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62号)
燃气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行、经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保质保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及所属部门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交接管理以及计量人员管理等职责、工作程序和应遵守内容。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现代管理办法,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调度中心是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接受上级部门的计量监督和检查,并做好各项协助工作。
(二)依据国家、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办法,编制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依据股份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公司计量工作。
(四)负责公司所属单位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参与所属单位上报的计量器具需求购置计划的审核工作。
(五)完善天然气流量测量的量值溯源系统;负责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的对外送检工作。
(六)负责所属单位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和新型计量器具,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七)指导所属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掌握全公司计量动态,研究供销差和在计量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八)对所属单位的计量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
(九)参与审核所属单位与上、下游气源单位计量交接协议或合同,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参与调解处理。
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2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计量管理工作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诚信服务,树立股份公司的企业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成品油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制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开展成品油计量方法、手段、准确度等方面的研究;及时准确地确定成品油生产和经营各环节中油品的数量和损耗情况;开展计量管理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化工轻油、燃料油。
国家没有规定的其它液态石油产品可参照此规范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股份公司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规章制度;(二)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组织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计量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受股份公司委托组织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考员、检定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四)对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五)负责调解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间的计量纠纷,协调处理与外系统发生的计量争议和纠纷;(六)组织开展计量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的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二)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成品油计量技术协作和指导工作;(三)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间成品油计量纠纷的调查处理。
19 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规定(石油质[2009]42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管理,提高油气交接计量技术水平,维护油气交接计量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地区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
地区公司与股份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之间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交接计量是指地区公司之间发生油气产品转移或内部交易时,所进行的数量计量、质量检验和确认活动。
交接计量管理包括交接计量分工、交接计量设施、数量计量、质量检验、争议处理、监督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油气包括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
第四条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股份公司油气交接计量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供方操作、需方及承运方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地区公司应积极采用先进可行的油气交接计量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交接计量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股份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是油气交接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确定交接计量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组织制修订所需要的企业标准;(二)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参与或组织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三)组织交接计量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四)组织交接计量监督检查;(五)组织处理不同专业地区公司之间的交接计量争议。
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油气交接计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股份公司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油气交接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按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交接计量设施的计量和质量专业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功能确认;(二)指导、监督归口管理的地区公司交接计量工作;(三)处理归口管理的地区公司之间的交接计量争议。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八)负责处理好计量过程中计量纠纷和计量设施故障等事件(事故) 的处理及上报。
•(九)负责组织计量器具(DN<100mm)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 选型方案的论证和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并报二级单位备案。对于计量器 具(DN≥100mm)的项目设计、选型方案报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
• 第十一条 计量器具的购置
• (一)在购置列入国家依法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时,须在采购合同 中明确提出对《制造计量检测设备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书的要求。
• (二)在引进国外计量器具或计量装置时,须要求供货方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三)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应报公司规划计划 处进行审批,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组织采购。
•(七)指导二级单位做好购销差控制工作,参与计量管理过程中重大 事项的调解处理。
•第八条 二级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是所辖三级单位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主体,应配备专(兼)职 计量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二级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文件 及有关通知要求。
• (四)未经申请批准,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私自购置计量器具。
• PPT文档演模板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 法
•第十二条 计量器具的发放领用登记
•(一)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到货并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后,经首次检 定合格,计量员才可对其进行建帐登记、编号,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 不同而确定检定周期。
•(二)建帐后的计量器具若暂时不投入使用,应由计量员妥善保存; 若投入使用,应由使用人填写《计量器具发放领用登记台帐》。
中石化股份公司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

中石化股份公司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 1月21日发布)1 计量管理的总体要求1.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属各油田分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企业)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油田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强化计量监督和管理,研究、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提高计量检测水平,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油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计量保证。
1.2 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计量人员、计量标准、计量器具、计量纠纷的调解以及费用等内容。
1.3 股份公司科技开发部是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油田企业计量工作在科技开发部统一管理下,实行事业部专业管理、事业部与企业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2 职责分工2.1 油田事业部统一管理股份公司各油田企业的计量工作,其主要职责:2.1.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国石化的有关规定,制定油田企业计量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1.2 负责对油田企业计量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
2.1.3 负责油田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的管理与监督。
2.1.4 推动油田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2.1.5 负责调解和仲裁油田企业问的计量纠纷;参与调解和仲裁油田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的计量纠纷。
2.1.6 掌握国内外计量技术发展动态,负责推广应用计量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组织油田企业进行国内外先进计量技术的交流活动。
2.1.7 负责油田企业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核、换证工作。
2.1.8 负责油田企业有关计量经费计划的编制、申请和管理。
2.1.9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计量工作。
2.2 各油田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设置相应的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其主要职责:2.2.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2.2 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计量管理办法(1).

