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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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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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来源: 发布时间: -5-23 17:18:31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 1987年7月1日关于发布《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通知计标〔1986〕2201号根据原国家建委( 81) 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 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为国家标准, 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 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四日修订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 81) 建发设字( 546) 号文, 由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共同修订的。

本标准是以《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为基础, 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 保留其行之有效的条文, 并参考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结合中国现有的技术经济水平修订而成。

本标准规定了模数协调的适用范围及其目的意义, 以及确定建筑物、构配件、组合件等尺度和位置时应采用的一般原理和规定,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以便下次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6年9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和组合件实现工业化大规模生产, 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符合模数并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和互换性, 以加快设计速度, 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降低建筑造价, 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一、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的设计;二、房屋建筑中采用的各种建筑制品、构配件、组合件的尺寸及设备、贮藏单元和家具等的协调尺寸;三、编制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有关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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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开间、进深、层 高建筑构配件的尺寸
2.2.2 几种尺寸及其相互关系
标志尺寸: 用以标注建筑物定位轴线之间的 距离(跨度、柱距、层高等)以及建筑制品、 建筑构配件、组合件、有关设备位置界限之 间的尺寸。
构造尺寸: 是生产、制造建筑构配件、建筑 组合件、建筑制品等的设计尺寸,一般情况 下,构造尺寸为标志尺寸减去缝隙或加上支 承尺寸。
1500 3000 4500 6000 7500 …… 12000 用于竖 向尺寸 时幅度 不限
3000 6000 9000 12000 36000
6000 12000 18000 24000 30000 幅度不限
主要用于缝隙、构造接点、 建筑构件的截面及建筑制 品的尺寸
主要用于建筑构件的截面、建筑制品、 门窗洞口、建筑构配见及建筑物的开间、 进深、层高尺寸
100
……
110
120
120
1500
130
150
140
140
……
150
800
……
400
300 600 900 1200 1500 1800 2100 2400 2700 ……
6000 用于竖向 尺寸时幅 度不限
600 1200 1800 2400 3000 3600 4200 4800 5400 6000 6600 …… 9000 用于竖向 尺寸时幅 度不限
进 深: 两相邻纵向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层 高: 指层间高度,即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
面的高度。 净 高: 指房间的净空高度,即地面至顶棚下皮
的高度。它等于层高减去楼地面厚度、
建筑高度: 指室外地坪至檐口顶部的总高度。 建筑朝向: 建筑的最长立面及主要开口部位的朝向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是一种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利用图形方法学的一种手段,用于将各
种单位尺寸之间的转换,从而解决建筑工程中设计和施工中出现的协调(模数)问题。


数协调标准是建筑行业中日常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部分,依据模数协调标准,可以
有效地保证在施工活动中,不同图纸、不同规范、不同制图尺寸下,建筑施工施工程度的
统一性。

模数协调标准和设计规范紧密结合,确定了建筑设计的基本概念,确定和设定了具体
的建筑基本尺寸 and 数值参数。

通过比较和协调,将不同分辨率的图纸整合,实现
精确的施工计算。

同时,建筑模数协调标准还能有效地保证在结构施工工序中,材料之间的层与层间的
连接能够完全符合要求。

通过恰当的协调,施工材料或构件可以更容易地完成拼组工序。

此外,编制建筑模数协调标准还可以有效地使工程施工更具有可靠性,以及项目投资
的有效性。

在建筑工程的完工中,不仅仅就要根据模数协调标准来确定具体的目标和计划,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到工程所用材料应该有一定的性能要求,它们应该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
准的规定。

同时,在施工项目的招标和评审中,模数协调标准也将给施工项目投资方提供
有效的参考,可以有效地帮助他们进行合理的投资,避免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建筑模数协调标准既是建筑施工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又可以确保建筑结
构的可靠性,有效地提高施工施工的整体水平,也可以提高施工投资的效率,确保项目的
有效性。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是为了确保建筑设计与施工的精确度和一致性,提高建筑质量和美观度而制定的规范。

