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猎狐行动
我们都是猎户座——广州经侦“猎狐行动”纪实(一)

侦破视角 DETECTIVE ANGLE ——广州经侦“猎狐行动”纪实(一)文/陈跃蔚 图/洛风30多年来,中国社会经济迅猛地发展着,在老百姓为生活变得越来越好而高兴的同时,各种各样的经济犯罪也开始在人们难以察觉的阴暗角落里不断滋生。
许多的经济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他们的狡诈与贪婪付出了代价,但也有一些凭借不劳而获的钱财逃出国境。
他们像狐狸一样的狡猾,远远地遁走游荡于法外。
“猎狐行动”,是公安部针对这一类潜逃出国境的犯罪分子而专门开展的一个抓捕行动。
“猎狐”就是要告诉人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狐狸即使潜逃出境,但是虽远而必诛。
广州作为中国的南大门,是中国南部最大的商贸圈核心城市,在这里,经济犯罪案件与经济犯罪侦查之间的斗争,从没停止过。
广州市公安局的“猎狐行动”办公室设在了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支队的信息中心为核心,一支年轻而富有冲劲的专业“猎狐”队伍组建了起来。
一场新的较量就此缓缓拉开了帷幕。
这一天,老林从办公楼的走廊里缓步走过,他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龄,他的眼神锐利步伐沉稳。
作为“猎狐”办的主任,他知道要带好手里的这帮年轻人,需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节奏。
手里拿着几份材料,直到走廊的尽头,他站在了一间办公室的门口。
办公室里的同志们见到老林站在门口,放下了手里的工作,纷纷站了起来。
老林走进去摆摆手示意道:“坐下,坐下,不用站起来。
”说着,老林又朝另外一个同志问道:“唐宁,有进展吗?”被问到话的这个唐宁两眼发红,满脸胡子拉碴,顶着一头蓬乱的头发,明明一米七五的身高,但是站在那里好像生生被疲倦压得矮了两寸。
唐宁点点头说道:“报告,正在稳步进展中。
”老林一愣,多少年一线摸爬滚打的老侦查员自然听出了唐宁的意思,顷刻之后他笑骂了一句:“你就实话实说,没什么进展不就好了?”唐宁闻言一愣,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老林又是摆摆手说道:“好了,看你这个样子也是接连几天没睡过踏实觉了,苦劳我会记在心里,但功劳还是要靠你自己。
猎狐行动工作方案

猎狐行动工作方案计划背景近年来,世界各国间的经济和政治联系日益紧密,跨国犯罪和恐怖主义威胁也越来越严重。
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各国警方开展跨境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和恐怖主义。
其中“猎狐行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国际追逃行动,旨在追回国外逃犯回国受审。
工作目标本次猎狐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在海外侦破案件,挖掘线索并追回犯罪嫌疑人,加强国际协作,提高警方在跨国打击犯罪方面的合作经验和水平。
工作内容侦破案件本次行动中,猎狐组人员将与当地警方协作,深入了解当地犯罪环境、犯罪活动和犯罪网络,并通过对涉案人员的调查和采访,了解他们的联系人和行踪等情况,从而获取更全面、更准确的线索和证据,便于后续的侦查和打击工作。
追回犯罪嫌疑人本次行动的最终目标是追回犯罪嫌疑人,需要猎狐组人员与当地警方合作,采用多种方式,如一步步跟踪目标人员的行踪,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其通讯信息、银行账户等信息,联系房屋中介、物流公司等相关单位跟踪目标人员的行踪,最终将其押解回国。
维护国际合作本次行动中,猎狐组人员需要与当地警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了解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警方的工作方式,便于后续的工作开展。
与此同时,猎狐组人员还需要主动向当地警方传递我国有关反腐和打击犯罪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犯罪。
工作安排本次行动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如下:第一阶段:前期筹备(2022年1月-3月)1.组建猎狐组工作队伍,确定组织架构,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2.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3.联络当地警方和相关部门,做好前期调查和准备工作;4.掌握目标人员信息,制定抓捕计划和逃亡路线。
第二阶段:实施行动(2022年4月-8月)1.按照计划和方案,派遣工作组前往当地执行任务;2.与当地警方合作,侦破案件,获取线索和证据;3.通过多种手段,追踪目标人员的行踪,最终将其押解回国;4.联络当地部门,打造国际合作平台,促进国际犯罪合作。
公安部:“猎狐2015”专项行动抓获外逃人员857名

公安部:“猎狐2015”专项行动抓获外逃人员857名
佚名
【期刊名称】《生命与灾害》
【年(卷),期】2016(000)002
【摘要】1月27日,公安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猎狐2015”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人员857名。
数据显示,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向境外派出50余个工作组,在境外执法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大力协助配合下,
【总页数】1页(P45-4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65.23
【相关文献】
1.公安部启动“猎狐2015”专项行动追逃追赃并重 [J],
2.“猎狐2015”专项行动对境外逃犯形成震慑 [J], ;
3.“猎狐”猎手们如何网住外逃贪官? [J],
4.“猎狐行动”已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428名 [J], ;
5.再论境外追逃追赃——“猎狐2014”与“猎狐2015”行动之比较 [J], 刘黎明;蒲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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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2018年“猎狐行动”中涉及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

