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范文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范文一、目的与范围本操作规程是为了保证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用药的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操作行为。
适用于医院药房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等工作。
二、术语及定义1. 处方审核:对患者提交的处方进行审核,判断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处方调配: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将药物准确划分并配制。
3. 核对:确认调配完成的药物和数量是否与处方要求一致。
三、操作规程1. 处方审核1.1 在审核之前,需确保患者已经如实提供了个人信息和诊断情况等必要内容。
1.2 审核人员需对处方内容逐项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1.3 在审核过程中,应随时记录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及时与医生沟通,解决潜在问题。
1.4 处方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员需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审核日期和时间。
2. 处方调配2.1 调配人员需在调配前认真研读处方内容,了解药物名称、剂量、途径等要求。
2.2 调配人员应按照药物调配操作规程,准确计量和配制药物。
2.3 调配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和操作规范,确保药物的无菌、纯净。
2.4 调配完成后,调配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调配日期和时间。
3. 药物核对3.1 核对人员需按照处方要求,逐项核对已调配的药物和数量。
3.2 核对人员应将核对结果与处方进行比对,确保药物和数量的准确性。
3.3 如发现核对结果和处方不一致,核对人员应立即与调配人员和审核人员进行沟通,解决问题。
3.4 核对结束后,核对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核对日期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进行充分的培训,熟悉相关药物知识和操作规程。
2.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问题。
3.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和操作规范,避免交叉感染和药品污染。
4. 处方药房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准确计量。
5.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定,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范文(4篇)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等操作流程,保证药品的正确、安全使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医院药剂科、药房等药学专业人员。
第三条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应严格遵循药学伦理和规范,依法保护患者隐私。
第四条药学专业人员在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过程中应保持专注、精确,并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处方审核第五条处方审核是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核实,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临床安全性。
第六条处方审核应包括对处方的基本信息核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
第七条处方审核还应核对处方的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信息。
第八条对于高危药品或易混淆药品,处方审核人员应加倍仔细核对。
第九条处方审核应与医生沟通,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记录在案。
第十条处方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药品调配第十一条药品调配是指按照临床处方要求,按比例配制药品剂型和剂量。
第十二条药品调配应确保药品的质量标准、纯度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药品调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操作技巧,避免污染和误调。
第十四条药品调配人员应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
第十五条在药品调配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核对操作第十六条核对操作是指对已调配的药品进行核对,确保药品名称、剂量和数量的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核对操作应由两名药学专业人员同时进行,相互核对,确保正确。
第十八条在核对过程中,应将药品名称、剂量和数量与处方进行对照核对。
第十九条如发现核对错误,应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已核对完成的药品应妥善保管,并附上核对记录,以备日后查询。
第五章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记录与管理第二十一条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每一步操作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二十二条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并进行分类整理。
第二十三条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记录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范本(四篇)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范本1. 处方审核程序:a. 首先,药师收到患者处方后,应仔细阅读处方内容,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b. 然后,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患者的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及用法用量等是否合理。
c. 根据药师的专业判断,如有必要,药师应与医师进行沟通或联系患者核实处方信息。
d. 药师审核无误后,将处方移交给药店主管药师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配。
2. 处方调配程序:a. 药店主管药师或相关工作人员接收到审核无误的处方后,首先完成处方登记工作,包括记录患者信息、处方号码、日期等。
b. 然后,药店主管药师或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处方上的药物名称、剂量等信息,准备所需中药饮片。
c. 在调配过程中,应使用正确的器具和仪器,保证药品的准确计量。
d. 药店主管药师或相关工作人员在调剂过程中,应同时核对所用中药饮片的标签和药品信息,确保与处方一致。
e. 药师在调剂完成后,将中药饮片分装至符合规定的药袋或药盒中,贴上药品标签,并在处方上备注调剂情况及操作者签名。
3. 处方核对程序:a. 处方调配完成后,药店主管药师应对处方进行核对,确认药品的名称、剂量与处方一致。
b. 药店主管药师在核对过程中,应首先核对调配的中药饮片的数量,确保总量的准确性。
c. 核对过程中,药店主管药师应逐一检查每一种药物是否按处方上的要求进行调配,以及有无患者过敏史。
