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安瑟尔谟的上帝存在理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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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信仰与理性

中世纪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信仰与理性

中世纪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信仰与理性【摘要】:中世纪哲学的主要问题是信仰与理性之间的问题,本文阐述了围绕关于上帝存在证明的教父哲学代表人物奥古斯丁的知识论证明和本体论证明,经验哲学的代表人物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及托马斯·阿奎那宇宙论证明,就此讨论基督教哲学中信仰与理性,这种思想传统不仅对于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而且对于近、现代的西方宗教思想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作者:袁野、孙晔,沈阳师范大学一、教父哲学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在早期基督教传播发展过程中,为了获得最高统治者的理解和支持,应付希腊哲学后裔们的激烈抨击,一些具有哲学修养的信徒就试图从理论上论证和捍卫基督教信仰。

借用古希腊哲学,并根据教会的需要加以改造,开始阐述、制订了教义和教规。

这些人或奔走传教,或著书立说。

借着他们的活动,基督教第一次有了相对完整的教义,他们也因此被教会称为“教父”。

他们的哲学思想就被称作“教父哲学”。

(一) 奥古斯丁关于上帝存在的两种证明——知识论证明和本体论证明。

奥古斯丁对关于上帝存在的单纯神学思辨并不感兴趣,他关于上帝的哲学反思是他强烈追求智慧和精神之宁静的产物。

他年少时沉湎于感官快乐之中的经历戏剧化的证明了灵魂不可能在肉体的快乐或感觉中找到宁静。

同样,在对知识确定性的追求中,由事物构成的世界是充满变化和暂时性的。

提出了一个技术性的问题:有限的人的心灵何以能够获得超出其心灵能力的知识?1.奥古斯丁关于上帝存在的知识论证明奥古斯丁是教父哲学的代表,深受柏拉图主义思想的影响,将知识区分为3 种,只能相信不能理解的知识——历史知识;既能相信又能理解的知识一数学知识;只有相信的知识才能被理解的知识——神学宗教,并把知识对象和知识的关系理解为有下到上的等级关系,人的外感觉以外部有形事物为对象,内感觉以外感觉为对象,理性以内感觉为对象。

这样,有形事物、外感觉、内感觉和理性构成了一个由低到高的等级。

奥古斯丁说:“很明显,有形事物被身体感觉所感知,身体感觉不能感知自身。

西方哲学

西方哲学

西方哲学作业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思想政治教育08级尹璇0810012955你认为安瑟尔谟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中哪一步骤有问题,为什么?如果你赞同安瑟尔谟的论证,那么如何反驳高尼罗的责难?安瑟尔谟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安瑟尔谟认为信仰高于理性,而上帝的崇高远远超出了人的理解力,单凭理性无法达于上帝,只有先信仰才能够理解。

基于这样的理论前提,安瑟尔谟对上帝的存在进行了“本体论证明”。

其一,上帝是一个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者,对于这样一个判断,即使不相信上帝存在的愚人也能够理解他所听到的对象,知道这个对象在他心中存在,即使他怀疑这个对象。

被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东西不能仅存在在心中,而且也必须是在现实中存在着,如果他不是在现实中存在,就不是无与伦比的存在了,所以无与伦比的上帝一定是存在的。

其二,最伟大的上帝不可能被设想为不存在。

既然上帝是无与伦比的存在,就不可能有比他更为真实的存在。

如果有人主张有比上帝更好、更真实的存在,那就把被创造者上升到创造主之上的地位了,这是十分荒谬的。

所以,上帝是人所不可设想的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者,也是可能设想的最伟大存者者,因为如果上帝不是这个存在者,那么必定还有另外一个最伟大的存在者,但这是可能的。

安瑟尔谟的关于上帝本体论的证明是一个三段论形式:(1)上帝是无与伦比与伟大的。

(2)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是既存在于心中也存在于现实中的。

(3)所以上帝是真实存在的,不可能不存在。

安瑟尔谟的这种三段论模式从形式上看完全符合逻辑推理的过程,毫无瑕疵,但关键在于这个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的内容却并非像其形式一样滴水不漏。