公安部2018年“猎狐行动”中涉及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9年第02期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18”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从8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涉嫌各类经济犯罪在逃人员1020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猎狐行动”已从12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4600余名,有力策应了中央反腐败工作大局,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面深化追赃追逃工作向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献礼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信息化导侦、数据化实战,持续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强化要素分解,统筹做好案件办理、资金查控、证件废止、红通发布、资产查扣和境外核查等工作。
因案施策、分类缉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准确把握战机,不断取得新突破。
2018年1月,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会同办案单位上下联动、加强线索搜集和侦控,辗转6国,成功将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的重大在逃人员陈某从加勒比地区缉捕回国。
2018年6月,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公安部党委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着力强化P2P案件外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工作,快速核查出逃轨迹,短时间内抓获包括上海“联璧”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侬某、“阜兴”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朱某,广东“佰亿猫”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投之家”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钱某和季某等数十名重大P2P外逃人员。
2018年10月,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首次包机从泰国将17名在逃人员集中押解回国,获得良好社会效果。
全国公安机关认真研究法律适用、完善证据,及时向与我国签订并实施引渡条约的国家提请缉捕犯罪嫌疑人并引渡回国,2018年共成功引渡回国14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5月,从韩国一次性引渡犯罪嫌疑人5名,系“猎狐行动”开展以来一次性引渡在逃人员最多的经典案例。
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国家监察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遵守在逃人员藏匿国法律,积极争取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全力开展劝返工作。
揭秘“猎狐”行动组

揭秘“猎狐”行动组作者:暂无来源:《华声·观察》 2015年第7期本冷眉/整理在北京金融街上的林立高楼中,隐藏着一支专业而神秘的经济犯罪缉捕队伍——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组。
这支精锐团队成立于2014年7月中旬,行动小组的办公地点周围遍布银行总部、交易中心和金融监管机构。
在专项行动办公室,墙上悬挂着大幅国际地图,上面密密麻麻贴满了红点,每一个都代表着嫌疑人可能隐藏的地点。
蓝色背景的排行榜紧挨一旁,各省市自治区已缉捕的嫌疑人人数和全国排名清楚醒目、实时更新。
十余名警员忙得不可开交。
这里就像一个战场指挥所,只不过警察的对手远在千里之外的异国他乡。
从公安部宣布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开始,“猎狐”行动就有序启动了。
公安部“猎狐”团队到底是何方神圣?追捕的这群“狐狸”到底有多狡猾?抓捕这些狡猾的“狐狸”,“猎人”们要付出多大的心血,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一一揭晓关于公安部“猎狐”行动组的秘密。
“狐狸”有多大?猎狐行动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而针对这群“狐狸”的系统性缉捕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
据羊城晚报消息,90年代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犯罪增多,一些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携款潜逃至境外的情况不断增加。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1998年公安部成立了经侦局,境外追捕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大幕正式拉开。
“近年来,虽然经济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有增多趋势,但境外缉捕工作也在逐年加速。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猎狐2014”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刘冬说,自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抓回经济犯罪嫌疑人730余人。
这群“狐狸”来自不同的地方和行业。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狐狸们中既有“老百姓”,也有“当官的”。
有的已经在逃十余年,有的则刚刚被立案侦查。
而狐狸们涉嫌的罪行,有合同诈骗、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涉及经侦领域的数十个罪名,最高涉案金额以亿元计。
“海外追逃没有时间限制”——专访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刘冬

刘冬:从机构上说,公安部成立了 由部 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刘金国同志担任组长的领 导小组,是这次专项行动的总指挥,公安部十 多个单位都是领导小组成员。部里成立了“猎 狐2014”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经济犯罪侦查 局。专项行动办公室主要承担具体工作,集情 报、指挥、行动于一体。此外,各省 、自治 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都成立了相应机构。
近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专访了公 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刘 冬,就专项行动的目标与任务、力量投入、难 点与突破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详解。
中国新闻周刊:公安部此次开展的全球 猎狐 行 动 有何 背 景 ? 是否 意 味 着经 济 犯 罪分 子
外逃形势严峻? 刘冬:近两年来 ,伴随国家经济建设的
中国新闻周刊:有种说法是,经济犯罪 嫌疑人携款外逃后,外逃所在地政府很不情愿 将涉案资金退回。与追逃相比,追赃是否难度 更大一些?
