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我国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摘要】当前我国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乡村缺乏法治意识,导致法律法规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乡村治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混乱,难以维护乡村社会秩序。
法律执行力度不足,导致违法现象频发。
为应对这些问题,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势在必行,提升乡村居民法治意识。
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乡村管理模式。
还要提升法律执行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只有全面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法治乡村建设才能迈上新的台阶。
【关键词】法治乡村建设、重要性、问题、缺乏法治意识、乡村治理体系、法律执行力度、对策建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法律执行力度。
1. 引言1.1 当前我国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性乡村是国家的基础,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乡村法治建设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乡村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农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法治乡村建设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乡村建设不仅关乎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也影响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农民权益的保障。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治机制,才能有效规范乡村生产、生活和社会关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更好成效。
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
2. 正文2.1 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缺乏法治意识、乡村治理体系不完善和法律执行力度不足。
缺乏法治意识是当前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
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长期的封建传统和思想观念,农民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仍然存在欠缺和模糊的情况。
一些农民甚至对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不十分认可,导致法治意识薄弱,法律法规的执行受到了阻碍。
浅析我国法制建设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析我国法制建设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000字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制建设也迎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然而,当前我国法制建设面临诸多问题,如法治观念不够深入、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司法体制不够健全等,这些问题给我国法制建设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下面就从以上几个层面展开,分析我国法制建设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法治观念不够深入法治观念是法治建设的基础,而我国法治观念的普及度和深入程度还有待提高。
一些人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够深入,对法律的权威性和效力缺乏充分认识,导致他们在现实情境中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和法律维权意识。
这种情况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教育和传媒。
在教育方面,应通过学校等教育机构,为青少年和社会人群注入正确的法治观念,加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
而在传媒方面,应该注意倡导社会正义的宣传,加强法律宣传的力度,让公民普及理解法规。
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法律法规相对偏多,但难以面面俱到,有时候难以保护公民权益,有的还存在矛盾和不足,不能满足当前形势和需求。
为此,应该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条文和细则,并及时删减不适用的内容。
在完善法规的过程中,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涉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应用、跨区域的法律配合、劳动合同法等,以确保尽可能公正的解决有关问题。
三、司法体制不够健全司法体制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司法公正是司法体制优化的关键。
然而,我国司法体制面临的问题还比较多,比如审核制度不够完善、司法程序不够透明、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受阻、案件处理效率较低等等。
要优化司法体制,需要从制度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下功夫。
首先,可以对现有制度进行改革和优化,加强司法权力监督和审查制度,加强法官和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其次,可以调整和优化司法流程,整合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纠纷的产生。
综上所述,我国法制建设面临的问题多种多样,需要从法治观念、法律法规以及司法体制等方面入手解决。
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它是一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基层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
市、县、乡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如何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九层之台,始于垒土”,任何工作一旦脱离基层,就容易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基层组织是否坚强有力,基层干部是否身先示范,基层工作是否创新有效,直接影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
基层法治是一个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要素。
目前,在基层法治建设这个系统工程中,诸多要素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二、基层法治建设的对策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质。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3.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5.加强基层法律监督,提高法律监督的效果和水平。
6.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形成合力。
只有通过以上措施的有力推进,才能够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依法治国在基层的有力推进。
立法和司法解释是基层法治系统中的关键和核心。
论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问题的存在法治建设是中国的重要任务之一,而在这一任务中,问题也同样存在。
首先,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还存在漏洞和盲区。
在制定法律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各种不同的情况和可能性,以确保尽可能地覆盖各种情况。
但是,现实总是难以完美,存在一些法律没有考虑到的情况,造成了法律空白,让某些人或组织利用这些漏洞做出不当行为。
其次,执行和监管方面也存在问题。
有时候,即使法律明确规定,也可能存在执行难的情况,比如案件证据不足、证人缺席等。
此外,监管也需要加强,若是监管不力,让违法犯罪者能够逍遥法外,则有可能让人民的安全受到威胁。
最后,宣传普及方面也存在问题。
有时候,民众对法律的不了解,会导致一些争议的产生。
