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最详尽,有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复杂化,了解和运用国际贸易术语成为一个重要的技能。
在国际贸易中,各种术语被用来描述不同的贸易活动和各种商务操作。
在本文中,将介绍几个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并通过相应的案例加以说明。
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最基础的贸易条款术语:FOB (Free On Board)。
FOB是一种价格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到指定的运输工具上,并且将所有费用和风险转移给买方。
在FOB条款下,卖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地交付到指定的港口或船只。
买方需要承担货物离开装运地点后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例如,一家中国制造商与一家美国买家进行贸易,他们使用FOB条款。
制造商完成生产并将货物交付到指定的港口,所有费用和风险从此转移给买家。
买家需要自己负责安排运输和支付运费。
除了FOB,还有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CIF是另一种常见的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在货物运达目的港之前负责支付货物的成本、保险和运费。
在CIF条款下,卖方负责购买货物的保险,并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目的港。
买方需要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一个经典的CIF案例是中东石油出口商与亚洲买家之间的石油贸易。
出口商负责将石油安全地运送到指定的目的港,并购买保险以覆盖贸易过程中的任何风险。
买家需要自己负责安排提货、支付运费和进口手续。
此外,还有EXW (Ex Works)条款。
EXW是指卖方把货物放在自己工厂、仓库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并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运输公司或物流服务提供商。
在EXW条款下,买方需要承担货物离开卖方提供的位置后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一个典型的EXW案例是德国汽车制造商与国际汽车零件供应商之间的贸易。
制造商将汽车零配件放在自己的工厂,买方需要自己安排提货并支付所有相关的费用。
最后,我们来介绍一下LC (Letter of Credit)。
LC是一种支付方式,通过银行保证卖方可以按照买方指示的条件支付货款。
国际贸易术语范例分析

国际贸易术语范例分析在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术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不仅是国际贸易中的语言,更是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划分的重要依据。
理解和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术语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是避免纠纷、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国际贸易术语。
简单来说,国际贸易术语是用简短的缩写来表示在货物从卖方交付给买方过程中所涉及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包括EXW(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DDP(完税后交货)等。
以 EXW 为例,这一术语意味着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厂、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最少,买方需要承担从卖方所在地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这对于买方来说具有较大的控制权,但也需要承担更多的运输和相关成本。
而 FCA 术语则稍有不同。
当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交货完成。
与 EXW 相比,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但运输途中的风险和费用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由买方承担。
CPT 术语要求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
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
这一术语对于卖方来说,需要承担运费的支付,但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CIP 则在 CPT 的基础上,卖方还需要为货物购买运输途中的保险。
这为买方提供了更多的保障,但同时也增加了卖方的成本和责任。
再来看 DAT 术语,卖方在指定的运输终端将货物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时,完成交货。
卖方需要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终端的运输费用和风险。
DAP 术语下,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仍处于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完成交货。
卖方需要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和风险,但不需要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摘要: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概述二、13种国际贸易术语介绍1.FOB2.FAS3.FOT或FOR4.FREEDELIVERED5.CIF6.C&F7.DDP8.DAP9.DAT10.DEQ11.DES12.EXW13.FOB CFR和FOB CIF的区别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的应用和重要性正文: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是国际贸易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货物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等方面。
了解和正确使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减少贸易纠纷,提高贸易效率。
以下是对13种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1.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卖方在货物装上船后,将货物交由船方负责运输,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FOB价格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2.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指卖方在货物放在船边,由买方自行装载。
FAS价格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船边交货的价格,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3.FOT或FOR(Free On Truck),车上交货,指卖方在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货车后,将货物交由买方负责运输。
FOT或FOR价格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车上交货的价格,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4.FREEDELIVERED,自由承运,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买方。
FREEDELIVERED价格是指货物在目的地交付的价格,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5.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目的地,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CIF价格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6.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目的地,并支付运费。
C&F价格是指货物在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不包括保险费。
7.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交货,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目的地,并支付所有关税和税费。