刘冬:追逃和追赃都存在难度。至于赃 款流入地不情愿将涉案资金退回的说法应当属 于推测。国外的法律程序比较复杂,要求的证 据也比较多,而取得赃款外流的证据需要一个 过程,这就在个案上呈现出有的快,有的需要 一定的时间。案件不同、国别不同,追赃情况 自然都不一样,关键在于提供符合当地法律认 可的证据。证据不扎实,成功率就低; 证据扎 实,不管是追逃还是追赃,成功率都会高。
热点追踪
“海外追逃没有时间限制”
——专访公安部“猎狐2 0 14 ”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刘冬
文/席志刚
“专项行动的目的,就是在划定的这段时 间段内,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取得一批战果。 专项行动虽有起止时间,但缉捕外逃犯罪嫌疑 人的工作没有起止点。”
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 议,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集中开展缉捕在逃 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代号“猎狐 2014”。外界一方面据此认为中国反腐升级, 另一方面对此次专项行动是否取得预想效果颇 多猜测。
猎狐行动工作方案
猎狐行动工作方案1. 引言猎狐行动是一项针对犯罪分子的专项行动,旨在打击和抓捕腐败分子和经济犯罪嫌疑人。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猎狐行动的工作方案,包括行动目标、执行策略、工作流程和团队合作等内容。
2. 行动目标猎狐行动的目标是打击腐败分子和经济犯罪嫌疑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具体目标包括:•抓获指定的腐败分子和经济犯罪嫌疑人;•确保调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确保证据有效性;•追缴涉案财物,恢复受害人的损失;•扩大猎狐行动的影响力,警示潜在犯罪分子。
3. 执行策略为了实现行动目标,猎狐行动采取以下策略:3.1 协同合作•强化国内外执法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积极寻求国际援助,跨境打击犯罪活动;•成立专门的猎狐行动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协调。
3.2 高效追捕•快速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和行踪;•制定精确的抓捕计划,确保行动的高效有效;•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抓捕成功率。
3.3 针对性打击•根据调查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行动安排;•重点打击犯罪团伙的核心成员;•组织专项行动,对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进行集中打击。
4. 工作流程为了保证猎狐行动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流程:4.1 信息搜集阶段•收集和整理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信息;•分析信息,确定搜捕方向和优先级;•设置监控,并对嫌疑人进行跟踪和调查。
4.2 抓捕准备阶段•确定目标嫌疑人的身份和行踪;•制定详细的抓捕计划,包括时间、地点、人员配备等;•预演各项抓捕流程,确保高效和安全。
4.3 抓捕执行阶段•按照抓捕计划进行行动;•配置专业警力,实施抓捕行动;•适时调整行动策略,确保行动的成功和安全。
4.4 归案审讯阶段•将抓获的嫌疑人送至审讯场所;•进行详细的审讯,获取相关证据;•根据法律程序,进行合法的审判和判决。
4.5 涉案财物追缴阶段•确认嫌疑人的涉案财物,进行调查和追缴;•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确保财物追缴到位;•依法处理追缴财物,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猎狐行动策划书3篇
猎狐行动策划书3篇篇一《猎狐行动策划书》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跨国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其中尤以金融领域的犯罪最为突出。
为了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国纷纷开展了代号为“猎狐”的专项行动。
本策划书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猎狐行动方案,为打击跨国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二、目标1. 追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追缴涉案资产。
2. 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执法机构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3. 提高公众对跨国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三、行动内容1. 情报收集与分析建立情报信息库,收集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和情报。
分析情报信息,确定重点追捕对象和行动方向。
2. 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执法机构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开展双边或多边执法行动。
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利用其全球网络和资源进行追捕。
3. 国内协调协调公安部、外交部、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国内追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追逃行动制定详细的追逃计划,包括行动步骤、人员部署、技术手段等。
组织精锐力量,开展境外追逃行动,确保行动的安全和成功。
5. 资产追缴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调查和追缴工作,依法冻结、扣押、追缴涉案资产。
建立资产追缴机制,确保涉案资产及时、足额追缴。
四、行动步骤1.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成立猎狐行动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行动。
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
组建专业的追逃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
2.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情报收集和分析工作。
