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规定

保密管理规定
保密管理规定

制度管理控制表

保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单位。

三、保密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负责领导公司的保密工作,负责审定保密管理制度,对有关保密的重大工作进行决策。

(二)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保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密工作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

2.备案管理公司工作中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的事项及上述密级确定、变更和解密的指导,负责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事项等;

3.对总部和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开展保密工作宣传教育;

5.开展对涉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失、泄密事件;

7. 配备专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标注和备案。

(三)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公司商秘网和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四)公司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日常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

2.组织本部门、单位保密工作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与考核工作;

3.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监督管理;

4.发现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并及时整改;

5.负责本部门、单位信息安全工作;

6.确定本部门、单位保密重点部位和人员;

7.负责本部门、单位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工作;

8.提出本部门、单位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密级及范围;

9.负责制定和落实本部门、单位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方案和措施;

10.及时报告本部门、单位失泄密事件,并配合保密委员会、保密办进行查处。

四、管理内容

(一)定义

1.国家秘密

(l)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各地政府送达公司办理或阅知的密品、密件;

(2)公司业务涉及到的列入国家保密范围的有关行业数据、规划等事项。

2.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分为核心商业秘密和普通商业秘密两级: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核心商业秘密;公司合同、协议、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普通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标志和变更

1.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经营决策、会议事项、风险管理事项、产权交易、财务信息、营销信息、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技术类信息、综合管理类信息等(详见附件1《**电力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2.保密标志

(1)商业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在公文(包括载体)上作出明显标志。标志由权属(单位规范简称或者标识等)、密级、保密期限三部分组成。

(2)商业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由承办人员拟定,部门主要领导审核,送保密办标志并备案。

(3)发现有不符合保密范围和规定的,确定密级的部门、单位应立即纠正。

3.保密期限及变更。

(1)可以预见时限的以年、月、日计;不可以预见时限的应当定为“长期”或者“公布前”。

(2)中央国家机关及***集团已经明确规定了某一事项的最短保密期限的,在变更该类事项的保密期限时,不得短于规定的最短保密期限。

(3)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4)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5)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密级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变更:

该事项泄露后对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的;

因为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做调整的。

(三)管理原则

1.分级审批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内部人员知悉范围的,其批准权限是: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确定;接触商业秘密事项的由本部门主管领导决定。中央文件和外单位发给本单位的文件、资料,标有接触范围的应遵照执行。

2.谁主办谁负责原则

(1)公司国家秘密载体由保密办公室机要员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签收、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商业秘密由产生部门负责,并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管理制度。

(2)公司各部门(单位)产生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必须通过机要交换或机要通信传递,封装时信封上应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3)严禁委托公司外无《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印刷、复印单位印制、复制涉密文件。复制件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销毁复制件,应按正式秘密载体的方式处理。复制国家秘密载体,需经密级确定单位批准。

(4)涉密会议参加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会议信息,不得擅自委托他人参会;对涉密的会议文件、资料应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履行签收手续;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收回、归档,对多余涉密文件、资料交办公室集中销毁。

(5)涉密会议文件材料须在涉密网上进行起草和审批流程。涉密文件的修

改稿、印刷清样视同同密级原件管理。

3.安全保密原则

(1)记载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等秘密载体,须与普通载体分开存放管理,并定期清查、核对、登记。需清退的及时如数清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留存和销毁。

(2)对无保存价值的涉密载体,经清点登记并报保密委员会批准后,保密办派专人负责集中并到国家保密局指定的地点监督销毁。

(3)处理废旧报纸、杂志及可对外公开的废旧资料时,要认真清理,防止夹带秘密载体。

(四)保护措施

1.保密部位管理

对涉密岗位较多、涉密等级较高的部门(部位)及区域,应当确定为商业秘密保护要害部门(部位)或者涉密区域,加强防范与管理。

2.保密人员(事项)管理

(1)新聘员工上岗前均要签订保密承诺书。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含有保密条款。

(2)公司与涉密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中,应当明确保密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期限、违约责任。公司与核心涉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应当包含经济补偿条款。