第二篇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第二篇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换的活动,而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一系列的术语来描述不同的贸易活动和程序。
这些术语对于各方能够清楚地沟通和理解贸易细节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一些案例来说明国际贸易术语的应用。
案例一:EXWEXW(Ex Works)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个术语,表示卖方将商品准备好,买方来卖方处提货的条件。
例如,一家中国制造商将电子产品准备好,买方来制造商工厂提货并负责运输和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这种条件下,卖方的责任相对较小,而买方需要承担较多的责任和费用。
案例二:FOBFOB(Free on Board)是另一个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到装运港口,并对货物负责,而买方需要负责运输和承担费用和风险。
以中国制造商向美国零售商出口为例,卖方将货物运送到中国港口,并完成报关手续,之后货物由买方的承运人接收并运送到目的港口。
案例三:CIF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是另一个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到目的港口,并负责购买货物的海上运输保险,同时承担运输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按照约定的条件交付到目的港口,并支付货物在海上运输中的保险费用。
买方需要承担货物从目的港口到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和风险。
案例四:L/CL/C(Letter of Credit)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例如,一家中国制造商与一家美国零售商达成交易,卖方要求买方开立一份信用证来保证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会联系其银行开立信用证,该信用证确保在卖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后,买方的银行将支付货款给卖方。
案例五:IncotermsIncoterms是一套国际贸易术语的缩写,用于规范各国之间的贸易交易。
这些术语规定了卖方和买方在交付货物、承担费用和风险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根据Incoterms规则,CIF表示卖方责任到达目的港口为止,而买方需要支付从目的港口到目的地的费用和风险。
十三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二)2024

十三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二)引言:本文将解释和探讨十三种国际贸易术语。
这些术语在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了解和理解它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正文:一、报价和合同相关术语1. CIF(费率、保险和货物):CIF是“成本、保险和货物”三个方面的费用,是一种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目的港口,并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所需要的费用和保险费用。
2. FOB(装载港口、分摊费用和船上交付):FOB是一种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在货物装载到船上后负责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费用和责任。
3. EXW(工厂、分摊费用和交付):EXW是“工厂、分摊费用和交付”三个方面的费用,是一种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只需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地点,并由买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责任。
二、运输和保险相关术语1. 承运人:指承担货物运输的企业或个人,在国际贸易中,承运人扮演着货物运输的中介角色。
2. 运输文件:指与货物运输相关的文件,如提单、装箱单和运输保险单等,用于记录和证明货物的运输信息和责任分配。
3. 运输保险:指为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损失或损坏提供保险保障的服务,以减轻货主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三、支付和结算相关术语1. 电汇(T/T):电汇是一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将买方支付给卖方的款项直接转到卖方的账户。
2. 信用证(L/C):信用证是一种由买方的银行开出的支付保证,表示买方已经向银行预付款项,以确保卖方在交货后可以获得付款。
3. 托收(D/P):托收是指卖方将货物的运输文件委托给银行,由银行代为向买方收款。
卖方在买方支付后才能获得货款。
四、关税和贸易条款相关术语1.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的贸易优惠待遇,即把某种待遇扩大到其他国家,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2. 关税配额:关税配额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特定税额上限,超过配额的商品需要缴纳更高的关税。
3. 非关税贸易壁垒:非关税贸易壁垒是指除了关税之外的其他措施,如进口限制、出口限制、补贴和反倾销措施等,用于保护本国产业。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2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案例题1.有一份出售一级大米的合同,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但航行途中由于舱汗,大米被部分受潮,品质受到影响。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应负责?答:按照本例的情况,卖方已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把货物在约定的装运港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上,自装船越过船舷之时起,货物的风险已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因此在运输途中因舱汗,大米受潮而影响品质,这是属运输风险损失范围。
事实上,货物在装船时,已验明品质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
因此,根据FOB条件的惯例解释,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风险而发生的损失,卖方无需负责。
2.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离港一小时后,因触礁沉没。
第二天,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答:以CIF条件成交,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其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因此,虽然货物在离港一小时触礁沉没,卖方仍有权凭合同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买方不能拒付。
3.中方某公司按每公吨484美元FOB V essel New Y ork进口100公吨钢材。
中方如期开出48400美元的信用证,但美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税捐及签证费用由我另行电汇。
问这是什么道理?答:在对美按上述价格术语洽谈进口交易和签订合同时,还应明确买方应负责办理各种出口证件和负担一切有关签证费用。
即对于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款也应注明须由买方负担。
按照《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中的有关解释(参见《美国定义》FOB V essel 项下,买方责任中:第四条——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第六条——支付因领取由原产地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但清洁的轮船收据或提单除外,上述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2020年编辑)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FOB贸易术语案例案例一:1996年11月,我国F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籽的合同。
合同采用FOB 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
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
但是,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
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
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
