染。

2. 冻猪肉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温度稳定,禁止因为长时间停车、温度波动等原因导致冻肉开放。

3. 冻猪肉运输公司应具备食品运输资格和合格的冷链运输设备。

4. 冻猪肉运输过程中应设置监管人员,严格监管车辆内部温度,确保冻肉质量。

五、冻猪肉销售管理1. 冻猪肉销售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产品标签应清晰明了,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冻猪肉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灰尘、异物等污染。

3. 冻猪肉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素养,不得销售过期或者变质的冻肉。

4. 冻猪肉销售点应设立合格的冻肉展示和储存空间,保持冻肉的质量。

5. 冻猪肉销售点应定期清理冷库和保鲜设备,确保冻肉的新鲜度。

六、冻猪肉管理1. 冻猪肉生产商应建立健全的冻猪肉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2. 冻猪肉销售商应建立完善的进货、储存、销售记录,并配有相应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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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贮存
冷却保藏库温度要求 0℃~4℃,冷冻保藏库温度要求≤-18℃,冷库昼夜温度波动幅度 应不超过±1℃。
2
7 出入库 在产品出入库过程中,冷藏库的温度升高应不超过 3℃, 控制产品表面温度上升应不
超过 3℃。 8 运输
表 3 运输温度控制要求
品种 冷却肉 冷冻肉
运输设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运输车厢温度
冷藏车 冷藏车
5 宰后冷却处理和分割加工
表 1 宰后畜禽胴体冷却的温度和时间控制要求
品种
冷却温度
冷却时间
冷却后中心温度
猪胴体
牛胴体 羊胴体 禽胴体
0℃~4℃
0℃~4℃ 0℃~4℃ 0℃~4℃
≤24h
≤48h ≤24h ≤1.5h(水冷却)
≤7℃
≤7℃ ≤7℃ ≤4℃
表 2 分割肉冻结处理的温度和时间控制要求
冷冻肉类 猪肉
3.3
冷链 为保持新鲜食品及冷冻食品的品质,使其在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低温状态 的配有专门设备设施的物流网络。
3.4
1
冷链物流 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中,始终处于温度控制状态进行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等实体流 动的过程。
4 基本原则
4.1 应保证肉类产品在宰后冷却处理、分割加工、贮存、运输、交接、销售过程始终处于规 定的温度条件下进行。 4.2 物流服务过程应满足时效性要求,各个环节的操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3 在肉类产品的加工、贮存、运输、交接、销售等过程中应配备温度记录设备和温度测定 仪器进行温度监控与记录,必要时对环境相对湿度进行监控;作业过程中,进行必要的产品 温度和质量的查验和记录。 4.4 对于冷却肉和冷冻肉应设置适宜的微生物污染卫生要求。 4.5 不同品种肉类产品的生产记录应包含保存时间;生产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产品保质期 满后 6 个月。 4.6 应建立符合肉类产品冷链物流要求的管理体系文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实施并控制, 保证各类管理文件的有效性。
3 术语和定义
3.1
冷却肉 在良好操作规范和良好卫生条件下,畜禽经宰前、宰后检验检疫合格,宰后胴体经冷却 处理,并在后续分割加工、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始终处于适宜的低温状态的肉。 冷却肉在冷却后分割包装时温度不超过 7℃,其后环节中环境温度处于-1℃~4℃。
3.2
冷冻肉 经冻结工艺冷却使其中心温度不高于-15℃,并在后续包装、贮藏、运输、销售中维持 规定温度状态的肉。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9959.1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GB/T 9959.2 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 9960 鲜、冻四分体牛肉 GB/T 9961 鲜、冻羊胴体肉 GB 126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GB 16869 鲜、冻禽产品 GB/T 17238 鲜、冻分割牛肉 GB/T 18354 物流术语 GB 207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NY/T 2534 生鲜畜禽肉冷链物流技术规范 SB/T 10730 易腐食品冷藏链技术要求 SB/T 10731 易腐食品冷藏链操作规范 WB/T 1059 肉与肉制品冷链物流作业规范
车厢内温度控制在 0℃~4℃范围。 车厢内温度控制在≤-15℃。
8.1 用于装载运输冷却肉和冷冻肉的车辆的温度要求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8.2 装载运输前车辆应进行清洗消毒。 8.3 装载运输冷却肉的冷藏车应预冷至 0℃~4℃。 8.4 运输全程温度应控制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冷藏运输车应安装车载自动温度记录装置, 温度记录时间间隔应不超过 10min,全程温度变化幅度应不超过 3℃。




T/CMATB XXXX—XXXX
冷却、冷冻肉冷藏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refrigerated storage of chilled and frozen meat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中国肉类协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肉类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猪副产品 牛肉 羊肉
牛、羊副产品 鸡肉
鸭肉、鹅肉 禽副产品
冻结时间 ≤36h ≤36h ≤36h ≤36h ≤36h ≤36h ≤36h ≤36h
冻结后中心温度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5.1 生产冷却肉产品时按照表 1 的温度要求处理宰后畜禽胴体;生产冷冻肉产品时按照表 2 的温度要求处理。 5.2 分割包装车间温度应≤12℃,分割包装滞留时间≤45min。 5.3 肉在冷却后分割包装时中心温度应≤7℃,其后贮存、流通、销售环节中心温度处于 0℃~4℃。 5.4 包装材料的技术要求参数应为:与冷冻肉、冷却肉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必须满足 GB 4806.1、GB 9685 的相关要求。
9 交接
9.1 肉类产品的交接暂存区温度控制在≤12℃,暂存时间应不超过 1h。 9.2 肉类产品出入库和装卸载的速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控制产品表面温度上升应不超 过 3℃。
10 销售
10.1 批发零售冷却、冷冻肉需要分割整理时,分割操作间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2℃。 10.2 冷却肉销售时的产品中心温度应控制在 0℃~4℃,冷冻肉销售时的产品中心温度应控 制在不高于-15℃。 10.3 为保证冷却肉在贮存销售过程中的品质,需对产品的微生物污染水平(菌落总数)和 新鲜度进行控制,应保证冷却肉产品从放入冷藏库时菌落总数≤5×104CFU/g,挥发性盐基 氮≤12mg/100g,滴水损失率≤3%。
T/CMATB XXXX—XXXX
I
冷却、冷冻肉冷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却肉和冷冻肉的冷链物流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宰后冷却处理和分割加 工、贮存、运输、交接、销售活动以及产品的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冷却肉和冷冻肉的生产、贮存及销售全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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