模数是指一种建筑尺度标准,通过模数的统一,建筑师在设计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协调各个构件之间的关系。

一、模数概述模数作为建筑设计的基准,对于住宅建筑来说尤为重要。

它决定了房间尺寸、门窗位置和尺寸、墙体厚度等关键要素。

模数一般采用整数和其分数作为单位,常用的有100mm、150mm、200mm等。

不同模数的使用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保证设计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二、模数在平面布局中的运用在住宅建筑的平面布局中,模数的运用可以让各个空间相互协调,并且便于施工。

首先,平面布局中的主要功能空间,如卧室、客厅、厨房等,应根据模数进行合理地布置,以保证空间的通用性和舒适度。

其次,门窗的位置和尺寸也应根据模数来安排,使其与墙体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符合美学要求。

同时,模数的运用还能使平面布局更加简洁明了,提升整体的设计质量。

三、模数在立面设计中的应用立面设计是住宅建筑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的外观美观度和风格风貌。

通过模数的应用,可以使立面的构件之间具有一致的尺度关系,增加建筑的整体美感。

例如,窗户的尺寸和位置可以根据模数来决定,使得整个立面看起来规整有序。

另外,墙体的厚度也可以按照模数来确定,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隔热性能。

四、模数在结构设计中的意义在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中,模数的运用可以提高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合理地设置柱网和梁网的距离,使得结构构件的尺寸和布置符合模数要求。

这样一来,施工时可以更加方便地进行构件的加工和安装,减少误差和浪费。

同时,模数的运用还可以使结构体系更加稳定,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和耐久性。

五、模数标准与市场需求住宅建筑模数的标准应该与市场需求相协调,根据不同地区和人群的喜好来制定。

模数标准的灵活性非常重要,不同的设计风格和功能要求可能需要不同的模数尺度。

因此,在制定模数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建筑设计的多样性,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首先,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需要在设计阶段就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执行。

设计师在进行建筑设计时,需要按照统一的模数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各个部分之间的协调一致。

这样可以在施工阶段减少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的调整和改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其次,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也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

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统一的模数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各个部分之间的协调一致。

这样可以减少因施工误差而导致的重复施工和修正,提高施工质量,减少浪费。

此外,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执行也需要得到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需要对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模数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模数标准的设计和施工行为,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以确保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总的来说,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建筑行业来说非常重要。

只有通过统一的模数标准,才能确保建筑设计和施工的协调一致,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降低误差和浪费。

因此,建筑行业需要高度重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以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_2-86)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_2-86)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 2-86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和组合件实现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符合模数并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和互换性,以加快设计速度,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建筑造价,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一、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的设计;二、房屋建筑中采用的各种建筑制品、构配件、组合件的尺寸及设备、贮藏单元和家具等的协调尺寸;三、编制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有关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

第1.0.3条凡属下列情况,可不执行本标准的规定:一、改建原有不符合模数协调或受外界条件限制而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建筑物;二、设计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或执行本标准在技术、经济方面不合理的建筑物;三、设计特殊形体的建筑物和建筑物的特殊形体部分。

第1.0.4条房屋建筑的墙体、楼板的厚度和构配件截面的尺寸等、可采用非模数化尺寸。

第1.0.5条在执行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基本模数、导出模数和模数数列第2.1.1条基本模数的数值,应为100mm,其符号为M即1M等于100mm。

整个建筑物和建筑物的一部分以及建筑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

第2.1.2条导出模数应分为扩大模数和分模数,其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水平扩大模数基数为3M、6M、12M、15M、30M、60M,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300、600、1200、1500、3000、6000mm;竖向扩大模数的基数为3M与6M,其相应的尺寸为300mm和600mm;二、分模数基数为1/10M、1/5M、1/2M、其相应的尺寸为10、20、50mm。