计量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公司天然气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输气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保证管道输气生产安全平稳、保质保量、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中石油辽河油田海城后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内容。
(三)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计量工作。
二、职责(一)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计量手段,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二)生产运行部职责生产运行部是主管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和上级部门的计量考核、评审、监督、检查,并负责有关的准备、协助工作,保证其顺利进行。
2.负责公司内各所属站场计量设备的监督管理,同时编制计量设备需求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对外销售交接天然气流量计量系统的标定和相关的对外送检工作。
4.负责各站场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5.负责公司内各部门计量人员的培训、取证、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与上游单位及下游用户计量交接协议的签订及计量工作的联系,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及时处理调解。
7.编制生产月报表和年报表,每周和销售部门核对计量交接数据,每日对各站场交接计量数据进行审核,对交接计量凭证进行站场计量员、管输公司、公司计量管理人员三级核算制管理。
8.参与审查新建、扩建和改建输气生产经营中有关计量方案、计划及设计,参与计量设施的采购、使用、验收、投产工作。
9.推广应用新型计量检测设备,对计量检测设备修旧报废提出意见并分析其原因,并与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办理有关事宜。
10.生产运行部参与日常的输气量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根据天然气销售计划和生产实际情况编制生产运行计划,搜集、整理、统计日、月、年输供气量。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1通用.doc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1 111 1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行、经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保质保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及所属单位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交接管理以及计量人员管理等职责、工作程序和应遵守内容。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现代管理办法,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总调度室是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接受上级部门的计量监督和检查,并做好各项协助工作。
,二,依据国家、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办法,编制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 依据股份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公司计量工作。
,四,负责公司所属单位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参与所属单位上报的计量器具需求购置计划的审核工作。
,五,完善天然气流量测量的量值溯源系统,负责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的对外送检工作。
,六, 负责所属单位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和新型计量器具,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燃气公司计量管理办法

燃气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管理,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生产运行、经营管理及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保证生产运行安全平稳、保质保量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及所属部门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交接管理以及计量人员管理等职责、工作程序和应遵守内容。
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现代管理办法,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计量保证。
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调度中心是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接受上级部门的计量监督和检查,并做好各项协助工作。
(二)依据国家、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办法,编制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依据股份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公司计量工作(四)负责公司所属单位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参与所属单位上报的计量器具需求购置计划的审核工作。
(五)完善天然气流量测量的量值溯源系统;负责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的对外送检工作。
(六)负责所属单位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 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和新型计量器具,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罪。
(七)指导所属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掌握全公司计量动态,研究供销差和在计量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八)对所属单位的计量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以及考核。
(九)参与审核所属单位与上、下游气源单位计量交接协议或合同, 当发生计量纠纷时,参与调解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计量管理办法
石油质字[2000]第1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工作,发挥计量工作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维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计量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建立计量量值溯源体系;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保证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开展计量技术研究,提高计量技术水平,为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科研提供计量保证。
第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股份公司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需按国家规定报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股份公司计量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计量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计量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规划建立股份公司计量器具量值溯源体系,组织制定相应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四)组织实施股份公司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制度和油气计量站考核制度;
(五)指导直属计量技术机构的业务工作,推动实验室的计量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
(六)组织重大计量应用基础、量值溯源和国际标准跟踪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计量技术和计量标准,推动计量技术进步;
(七)组织调解专业公司间的计量纠纷;
(八)负责计量人员的资质管理。
第五条专业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计量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的专业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股份公司计量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公司的计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有关地区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公司内的计量纠纷;
(五)研究解决本公司生产、经营和科研工作中的计量问题,推广和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
