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类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补充标准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讨论稿)(2011年11月)1.总则(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
(3)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2.通用标准2.1 专业目标2.1.1 专业设置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
申请认证或重新认证的专业必须具有:1.明确充分的专业设置依据和论证,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2.明确的、可衡量、公开的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养人才的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
3.至少已有3届毕业生。
2.1.2 毕业生能力专业必须证明所培养的毕业生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基本要求: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3.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4.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6.具有创新意识和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8.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9.具有适应发展的能力以及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学习能力;10.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2.2 课程体系2.2.1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要服务于专业培养目标、满足预期的毕业生能力要求。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 2012年7月修订)说明1.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认证。
2. 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申请认证的专业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该专业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在使用到以下术语时,其基本涵义是:(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培养目标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2)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
(3)评估:评估是指确定,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和数据的过程,以便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
有效的评估需要恰当使用直接的、间接的、量化的、非量化的手段来检测培养目标的达成。
评估过程中可以包括适当的抽样方法。
(4)评价:评价是对评估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进行解释的过程。
评价过程判定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机制:机制是指针对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的处理流程,同时对于该流程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及各自承担的角色有明确的定义。
1.通用标准1.1 学生1. 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 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进程式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4. 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1.2 培养目标1. 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 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交通运输类专业评估体系研究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交通运输类专业评估体系研究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交通运输类专业在人们日常生活和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于交通运输类专业的培养和评估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作为对专业教育质量的一种保障,对交通运输类专业的评估体系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探讨交通运输类专业评估体系的研究。
我们需要了解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背景。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根据国际工程教育认证的原则和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教育的实际情况,由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进行评估认证,旨在通过对工程教育质量的评估,保障工程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关注的重点是对学校、专业的教学资源、师资力量、教学管理、学生素质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认证。
交通运输类专业的评估体系研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培养目标。
交通运输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应当与国家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需求相适应,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的交通运输专业人才。
在培养目标方面,需要考量专业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为其定量化、具体化的评估提供基础。
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也是交通运输类专业评估体系研究的重点。
学校对交通运输类专业的投入、实验室建设、教学设备配备等都需要进行全面的考量。
对于师资力量,需要重点关注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保证交通运输类专业的教学质量。
教学管理也是交通运输类专业评估体系研究的重要方面。
教学管理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组织与实施、学生管理等多个方面,重点是评估教学管理是否科学、合理、有效,是否能够保障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学生素质也是交通运输类专业评估体系研究的重要内容。
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是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需要通过一定的评估方法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术水平、实践能力等进行全面考量。
在交通运输类专业的评估体系研究中,要充分运用各种评估方法和工具,如定量评价、定性评价、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全面性。
专业认证补充标准

专业认证补充标准一、引言为了确保专业认证体系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本补充标准旨在对原有认证标准进行细化、完善和补充。
通过实施本补充标准,我们将进一步提高专业认证的质量和水平,保障认证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二、认证对象与范围1.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所有申请专业认证的个人、团体或机构。
2. 认证范围涵盖但不限于专业领域的知识、技能、实践经验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
三、认证内容与要求1. 专业知识要求:申请人应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核心知识和理论,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 技能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本专业领域所需的实践技能,包括实验操作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等。