比如在纠纷当中,我们常常能听到“不知道法律怎么办”“不懂法不脱罪”的言论,这些都是因为公民法律意识的缺失所导致的。
二、问题的解决首先,我们需要加紧制定法律法规,尽可能地填补法律空白。
对于一些已经出现的漏洞,也需要及时审议修改,保证法律的完备性和科学性。
调整法律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法律的宣传,让民众充分了解法律的内容,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避免法盲问题的出现。
其次,加强执行和监管。
我们需要探索出一套科学的法律执行机制,包括证据收集、证据保护、证人出庭等环节。
这样做,可以让司法机构在执行任务时遇到的问题得到稳妥解决,减少执行难的情况。
监管方面,我们需要加强法律监管,让监管部门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管职责,确保法律的贯彻执行。
最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需要加强法律宣传普及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并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我们也需要完善法律教育体系,让中小学生和大学生都能够接受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从小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结语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
通过加强法律的制定,执行和监管,并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我们就能够逐步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公开、透明,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社会。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法治乡村建设成为了重要议题和关注点。
法治乡村建设旨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进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但是,在实践中,我国法治乡村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本文将重点探讨这些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法律意识薄弱在乡村地区,由于教育和宣传的不足,许多农民缺乏对法律的认知和了解,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
这种情况导致一些农民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加剧了乡村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
对策一: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政府和法院应加大对乡村居民的法律教育和宣传力度,例如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常识手册等,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问题二:基层法院设施和人员不足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加,许多地区的基层法院设施和人员已经无法满足大众的需求。
在许多地区,农民需要长时间等待审判,甚至要到县城或城市去寻求司法帮助,这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
对策二:加大基层法院建设和支持力度政府和司法机构应加大对基层法院的建设和支持力度,包括增加设施投入、提高司法人员待遇和激励机制、加强培训和交流等,从而提高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满足乡村居民的需求和期望。
问题三:农村土地问题和治安问题在我国乡村地区,土地问题和治安问题一直是令人头疼的难题。
土地流转、集体土地入市、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等问题,常常导致乡村居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而盗窃、抢劫、诈骗、倒卖假冒伪劣等犯罪则威胁着乡村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策三:强化土地管理和治安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和监管,落实土地流转和入市有关政策,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流转机制建设,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加大对乡村治安的管理和维护力度,打击犯罪活动,提高农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问题四:落实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法治的核心,也是支撑法律权威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的一些乡村地区,由于一些原因,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尚未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落实。
浅析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党中央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
从中可以看出,加快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进程势在必行。
而目前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许多难题,需要我们从整体着眼,寻找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障碍性因素及解决对策,为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关键词]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农村基层法治发展目前,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有的甚至影响到农村基层的稳定,当前农村基层需要加快法治建设,努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我国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公民法律素质有待提高农村基层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民主法制意识欠缺,法治观念淡薄。
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形态出现;要么畏于权势,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而不顾,“以暴制暴”,导致违法犯罪。
有的农民法律知识缺乏,无视法律,排斥法律权威,崇尚“无讼有德”、“权大于法”,喜欢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围堵政府机关等行为来解决问题。
个别公职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知法犯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速度较快,截至2010年,已颁布法律236部、行政法规690个、地方性法规8600个,基本建成法律体系。
但一些法律、法规的逻辑结构不严密,条文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法律体系不健全,没有及时进行立、改、废活动,造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相互抵触,影响法律的整体和谐。
在法律之间,基本法和单行法之间,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之间,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还没有完全配套,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出现了“断层”和“缺项”。
如按照简易程序罚款,1996年《行政处罚法》规定数额为50元,而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为200元。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难点问题及其对策

“ 焦点 ” 府 。基 层政府 由于直 接与人 民群 众 面对 面 政 地 发生各种具体行政行 为 , 各种社会 矛盾大多集 中于 基 层政府 。行政 复议 、 行政 诉讼 、 国家赔偿 等各种行 政 救济与 纠纷 的责任也将 大部分 直接 由基 层政府来
疏和难 以操作 , 使基层政府法治建设面临许 多“ 二难 ”
矛盾。
一
织与开 发商 签订 失 地农 民安置 房合 同 , 以便从 中获
利。一些基层执法部门虽然没有了直接罚款任务 , 但
一
人 民政府 的密切关 系通过基 层政府 的行政行 为体现 出来 , 民政府 在人民群众心 目中的形象通过基层政 人 府 的“ 口” 窗 展示 出来。因此 , 基层政府 的依法行政在 很大程 度上对依 法治 国基本 方略 的实现具有 决定 性
的意义。 再次 , 基层政府是 转型期中各种社会矛盾交汇的