首先安瑟尔谟本体论证明的大前提:上帝是无与伦比的和伟大的。

这一点就已经引起了极大地疑问,尤其是对于上帝毫无所知或毫无兴趣的“愚人”来讲,理解相信这一点相当困难,因为对于这一类人上帝的是否存在并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事情,他们也不会把上帝放在心中并当作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并进一步相信上帝也存在于现实中,或许我们不能单凭这样一类人就否定上帝的无与伦比,因为那些上帝的虔诚者认为即使他们不承认上帝,上帝也已经存在于心中并被理解了,对于坚信上帝是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的人们来说,上帝的确毫无疑问的占据了他们心中最重要的位置而存在着,可问题是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上帝在现实中在哪里存在着呢?我们无从知道,也从没有人亲身经历过,为什么就可以凭空说我心中这个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就一定存在于现实中呢?最后,还有不信仰上帝而拥有自己另外的信仰的一类人,在他们的心中,也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但是这个存在不是上帝,可以是安拉、佛祖甚至是共产主义,那么安瑟尔谟的这个本体论的证明就可以作为一种固定的模式应用于任何人们认为的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中去,而不是仅仅限于上帝,也许在安瑟尔谟的观念里上帝是不可以同其他事物同一而论的,上帝存在的证明不可以等同于其它食物存在的证明,但对于把另外的事物作为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的人的观念中,上帝的概念就变成了其它事物的一种,他们也会认为他们心中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是不可以同其它事物相提并论的。

论证上帝存在的安瑟伦

论证上帝存在的安瑟伦

论证上帝存在的安瑟伦论证上帝存在的安瑟伦现在来说说还颇有些名⽓的安瑟伦,他之有名,全在他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安瑟伦(1033—1109)是英国坎特伯雷的⼤主教,他被称为“最后⼀位教⽗和第⼀位经院哲学家”。

的确,在他⾝上教⽗学与经院哲学的特⾊同样显著。

安瑟伦理坚持理解服务于信仰,他说:“我决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是信仰了才能理解。

因为我相信:‘除⾮我信仰了,我决不会理解。

’”[1]其中他所引⽤的是圣经上的话。

他的全部思考,实质上只是为了巩固对神的信仰。

在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中,上帝被安瑟伦当作我们⼼中⼀个⽆与伦⽐的伟⼤的东西,我们先引⽤⼏段他的原话,体会⼀下经院哲学的抽象⽞虚、烦琐晦涩:“如果说那种不可设想的⽆与伦⽐的伟⼤的东西,只在⼼中存在,那么,凡不可设想的⽆与伦⽐的伟⼤的东西,和可设想的⽆与伦⽐的伟⼤的东西,就是相同的了。

但是,这明明是不可能的。

所以,毫⽆疑问,某⼀个不可设想的⽆与伦⽐的伟⼤的东西,是既存在于⼼中,⼜存在于现实中。

”[2]“上帝的存在,是那么真实⽆疑,所以甚⾄不能设想它不存在。

某⼀个不能被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既是可能被设想为存在的,那么,这个存在就⽐那种可以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更为伟⼤。

所以,如果那个不可设想的⽆与伦⽐的伟⼤东西可以被设想为不存在,那就等于说‘不可设想的⽆与伦⽐的伟⼤东西’和‘可以设想的⽆与伦⽐的伟⼤东西’是不相同的,这是荒谬的说法,因此,有⼀个不可设想的⽆与伦⽐的伟⼤东西,是真实存在,这个东西,甚⾄不能被设想为不存在。

