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法律援助案件存在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法律援助案件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从法律援助案件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法律援助案件存在的问题1.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足尽管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仍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一方面,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识不足,导致有需求的群众未能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另一方面,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存在资源分配不均、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案件数量的增长。
2.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律师专业素质不高。
部分法律援助律师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导致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失误。
(2)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
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影响了案件办理质量。
(3)法律援助案件调解效果不佳。
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在调解过程中,由于调解员能力不足或调解方式不当,导致调解效果不理想。
3.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周期长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周期较长,影响了案件的及时解决。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案件审查时间过长。
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存在审查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
(2)律师办案效率不高。
部分法律援助律师由于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导致案件办理进度缓慢。
(3)法院审理周期长。
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于案件复杂、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审理周期过长。
4. 法律援助案件满意度不高部分群众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满意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高。
部分法律援助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未能充分了解群众需求,导致服务质量不高。
(2)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态度不佳。
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咨询和诉求处理不及时,影响了群众满意度。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
要保障机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接下来,我将从覆盖面不足、法律援助效果不明显以及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三个方面进行具体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覆盖面不足是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普遍问题。
基层法
律援助的实施范围过于狭窄,只覆盖了一部分贫困人口和特殊群体,许多
需要帮助的人无法得到法律援助。
这种不平衡现象导致了公平公正意识的
缺失,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大对基层法
律援助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和运营的规模。
最后,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另一个突出问题。
由
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一些法律援助机构存在滥用职权、违
法违纪的问题。
此外,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协调机制不够完善,部门之
间的合作不够紧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为了完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机制,需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我国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基层法律服务能力不足在我国,许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设施简陋,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基层法律服务的能力不足。
这给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和矛盾纠纷解决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投入。
政府应加大财力支持,改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设施条件,提高人员配备水平。
其次,应建立多层级的法律服务网络,将有经验的律师和法律专家派往基层,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能力。
二、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由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能力不足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存在较大差异。
一些地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而另一些地区却存在服务质量较低的情况。
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政府可以组织专门的培训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并加强对其绩效的考核。
同时,还可以建立评价机制,将服务质量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三、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在我国,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普遍分配不均衡。
一些发达地区的法律资源丰富,而一些贫困地区的法律资源则相对匮乏。
这导致了基层群众在法律服务上的不平等。
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法律服务资源投入。
政府可以通过资金补助和人员调配等方式,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其法律服务水平。
同时,还可以加强地区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的均衡分配。
四、基层法律服务宣传不够充分在我国,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宣传工作普遍不够充分。
一些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和权益保障不了解,导致他们无法及时得到合法权益的维护。
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宣传的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基层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和维权渠道等信息,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同时,还可以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形成合力。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日前,肥西县人大代表李应宏、程永平等代表对县政府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他们反映:近年来,县政府及县司法等部门加大法律援助能力建设,在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程度还不是很高,还有不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因为不知道法律援助而没有从这一惠民工程中受益;二是服务水平不高。