(3)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外提供商业秘密资料,应当向其明示保密义务。所提供涉密资料,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送公司保密办备案。

(4)公司涉及商业秘密的咨询、谈判、技术评审、成果鉴定、合作开发、合资入股、外部审计、尽职调查、清产核资等活动,应当与相关方签订保密协议并送公司保密办备案。

(5)公司在涉及境内外发行证券、上市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要履行商业秘密保密审查程序,规定相关部门、机构、人员的保密义务。

(6)重点工程、重要谈判、重大项目的商业秘密,保密工作应建立先期进入机制,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应当向***集团保密办报告。

3.保密设备的管理

(1)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涉及商业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及办公自动化等信息设施、设备的保密管理,保障商业秘密信息安全。

(2)涉密会议室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设备应采用具有国家保密资质厂家产品并通过安全保密检查测试。

(3)机要办公室:内配备密码柜存放密品、密件和涉密设备,外设红外探头, 24 小时监控。

(4)文印室:在维修或更换文印设备零部件时,应先对相关部件和设备进行内容清理和删除。

(5)档案室(包括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保密室: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有关制度管理。

(6)各类载有密品、密件的软盘、硬盘、手提电脑等,要确保使用、存放安全,操作过程中不得登录互联网,非特殊情况下不得存放核心机密,做到精心管理,防偷、防丢。

(7)电脑淘汰或更换时要进行销密处理。

4.商秘网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网络管理

(1)规划和建设公司商秘网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信息安全措施。

(2)商秘网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采用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泄密、防窃密。

(3)商秘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互联网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等系统安全技术,以及保密监管等管理措施。

(4)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在商秘网和涉密U盘中进行采集、存储、传输、访问;不得通过非加密网络传送涉密文件,不得将涉密U盘插入非涉密计算机或将非涉密U盘插入涉密计算机。

(5)严禁在普通电话、无绳电话和手机中谈论涉密事项,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时应予以制止。

(6)不得在普通传真机上发送涉密文件。

(五)风险管理

1.将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风险管理,制定泄密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2.发现商业秘密载体被盗、遗失、失控等事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查处并报告***集团保密办。

3.对侵犯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法主张权利,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五、保密检查和宣传教育

(一)保密检查

1.保密检查由公司保密办公室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保密检查。

2. 保密检查前,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确定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被检查部门(单位)的主管领导提出,立即采取应急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对被检查部门(单位)的保密工作做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结论,并报集团公司保密办。

(二)宣传教育

1.各部门、单位要重视保密教育工作。保密教育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的保密法律和法规;现代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特别是保密、窃密和保密检查的技术和知识;保密与窃密形势;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等。

2.保密教育的形式应灵活多样,可通过涉密人员专题教育、会议教育、专题讲座、进出涉密岗位培训、重要节假日前教育、出国境前教育、重大活动前保密教育、保密知识问答等形式。

3.严格新闻报道审查。涉密会议原则上不得对外宣传报道,确需宣传报道,要严格履行新闻宣传保密审查手续,确保商业秘密安全。

六、泄密事件处理

(一)本办法所称的泄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及公司商业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二)发生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泄密事件造成的损失。

(三)发生泄密事件应在发现后的 24 小时内,书面向公司保密办报告。公司保密办应在发生泄密事件后的 3 个月内按要求完成查处或协查工作。

(四)未按规定报告泄密事件或者不支持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的,公司保密办要及时向保密委报告情况,并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七、奖励与惩处

(一)奖励

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公司对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惩处

1.发生商业秘密泄密事件,由本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认定责任,对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公司员工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商业秘密,情节较重或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件