⽽这个东西就是你,圣主啊,我的上帝。

”[3](同上书242页)安瑟伦的原话,不知在多少万个⼈中才能挑得出⼀个能读懂的⼈。

所以,各种哲学史著作中,都得把安瑟伦的话翻译成⼀般⼈⼤体能听懂的语⾔。

安瑟伦的理论思路⽆⾮是,上帝的观念是⼈们头脑中最伟⼤最完满的观念,⽽最完满的观念必然便包含存在这⼀属性;如果不包含存在的属性,上帝的观念就不算是完满的观念了。

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简答

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简答

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简答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简答一、前言在人类的思考中,关于上帝是否存在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

虽然无法通过科学方法直接证明上帝的存在,但人们依然会运用哲学的思维方式去探索这个问题。

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是其中一种思考方式,本文将对这一证明的简单概念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旨在帮助您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主题。

二、深度评估1. 本体论证明的基本概念本体论证明是一种试图通过推理来证明上帝存在的方法。

它的基本概念是:上帝被定义为“那个存在于现实中的无可超越和无可比拟的存在”。

本体论证明的核心观点是,如果我们能够理解并接受上帝的存在,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上帝是真实存在的。

2. 第一本体论证明:“上帝是每一个人所能想象到的最伟大的存在”该论证由十一世纪的哲学家安塞尔姆首次提出。

他认为,上帝是每一个人所能想象到的最伟大的存在。

因为上帝被定义为无可超越和无可比拟的存在,所以上帝必须存在于现实中,否则他就不是最伟大的存在。

上帝存在是无法被否认的。

3. 第二本体论证明:“上帝作为存在本身的存在”这一论证是由哲学家文森琳的思想衍生出来的。

他认为,如果我们把上帝定义为“存在本身的存在”,那么上帝就是存在的必然结果。

因为我们属于存在的一部分,我们必然也与上帝存在着联系。

而上帝作为存在的根本原因,存在于现实中。

三、广度评估1. 对第一本体论证明的评价第一本体论证明是一种通过逻辑推理来证明上帝存在的方法,但它也存在一些问题。

人们对于“最伟大的存在”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这使得确定什么是“最伟大的存在”变得主观而困难。

这个论证过于基于个人理解和感受,难以被广泛接受和理解。

2. 对第二本体论证明的评价第二本体论证明是一种将上帝定义为“存在本身的存在”的思考方式。

它试图通过将我们的存在与上帝的存在联系起来来证明上帝的存在。

这一论证强调了我们与上帝存在的关联性,但也存在着类似于第一本体论证明的问题,即人们对于“存在本身的存在”有不同的解读和定义。

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及一些分析

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及一些分析

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及⼀些分析在⼤多数⼈看来,终极关怀这个词⼤概就像遥远⽽闪烁的星⾠那般模糊,它存在,可是于⼰却毫⽆意义。

他们究其⼀⽣也不愿在尘世的操劳之中向之投往⼀瞥。

⽣存的价值,死亡的意义,万物的本质,宇宙的源起,上帝的存在……这些超越⼈类理性⼜永恒闪耀着灿烂光芒的命题早已不再如往昔般光泽亮丽。

它们成了⼀⼩撮苦⾏僧们的神秘暗号,在它最忠实的信徒之间⼝⽿相传;成了某种精神的图腾,为它的⼦民讴歌与膜拜;化作⼀种灵魂深处的信仰,在所有向往彼岸世界之⼈的⾎液⾥不息地奔流。

我们的脆弱源于宇宙所赋予的某种本能,这个本能⼜指引着我们追求⾃⾝存在的来源与归宿,追求对⽣命的关怀,追求永恒与⽆限。

⼈不过是⼀⽀会思想的芦苇,倘若没有对超验存在的信仰与敬畏,没有对世界本原的追寻与求索,我们的灵魂该是如何的残破啊!上帝——我所指的并⾮宗教意义上的⼈格神,哲学意义的上帝与之的区别在于:前者认为上帝存在⽆需说明与阐释,后者则由理性出发去理解这样⼀个超验存在,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然⽽却是难以给“上帝”做⼀个明确的定义,我们只能通过有限的思维去阐明它所具有的超然属性:思与在的统⼀,永恒,⽆限。