第2.1.3条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及其各组成部分间的尺寸统一与协调,应减少尺寸的范围以及使尺寸的叠加和分割有较大的灵活性,模数数列应按表2.1.3采用。

注:在砖混结构住宅中,必要时,可采用3400、2600mm作为建筑参数。

民用建筑概述—建筑模数与定位轴线(建筑构造)


• 结构标高:楼地层结构表面的标高
14
15
尺寸之间的差数,应由允许偏差值加以限制。
定位轴线
定位轴线:用来确定建筑物主要结构构件位置及其标志尺寸的基准线 ,同时也是施工放线的基线。用于平面时称平面定位轴线;用于竖向时称 为竖向定位轴线。
(1)平面定位轴线编号。 (2)竖向定位轴线。
(1)平面定位轴线
平面定位轴线应设横向定位轴线和纵向定位轴线。
(如跨度、柱距、层高等),以及建筑制品、构配件、有关设备位置界限之 间的尺寸。 (2)构造尺寸
构造尺寸是建筑制品、构配件等生产的设计尺寸。 一般情况下,构造尺 寸加上缝隙尺寸等于标志尺寸。缝隙尺寸的大小,宜符合模数数列的规定。
(3)实际尺寸 实际尺寸是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等的实有尺寸。实际尺寸与构造
底层墙体与顶层墙体厚度相同
底层墙体与顶层墙体厚度不相同
11
2)承重内墙定位轴线
12
2 (1)标高的种类。 (2)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
13
(1)标高的种类。
• 绝对标高:又称绝对高程或海拔高度,绝对标高为72,26.
• 相对标高:又称假定标高,一般将建筑物底层地面定位相对标

高零点,一般用
表示
• 建筑标高:楼地层装修面层的标高
四、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及定位轴线
建筑模数
1.基本 模数
2.导出 模数
1
建筑模数是选定的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建筑空间建筑构配件、建筑 制品以及有关建筑设备等尺寸相互间协调的基础和增值单位。
1、 基本模数 基本模数是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其数值定为100mm,符
号为M. 1M=100mm。
2、 导出模数 扩大模数:扩大模数是基本模数的整倍数,有3M、6M、12M、15M、30M、60M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1/10M
1/5M
1/2M
3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4.模数系列 : 以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为基础扩展成的一系列尺 寸。
➢基本模数: 主要用于建筑的层高、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
➢扩大模数: 主要用于建筑的开间、进深(或柱距、跨度)层高、门窗 洞口和构配件截面尺寸。
➢分模数: 主要用于建筑的缝隙、构造节点和构配件截面等处。
建筑施工、建筑材料与制品、建筑设备等采用。
➢目的:使构配件安装吻合、具有互换性。
2.基本模数 : 100mm
1M=100mm
3.导出模数 :
➢ 扩大模数(基本模数的整数倍,共6个)
3M=300mm 6M=600mm 12M=1200mm
15M=1500mm 30M=3000mm
60M=mm
➢分模数:(基本模数的分数,共3个)
4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1.2构件的有关尺寸及相互关系 1、标志尺寸——轴线尺寸,应符合模数数列的规定 2、构造尺寸——标志尺寸 ± 缝隙尺寸 3、实际尺寸——构造尺寸 ± 公差
图1.2 建筑构件尺寸的相互关系
5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为了实现建筑工业化大规模生产, 使不同材料、不同形状和不同制造 方法的建筑构配件具有一定的通用 性和互换性,在建筑业中必须共同 遵守「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2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1.1建筑模数
1.模数:是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寸协调的增值单位。
➢尺寸协调:房屋构配件在尺度协调中的规则,供建筑设计、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GBJ2—73,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制》GBJ2—73共同修订的。

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现有的技术经济水平修订而成。

和规定,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以便下次修订时参考。

件、组合件符合模数并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和互换性,以加快设计速度,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建筑造价,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章模数竖向扩大模数的基数为3M与6M,其相应的尺寸为300mm和600mm;性,模数数列应按表采用。