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执法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确定具体的执法行动方案。
组织实施境外追逃行动,确保行动的安全和成功。
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成立猎狐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猎狐行动的各项工作。
设立猎狐行动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和协调行动。
2. 经费保障申请专项经费,保障猎狐行动的顺利开展。
公安部启动“猎狐2015”专项行动追逃追赃并重
公安部启动“猎狐2015”专项行动追逃追赃并重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5年第04期4月l日起,公安部将组织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
3月31日下午,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部署会。
适时在重点国家开展集中缉捕根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公安部决定从4月1日起组织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
同时,公安部将积极会同中央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等专项行动。
具体而言,“猎狐2015”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是压存量、控增量、追逃追赃并重,要坚持缉捕、劝返两手都要硬,适时在重点国家开展集中缉捕,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的感召作用开展劝返工作;坚持追逃、追赃两手都要狠,尽最大努力收缴外流的赃款赃物。
为此,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完善“一人一档”、“一案一策”的基础上,深挖发现逃犯行踪,并通过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地钳制逃犯的境外活动能力、挤压其生存空间。
同时,主动与相关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协商,建立、巩固并不断拓展合作渠道。
猎狐2014抓外逃经济犯罪疑犯680名去年,公安部第一次开展猎狐行动,从7月至12月底,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共控制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80名,是2013年全年的45倍,超过了此前五年的总和。
3月31日,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孟庆丰在部署会上表示,今年3月26日,中央纪委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代号为“天网行动”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他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中央纪委领导把“天网行动”定位为“一次中央的行动”。
根据中纪委网站消息,“天网”行动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其中,公安部牵头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重点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腐败案件重要涉案人。
猎狐行动工作方案
猎狐行动工作方案摘要猎狐行动旨在通过跨国合作,打击境内外涉嫌经济犯罪的势力。
本工作方案主要目的是确保猎狐行动在各个方面的顺利进行,确保行动取得预期的成功。
背景中国在过去几年里通过对各类腐败案件的调查,发现大量的金融洗钱、贪污受贿案件配置在海外。
这些涉案人员往往隐藏在多个国家之中,难以追踪和捕捉。
为了有效打击这些经济犯罪行为,中国公安机关提出了猎狐行动计划。
猎狐行动是公安机关通过境内外开展的专门打击跨境经济犯罪行动,主要包括目标确定、情报搜集、信息交换、侦查攻坚和归案等环节。
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全面参与猎狐行动,协助调查和追踪相应的经济犯罪行为,确保将嫌疑人绳之以法,维护国家的金融秩序。
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猎狐行动的工作计划和流程,确保有效执行。
•情报搜集:加强对有关经济犯罪嫌疑人信息的搜集,并和境外国家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和信息交流。
•信息分析:对搜集到的情报进行分析,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为侦破案件提供有力支撑。
•侦查跟踪:对于涉案嫌疑人的行踪,展开侦查追踪,排除潜在威胁,确保案件的顺利侦破和抓捕成功。
•归案追辑:对于被抓获或者自愿回国的嫌疑人,进行追诉维权,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司法惩处。
工作流程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猎狐行动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细分的步骤,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
2.情报搜集:根据工作计划,加强对嫌疑人的调查和搜集相关情报,积极开展与境外部门的合作。
3.信息分析:对搜集到的情报进行深度分析,挖掘有价值的信息,发现案件真相。
4.侦查跟踪:对涉嫌经济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跟踪,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确保能够及时归案。
5.归案追辑:对于被抓获或自愿投案的嫌疑人,积极争取司法机关适用最重的处罚,并进行妥善安排。
要求和建议1.加强信息共享:在破案过程中,要加强和境外部门的联系,大量利用跨国情报交换进行各个犯罪分子之间的联网跟踪。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行动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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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安部“猎狐”反腐大网撒向全球
7月22日至年底,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
携款向境外跑路的贪官、非法集资者、诈骗者等一般会选择什么地点藏匿?公安机关缉捕境外在逃人员一般会履行什么样的程序,面临怎样的国际合作难题?