尽管“上帝”这个称谓值得考量,历史上柏拉图称之为“创世者——Demiurgos”,亚⾥⼠多德成为“努斯——Neus”,普罗提诺所谓的“太⼀”,⽼⼦所云“道”,经院哲学所信仰的上帝,婆罗门教中的毗湿奴,⼤梵天,湿婆,斯宾诺莎的“实体”,莱布尼茨“太上单⼦”,⿊格尔的“绝对精神”……它们或多或少都有着相似之处,并且意指⼀种绝对,永恒,⽆限的概念。

由于上帝⼴为⼈知,故在此⽤来称谓。

从古希腊哲学开始,宇宙的本原就为⼈所着迷,也使得当时关于上帝(创世者)的思考具有浓重宇宙论的⾊彩。

在亚⾥⼠多德建⽴起逻辑体系之后,因果观念成为了⼈们⼼中的共识:我们难以想象⼀件没有原因⽽⾃发形成结果的事物。

即便是⼏何学,也是那些由经验所产⽣的公理⽽形成的⼀个逻辑完备的系统(事实并⾮如此)。

关于上帝存在证明的批判及其旨趣

关于上帝存在证明的批判及其旨趣
一、康德之前的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
(一)《圣经》中关于上帝的观念
《圣经》作为基督教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基督徒们信仰上帝的依据和行为准则。可以说《圣经》是基督教存在的基础。“上帝”作为唯一有能力启示人类的主体,他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也是宇宙万物和人类存在的前提。《圣经》中的“上帝”同时具备两种性质,像其他宗教的上帝那样是一个超越的“上帝”,也是一个人格的上帝。按照《圣经》的记载,耶稣(即上帝)在人类的历史中向人类显示并对人类进行启示。按照基督教哲学家的看法,上帝是个绝对实体,他不仅超越时空世界,而且时空世界也是由他创造的。
潜在的意思就是活生生站在信徒面前的耶稣是以圣父、圣子、圣灵的身份在给门徒下达传教的命令的,此刻上帝是现实时空的存在者。依据基督教的观点,上帝创造的万物由上帝所有。耶稣通过圣父的恩典以圣子的身份拥有对万物所有权。此时,上帝又是一个超时空的创始者。基督教信徒们相信只有耶稣愿意以上帝之子的无罪之身为人们赎罪,他们在世界末日到来的时候,才可以洗脱由亚当遗传下来的原罪并享受到幸福。总而言之,《圣经》中的上帝是一个三位一体、拥有两种属性且自明的存在。他既是超越的绝对存在这样一个世界的创造者,也是真实的时空世界中的存在者。
本体论证明最早是由早期的经院哲学家安瑟伦在《宣讲》一书中提出的。安瑟伦关于上帝的存在证明,被后来的德国哲学家康德称为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的目的是在理智中为上帝寻求根基,继承了奥古斯丁的观点。安瑟伦赞同奥古斯丁的观点,坚信应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他说:“除非我相信,我绝不会理解【6】”。就是说信仰是我理解的基础。此观点真是安瑟伦进行本体论证明的基础。安瑟伦不但注重信仰,同时也没有忽略理性的重要性。
《圣经》中的上帝是一个自明的存在。基督教的上帝具有三个身份(圣父、圣子、圣灵),他既是创造世界的圣父,也是现实的历史存在者圣子基督。基督是圣母玛利亚由圣灵受孕所生,他不仅仅是上帝本身,还是上帝与人类的中保。于是,基督身上显然涉及圣父、圣子、圣灵三者的关系。三者关系在马太福音的描述如下:

世界上真的有上帝吗?

世界上真的有上帝吗?