由于受司法工作人员不足,业务能力限制,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律援助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经费保障不足。
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经费保障,《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
近年来,随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费也应随着工作量的增加而增加。
为此,代表们建议: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
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研究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二要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弱群众了解并运用法律援助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实效;三要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综合采用检查案卷、回访受援人、旁听庭审、办案跟踪、网上监督、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法,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各环节的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四要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
法律援助案件出现的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旨在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律援助案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分析法律援助案件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援助案件中的问题1. 法律援助资源不足当前,我国法律援助资源相对匮乏,尤其是在基层地区。
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数量有限,难以满足大量当事人的需求;另一方面,法律援助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法律援助案件处理效率低下。
2. 法律援助申请门槛较高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当事人由于对法律援助政策的了解不足,或者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顺利申请到法律援助。
此外,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过于严格,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无法获得援助。
3.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效果不尽如人意。
有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律援助人员未能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导致案件结果与当事人的期望相差甚远;有的案件在庭审过程中,法律援助人员缺乏有效的辩护策略,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
4. 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足目前,我国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仍有待加强。
部分当事人对法律援助政策了解甚少,甚至存在误解。
这导致许多有需要的当事人未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5. 法律援助案件跟踪管理不到位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案件跟踪管理不到位,导致案件进展缓慢,甚至出现错案、漏案等问题。
三、对策分析1. 加大法律援助资源投入政府应加大对法律援助资源的投入,增加法律援助机构数量,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待遇,吸引更多优秀法律人才投身法律援助事业。
2. 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法律援助机构应简化申请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援助。
同时,加强法律援助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
3. 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我国基层法律援助问题及其对策探讨

我国基层法律援助问题及其对策探讨摘要:我国基层法律援助为社会底层的公民带来了阳光,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援助的制度起步晚、发展缓慢,尤其是基层的法律援助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基层的法律援助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与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此,主要论述了当前我国基层法律援助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法律援助;制度;构建1.法律援助及基层法律援助概述1.1法律援助1.2基层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援助主要是指由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对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过程,法律援助在内容与功能上具有不同的特点。
法律援助在内容上体现了服务的特点,但是与普通的法律服务不同,法律援助提供的服务是由政府成立的机构,并且组织的法律专业人员对受援人提供的免费的法律服务,不需要当事人的委托,而是根据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委派。
除此之外,法律援助在功能上体现了司法保障程序的特点,比如,申请法律援助可以直接到法律援助的机构办理,而不用去法院;法律援助的范围也包括了诉讼和非诉讼的案件,法律费用几乎免除,这是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的主要内涵。
2.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的现状2.1特点2.2问题3.完善我国基层法律援助的策略3.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体系世界上最早开始实施法律援助的国家是英国,其在法律援助方面积累了比较可贵的经验,英国一直以来也是通过立法确立法律援助的相关制度,对法律援助相关制度的修订也是通过相应的立法程序完成的。
发展至今,英国的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体系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最为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被其他国家广泛地借鉴和参考。
因此,要想完善我国基层法律援助,必须积极地推进对法律援助相关制度的立法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体系。
首先,要在《宪法》中明确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的权利。
在国际上,意大利的宪法、法国的宪法以及德国的宪法都直接或者间接地规定了国家对公民进行法律援助的权利。
论文: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范文最新推荐------------------------------------------------------ 论文: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的法律援助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在法律保障、网络建设、队伍建设、履行职能、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是存在于全国各地法律援助工作的普遍现象,也是制约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
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一、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现状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于成立,正式核定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人。
法律援助办案义务主要由区司法局行政编制调节的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
目前,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尚没有制定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和案件质量评估办法。
没有设立专门的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构。