3. 实践经验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专业任务,解决专业问题。
4. 职业道德要求:申请人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诚信意识。
四、认证流程与规范1. 认证申请: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
2. 资格审核:认证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认证条件。
3. 专业评估: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将进入专业评估阶段,评估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技能操作考核等。
4. 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认证授予: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专业认证证书。
五、监督管理与持续改进1. 认证机构应定期对已获得认证的个人、团体或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2.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证机构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视情况进行重新评估或撤销认证。
3. 认证机构应不断收集和分析反馈意见,持续改进和完善认证标准和流程,提高认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附则1. 本补充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如有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情况,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2. 本补充标准解释权归认证机构所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与认证机构联系咨询。
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交通运输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交通运输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作者:叶玉玲刘佳林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9年第03期摘要:基于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结合轨道交通行业对创新人才的需求以及交通运输专业特色,将教学目标体现在“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的特点上,进一步优化调整交通运输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并根据交通运输专业补充标准,以及调整后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对交通运输专业课程框架体系进行优化调整。
并以保障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毕业要求为导向,逐步形成课内课外、理论实践、产学研一体化的培养模式。
关键词: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交通运输专业;课程体系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03-0143-03一、引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是首批加入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的专业之一,于2010年首次通过了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016年11月又进行了第二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此次认证专家组对交通运输专业在学生招生、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建设、师资建设和支撑条件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也就专业毕业要求与认证标准的对应关系以及课程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改善建议。
2018级交通运输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遵循学校“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框架,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注重特色、本—研贯通、大类培养。
本次修订要求结合专业工程认证标准,遵循“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在全面梳理专业课程知识点的基础上,优化课程体系,进一步压缩课内学时学分,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
根据此次认证专家的建议以及2018年同济大学培养方案调整的契机,基于国家工程专业认证标准,将教学目标体现在“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的特点上,依托学院综合交通运输平台,进一步优化调整交通运输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培养模式等,以培养具有轨道交通特色的符合行业需求及国际标准的基础厚、素质高、能力强、创新意识足的专业人才,提高专业竞争力。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我国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以《华盛顿协议》提出的毕业生素质要求(Graduate Attribute Profiles)为基础,符合国际实质等效要求。
现行认证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构成。
通用标准规定了专业在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7个方面的要求:专业补充标准规定相应专业领域在上述一个或多个方面的特殊要求和补充。
认证标准各项指标的逻辑关系为: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通过足够的师资队伍和完备的支持条件保证各类课程教学的有效实施,并通过完善的内、外部质量控制机制进行持续改进,最终保证学生培养质量满足要求。
2.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以学生为中心工程教育认证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不仅仅体现在学生这一个标准指标项上,也体现在其它各个指标中。
以学生为中心,就是评价的核心就是对学生表现和是否获取相应的素质能力进行评价,而且必须考虑全体学生;毕业时的素质要求以及毕业后一段时间应该具备的职业能力应该围绕着学生培养目标设定:课程体系的安排、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的配备要以是否有利于学生达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各种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的目的是推进专业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最终的目的是要保证学生培养质量满足从事相应职业的要求。
3.工程教育认证以产出导向(outcome—based)为理念产出导向(outcome—based)是工程教育认证的重要理念,认证标准也是按照这一理念制定的。
(1)认证标准规定了专业应该满足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规定了学生在毕业时应该具备的基本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终生学习的能力及健全的人格、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责任感等能力素质要求等,是认证标准各项指标应该重点关注的部分。
从根本上来讲,《华盛顿协议》所承认的是经过工程专业训练的学生具备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从业能力,而各成员组织的认证标准均是在《华盛顿协议》提出的毕业生素质要求基础上制定的。
工程教育认证补充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补充标准地质类专业本补充标准适用于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专业。
地质工程专业本补充标准适用于地质工程专业(专业编号081401),含工程地质、岩土钻掘工程等方向。
1.课程体系1.1 课程设置1.1.1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课程设置应使学生具备应用数学、物理和化学的原理和方法解决相关地质问题的能力。
数学类课程应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数理统计等;物理类课程应包括大学物理及实验等;化学类课程应包括大学化学或普通化学等。