中 成 市 党 学 2 1 第l 圃 共 都 委 校 报 0年 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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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I
未真正落实 ; 法院行政诉讼 的受案率依 然较低且对执 行 问题束手无策。 由此可见 , 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是我国法治政府 建设的基础、 难点和 关键所在。 二、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 的“ 二难” 矛盾分析
摘要 : 基层政 府是政府法治建设 的难 点所在 , 基层政府 时常处 于立法 不足 与政府法治 、 传 统势 力与法 治理 念 、 发展 速度和 应急措施 与程序 法治 的“ 二难 ” 矛盾 中。应 当增强 良法为
治, 恶法非法的理 念 ; 强法治政 府建设的 宣传和教育 ; 加 努力 营造基层 法治政府 建设 的法治环 境 ; 强基层政府依 法行政 的监督制度建设 。 加 关键词 : 基层 政府法治 ;二 难” “ 矛盾 ; 解难路径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对策随着中国城镇化的进程,农村地区的发展也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加速。
而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乡镇法治政府建设。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乡镇法治政府建设问题1.基础设施不完善:乡镇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相对落后,交通、通讯、环境等都没有得到较好的改善,对乡镇政府的有效运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资金匮乏:乡镇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部门的办公经费、人力支出都由政府负担,然而乡镇的财力十分匮乏,传统的财政补贴模式有限,制约了乡镇政府的工作开展;3.执法难度大:乡镇地区地广人稀,执法难度大,特别是涉及到恶势力、黑社会等犯罪行为时,乡镇政府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犯罪手段和线索辨别力不够。
同时,部分地方还存在执法不力、执法不严,极少数村干部甚至与恶势力、黑社会沆瀣一气。
二、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当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路网、通讯网络、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提高基层政府的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2.完善财政制度:完善地方财政分配制度,通过赋权和激励为乡镇带来更多的收入和支持,为乡镇的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3.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乡镇执法队伍的专业培训,完善执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效果。
同时要严把选人用人关,杜绝贪腐、暴力现象,最大保障政府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4.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对乡镇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法治教育,深入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法律,自觉践行法治精神,养成良好的法治观念。
三、实现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要义在于注重治理,提高权力合法性和公信力。
随着全国乡镇化发展的不断推进,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已成为当前最为关键的工作之一。
明确问题、科学谋划,执行前期预算,明确工作计划,确立对全乡的任务报告,成立经济监察大队,建立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对每一个乡镇的精准梳理,逐个解决乡镇的工作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等,将乡镇治理建设成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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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我国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16我国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把法治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国的法治进程指明了方向。
2010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已有十三年,但是与发达国家的法治建设相比,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加快建设,努力推进法治化进程。
一、我国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公民法律素质有待提高基层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民主法制意识欠缺,法治观念淡薄。
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形态出现;要么畏于权势,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而不顾,“以暴制暴”,导致违法犯罪。
有的农民法律知识缺乏,无视法律,排斥法律权威,崇尚“无讼有德”、“权大于法”,喜欢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围堵政府机关来解决问题。
个别公职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知法犯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速度较快,截止2010年,已颁布法律236部、行政法规690个、地方性法规8600个,基本建成法律体系。
但部分法律质量不高,效果不佳。
一些法律、法规的逻辑结构不严密,条文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法律体系不健全,没有及时进行立、改、废活动,造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相互抵触,影响法律的整体和谐。
在法律之间,基本法和单行法之间,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之间,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还没有完全配套,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出现了“断层”和“缺项”。
如按照简易程序罚款,1996年《行政处罚法》规定数额为50元,而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为200元。
(三)实施法治不够彻底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其实际权力并未完全到位,立法机关在行使立法权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权力资源和程序保障。
根据宪法规定,行政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并接受其监督。
但实践中,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干预太大,因而导致一部分法律带有明显行政部门利益的色彩,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可行性受到影响。
由于财权、人事权都掌握在党政部门手中,司法机关相对独立性程度较低,抗干扰能力较差。
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造成法治化进程缓慢。
执法者与管理相对人缺乏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个别执法者方式简单粗暴;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未能体现法律的权威。
(四)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长期以来,中国社会存在“官从政法、民从私约”传统习惯。
一些基层干部“重人治、轻法治”。
强调人治而藐视法治,漠视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对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习惯用人治来管理,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错误认为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工作就越来越难做。