但是,区司法局成立了法规股,安排了法规专干,法规股将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纳入了指导、检查、监督范围,并且受理和处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投诉。
在履行管理职能时,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审查受理指派流程、检查案卷材料、回访办案单位、要求当事人填写质量监督卡、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来保证办案质量。
依据益阳市司法局6月制定的《关于律师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若干意见》,我们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界定为人数多、事关群体利益、涉及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以及因历史、政策等因素形成的积案需要以诉讼或非诉讼途径解决的案件。
为保证此类案件的质量,我们制定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制度》,明确了办理重大复杂疑难1 / 7案件各项原则性要求,如向上级政法部门报告备案,事先调查了解案情,召集资深集体研讨,通过调解前置努力做好工作,如何协调配合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等。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工作力量不足、资源分配不均衡、法律援助制度落后等。
基层反映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来改进这些问题。
首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许多地方的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此外,由于工作压力大和待遇低,许多优秀的法律人才不愿意到基层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并提高他们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以吸引更多资深法律人才到基层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其次,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中心经费不足,无法提供充足的法律援助服务。
相反,一些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则享有更多的资源。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资金支持,确保他们能够提供平等和充足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还可以加强地区间的资源共享,通过资源整合,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
再次,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法律援助制度落后的问题。
现行的法律援助制度已经过时,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例如,很多人之前都有疑惑,不知道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甚至不知道法律援助的存在。
因此,为了改善这个问题,应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并建立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法律援助申请流程。
此外,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律援助经验,对现有的法律援助制度进行和完善。
最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一些其他问题,如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和质量缺乏统一、基层法律援助中心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建立统一的法律援助工作标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还可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中心之间的合作与协作,通过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总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工作力量不足、资源分配不均衡、法律援助制度落后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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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基层法律援助络建设存在的咨询题及对策我国的法律援助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在法律保障、络建设、队伍建设、履行职能、经费保障等方而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并且也存在着一些咨询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别髙,是存在于全国各地法律援助工作的普遍现象,也是制约法律援助事业健康进展的"瓶颈”。
提髙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疑评估体系,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髙效的服务,是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一、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治理现状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于成立,正式核左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人。
法律搂助办案义务要紧由区司法局行政编制调节的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
目前,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尚没有制定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和案件质呈:评估方法。
没有设立特意的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构。
但是,区司法局成立了法规股,安排了法规专干,法规股将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纳入了指导、检查、监督范囤,同时受理和处理法律援助案件质疑投诉。
在履行治理职能时,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受理指派流程、检査案卷材料、回访办案单位、要求当事人填写质量监督卡、发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来保证办案质量。
依据益阳市司法局6 月制赵的《对于律师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若干意见》,我们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界左为人数多、事关群体利益、涉及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以及因历史、政策等因素形成的积案需要以诉讼或非诉讼途径解决的案件。
为保证此类案件的质量,我们制泄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制度》,明确了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各项原则性要求,如向上级政法部门报告备案,事先调査了解案情,召集资深集体研讨,经过调解前苣努力做好工作,怎么协调配合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等。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承担《律师法》规泄的法律援助案件错案赔偿责任。
律师协会关于怎么保证法律援助质量没有明确的奖惩规定。
由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属于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办案补贴、奖惩金额对他们没有深层次的触动,绩效评估和综合工作考核对他没有实质妨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年度考核要紧指数量的完成,对质量的好坏没有要求,所以历年来采取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评优奖励挂钩等措施,收效都别明显。
因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日益增长,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如杯水车嶄,我区法律援助经费预算中没有安排质量评估专家补贴或监督员补贴等专项经费。
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虽:评估及监管措施的弊端要紧表如今:一是上级对口部门的考核只重"量”的增加,忽视"质"的提升:二是办理援助案件要紧依托中介机构人员,治理职能对非专职法律援助律师没有全然的约朿力;三是法律援助经费别脚,甚至无法保证办案成本,妨碍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四是没有建立完整、统一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没有制泄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评估方法。