**电力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九、支持性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三)《***集团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附件: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格式规范)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技术管理,杜绝由于信息外泄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技术保密工作,技术研发部为公司技术保密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成果、实验原始数据、操作规程、操作记录、项目设计资料、生产数据、市场技术、分析方法等技术文件,以及所有与公司技术相关的无形资产。 第四条技术保密原则 (一)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必须由专人陪同,在对外交流过程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资料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料接收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交由第三方使用,建立资料提供记录。 (二)除直属上级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打探他人项目技术内容。 (三)任何人不准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技术机密,不得在私人交往及通信或其它方式中泄露公司技术机密。 (四)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技术资料带出公司,严禁私自拷贝、存放、转发公司技术资料,纸质文本严禁随意复印、拍照。 (五)所有技术资料需专人保管,放置场所应有安全性和固定性,使用结束后需及时收回,不得随意放置。 (六)凡涉及技术保密人员离职、辞退、调动需办理交接手续,技术资料图纸等与项目相关文档(书面、电子)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经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七)拥有公司协同账号人员负责自己账号保密工作,对于公用账号密码不得随意告知他人,仅限职权人员使用。

第五条研发技术保密管理 (一)小试记录和总结、中试方案及中试总结等文件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技术研发部负责人。 (二)所有技术总结资料必须在加密电脑上存档。 (三)电子版实验总结对集团内协同转发时需设为PDF版本文件,由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发。 (四)新课题开发前,必须对本课题所涉及的重点原料进行编码及备案,实验记录中凡涉及重点物料必须以代码形式体现。 (五)中试方案保密执行操作规程管理办法,中试结束后由相关车间交回技术研发部存档。 第六条生产技术保密管理 (一)生产技术资料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相应部门负责人。 (二)操作规程属受控保密文件,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员在加密电脑上进行编写更新,同时建立更新档案(包含更改内容、更改时间、更改人),电子版经评审通过后由技术研发部指定加密电脑存档和添加公司水印打印,纸质版完成签批流程并加盖受控文件章和骑缝章,由技术研发部留存和发放,车间技术员领用新版规程时需交回旧版规程,技术研发部记录台账。 (三)操作记录有效储存时间为三年,车间负责人需按照月份、工段、批次依次存放,到期操作记录于每年六月份交由技术研发部销毁处理并记录,严禁任何人将操作记录带出公司。 (四)重点项目原辅料、产品名称在原料提报、采购、使用及存储时一律以代号形式体现,技术研发部负责编号,不得出现中文标示等相关信息,所有了解原料信息的相关部门禁止外泄原料代码。 第七条项目技术保密管理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81803

保密工作各项制度

目录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3) 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7) 三、定密工作制度 (11) 四、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3) 五、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8) 六、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 (20) 七、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23) 八、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25) 九、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26) 十、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28) 十一、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29) 十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31) 十三、保密承诺书 (34)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

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十一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

技术质量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质量保密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彭州长庆全成公司 2014.3.30

技术质量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技术文档和质量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质量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有实用价值的,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第三条技术质量的保密管理范围 (一)科研开发计划,科研项目的研究资料。 (二)工艺规程、工艺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三)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等资料。 (四)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与主管部门的往来文件、信函等。 (六)其他的技术信息。 第四条技术质量秘密的等级应当按照军方下达的原密级确定或降一级处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原文引用时,按照原密级确定;部分引用,原则上应进行非密化处理,确因工作需要引用非核心部分的,在原定密基础上降一级处理或定为内部资料。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产生(确定)的国家秘密衍生出的涉密信息,按照原密级进行确定。凡涉及上述情况的,应填写《国家秘密确定审查审批表》,按照程序审批。 第五条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应对技术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组织学习保密知识与法规,加强保密意

识,做到内外有别,对无关人员、来访者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提供的不能提供。 第六条科研开发计划、技改计划、研究资料、工艺技术资料及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等绝密级技术秘密,须控制涉及人员与资料份数,严格保密。 第七条建立、健全借阅制度,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防止技术资料不经允许外借、丢失。 第八条对外合作、交流时,须注意进行保密,不得涉及技术秘密部分。 第九条人员流动时,严禁任何人带走技术资料。 第十条技术秘密解密后,应妥善处理好解密后的资料、文件。 第十一条发生泄密事件,须尽快采取补救措施,设法将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并对泄密事件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x〕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二)中央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讲话、报告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和其它规定不准扩散的重要内容;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

技术研发中心保密管理办法

密级:一般 拟定:批准: 昆明康立信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中心[2006]系字第06号 技术研发中心保密管理办法 A 技术研发中心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收集、存储、窃取其它人(部门)的技术信息, 也不能随意把技术信息交付、转告、复印、拷贝给与技术信息内容无关的人员; B 除职能部门以外,技术研发中心其它部门、个人不得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向本公司以外的其它人员传递;