综合新华社、《人民公安》报道
“一些外逃嫌疑人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7月22日,全国公安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捕归案、绳之以法。
公安部要求,即日起开展“猎狐2014”行动,公安机关要全面掌握外逃嫌疑人情况线索,逐人逐案分析、制定缉捕方案、明确缉捕力量,尽快将外逃嫌疑人缉捕归案。
在抓捕方式上,公安部表示,要充分发挥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各地警方应积极会同检察院、法院发布通告,敦促外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动员其亲属规劝回国;各地警方应广泛发动群众检举外逃嫌疑人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举报奖励具体办法,对协助抓捕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公安部直接奖励。
公安部要求,针对当前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要建立健全防逃控逃追逃工作长效机制,发现外逃后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缉捕;对外逃嫌疑人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跟踪落实缉捕措施;加强警种部门协作,形成追逃工作整体合力。
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其中包括“浙江跑路美女老板”俞优静。
此前,俞优静会同其母卷款上亿元外逃,被警方从乌干达缉捕回国。
今年2月,孙丕海、孙丕周兄弟骗取他人6000余万元,畏罪潜逃瓦努阿图。
6月16日,中国警方在瓦努阿图抓捕孙丕周、孙丕海,成功将其押解回国。
逃到哪儿
身份高的贪官去北美,身份低的去非洲或东欧
公安部表示,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
目前并无相关数据显示,外逃嫌疑人哪些国家和地区藏匿较多。
依目前的公开资料来看,外逃嫌疑人多选择出逃亚洲、非洲、北美地区,这些人多是诈骗者、非法集资者以及贪官。
7月3日被押送回国的犯罪嫌疑人俞优静号称是浙江的美女老板,她与其母因为违规借款两千万,携款外逃。
今年6月30日,警察在非洲的乌干达找到了俞优静。
而今年2月,孙丕海、孙丕周骗取他人六千多万后,选择的潜逃地点是非洲国家瓦努阿图。
对于外逃贪官,自2000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以来,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
“在外逃贪官中,那些身份高、案值大者,多看中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
身份较低者则选择拉美、非洲、东欧或者周边国家。
太平洋岛国和中美洲一些国家,也是一些外逃贪官的热门选地。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分析。
今年6月,上海警方称,已在海外缉捕14名经济犯罪嫌疑人,按藏匿国家划分,从亚洲国家及地区遣返回国的共计11人,包括中国香港、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阿联酋;其余3名分别从美国、奥地利、澳大利亚回国。
今年下半年,上海警方根据现在执法合作的国家间关系,将针对重点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开展外逃集中抓捕。
怎么抓捕
国际合作引渡回国或者证明其是非法移民
公安部还表示,在缉捕时,应充分发挥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
目前,我国已与37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并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含有具体引渡条款的多边公约。
通过国际引渡合作,我国将一批逃往境外的犯罪分子引渡回国。
然而目前境外追逃也面临一些困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曾向媒体表示,在各国引渡法律中,都有“政治犯罪不引渡”的原则。
“现实中,一些国家面对我国提出的引渡或遣返请求,习惯于听信逃犯关于‘回国后可能遭受政治迫害’的辩称,对于一些犯罪事实已经非常清楚的外逃人员,既不积极遣返也不给出像样的理由。
”此外,死刑问题是当前引渡中的一个难题。