d. 药店主管药师核对完成后,签名确认处方无误,并将批准发放的药物交给药店工作人员。
e. 药店工作人员在发放药物时,同样需要核对药品的名称和剂量,确认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记录相关信息。
4. 相关注意事项:a. 所有处方审核、调配和核对的操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b. 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药典等相关法规进行,确保药物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c. 药物处方一经审核和调配完成,不得随意更改或调整,必要时应与医师进行沟通。
d. 所有操作程序和记录必须规范、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证和追溯。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采购、验收、销售环节的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责任者: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
管理程序:1.处方审核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收取处方:药师收取处方及时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
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患者找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患者找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院没有的处方告知患者找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2.处方调配人员要求:调配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处方调配: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3.处方核对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感谢信感谢您的热情招待尊敬的XXX先生/女士:我写这封感谢信是为了向您表达我对您的热情招待的诚挚感谢。
在访问过程中,我深受您的热情款待和细致周到的关怀。
这篇信准确地满足了标题要求,以感谢信的格式书写,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首先,我对您的热情招待表示由衷的感谢。
您让我和我的家人感到宾至如归,无论从饮食、住宿还是其他细节上,您都给予了我们无微不至的关心。
您的热情与真诚让我们在陌生的城市里感觉温暖,好像置身于家一般。
您为我们提供了舒适的住宿环境,让我们能够在疲惫的旅途中得到充分的休息。
其次,我要特别感谢您对我们的接待安排。
您不仅给我们提供了精心准备的餐食,还为我们安排了丰富的行程和活动。
您细致周到地安排了参观当地景点以及文化体验活动,让我们有机会更好地了解和感受这个美丽的地方。
您的专业素养和热情服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仅如此,您还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信息,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和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
您认真解答了我们的问题,并给予了耐心的指导和帮助。
这些宝贵的经验和见解对我们来说意义非凡,对我们的旅行大有裨益。
最后,我要再次向您表达我最衷心的感谢。
您的热情招待和周到关怀使我们的旅行变得非常愉快而难忘。
您的善良和慷慨无私展现了您的高尚品质和真诚友谊,让我们倍感温暖和感激。
在此,我代表我和我的家人再次向您表达真诚的谢意。
您的热情招待不仅让我们在旅途中得到了休憩,更使我们对您和您的城市充满了美好的印象。
我们将永远珍藏这段美好的回忆,并期待有机会与您再次相聚。
衷心感谢!此致敬礼XXX。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模版(五篇)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医院药房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旨在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术语和定义1. 处方审核:根据医师开具的处方,审核其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药品调配: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按照药师的要求配制药物。
3. 核对:核对已调配好的药物与处方信息是否一致。
三、操作程序1.处方审核(1)收到患者处方后,审核人员应立即核对患者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是否与处方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确认。
(2)审核人员应对处方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包括:药品的适应症、剂量、用法、禁忌症和可能的不良反应等方面。
(3)审核人员应核对处方的准确性,包括:药品的拼写、剂量的计算、用法的准确性等。
(4)审核人员应核对处方的完整性,包括:处方上是否缺少医师的签名、处方副本是否完整等。
2.药品调配(1)审核通过的处方应交给调配人员,调配人员应按照处方上所列的药物和剂量要求,准确配制药物。
(2)调配人员应仔细阅读药品的标签,核对药物的名称、批号、规格和有效期等信息,并与处方信息进行核对。
(3)调配人员应注意药物的稀释方法和稀释比例,并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比例进行操作。
3.核对(1)调配完毕的药物应交给核对人员,核对人员应将药物与处方信息逐一核对。
(2)核对人员应核对药物的名称、剂量、规格、批号和有效期等信息是否与处方一致。
(3)核对人员应核对药物的用法与处方上所写的用法是否一致。
(4)核对人员应核对处方副本是否完整,是否有医师的签名等信息。
四、责任和权限1. 处方审核人员应熟悉相关药物知识,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并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提出疑问和建议。
2. 药品调配人员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药物的调配,确保药物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 核对人员应仔细核对药物与处方信息是否匹配,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药房管理人员应监督和检查处方审核、调配和核对的工作,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JJ-SOP-002-00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信州区新久久大药房文件名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文件编号JJ-SOP-002-00版本号00 页码第 1 页共 2 页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发布日期生效日期1.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适用于本药房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