C 新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进行试用; D 员工离职时根据个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岗位,视重要程度签订《禁业协议》。 2)职责与权限 A 技术信息持有人必须对该信息的完整性负责,并有义务跟踪信息的使用及传播情况,对 司核心技术、重大营销策划等; C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一般针对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原材料采购、购销合同等。 4)技术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加强技术信息管理,除了从源头上确保信息安全以外,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确认,确保每一个环节有据可查、有源可究,并以此加强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A 保密信息管理流程

C 离职流程 统一由叶娟通过QQ收

知识产权主要指公司的核心技术、各种发明创新,属于公司绝密信息。为了规范申请审批手续,切实保证公司的权力和利益,知识产权申报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4奖惩办法 任何时候对公司技术信息实施保密,是每一位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公司规定,所有员工在转正时均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同时根据个人掌握信息的情况及岗位的重要程度,必须追签特定的保密协议。除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以外,现作以下规定: 生产信息管理办法适用于技术研发中心所有科室及全体员工。 3生产信息管理 生产信息管理办法及流程依照技术信息管理办法执行。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 司的安全及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 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其他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承办部门和承 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集团公司、区域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保密工作的指导检查,一级抓一 级,分级负责。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 第四条保密工作贯彻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 全的方针。各级保密工作机构 在其上级保密工作机构和当地政府保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不断提高 技术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和国家安全服务。 第五条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电脑不混 用, U 盘不乱插”的保密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公司系统各单 位。 — 1 —

第二章保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和公司系统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资委保密委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解决公司系统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认定失泄密事件责任; (三)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保密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公司系统保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集团公司总部保密工作,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以及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总结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保密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适时提出调整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级别和非公开期限的意见; (三)指导公司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建设,承办集团公司总部计算机信息安全建设中涉及保密的具体事项; (四)对有关单位及业务部门上报的确定密级、变更密 级、解密等事项予以备案,承办失泄密事件的具体查处事宜; (五)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和涉密载体的统一销毁工作;— 2 —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管理制度 1保密机构与职能 第一条公司保密负责人是负责保密工作的专门人员,主管公司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依法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 2.定期召开保密会议,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措施;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组织检查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工作。 3.依法制定和修改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公司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5.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泄密事件,并进行查处。 6.负责有关事项的保密审查。 7.负责公司各项保密事项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并协助处理涉外事项、机要档案及对外宣传中的保密工作; 8.负责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互联网)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保密负责人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各委员应把保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依据保密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融为一体,同步进行。 第三条公司保密负责人,负责公司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保密负责人指定其他兼职人员三人。 第四条公司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保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和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

2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国家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涉密工作岗位来界定涉密人员,即“以岗定密”。 1.核心涉密人员:含专职保密干部、绝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2.重要涉密人员:档案室负责(或具体工作)人、兼职保密干部、机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3.一般涉密人员:秘密级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骨干。 涉密人员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由保密负责人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批准确定。涉密人员确定后,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责任书》。新增涉密人员在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保密教育。 第二条根据最小化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根据项目重要性设立保密级别。 1.保密级别的确定、增减和变动,经保密负责人审核决定。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拥有保密项目的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2.未经项目负责人(或保密负责人)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3涉密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密技术的范围包括: 1、国家长远科学技术规划和重大研究项目及其进展情况、科技政策、规划、指南、计划中需要保密的部分; 2、国防、军工研究项目及成果; 3、上级部门或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划定密级的科技保密项目; 4、科研项目结题前或对外公开前的原始资料,包括选题分析报告、课题任务书、调研论证报告、试验报告、研究报告、图纸、配方等; 5、具有较高技术、经济价值且尚未公开的科技成果(包括:产品、材料、