扩大模数和门窗洞口等处。

章模数协调原则为基准来确定建筑物、组合件、构配件的位置与尺寸及其相互关系。

个平面间的距离,应等于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

但空间网格的三向或一向,可采用不同的扩大模数。

(图)不同的扩大模数,一般应符合下列规定:。

扩大模数化网格的线,一般应与基本模数化网格的线相重合。

数。

(图)图)。

轴线。

(图)位面。

合时,这组水平面应重合于楼(地)面面层的上表面、楼(地)面毛面的上表面或楼(地)面结构层的上表面。

图)度。

(图)也可完全空着。

的六面体所限定的三向最大尺寸决定。

定。

连续的模数化网格,可采用单轴线定位,当模数化网格需加间隔而产生中间区时,可采用双轴线定位。

调空间时,出现装配空间。

当模数协调空间等于技术协调空间时,不出现装配空间。

(图、b)位。

参加单位:燕山石油化学总公司设计院同济大学南京工学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

第四节:建筑标准化与模数协调


实际尺寸 是建筑构配件、建筑组合件、
建筑制品等生产制作后的实有尺寸,实际尺寸
与构造尺寸之间的差数应符合建筑公差的规定。
几种尺寸及其相互关系
几种尺寸间的关系
(a)构件标志尺寸大于构造尺寸;(b)构件标志尺寸小于构造尺寸
四、 定位轴线
定位轴线:用来确定建筑物主要
结构构件位置及其标志尺寸的基准线,
同时也是施工放线的基线。用于平面 时称平面定位轴线;用于竖向时称为

向:指建筑物的长度方向。
横向轴线:平行于建筑物宽度方向设置的轴线,用以 确定横向墙体、柱、梁、基础的位置 纵向轴线:平行于建筑物长度方向设置的轴线,用以 确定纵向墙体、柱、梁、基础的位置 开 间:两相邻横向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常用专业名词
进 深:两相邻纵向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高:指层间高度,即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的 高度。
屋面的竖向定位
屋面的竖向定位应为屋面结构层的
上表面与距墙内缘120mm处或与墙内缘重合处的外 墙定位轴线的相交处,即用结构标高标注(图1.10)
门窗洞口的竖向定位
门窗洞口的竖向定位与洞口结
构层表面重合,为结构标高(图1.9)
标高及构件的竖向定位
标高及构件的竖向定位
常用专业名词
横 向:指建筑物的宽度方向。
1 . 建筑模数
(3)模数数列及其应用 模数数列是以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 数为基础扩展的数值系统。 模数数列根据建筑空间的具体情况拥有各 自的适用范围,建筑物中的所有尺寸,除特殊 情况外,一般都应符合模数数列的规定。
三、几种尺寸及其相互关系
为保证设计、生产、施工各阶段建筑制品、构配 件等有关尺寸间的统一与协调,必须明确标志尺寸、 构造尺寸、实际尺寸的定义及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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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和组合件实现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符合模数并具有较大的通用性和互换性,以加快设计速度,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建筑造价,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
一、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的设计;
二、房屋建筑中采用的各种建筑制品、构配件、组合件的尺寸及设备、贮藏单元和家具等的协调尺寸;
三、编制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物有关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

第1.0.3条凡属下列情况,可不执行本标准的规定:
一、改建原有不符合模数协调或受外界条件限制而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建筑物;
二、设计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或执行本标准在技术、经济方面不合理的建筑物;
三、设计特殊形体的建筑物和建筑物的特殊形体部分。

第1.0.4条房屋建筑的墙体、楼板的厚度和构配件截面的尺寸等、可采用非模数化尺寸。

第1.0.5条在执行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模数
2.1基本模数、导出模数和模数数列
第2.1.1条基本模数的数值,应为100mm,其符号为M即1M等于100mm。