或者口说法治,实为人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部分领导“重经济建设、轻法治建设”。
没有摆正二者的辨证关系,认为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认为经济建设是硬指标,是大事,法治建设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一些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认为主要结果正确,就不管过程是否合法。
程序意识淡薄,忽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作。
(五)社会治安形势趋于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增多。
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复杂化。
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纠纷有增无减,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治安案件和侵财类刑事案件频发,赌博、伤害类案件时有发生。
农民犯罪率较高,例如,2006年,河南章丘长清区法院判处刑罚的308名罪犯中,农民274人,占罪犯总数的89%,且多为故意伤害、盗窃、抢劫、交通肇事等类型犯罪;社会黑恶势力猖狂,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和谐稳定。
(六)基层自治难以落实现行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缺陷,使基层自治制度难以落实。
城市化进程中农村法治成为薄弱环节。
建设法治国家,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农民。
然而部分村民自治组织不健全,自治机制缺乏活力,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不到位,村民自治流于形式。
两委关系不明确。
村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程度不高,群众很少参与,缺乏公开透明;农民选举意识差,出现“贿选”、“家族控选”现象。
村民自治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存实亡。
因村财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建房等矛盾纠纷增多,征地补偿范围窄,计算方法不科学。
涉农行政执法的不规范,涉农维权的艰难。
影响人们对法律权威的看法和对民主法治建设的信心。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一)加强思想认识,增强法治建设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社会各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农村基层,要实现从“乡土秩序”向“现代法治”的转变,从“纸上的法律”向“现实的法律”的转变。
摈弃人治思想,树立民主法治理念,弘扬民主法治精神,树立法律至上意识。
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努力提高领导水平。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二者不能偏废。
要努力做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这是搞好民主法治工作的根本前提。
(二)贯彻实施宪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就会流于形式。
现行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级党组织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落实“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原则。
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革党的领导体制,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使之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适应。
(三)加强普法教育,培育公民现代法治观。
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公民树立正确法律观的基础工程。
目的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义务,并懂得运用法律维权,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为此,一是要更新观念,创新普法教育特色。
结合国家“五五”普法规划,重点学习与自己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普法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要整合资源,促使普法教育新发展。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的作用,提高普法教育的社会效果。
要整合人才资源,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开展经常性的“送法下乡”活动。
要整合阵地资源,利用法制学校、法律图书室、电视、广播、墙报、标语等,把法治文化和法律知识送给农民。
三是要创新载体,促使普法教育新成效。
要创新宣传形式,选择大家最喜爱、最易接受的宣传方式,寓教于乐。
(四)加强依法行政,营造法治建设环境。
依法行政既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原则和要求,也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
要切实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人员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和部门执法公示制度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树立法律的权威性。
要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检查,纠正违法行为,把各系统、各部门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发挥网络监督优势、倾听网民呼声;加强基层政府职能建设,实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必赔偿。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
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整体协调推进司法体制的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
一是要确保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
如果司法不独立,那么实现司法公正的就没有保障。
二是实现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和程序公正)。
公正性是司法的价值目标和灵魂所在,要求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加强经济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治建设离不开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
要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征地的范围,划清“公共利益”与“国家建设”的区别,制约政府滥用征地权力,规范征地程序,改变征地补偿办法,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没有法院主持,不能强制拆迁。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调优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市场化取向改革,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要全方位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增强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七)加强基层建设,确保村民自治。
必须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使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依法治理。
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组织的领导。
用制度规范干部权限,严格规范财权物权,健全村财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完善并规范民主自治与民主管理,在法律范围内健全村规民约。
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涉农法律制度,如制定《农业投资法》、《粮食安全法》、《农业补贴条例》和《农业生态补偿法》等,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作者洪碧华:漳州市委党校副教授、漳州市法学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