世界上真的有上帝吗?从古到今,西方持有神论或无神论者都无数次探究“上帝(God)”(此处上帝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共同信仰的唯一的神)是否存在。

无数哲学家试图从哲学的角度证明上帝的存在。

首先是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家、神学家安瑟尔谟(Anselmus),他强调必须从信仰出发,运用'辩证的方法'论证基督教正统教义。

他最为知名的是提出了“本体论证明”。

他提出,上帝是我们能想到的事物中最伟大的。

事物通常可以存在于想象中,也可以存在于现实中。

存在于现实中总是优于存在于想象中。

如果神只存在于想象中,则存在比神更伟大的事物,那么神将不是我们能想到的最伟大的事物,所以神必须存在于现实中。

笛卡尔也从上帝的观念本身出发,从证明上帝观念和存在性的不可分来证明上帝存在的。

笛卡尔认为,虽然“我”是有限、不完善的,但我心中却有绝对完善的、完满的观念。

因为无中不能生有,这个完善的观念不是从“我”这里产生的,所以它必然来自一个确定的在我之外的绝对完善和完满的事物,那就是上帝。

他在《谈方法》第四章中指出:“当我更加仔细地思想到上帝时,我却明显地发现存在并不能与上帝的本质分开,就像三角形的三只角的和等于两直角不能与它的本质分开,或者山的观念不能与谷的观念分开一样;因此,设想一个并不存在的上帝,亦即设想一个没有什么完满性的最完满的实体,是和设想一座没有谷的山同样的不合理。

”阿奎那是知名著作是《神学大全》的作者,自然神学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他在书中给出了证明上帝存在的五条证明。

举例来说,阿奎那认为上帝是第一推动者。

任何事物的运动都是由他物所推动,如此推论下去,必然有一个不受他物推动的第一推动者。

阿奎那也认为认为上帝是第一因。

任何事物作为结果必有其原因,如此推论,必然有一个自因的第一原因。

这些证明的前提是不可以无限倒退,必然存在一个“第一”。

此外,休谟、洛克、赫伯特等都为证明上帝的存在做出了努力。

也有哲学家不满于他们提出的论证方式。

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看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

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看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

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看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①——从安瑟伦、笛卡尔到康德西方思想史上,哲学思想的发展时常与基督教神学思想交织在一起,相互影响:中世纪哲学基本上是基督教哲学,近代哲学虽然多对基督教哲学进行批判,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其中诸多基督教神学的印记。

作为西方近代哲学核心问题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最初是由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提出来,后来在中世纪经院哲学的神学证明中得到进一步讨论和深化,在近代哲学中才被自觉的确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②。

在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中,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在安瑟伦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中表现出来,引发了诸多争论,后来经笛卡尔的重申,康德的批判,该证明所涉及到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才被真正揭示出来。

本文将通过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历史考察,来说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的发展过程。

一、安瑟伦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和高尼罗的反驳1、安瑟伦的证明安瑟伦之前,基督教哲学不谈上帝存在的证明,例如奥古斯丁没有论证上帝的存在,只是提出信仰是认识的出发点,提到上帝的时候,多数从恩典的角度和经验的角度谈论。

到11世纪,人们对上帝的存在已经有了共识,不存在问题了,在这样一种语境中,才出现上帝存在的论证。

安瑟伦的论证有两点需要注意:首先,他的论证建立在两个预设之上:把存在作为一种属性;任何存在都是偶然性的存在,即把存在作为分析判断的谓词。

安瑟伦的证明意味着上帝由主语变成了宾语,过去人们都在谈论上帝是什么,而现在问题变成谈论上帝存在属性。

其次,安瑟伦是从本质论(实在论)③的基础上开始论证的,而本质论的认识论强调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二分。

安瑟伦的论证过程可以简单归结为④:①2005年12月7日-10日,在参加“基督宗教与跨文化对话”学术研讨会的过程中,听到武汉大学赵林教授的发言:《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看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联想到本学期研读的康德名著《纯粹理性批判》中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论证的不可能性,引发一些感想,于是借用赵林老师的题目,做一篇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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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安瑟尔谟的上帝存在理论证明如何理解上帝的存在,这一直是基督教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