3.责任: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正文:4.1处方审核4.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4.1.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4.1.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4.2处方调配: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4.3处方复核文件名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文件编号JJ-SOP-002-00版本号00 页码第2页共 2 页4.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一、前言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是药事服务流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对临床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药学评价、药品选择、药品配制和药品核对并对其进行合理性判断的过程。
二、处方审核1.查阅患者信息医师应该选择在药物治疗时考虑患者的性别、年龄、病史等个人因素,以及某些特定因素,例如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孕妇和婴儿等特殊总体人群,以制定正确的治疗计划。
因此,在处方审核中,药师需要收集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药品使用史、过敏反应等信息。
2.识别处方中药品药师需要细心地阅读医生开具的处方并正确理解剂量和用法,对处方中的药品进行识别,并对处方中的药品适用性、效果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同时,也要注意药品在配制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带来的潜在风险。
3.审核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药师需要根据药品说明书、医学文献和临床指南等资料,检查处方中药品的适宜性和可接受性,并将药品与患者的病史、目前的病情、治疗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估。
如果处方中存在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或关联药品使用的风险,药师需要及时与医生进行交流并提出更安全、更有效的临床治疗方案。
4.检查剂量和用法药师需要检查处方中药品的剂量和用法是否正确,并注意病人的体重、年龄、身体状况等个体差异。
在检查过程中,药师需要确认药品的剂量和用法是否安全和适宜并避免应用过量或重复用药。
5.向医师提供服务药师需要及时向医师提供药学服务和咨询,为医疗团队提供支持。
在处方审核完成后,药师应该与医师及时沟通,并根据自身的经验对治疗方案进行更改与建议。
三、处方调配1.配制药物药师需要依据处方中药品的剂量和用法,按照标准流程,精准地计量药品,并使用符合要求的药品配制设备完成药品的配制。
在此过程中,药师需要仔细检查和评估药品的来源、储存情况和质量,并正确保存造成新鲜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记录药物调配过程药师在药品调配过程中,必须按照规范的流程,详细记录有关质量控制和传递鉴别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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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09号)、《关于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5〕529号)、《关于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配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5〕571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本规程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本规程所称的处方不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或门诊用药医嘱单。
5.2医师处方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5.2.1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科别、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5.2.2处方颜色:
(1)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2)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3)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5.2.3对上述5.2.2 规定的(2)、(4)、(5)类处方,门店应当拒收。
5.3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应签全名或盖章,签名或盖字体应清晰可辩并与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式样相一致。
5.4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
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5.5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5.6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5.7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
5.8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调剂处方药品,一般包括以下过程: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5.8.1处方审核:
5.8.1.1处方应当经过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并签全名后方可调配,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处方应当经过执业药师审核并签全名后方可调配。
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审核的处方,要及时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
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为: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除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以外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5.8.1.2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5.8.1.3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5.8.1.4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5.8.2调剂处方:
5.8.2.1处方审核合格,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剂人员进行调配;调剂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5.8.2.2调剂人员调剂处方应当认真、细致、准确,同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8.2.3在完成处方调剂后,调剂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5.8.3处方核对:
5.8.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5.8.4发药:
5.8.4.1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发药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
并留存处方原件或复印件,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处方与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