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双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选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因此法院判决:卖方有权拒绝交其,并提出赔偿请求、后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
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
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
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
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安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
后来从有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
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它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
13种国际贸易术语和全称

引言概述国际贸易术语和全称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它们是交流和理解国际贸易中的相关操作和流程的关键工具。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已经介绍了六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和全称。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介绍剩下的七种术语和全称,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国际贸易的相关概念。
正文内容1.Freealongsideship(FAS)—船边交货FAS是一个国际贸易术语,指卖方在货物通过码头边的船舶时完成交货。
这意味着卖方必须在指定的装运港口将货物安全地运送到船边,买方将负责所有的装卸费用和运输费用。
FAS适用于海上贸易,可以确保货物的安全交付。
2.Freeonboard(FOB)—船上交货FOB是另一个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指卖方在货物进入船舶时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到指定的起运港,并承担装卸费用、出口手续费用等。
一旦货物进入船舶,买方将承担所有的装卸费用和运输费用,并对货物负责。
3.Costandfreight(CFR)—成本加运费CFR是一种贸易术语,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并负责支付运费至目的港口。
卖方承担出口手续费、运输费用以及货物的装卸费用。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港口,买方将负责承担所有的进口手续费、税费以及将货物从港口运送到目的地的运输费用。
4.Cost,insurance,andfreight(CIF)—成本、保险和运费CIF是一个常见的贸易术语,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并承担保险费用和运费至目的港口。
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舶,并按照买方的要求购买运输保险。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港口,买方将负责承担所有的进口手续费、税费以及将货物从港口运送到目的地的运输费用。
5.Deliveredatplace(DAP)—到岸价DAP是指卖方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负责卸货和清关手续。
卖方承担出口费用、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将货物交付给买方。
货物的责任和风险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前由卖方负责,之后由买方负责。
6.Delivereddutypd(DDP)—到岸报关价DDP是一个贸易术语,指卖方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负责付清所有的关税和进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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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最详尽,有案例)第七章国际贸易术语本章的学习要点:·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以及有关贸易术语的三个国际惯例·国际商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第一节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一、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无论是国际贸易还是国内贸易,买卖双方在洽谈交易时,都非常关心成交价格。
然而,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价格构成远比国内贸易复杂,这是因为国际贸易具有线长、面广、环节多和风险大等特点。
买卖双方相隔距离遥远,进出口货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的全过程中,需要经过跨国的长距离运输,在出口国和进口国还要办理货物的进出口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等。
交易双方在洽商交易、订立合同时,至少要涉及到以下几个重要问题:1、卖方的交货地点、交货方式问题。
由于买卖双方相距甚远,不便于进行现金现货交易。
那么卖方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办理交货?2、责任的承担问题。
在交易中,是由买方还是由卖方来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货运保险、申请进口或出口许可证,报关等工作?3、费用的负担问题。
办理上述事项时所需要的费用由谁来负担?4、风险的划分问题。
在货物交接过程中发生的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何地由卖方转移给买方?5、交接的单据问题。
买卖双方需要交接那些单据?所有上述问题,在国际贸易的每笔交易中都必须明确下来。
贸易术语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例如,出口运动衫的报价:“运动衫每打80美元CIF纽约”,其中的贸易术语CIF表示了以下有关信息:1、每打80美元的价格构成中包含了运至纽约的运费及货运保险费。
2、由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以及货物的出口手续。
3、卖方承担在装运港货物有效地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买卖双方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出,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英文缩写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并说明在货物的交接过程中,有关交货地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术语。
不同的贸易术语有其特定的含义,表示特定的交易条件。
通常来讲,如果买卖双方选用的贸易术语要求卖方承担的责任越大,支付的费用越多,则出口报价越高;反之,报价就越低。
一旦买卖双方在合同中选定采用某种贸易术语成交,则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就应与其相适应,并根据有关惯例的规定来确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因为每个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并且一些国际组织对每个贸易术语做了统一的解释与规定,这些解释与规定在国际上已被广泛接受,并成为惯常奉行的做法或行为模式。
因此买卖双方在洽商交易时只要商定按哪个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易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的时间,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成交价格和交易成本。
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了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在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会考虑所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括的有关费用,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成本核算。
3、有利于解决双方在履约中的争议。
买卖双方在履约中产生的争议,如果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