我们甚至可以说,有了这一问题,才有所谓基督教哲学。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只有在信仰上帝存在的基础上,才会有这一问题,而从纯粹信仰的角度说,则只有在哲学背景下才会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对于最初的犹太教徒或基督徒来说,对上帝的存在只需信仰,无需理解。

因此,这一问题的提出与回答对于哲学和信仰来说,都是一件重大事件。

它在根本上显示了哲学与宗教、理性与信仰之间的碰撞与沟通,而从更具体的文化史角度说,它表明了希腊文明与犹太—基督教文明之间的冲突与融合。

这种碰撞与沟通一方面使基督教信仰逐渐走上了理性化的道路,至少使基督教信仰摆脱了一些宗教迄今没有摆脱的对“权威”的盲从与狂热,另一方面也极大地提升和丰富了哲学本身,使哲学开发出了新的领域。

用奥古斯丁的话说就是,信仰使哲学认识到了单凭理性所认识不到的东西。

这也就是为什么“如何理解上帝的存在?”这一问题值得我们今天加以深切关注的原因。

一第一次明确提出这一问题并作出系统回答的是奥古斯丁,他实际上开辟了一条理解上帝存在的“心学”道路。

不过,这里首先要着重加以分析的是托马斯•阿奎那开辟的另一条道路,这就是逻辑证明(Beweisen)的道路。

托马斯开辟的这条道路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几乎占据支配性地位。

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它的深入分析来提供一个可靠的历史性背景视野,以帮助我们更为深入地去理解对托马斯持严厉批评态度却在某种程度上回应了奥古斯丁的那些现代宗教哲学家,特别是“白银时代”的俄罗斯宗教哲学家的思想。

实际上,把理解上帝的存在问题完全变成“证明”上帝的存在问题,始于“经院哲学之父”安瑟尔谟。

他把奥古斯丁关于上帝存在的“心学”自明性转化成逻辑自明性。

这就是他有名的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存在论)证明。

虽然托马斯否定了上帝存在的自明性(an sich bekannt),但是,他却完全接受了安瑟尔谟的启发而开辟出一条强硬的证明道路。

在托马斯这里,关于上帝存在问题的证明被分解为三个方面的问题:1、“上帝存在”(Gott ist)是否是自明的?2、“上帝存在”是否是可证明的?3、上帝是否存在?我们首先分析前两个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托马斯是这样证明的:“1、人们必须承认,一种东西是自明的,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与我们无关而自明,一种是与我们相关而自明。

宾词被包含在主词概念里的陈述就是自明的,如在…人是动物‟这一陈述里,…动物‟就是包含在人这一概念中。

2、只有大家都熟知宾词和主词是指什么,陈述对大家才是自明的。

这一点在证明的第一原理那里是很清楚的,第一原理所涉及的是一些没有人不熟知的普遍概念,诸如存在和非存在,整体和部分等。

但是,如果一些人并不熟知宾词和主词是指什么,那么,陈述虽然就其自身而言是自明的,但对那些人来说,它就不是自明的。

所以,结果就会象波埃修所说的,存在一些对灵魂来说才是普遍的和自明的概念,但是却只对学者来说才是普遍的和自明的,比如陈述…无形体的事物不存在于某个地方‟就是如此。

3、所以,我认为,……由于对于上帝(这个概念),我们并不知道,他是指什么,所以,对人们来说,…上帝存在‟这一陈述就不是自明的;这一陈述必须通过我们已熟知的东西得到证明,至少要通过在与(上帝的)自然的关联中为我们所知的东西,也即通过(上帝的)结果得到证明。