整个建筑物和建筑物的一部分以及建筑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

第2.1.2条导出模数应分为扩大模数和分模数,其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平扩大模数基数为3M、6M、12M、15M、30M、60M,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300、600、1200、1500、3000、6000mm;竖向扩大模数的基数为3M与6M,其相应的尺寸为300mm和600mm;
二、分模数基数为1/10M、1/5M、1/2M、其相应的尺寸为10、20、50mm。

第 2.1.3条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及其各组成部分间的尺寸统一与协调,应减少尺寸的范围以及使尺寸的叠加和分割有较大的灵活性,模数数列应按表2.1.3采用。

注:在砖混结构住宅中,必要时,可采用3400、2600mm作为建筑参数。

2.2模数数列的幅度
第2.2.1条水平基本模数应为1M。

1M数列应按1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M至20M。

第2.2.2条竖向基本模数应为1M。

1M数列应按1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M至36M。

第2.2.3条水平扩大模数的幅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3M数列按3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3M至75M;
二、6M数列按6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6M至96M;
三、12M数列按12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2M至120M;
四、15M数列按15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5M至120M;
五、30M数列按30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30M至360M;
六、60M数列按6000mm进级,其幅度应由60M至360M等,必要时幅度不限制。

第2.2.4条竖向扩大模数的幅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3M数列按300mm进级,幅度不限制;
二、6M数列按600mm进级,幅度不限制。

第2.2.5条分模数的幅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1/10M数列按1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10M至2M;
二、1/5M数列按2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5M至4M;
三、1/2M数列按50mm进级,其幅度应由1/2M至10M。

2.3模数数列的适用范围
第2.3.1条水平基本模数1M至20M的数列,应主要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等处。

第2.3.2条竖向基本模数1M至36M的数列,应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截面等处。

第2.3.3条水平扩大模数3M、6M、12M、15M、30M、60M的数列,应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等处。

第2.3.4条竖向扩大模数3M数列,应主要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和门窗洞口等处。

第2.3.5条分模数1/10M、1/5M、1/2M的数列,应主用于缝隙、构造节点、构配件截面等处。

分模数不应用于确定模数化网格的距离,但根据设计需要分模数可用于确定模数化网格平移的距离。

第三章模数协调原则
3.1定位系列和模数化网格
第3.1.1条定位系列的确定,应把房屋建筑看作是三向直角坐标空间网格的连续系列。

三向直交面中的一个应是水平的,以此为基准来确定建筑物、组合件、构配件的位置与尺寸及其相互关系。

第3.1.2条模数化空间网格的确定,三向均为模数尺寸的模数化空间网格时,三向直交面中的一个应是水平的。

网格中相邻两个平面间的距离,应等于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

但空间网格的三向或一向,可采用不同的扩大模数。

第3.1.3条模数化网格的确定,当以模数化空间网格的水平面与垂直面的正投影为模数化网格时,此网格的两向或一向可采用不同的扩大模数,一般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本模数化网格应是模数化网格之间的距离等于基本模数的网格。

二、扩大模数化网格应是模数化网格之间的距离等于扩大模数的网格。

网格的两个方向的每一向可采用不同的扩大模数。

扩大模数化网格的线,一般应与基本模数化网格的线相重合。

第3.1.4条模数化网格中间区的确定,当有分隔构件必须将模数化网格加以间隔时,间隔的区域为中间区,其尺寸可不符合模数。

第3.1.5条模数化网格平移的确定,当在同一平面图中,同时采用几种模数化网格时,这些网络可在一向或两向互相平移。

3.2定位平面和模数化高度
第3.2.1条定位轴面的确定,应以模数化空间网格中轴线网格的面为定位轴面,定位轴面应设有水平定位轴面与竖向定位轴面。

第3.2.2条定位轴线的确定,应以定位轴面在水平面或垂直面的投影线为定位轴线,定位轴线应设有水平定位轴线与竖向定位轴线。

第3.2.3条定位面的确定,应以模数化空间网格中除定位轴面以外的定位平面均为定位面。

定位面应设有水平定位面与竖向定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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