1.1.2工程基础类课程工程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核心内容:工程力学、结构力学、钢筋混凝土结构原理、工程测量、工程(机械)制图、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础等,包含其核心概念、基本原理及相关技术与方法。
1.1.3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应以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共性知识和基本科学方法为目的。
工程地质方向应包括:普通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构造地质学、地貌学与第四纪地质学、水文地质学等;岩土钻掘工程方向应包括:地质学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液压传动、电工与电子技术、流体力学等。
1.1.4专业类课程工程地质方向包括岩体力学、土力学、工程地质学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基础工程与地基处理、岩土测试技术、工程地质数值模拟等。
岩土钻掘工程方向包括基础工程学、岩土钻掘工程(艺)、岩土钻掘设备、岩土测试技术、岩土施工工程、钻井液与工程浆液等。
1.2 实践环节具有满足地质工程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野外实习,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1)实验课程:岩土室内实验、岩土原位测试、材料力学实验、工程勘察技术与工艺实验、地质工程计算机软件应用等。
(2)课程设计:计算机课程设计、钢筋混凝土课程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或岩土钻掘技术课程设计、基础工程课程设计等。
(3)野外实习:野外地质教学实习、专业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或毕业实习,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密切产学研合作,使学生参与到生产实践中。
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类补充标准补充说明

附件2:
《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类补充标准》
2020年修订说明
《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类补充标准》由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提出修订草案,学术委员会审议修订,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第一届理事会2020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定批准。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拓宽适用专业口径,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各专业类补充标准的适用范围统一为专业类,不再具体到专业。
目前包括18个专业领域的21个工科专业类及相关专业,每个专业类补充标准涵盖本专业类下的所有专业,包括基本专业、特设专业和国控专业(以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部分专业类或专业按照相近原则共用一个补充标准。
二、进一步强化补充标准的“补充”属性,突出特殊要求,避免对通用标准进行细化或解释。
三、进一步从“课程导向”向“产出导向”转换,删除大量关于具体课程或教学内容的细化要求,避免限制专业特色,引导学校和专家关注产出评价机制建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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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类专业
本补充标准适用于交通运输类专业,包括交通运输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
1.课程体系
1.1课程设置
课程由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自主设置,本专业补充标准只对数学与自然科学类、工程基础类、专业基础类、专业类、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应包含的知识领域提出要求。
1.1.1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数学:应包括解析几何、微积分、常微分方程、线性代数、概率和数理统计等基本知识。
自然科学类课程:应包括力学、振动、波动、光学和热力学、电磁学等基本知识。
其它自然科学类课程可依专业特色的需要自行设定。
1.1.2工程基础、专业基础、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40%)
工程基础类课程:应包括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道路、铁道、水运、航空等工程基础与信息控制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知识领域。
专业基础类课程:交通运输专业应包括交通运输政策法规、交通运输设备、交通运输规划、交通运输商务、交通运输经济、交通运输安全和运筹学等知识领域。
交通工程专业应包括城市规划原理、交通设施勘测设计、道路工程、控制工程、道路建筑材料、交通系统分析、智能交通与控制、运筹学、计算机辅助交通工程设计等知识领域。
专业类课程:交通运输专业应包括旅客运营组织、货物运营组织、港站枢纽规划与设计、调度指挥知识领域,各校可结合自身办学特色设置体现不同运输方式特点的课程。
交通工程专业应包括交通设施规划、交通组织、交通
运营方面的知识领域,具体分为交通调查与分析、交通流理论、交通规划、交通设计、交通管理与控制、交通安全、交通经济、公共交通等内容。
上述各类课程之外,设置一定数量的专业补充课程,强化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1.1.3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
包括从事工程实践活动需要的哲学、伦理、法律、经济、环境、思想道德等知识领域。
1.2 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
1.2.1工程实践
具有满足达成培养目标需要的工程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鼓励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
要求具备完整的工程实践大纲、指导书,学生按规范完成工程实践报告。
实习应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密切产学研合作。
实验中综合型、设计型、创新型实验比例应高于50%。
课程设计应至少完成两个贯穿课程主要知识点的课程设计。
1.2.2毕业设计(论文)
应具备科学、合理、严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及其质量监督保障机制,毕业设计(论文)应材料齐全。
选题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工作量和难度适中。
指导教师应引导学生完成选题、调研、查阅资料、需求分析、制定计划以及研究、设计、撰写等环节,使学生得到全面、系统的专业能力训练。
指导的学生应数量适当,并保证达到规定的指导次数和指导时间。
2.师资队伍
2.1 专业背景
从事专业课教学(含实践教学)的主讲教师,原则上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5年以上工程实践经历的教师除外)。
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一个是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专业或已取得专业岗位资格。
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不低于40%。
2.2 工程背景
从事专业课教学的主讲教师,应每3年有3个月以上的工程实践(包括现场实习或指导现场实习、参与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开发、在交通运输工程企业工作等)经历。
应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不间断地参与科研工作实践。
3.专业条件
3.1 专业资料
学校图书馆或所属院(系)资料室(或分馆)中应具有与本专业有关的满足专业学生需要数量的各类文献信息资源和相应的检索工具等。
3.2 实验条件
应拥有支撑本专业教学的实验场地和设施设备,满足大纲要求的实验项目内容和学时要求。
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开放运行管理制度和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3.3 实践基地
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建设年限在3年以上。
实习基地应具有明确的实践教学目的和任务,实习的场地、设施、教辅人员能够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实习基地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对实践教学目标与要求有足够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