”①对第二个问题,托马斯的证明是这样的:“必须承认,存在两种证明。

一种是根据原因进行的证明,称为…因此之故的证明‟。

这无疑就是一种先验的证明。

另一种是根据结果进行的证明,称为…既然有某物的证明‟。

这也就是后验的证明,它首先从与我们处于关联中的东西出发,由于结果比原因更引人注意,所以,我们是从结果去进一步认识其原因的,从每个任意的结果出发,只要我们越认识它,就越能证明存在着它的原因。

因为结果依赖于原因,所以,结果必定设定了原因在先存在。

因此,上帝存在,虽然对我们而言不是自明的,但是,根据我们所熟知的结果却是可证明的。

”②从托马斯对这两个问题的证明,我们可以发现,他的证明之路至少已给出了两个基本信念。

(一)真正无条件自明的,只有分析判断和同语反复。

换句话说,只有逻辑的东西才可能是自明的,或者说,自明的东西只能是逻辑里的东西,实际上,这等于说只有形式的自明,而没有实质的自明。

自明的东西不涉及内容或实质。

上帝的存在显然不仅是形式,同时也是实质的。

因此,无论如何,上帝的存在都不是自明的。

实际上,这就完全否定了奥古斯丁理解上帝存在的“心学”道路,即通过走向心灵,敞开内心,便可接受上帝之光的照耀而直接见证上帝,从而显明上帝存在的自明性。

“你指示我反求诸已,我在你引导下进入我的心灵,我所以能如此,是由于…你已成为我的助力‟。

我进入心灵后,我用我的灵魂的眼睛——虽则还是很模糊的——瞻望着……永定之光。

……谁认识真理,即认识这光;谁认识这光,也就认识永恒。

惟有爱能认识它。

”③对于奥古斯丁的“心学”之路来说,为了理解上帝存在,并无需特意的(逻辑)证明,而只需去实践——反求诸已而去爱“他者”。

但这绝不意味着盲目信从。

“信仰了才能理解”的真正意思是说,唯有爱上帝才能使(让)上帝进入我的心灵而使我心明眼亮,从而见证上帝的神圣。

这里涉及到对“爱“的理解。

我们平时总说,爱就是奉献一切。

一切的什么呢?一切的关联物,一切的世俗物,简言之,一切的经验事物。

奉献一切,也就是放弃这一切。

剩下什么?纯粹的“生命”,纯粹的自在的自身(Selbst an sich)。

因此,爱,也就是从经验世界退回自身而守护于自身。

财迷心窍者,色迷心窍者不会爱。

因此,从另一个角度说,从声色货利中退身出来,更确切说,从经验世界中退回到自身,也就是敞开“心窍”,敞开思想从而让他者自在。

在这个意义,我们可以说,爱就是敞开的思想,换个角度说,爱就是“设身处地”地思想,就是思想着(他)而让(他)自由—自在。

奥古斯丁的“先信仰后理解”真正说的就是通过爱来理解。

因此,它并不是要人们盲目信从,恰恰是要人们通过敞开思想或心灵,也即通过爱,来迎候与见证神圣之光。

理解上帝存在的“心学”道路实际上也就是爱的道路,就是敞开思想敞开心灵的道路。

对于爱,对于设身处地的思想来说,上帝的存在都是直接可见证的,用现代哲学家马丁•布伯的话说,就是上帝是可直接与之相遇(Begegnung)的。

因此,“心学”之路也是一条人人之路——只要敞开心灵,或说,只要去爱,人人都可以与上帝相遇,都可以是上帝存在的见证者,而无需特殊阶层的人(如波埃修(Boethius)所说的“学者”)来把上帝存在证明给大家看。

(二)否定了奥古斯丁的“心学”道路,在某种意义上也就否定了上帝自我显示的可能性。

因此,托马斯的证明给出了另一个基本信念:上帝的存在不是他向我们显示出来的,而是由逻辑的演绎证明来显现的。

因此,只有通过逻辑的演绎证明,才能理解和确认上帝的存在。

虽然这种证明是一种后验的证明,因而必须以现实世界中我们所熟知的事物为依据,但是,现实事物只是我们通往上帝的出发点,我们并不能在现实的具体事物中直接领会、洞见上帝的存在。