设计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管,保护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三条公司秘密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勘察报告、测量成果、咨询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可研报告、管理诀窍、经营战略规划、客户名单、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4.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5.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密级分类 第五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招投标资料。 2.公司经营指导及底线单价。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办公室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第八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企划方案。 2.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纪律检查、总工办等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3.公司大事记。 4.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5.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九条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部室可根据本部室业务情况设立保密监督员。 第十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在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对方对我公司的有关情况保密时,要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科学技术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现公布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科学技术规定》(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局1995年第20号令)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安全,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是指科学技术规划、计划、项目及成果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只限一定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国家机关、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以及个人开展保守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科学技术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科学技术工作坚持积极防、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安全,又促进科学技术发展。 第五条科学技术工作应当与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相结合,同步规划、部署、落实、检查、总结和考核,实行全程管理。 第六条国家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全国的科学技术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科学技术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责围,管理或者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科学技术工作。 第七条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的科学技术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的科学技术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机关、单位应当实行科学技术工作责任制,健全科学技术管理制度,完善科学技术防护措施,开展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加强科学技术检查。 第二章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围和密级 第九条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后可能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科学技术事项,应当确定为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一)削弱国家防御和治安能力; (二)降低国家科学技术国际竞争力; (三)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 (四)损害国家声誉、权益和对外关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模板

企业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概念和范围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四条公司全体成员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六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及改进保密方式、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者职员实施奖励。 第七条公司保密信息界定: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以及公司的商务谈判资料、报价等信息。 4、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相关信息。 7、公司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结算办法等系列制度;以及公司各部

门录入K3系统的数据(包含生产数据、财务数据、销售数据、技术数据等公司运营数据)。 8、公司内部流通文件、集团来文(外来文件)、行业内文件。 9、公司生产技术资料(工艺标准、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项目)。 第三章秘密界别的划分 第八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第九条对于公司密级的界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例如:报价等信息); 2、公司的规划资料、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包含营销、生产、技术、设备等资料、部门的各类数据材料)、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规章制度等内部流通制度文件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待遇、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

最新版集团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方案

最新版 集团公司 保密管理制度方案

1目的 为保障公司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公司实施保密管理的主要职责部门是: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总经理和办公室。 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副总):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开展(包括保密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保密检查的部署,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总经理: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文件、资料、信息和计算机网络、来访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 办公室:协助总师办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 3管理对象 3.1公司秘密事项 3.2公司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3.3公司涉密员工 4定义或范围 4.1公司事务的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公 司内部重大改革及人员变动的方案。

4.2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2.1技术信息:指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 替代技术的预测,专利动向,新技术影响的预测、设计、 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方面。新技术 信息包括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成果,技术秘密中也包 含技术信息。 4.2.2技术秘密:公司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公司自行研制开发或 以其他合作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 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公司已采取了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 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 等。技术信息可以是有指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 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 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4.2.2.1非专利技术成果: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的四个 条件: 4.2.2.1.1包含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 术诀窍; 4.2.2.1.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信息渠道直接 获得; 4.2.2.1.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公司获得经济利益或竞 争优势;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公司核心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壹保密说明 本公司生产技术工艺、物料及相关配方、物料供货商资料、化验室数据分析及相关资料等均列为公司核心技术保密范畴。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公司竞争生存之本。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贰保密关联部门 一技术部 一.技术部负责公司研发、化验检测、配料等关键核心部门,为重点管控部门。 二.技术部的各项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严格专人专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如发现失密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凡属精密贵重仪器和相关实验数据、实验资料等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资料、要有专人 妥善保管,不经领导批准,不准随便携出或外借、影印等。 2、实验室涉及经济保密、公文保密部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a) 技术部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保守实验机密的责任,必须遵守本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机密 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打听。 (b) 技术部所有的文件、资料由专人统一管理。 (c) 机密文件保管员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文件的收集、登记、分发、传阅和 保管工作,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要求,有权拒绝办理。 (d) 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私人电脑及私人U盘进入技术部化验、品控、研发部门,不得泄漏有 关机密事项。 (e) 公司除技术总监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待外来参观拜访,不得抄录实验方法和数据、索取检 测资料和样品。 (f) 凡检测数据、检测结果或科研工作等文件资料,未经签发,不得私自对外发送。 (g) 对送检单位和送检样品来源、样品编号,必须保密,检测人员不得打听。 (h) 定期进行保密制度检查,及时追查失职泄密事件,对于严重者要依法处理。 (i)公司除技术部所属员工外任何人(包括董事长)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研发、品控、化验部门。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3)