(六)根据生产、经营和科研需要,组织收集计量信息,开展计量学术交流;
(七)参与重大油、气贸易计量设施的技术方案审查,组织参与油、气计量站考核和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制度的实施;
(八)组织有关单位计量人员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地区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计量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股份公司计量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股份公司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工作计划,制定本公司计量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所属单位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和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
(四)组织建立并完善所属单位的计量检测体系,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计量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
(五)负责所属单位计量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推广应用计量检测新技术,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六)负责所属单位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七)参与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和油气计量站考核制度的实施;
(八)调解本公司内部的计量纠纷。
第三章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
第七条建立各级计量标准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区域合作”的原则,在满足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依靠已有计量标准,避免重复建设。
第八条油、气贸易和石油专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和工作计量标准器由股份公司统一规划、建立和管理。
第九条通用计量标准器由各地区公司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依法自主管理。
第十条股份公司对生产、经营和科研中涉及贸易、健康、安全和环保及石油专用的重点计量器具实行准入制度。
第十一条各地区公司购置列入国家依法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须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提出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书的要求。
购置的计量器具到货后,应进行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入库。
第十二条各地区公司引进国外计量器具或计量装置,须要求供货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引进新型的计量器具,须由股份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试验和技术评价后,方可引进。
第十三条对于列入国家依法管理目录的在用计量器具,各地区公司计量主管部门应制定管理制度,确定检定(校准)方式和间隔,按期检定(校准),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申请强制检定或申请授权自行检定。
第十五条检测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和检定(校准)制度,各种分析、化验、检验、测试等计量检测设备,要定期溯源于上一级计量标准或采用国家标准物质等方式定期检定(校准)或比对。
第十六条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执行相应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
尚未制定国家、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股份公司校准规范的计量检测设备,各地区公司的计量主管部门应自行制定校准规范,作为定期校准的依据。
股份公司校准规范印发后,地区公司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自行废止。
第十七条各种计量器具和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操作规程。
使用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单位和个人,有维护、保养的
责任和义务,发现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有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计量技术机构派员处理,不得擅自拆卸、变动参数、损坏。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建立计量器具和计量检测设备的文件化管理程序,采用分类管理、计算机管理、标志管理等管理方法,提高计量器具管理水平。
第四章计量保证与监督
第十九条各地区公司应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并有效运行。
第二十条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检测设备。
计量器具和计量检测设备的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使用条件、配备数量应满足生产工艺和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重点计量检测数据的管理办法,加强计量检测数据的监督管理,提高测量过程控制能力,保证计量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二十二条股份公司对商品级的原油、天然气、轻烃、成品油和液体化工产品的计量站实施考核制度,其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计量主管部门要参与计量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发生计量纠纷时,有关计量主管部门应按公平、公正、客观、合理、合法的原则予以调解。
第二十四条为保证供方或分供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要求,股份公司所属的需方单位应审核供方或分供方的计量检测体系,检查其计量器具和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情况,以确定其各项测试数据的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股份公司所属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向股份公司提供检测、校准服务的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应按规定申请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
第二十六条各级计量主管部门要加强能源与大宗物料的计量管理,加强计量监护,保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第二十七条股份公司对计量器具的在用状况和管理情况实行监督抽查制度。
第二十八条股份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针对急待解决的计量问题,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开展计量技术研究,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
第二十九条股份公司组织计量技术机构积极参加国际计量技术交流活动,组织收集国外计量信息,跟踪国际计量技术动态,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
第三十条凡从事计量检定(校准)和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和石油化工产品计量操作、化验的计量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章计量经费
第三十一条建立股份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工作计量标准、量值溯源系统和重大计量科研项目所需经费,由股份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编制年度经费计划,纳入股份公司财务预算。
第三十二条重大贸易计量站及重要计量器具购置,由专业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编制经费计划,列入专业公司财务预算。
第三十三条地区公司建立计量标准、购置计量标准器具、更新改造计量检测设备和检定(校准)、修理计量器具所需的费用,由地区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编制经费计划,纳入地区公司财务预算。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在计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计量人员受到表彰和奖励,应作为业绩考核和晋级、晋职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计量人员因失职、出具错误计量数据而造成损失的,计量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管理制度,玩忽职守,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计量数据、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单位和个人,计量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罚
款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区公司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发文日期:200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