因为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被国际贸易界从业人员和法律界人士所接受,成为国际贸易中公认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又因为它以简略的文字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交货条件,对于简化交货手续、节约时间和费用,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所以贸易术语的出现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第二节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可以追溯到二百多年前。
例如,装运港船上交货的贸易术语FOB出现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之际。
CIF的广泛应用是在19世纪中叶。
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在国际上没有形成对国际贸易术语的统一解释。
各个国家和地区在使用贸易术语时,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解释和做法。
这种差异,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为了解决存在的分歧,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国际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及美国的一些著名商业团体经过长期的努力,分别制定了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则,这些规则在国际上被广为接受,从而形成为一般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国际贸易中经反复实践形成的,并经国际组织加以编纂与解释的习惯性做法。
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交易双方不具强制约束力,因而,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
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均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国际贸易惯例的运用是以当事人的“意识自治”为基础的。
例如,按照国际商会《2000通则》的规定,FOB条件下卖方承担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之后就转移给买方。
然而,我国一家国有大型贸易公司在按FOB条件从国外进口机械设备时,为了促使卖方在装运港装货时注意安全操作,以免货物在装载时受损,特在进口合同中加订“货物越过船舷、进入船舱、脱离吊钩并安全卸抵舱底、风险才转移”的条款。
按照“合同优先于惯例”的原则,履约时,仍以买卖合同的规定为准。
但是,如果买卖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
此外,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这体现在: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采用某种惯例,当双方就某个贸易问题产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仲裁机构或法庭往往会引用某些常用的影响较大的惯例作为评判的依据。
因此,我国在对外贸易中,适当地采用这些惯例,有利于外贸业务的开展,避免或减少贸易争端。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简称(W. O. Rules 1932)。
1928年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开会制定了有关CIF买卖合同的规则,共22条。
后经1930年纽约会议、1931年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修订为21条,并更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一直沿用至今。
该规则比较详细地解释了CIF合同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的划分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
该惯例只解释CIF这一个术语。
该惯例在其总则中说明,这一规则供交易双方自愿采用,凡明示采用该规则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援引本规则的规定办理。
经双方当事人明示协议,可以对本规则的任何一条进行变更、修改或添加。
如本规则与合同发生矛盾,应以合同为准。
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办理。
(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 1941)1919年美国9个商业团体首次制订了《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The U. S. Export Quotations and Abbreviation)。
后来在1941年的美国第27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故称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简称《1941年修订本》)。
这一修订本经美国商会、美国进出口协会和全国对外贸易协会所组成的联合委员会通过,由全国对外贸易学会给予公布。
《1941年修订本》中所解释的贸易术语共由六种,分别为:1. Ex Point of Origin, 即产地交货。
此产地系指“工厂交货”、“矿山交货”、“农场交货”等。
2 .Free on 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1941年修订本》对FOB术语的解释具体又分为六种:(1)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即在指定的发货地点的指定的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2)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 )Freight prepaid to(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即在指定的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的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的出口地点。
(3)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inland point of departure )freight allowed to (named point),即在指定的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的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地点的运费。
(4)F.O.B(named inland carrier at named point of exportation),即在指定的出口地点的指定的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5)F.O.B Vessel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
(6)F.O.B(named inland point in country of importation),即在指定进口国内陆地点交货。
3.Free Along Side,即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
4.Cost & Freight,即成本加运费。
5.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即成本加保险和运费。
6.Ex Dock,即目的港码头交货。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规定:此修订本并无法律效力,除非由专门的立法规定或为法院判决所认可。
因此,为使其对各有关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建议卖方或买方接受定义作为买卖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941年修订本》在美洲国家采用较多。
由于它对贸易术语的解释,特别是对第2种(FOB)和第3种(FAS)术语的解释与国际商会的INCOTERMS 有明显的差异,所以,在同美洲国家进行交易时应加以注意,以减少双方之间的争端。
(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2000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为《通则》),原文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定名为INCOTERMS(来源于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s 三个词),它是国际商会(ICC)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
最早的《通则》产生于1936年,后来为了适应国际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分别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对《INCOTERMS》进行了5次补充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