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涉企资金“红黄绿”抽审机制的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涉企资金“红黄绿”抽审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7.08•【字号】财监〔2024〕280号•【施行日期】2024.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涉企资金“红黄绿”抽审机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惠企政策网上超市长效稳健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地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涉企资金“红黄绿”抽审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审主体及类型由市财政局牵头、各政策主管部门配合,每年组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涉企资金事前、事后抽审。
资金兑付前,对拟兑付的非免申即享市级政策资金开展事前抽审;下一年度,对已兑付的上年度市级政策资金开展事后抽审。
二、抽审对象每年度选取部分重点政策以及重点企业(同一企业当年享受多项政策或同一企业连续多年享受政策)进行抽审,原则上同一政策同一年度已开展过事前审查的不再进行事后审查。
对纳入审查政策的受益企业,按照奖励金额、经营状况、社保缴纳等情况分档确定抽审比例。
三、抽审比例单个企业享受单项政策资金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全部抽审;对于其余企业,按照以下原则抽审:单个企业“应税收入”“入库税收”“社保缴费人数”三项指标中任意两项以上(含两项)指标同比下降幅度超过10%的(含10%),纳入“红色”抽审区域,按50%比例抽审。
单个企业“应税收入”“入库税收”“社保缴费人数”三项指标中任意两项以上(含两项)指标增长幅度低于10%且不符合“红色”区域条件的,纳入“黄色”抽审区域,按30%比例抽审。
未纳入“红色”“黄色”抽审区域的企业列入“绿色”抽审区域,按10%比例抽审。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虹府发〔2019〕6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虹府发〔2019〕6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虹口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2019年1月31日虹口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区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维护固定资产,加快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度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政法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参公及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区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区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主要包括:(一)资产类:区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资源类:区内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自然公共资源。
第四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资产的管理行为。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24•【字号】市政办发〔2017〕100号•【施行日期】2017.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100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4日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18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市各级国有企业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切实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原则上先移交后改造,对维修改造任务大、一次性整体移交困难的,可分步实施,先移交抄表、收费、日常运营管理等事项,待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完成后再移交资产;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运行正常。
二、工作目标按照中央、省有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进度要求,驻晋中市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力争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力争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019年起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2022年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通用8篇)

2022年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通用8篇)2022年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通用8篇)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计划了。
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计划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2年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篇120xx年根据国资委《关于做好20xx年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通知》的总体要求,我公司将进一步巩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巩固和推进并举,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领导对“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股份公司《关于做好20xx年软件正版化工作通知》,按照《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再次加强了软件正版化领导班子,由公司副总经理带头,综合部主任具体实施、信息中心人员具体实施的格局,保证“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采购计划公司整理了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正版软件购买使用情况,按照计划合理安排预算,保证经费落到实处。
我公司计划在本年度投入资金,购入正版windowsxp专业版操作系统20套、windows7旗舰版操作系统5套、赛门铁克SEP11.0杀毒软件46个点、CAD2010二维工程设计软件2套、微软OFFICE办公软件15个点、OA自动办公系统1套、photoshop cs5图片处理软件1套,上述软件通过国资委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统一采购。
不在集采范围的我们按照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以招标的形式进行购买。
具体方案由综合部配合工程部执行。
力争在六月中旬完成上述采购安装计划。
三、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1)及时制定、发布、报送软件购买计划;(2)制定和完善各类制度办法,监督制度办法的执行;(3)规范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同时,公司综合部设立专职人员,专门就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问题与股份公司进行沟通和联络。
四、做好各类软件正版化的采购备案工作软件正版化工作小组负责在购买正版软件的当月,填写《中钢集团及中钢股份软件正版化备案表》存档并报送集团及股份公司运营改善部备案。
关于转发股份公司《转发国资委关于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的通知