由于我国《刑法》中规定有死刑,对于那些坚持“死刑不引渡”原则比较彻底的国家,引渡就存在一定的障碍。
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缔结的双边引渡条约还为数不多,与美国、加拿大以及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尚未建立正常的引渡合作关系。
对于外逃至这些国家的犯罪嫌疑人,“我国一般采取遣返非法移民的方式来达到境外追逃目的。
”黄风说。
专家分析认为,可以通过吊销有关人员的合法旅行证件、证明有关人员犯有严重罪行等手段,设法使该人不能在躲藏地国家获得合法的居留地位或者剥夺已获得的居留地位,从而达到将其遣返回国的目的。
潜逃加拿大12年的赖昌星和空手套取3500万的犯罪嫌疑人曾汉林,公安机关正是通过潜逃国遣返非法移民的方式达到了境外追逃的目的。
抓捕程序
国际刑警发通缉令请求驻华联络官协助调查
多个成功境外追逃犯罪嫌疑人的案例表明,国内警方在向藏匿国请求合作之前,往往会事先知会国际刑警组织。
如潜逃加拿大12年终被遣返归国的曾汉林,在上世纪90年代,因涉嫌重大合同诈骗犯罪案发,畏罪潜逃。
案发后,2000年,四川成都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警报。
龚印文、范洁聪在2007年经济犯罪潜逃境外之后,当地公安机关也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红色通缉令。
接到红色通缉令后,国际刑警成员国(美国不是成员国)需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并协助要求缉拿的国家组织缉拿。
如浙江美女老板俞优静逃到乌干达后,公安机关紧急派遣工作组前往乌干达,会同乌警方抓获了俞优静。
随后她的母亲投书我国驻乌干达使馆,表达回国投案自首的意愿,公安机关又派遣工作组,会同国际刑警组织乌干达国家中心局开展工作,终将其母押解回国。
2013年8月1日,越南警方根据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布的红色通报,成功将苏州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元的在逃人员谢垄华抓获并移交给办案单位。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还会借助外国驻华外交力量筛查外逃人员的下落,如今年6月,江苏省公安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先后对29名在逃人员发布了红色通报;提请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向我国驻外警务联络官下达追逃任务,向25个国家的驻华联络官发出协查请求。
此前,外交部表态,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境外追逃。
除了引渡,境外追逃还有哪些方式
(A)运用外逃国移民法遣返
所谓“移民法遣返”是指一国通过遣返非法移民、驱逐出境等方式将外国人遣送至对其进行刑事追诉的国家,无论作出遣返或驱逐决定的国家具有怎样的意愿,这在客观上造成与引渡相同的结果,因而也可被称为“事实引渡”。
如经济犯罪嫌疑人曾汉林潜逃后,我国公安机关向加方提出缉捕、遣返请求,并及时提供曾汉林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材料。
后来曾汉林非法移民诉讼审理终结并被判决执行遣返。
此外,2008年8月将涉嫌巨额合同诈骗案的邓心志,2010年1月将邓心志的同案犯、潜逃加拿大7年的崔自立遣返回国,也是这一方式运用的结果。
(B)异地起诉,剥夺居留权
对于某些携款外逃的犯罪分子,如果我国与逃犯发现地国家因某些法律上的障碍尚无法开展正式的引渡合作,则可以考虑向该外国执法和司法机关提供自己所掌握的相关犯罪的证据材料,促请并支持配合该国主管机关以洗钱犯罪、违反移民法犯罪等理由在当地对其实行拘捕、开展刑事追诉活动并且追缴被非法转移到当地的犯罪所得,从而改变该人的法律地位,剥夺他的居留资格,截断他的经济来源,创造将其递解回国的条件,或者营造迫使其接受遣返的环境。
(C)劝说外逃者自愿回国
设法借助刑事政策的力量,采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对外逃人员开展攻心战,说服他们自愿回国投案。
“劝返”往往能够收到一举三得的效果。
对于办理案件的刑事司法机关来说,劝返的成功意味着追逃目的的实现;对于逃犯躲藏地国家来说,外国逃犯自愿回国接受审判有助于节省为开展国际合作或者国内法律程序而需花费的资源;对于面临围追堵截的外逃人员来说,如果国内法律在苦海深处和光明岸边之间为他们架设一座“黄金桥”,无疑将是件幸事。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