************建设办公室 保 密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 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 (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公司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XX手机使用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公司内职工使用手机安全行为,避免工作期间因不规范使用手机发生安全事故及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造成人身和公司经济损失。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公司内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的管理。 3制度依据: 3.1XX公司《员工手册》X类过失:第三条,X类过失:第三条、第十一条:X类过失:第八条及第二十七条 4职责和权限 4.1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4.1.1安全委员会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负责工作期间手机使用的安全行为及涉密管理工作进行培训,落实工作期间职工手机使用安全、保密管理责任制,对工作期间手机使用安全行为、保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4.1.2组织开展手机使用规范及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4.1.3依据公司规定组织手机泄密事件的查处。 4.2各处室、基层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4.2.1各部门、车间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车间手机的安全使用行为及保密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应明确手机保密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 4.2.2行政人事部负责对部门提报违反手机安全使用及泄密人员进行处罚。 5.工作期间公司手机安全使用规范: 5.1工作期间员工禁止使用手机看闲书、玩游戏、观看视频、股票等与工作无关行为; 5.1.1在从事工作制作过程中禁止接打电话或设备工作中禁止接打电话。 5.1.2禁止在油漆库、喷漆室、气瓶库接打电话。 6.公司人员手机涉密安全规范: 6.1工作期间未得到主管授权禁止使用手机对公司图纸、工艺、技术等资料进行拍照及录像。 6.1.1禁止未经IT许可的手机设备下载、储存公司图纸、工艺、技术、财务等相关资料。 6.1.2禁止泄露公司客户资料及商业、技术、谈判信息。 6.1.3禁止在公司涉密会议或商业谈判中使用手机录音设备。 7.涉密人员 7.1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上知悉、掌握公司财务、技术、工艺、客户信息、产品价格和商务谈判、投标事项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其他为一般涉密人员。涉密人员要积极参加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教育,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研发、使用过程中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技术秘密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任何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公司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技术秘密的管理与保护,各部门特别是技术研发、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四条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三章技术保密管理 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应当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 第六条公司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承诺书或者保密协议;公司可以与知悉核心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第七条在职员工和新调入员工拒不签署保密承诺书或者保密协议的,相关部门应将其调离涉密岗位或者不予聘用。 第八条凡员工在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发现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即构成公司技术秘密,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保密员报告,并不得泄露上述公司商业秘密。 第九条对公司技术秘密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公司内兼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条对参与公司重大科研计划项目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科研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公司再签保密承诺书,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的,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向该员工重申其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二条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应当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员工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保密委员会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公司员工接受采访、发表公开出版物以及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有关员工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以及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公司的技术秘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84534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四、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五、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二、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三)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四)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五)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六)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三、责任追究: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1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壹保密说明 本公司生产技术、物料及相关物料供货商资料、数据及相关资料等均列为公司核心技术保密范畴。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公司竞争生存之本。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贰保密关联部门 一研发部 一.研发部负责公司研发、检测、等关键核心部门,为重点管控部门。 二.研发部的各项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严格专人专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如发现失密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凡属数据、资料等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资料、要有专人妥善保管,不经领导批准,不准随便携出或外借、影印等。

2、涉及经济保密、公文保密部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a) 研发部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保机密的责任,必须遵守本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打听。 (b) 研发部所有的文件、资料由专人统一管理。 (c) 机密文件保管员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文件的收集、登记、分发、传阅和保管工作,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要求,有权拒绝办理。 (d) 定期进行保密制度检查,及时追查失职泄密事件,对于严重者要依法处理。 公司中高层更不得以职务之便调取、复制技术部相关资讯资料等。 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a) 技术资料必须专人保管并完成分类、编目、立档和存贮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接受技术总监检查。 (b) 资料保管人员应严格为公司保守机密。 (c) 技术资料的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蛀工作,防止资料损坏,丢失技术资料应作为重大失职事故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