上帝存在的绝对性和神圣性是由逻辑证明在形式上的必然性来显明和担保的。

在这个意义上,托马斯的上帝不是真正现实中的上帝,而是逻辑中的上帝,是由逻辑演绎给出的概念化的上帝。

这一点在下面对他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的分析中将得到进一步的明确。

二托马斯最为著名的是他关于上帝存在的五个证明。

这五个证明最为深刻地体现了他的“证明”之路的基本信念,同时也最为集中地隐含着“证明”道路的问题,由于这五个证明为大家所熟悉,所以,为了分析的需要,这里根据其基本意思只作简单的重述。

第一个证明是根据运动:世界上有事物在运动,这是确切无疑的事实。

凡运动的事物总是为另一物所推动,而这另一物又必为其他物所推动。

依此递推,必有一个不为其他事物所推动的第一推动者,否则运动就是不可能的。

这个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

第二个证明根据动力因:在感性事物中我们发现存在动力因系列,每个事物都以在先的事物作为其动力因,依此回推,必定存在第一个动力因,因为如果没有最初的动力因,也就不会有中间因和最后的结果,而这是与存在着动力因系列这一事实相矛盾的。

这个第一动力因就是上帝。

第三个证明是依据可能性与必然性:我们发现,有些事物处于产生和消亡的过程,因此,它们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如果一切事物都只是可能性事物,那么也就意味着在某一刻一切事物都可能不存在,而如果在某一刻一切事物都不存在,那么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于是,现在也不可能有事物存在。

这显然是错误的。

因此,有可能性事物存在,必定有必然性事物存在作为其原因,而这个必然性事物又有其必然的原因,由此推论下去,同样会找到一个自身就是必然的终极因,它“不从其他地方获得其必然性原因,却是其他事物的必然性原因”。

这个终极因就是上帝。

第四个证明是根据事物中发现的等级:事物在善、真、贵方面是有差别的,简单说,就是事物的完善性各不相同;但显而易见的是,事物的不同完善性是由它们接近一个最高完善性的存在者的程度决定的,或说是与最完善的存在者相比较才能显明出来的,因此,必定存在一个最完善的存在者;而且它还是一切完善程度各不相同的其他事物的最高原因。

因为完善程度不一样的事物组成了一个完善性等级系列,其中,较完善的事物是较不完善的事物的原因,就如火是最热的,它就是一切热的原因。

“所以,必定存在一个最完善的存在者,它是一切存在者存在、善和其他完满性的原因。

这个存在者就是上帝。

”第五个证明依据事物的目的性:我们发现,自然界里那些无知的事物都是有目的地活动,而且往往是以同一种方式活动,以便达到最好的目的。

显然,无知的东西如果没有受到一个有思想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引导,它们是不可能去追求目的的。

所以,必定存在一个理性存在者,由于它,无知的事物才会趋向目的,这个存在者就是上帝。

④这五个证明毫无例外地都是“后验证明”,也即从结果的存在回推原因的存在。

这意味着,这五个证明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信念上:即因果性关系这种观念是绝对可靠的。

如果因果关系不是绝对必然的,那么这五个证明就都是无效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具有因果性观念?我们知道,这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后天(验)获得的,这是休谟的答案。

B事物经常跟在A事物之后出现,这种现象的不断重复就在我们心灵中形成一种习惯:一旦出现A,我们就会习惯地认为B也一定会出现,即认定A与B 之间有因果性关系。

在这里,因果性关系显然只是一种后验(后天)的思维习惯,它只具有主观必然性——我们不得不按这个思维习惯去观察、思考事物,但它没有客观必然性,即它对客观事物并不有效——作为客观对象,A与B之间是否有因果性,我们并不知道,我们至多只能对A给我们的印象与B给我们的印象之间作出因果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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