二、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中存在的咨询题及原因一、缺少统一的评估操作体系。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案件质戢评估指导性意见。
省、市法律搂助中心没有制泄省、市案件质量评估的统一的标准。
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制泄具体的评査方法。
二、没有特意的质量监督评估机构或者专业评估员。
起湖南省政法系统推出的执法档案考评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没有针对性,市、区进行执法质量检查没有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考评范围。
从开始,我区司法局成立的法规股将法律援助案件并入司法系统案件质量考评,但市司法局法规治理没有作相应要求。
区法律援助中心负有治理和服务双重职能,履行案件质量把关职能时,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
三、缺乏对质量监评结果的有效操纵。
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考评对承担法律搂助义务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没有实质妨碍。
奖惩机制直接关系法官、检察官的评先评优、晋升晋级,而中介机构人员以追求经济价值为从业要紧目的,从本来就别多的办案补贴中扣发部分作为奖惩对他们没有吸引力。
目前,法律援助案件质虽治理仅仅作为一项业务工作来进行治理。
要实行有效的操纵,必须理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治理与事务所自律治理、行业协会治理、司法行政治理的关系,必须与法律服务有关的治理机制有效地结合起来,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强化操纵力度和效果。
三、对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几点建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系统的建立要保证整个体系的设计、指标取舍具有科学性,要保证评估系统所用数据的科学性,要保证评估工作逐步开展、稳步进展,别断总结,别断完善。
评估体系在全国范国内形成一具统一的整体,由上级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导下级法律援助机构的评估工作。
并且整合各级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治理资源。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按照统一的目标任务和评估标准,制左上下统一、科学具体的可行性方案。
(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任务。
制泄《对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指导性意见》。
能够依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需要,将评估指标体系划分为流程公正、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三个二级指标。
流程公正由受理申请率、复审批准率、別予受审复议率、维持别予受理决左率、违法收费率、拒绝指派率等内容构成;办案效率指标由法泄期限内受理率、特殊事情先予受理率、年人均结案数等内容构成:办案效果指标由受搂人上诉率、受援人申诉率、受援人信访率、诉前调解率、诉中调解率等内容构成。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可依照实际增加或者减少三级指标内容,也能够依照案件的类别,将评估指标体系划分为刑事援助案件、民事援助案件、行政援助案件、非诉讼援助案件四个二级指标。
刑事援助案件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率、申请率、申请受理率、会见次数、受援人拒绝辩护率、新证据调查、法院采纳新证据、辩护意见采用、受援人中意度、受援人上诉率、抗诉率、未成年人案件主动提早介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助教育效果、法律文书质量等内容构成。
民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与援助中心复审程序公正、审请受理指派程序公正、特殊事情先予受理、别予受理决定复议率、复议维持率、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免予审査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证据采信率、代理意见采用、案件胜诉率、诉前调解率、诉中调解率、案件(履行)执行到位率、受援人上诉率、受援人申请再审率、受援人中意度、案件卷宗质量(包括法律文书质量)、同意异地协作等内容构成。
行政诉讼由案情研究、决左受理率、受行政干预因素拒绝受理率、拒绝受理复议率、复议维持率、附带行政赔偿调解率、维持行政行为率、判决撤销、部分撤销行政行为率、受援人上诉率、申请再审率、获得国家赔偿率等内容构成。
非诉讼案件由问接待台帐、接待笔录、一次性告知书、首咨询负责制、代书审查、诉前调解、人民调解代理、非诉案件卷宗统一标准、受援人中意度、调解案件履行率、重新起诉率等内容构成。
问和代书均应纳入评估范畴,提供问意见、代书诉状设定诉讼请求等非诉业务决左受援人对合法权益的取舍。
问和代书的评估质疑应当经过问台帐、首咨询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律师值班制度、接待笔录、非诉案件档案评比、非诉风险告知制度等内容来评估服务质呈:。
评估实行信息化治理,评估指标的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和指数编制由讣算机自动完成和实时更新,幸免和减少人为因素对评估的干扰。
评恐怕算机治理软件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开辟。
应评估目的多元化的要求,采纳模块化的指标设汁办法,除对办案质疑进行综合评估外,经过评估指标、评估指数的转换和组合,实现对案件办理各环节、各类别的评估,以及对援助工作者个人办案质量的评估。
建立和完善与法律援助工作进展和治理需要相习惯的统计制度.统一统计指标的名称、统计口径、统计时刻、计算办法和计量单位。
(二)、省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的任务。
建立案件质量考评机制。
制左全省、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方法》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目标考核标准》。
成立特意的案件质量评估机构、安排专业人员。
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既承担治理职能又承担服务职能,案件质量评估机构应该独立于法律援助机构,也能够与司法行政英他治理系统进行整合,依托省市两级行业协会和司法行政单位现有的监督治理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扩大监管职能,如法规处、法规科等机构,彻底能够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统一治理、考核、评估。
有效操纵办案质量,整合司法行政和法律行业协会的资源进行治理。
法律援助机构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联合制左各省、市《律师事务所治理方法细则》、《基层法律服务所治理方法细则》,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明确为年度考核内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虽决定执业人员年度考核、人员异动、职称评立、评先评优:将案件质量纳入司法行政、法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奖励处罚范国:建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执业终身档案,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纳入档案治理内容。
(三)、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的任务成立案件质量自评特意小组,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主任三类人员组成,负责对所有案件全程跟踪,全程监测。
细化案件质量标准。
制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治理实施细则》,以案件办理程序为依据,针对案件办理中容易浮现的咨询题,对各类案件各个办理环肖的质量标准进行细化,以确保受理质疑、指派质量和办理效果。
按照部级法律援助机构统一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内容制定治理流程和各项工作台帐。
按照部级、省级、市级法律助案件质量治理文件内容制左相应的制度,特别要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案件初审、提交审批、指派的流程,以具体的制度指导办案。
严格办理流程,严格降实责任。
经过受援人电话跟踪服务、办案单位走访、案卷质量考评,对所有案件的各个环巧实时监控,对有咨询题的案件及时跟踪督办。
自评组成员对本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负有治理责任,办案人员负有直接责任。
分管领导对案件进行抽查,对抽査中发觉的咨询题,及时追究评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