中铁建工物设〔2015〕263号关于转发股份公司《转发国资委关于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近日股份公司转发了国资委《关于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5〕2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各中央企业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是国资委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活动,引导企业深入开展集中采购降本增效,建立采购管理提升长效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通知》就采购管理提升工作明确了不同水平层次的评价标准的总体推进时间进度,是引导中央企业采购管理体系改革和管理提升的指导性文件。
集团公司将根据《通知》精神,全面分析采购管理现状,结合集团采购管理体系改革,制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实施方案。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对照国资委指标体系逐项梳理工作现状,对本单位采购管理水平进行准确定位,初步查清在采购管理体制、采购管理机制、集中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基础管理等方面制约采购管理提升的主要障碍、问题等,为下一步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工作做准备。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铁建工物设〔2015〕44号文件要求,按照股份公司“两级采购平台、三级管理机构”的物资管理模式,主要物资必须通过采购电商平台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辅助材料实行阿里巴巴网络竞价采购。
要充分发挥物资集采规模效应,通过区域集中、多个项目集中等形式,以量换价,进一步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升企业盈利水平。
四、各单位对照国资厅发改革〔2015〕27号文件附件1采购管理专项提升对标指标(2015年版)进行自查,并于7月31日前通过即时通上报附件2采购管理专项提升对标自评表(2015年版)。
如有疑问,请联系集团物资设备部。
联系人:朱骏。
电话:。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7月14日股份办发物资﹝2015﹞58号转发国资委关于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近日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5〕2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央企业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是国资委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活动,引导企业深入开展集中采购降本增效,建立采购管理提升长效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7•【字号】•【施行日期】201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7月)省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和调度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完善项目备案和用款申报审核程序1.项目备案。
建设单位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及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文件、省财政厅下达的基建投资预算文件,以及项目立项、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填列《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备案表》(见附表1),以正式函件报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作为项目拨款备案材料。
省财政厅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建立基建拨款项目库,完善项目拨款档案管理。
2.用款申请。
建设单位依据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和预算指标文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每次申请用款计划时,均须填列《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支出预算执行细化情况表》(见附表2),报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同时,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上办理申请用款计划。
3.用款计划审核。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对建设单位申报的细化预算和用款申请,根据财政预算安排、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情况,按照工作流程审核并下达用款计划,在附表2上签署审核意见。
审核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将作为具体支付前置审核依据。
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政府采购1.建设单位对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货物(包括电梯、空调、门窗、网络布线、楼梯扶手、灯具、钢筋、水泥等)和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必须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具体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购〔2010〕396号)执行。
电子系统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XB-2023-0001招标项目名称:XX电子系统采购项目一、招标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将XX电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项目名称:XX电子系统采购项目2. 招标编号:XXB-2023-00013. 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XX电子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4. 项目地点:XX市5.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8.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XX市XX路XX号XX公司9.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北京时间)10.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30(北京时间)11. 开标地点:XX市XX路XX号XX公司会议室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相关行业设计、开发、生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4. 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5.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6. 具有良好的合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
四、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行业设计、开发、生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材料;(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6)售后服务体系说明;(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T_CFLP0016-202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修订版】

2023-05-15 实施
目 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采购流程与通用要求 ...................................................................2
参考文献 ..............................................................................3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T/CFLP 0016—2019《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与 T/CFLP 0016—2019 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4); h) 增加了“采购方案策划”的内容(见 4.1.5); i) 将“确定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修改为“确定采购组织模式”和“确定采购方式”,并将采购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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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六安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7.05.05
•【字号】财购〔2017〕307号
•【施行日期】2017.05.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
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购〔2017〕5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购〔2017〕290号)精神和工作部署,自2017年起,市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商城采购平台与采购范围
(一)网上商城采购平台
六安市本级网上采购选择“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商城”(以下简称“徽采商城”)平台,市直部门、单位可以通过登录“徽采商城”平台进行政府采购。
(二)采购范围
集中采购目录内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多
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仪、空调等12类通用办公设备纳入“徽采商城”采购范围。
二、网上商城采购形式
网上商城采购形式分为:网上直购、网上反向竞价。
1.网上直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2.网上反向竞价: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
三、网上商城采购流程
网上商城采购具体操作方法、步骤、业务流程详见《网上商城操作手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
市级预算单位要重视网上商城采购,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做好网上商城采购、验收和付款等工作。
要按照网上商城交易规则实施并确定成交结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网上直购、竞价的成交结果,不得拒绝签订合同。
在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要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其他要求。
(二)强化政策要求。
市级预算单位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软件正版化等政策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市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要求。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市级预算单位通过网上商城采购同一品目的通用办公设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或网上反向竞价采购。
对市级预算单位单个(批量)品目采购计划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五、其他
市级预算单位可登陆“六安市政府采购网”、“徽采商城”、查阅和下载操作手册,如在操作执行中有疑问或建议,可及时咨询和反映。
市财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协调做好采购人数字证书、公务卡办理和相关培训
工作。
联系方式:
1.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勇吴燕
联系电话:************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申远满
联系电话:************
3.“徽采商城”
联系人:韦姗姗、赵永浩
联系电话:*************、66223856
4.政采公司
联系人:施小开
联系电话:187****3028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