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任务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在医疗机构内部设立的,负责药品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药品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二、组织结构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药剂师、护理人员等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制定药品使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3. 审核药品采购申请,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4. 监督药品的储存、分发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5. 收集和分析药品使用数据,为药品使用提供依据。
6. 监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7. 对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8. 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四、工作程序1. 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2. 药品采购申请的审核和批准。
3. 药品储存、分发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4. 药品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5.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6. 药品使用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7. 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五、工作制度1. 委员会会议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药品使用相关的事项。
会议应由主任召集,参会人员应包括委员会成员。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 报告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药品使用相关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药品使用中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3. 培训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培训内容应包括药品的性质、用途、剂量、用法、不良反应等。
4. 监督制度。
委员会应加强对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5. 保密制度。
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药品使用相关的敏感信息。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六篇)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核准并监督本院的药物使用计划,新药采购计划须由主任委员签署后方可实施,由药剂科负责执行。
2、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对院内新制剂进行审查。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确保在会前一周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安排一次委员会成员的随机抽查,评估临床医师的处方合格率,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针对院内的重大医疗用药问题进行研究,进行临床用药分析,以促进合理用药的实践。
6、监督本院对《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政法规的执行情况,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7、规划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编制工作总结报告。
8、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会议及协调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9、在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决策须获得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2024年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一、监督实施并管理医院药品事务1. 确立并执行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与《处方手册》的规范。
2. 审核医院新药采购申请,包括新制剂配制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3. 构建新药引进评审体系,明确医院新药引进标准,设立评审专家库,负责新药引进的专业评审工作。
4. 定期开展全院药物使用情况分析,组织专家团队评估药物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药品淘汰建议。
5. 严密监督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的使用与管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6. 强化药学教育与培训,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特别是加强对抗生素使用的管理。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1. 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 会议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必要时可由秘书受主任委托召集。
3. 会议前,秘书需准备充分资料并通知所有成员。
4. 参会人员需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议事与决策。
决策如需投票,则需实到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并形成会议纪要,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执行。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全面负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引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是在医院内部设立的药事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医院药事管理政策,确保药品的采购、供应、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
药事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是确保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旨在阐述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决策机制和监督考核等方面。
二、组织结构药事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专家、临床科室代表、药剂科工作人员等组成。
药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宜。
药事委员会下设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资料整理等。
三、职责分工药事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医院药事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审核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合同;监督药品采购、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理;组织药学教育和培训;开展药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向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药事管理建议等。
四、工作程序药事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药事管理相关事宜;根据会议决议,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药事管理办公室定期向药事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药事委员会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以改进药事管理工作。
五、决策机制药事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应遵循民主、科学、公正的原则。
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充分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在紧急情况下,药事委员会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药事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医疗原则。
六、监督考核药事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药事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药事管理工作进展和成果。
药事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应作为医院药事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药事委员会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
七、总结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是确保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范文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范文一、引言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的重要组织,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确保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为了有效运作药事管理委员会,明确小组和工作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组成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应由主管药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主任,药学专业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同时包括药剂科、临床药学科、药学监督科、药品采购科、药品物流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
每个成员都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职责1.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负责审核和审批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监督供应商的选择和合同的签订,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2. 药品配送和储存管理:制定并监督实施药物配送和储存的标准和规程,确保药品在配送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负责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情况,提前预警并采取措施以防止过期或过量。
3. 药品使用管理:制定和审查医疗机构的药物使用标准和流程,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合理用药;监督药物的领用和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合规的行为。
4. 药物质量监控:建立和维护药物质量监控机制,监测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5. 药事法规咨询和培训:及时关注国家和地方药事法规变化,提供相关咨询和培训,保证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合规性。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工作制度1. 例会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定期召开例会,讨论和解决重要药事管理问题,及时提交相关报告和建议,确保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2. 工作评估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定期评估并监督相关药事工作,包括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药事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文件管理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建立和维护相关文件管理制度,包括文件的分类、编号、归档等工作,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五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审定本院用药计划,新药申购计划由主任委员签字生效,由药剂科执行。
2、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审核本院新制剂。
3、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会议前一周把会议内容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组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样检查临床医师一天的用药处方,统计合格率,做好登记,检查一次毒麻精神药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5、研究本院的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进行临床用药分析,指导合理用药。
6、督促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政法规的落实情况。
7、制定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及作出工作总结。
8、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和组织委员会的活动。
9、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应取得半数以上通过才生效。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一、绪论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药品行业管理的重要组织,旨在加强药品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为了保证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2. 完善药品供应链管理,提高药品配送效率。
3. 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业务素质。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推动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职责1. 药品监管1.1 开展对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1.2 建立和完善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药品市场动态。
1.3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
1.4 参与药品市场抽检工作,保障药品质量合格率。
2. 药品供应链管理2.1 监督和指导药品配送企业,提高配送效率,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2.2 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注册管理,促进规范经营。
2.3 推动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应用,加强药品追溯管理。
3. 人员培训和学习交流3.1 组织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业务能力。
3.2 鼓励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行业会议和研讨会,增强业务交流和合作。
4. 合作与协调4.1 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监督医院内药事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协调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药事管理的顺利进行。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1. 药品采购: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2. 药品配送:负责药品的配送工作,确保医院内各个科室的药品需求得到满足。
3. 药品储存和保管:负责药品的储存和保管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4. 药物治疗监测:负责药物治疗监测工作,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用药问题。
5. 药品信息管理:负责药品信息的管理工作,包括药品的分类、编码、价格管理等。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包括:
1.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问题。
2. 工作规范制度:制定和完善药事管理的工作规范,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药事管理工作流程。
3.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对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等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4. 药物治疗监测制度:建立患者药物治疗监测档案,定期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跟踪,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问题。
5. 考核评估制度:建立药事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委员会成员和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药事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能够提高药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3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医院为了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由组长组织并监督实施、由药库保管人员及药房人员具体执行。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修改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审定药品、卫生材料、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及时研究解决本院用药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本院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检查药库和药房人员对本院《药品质量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杜绝假、伪、劣药品流入医院、过期失效药品流向病人。
禁止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三、定期检查以下情况。
药房购进药品执行进货验收登记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霉、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对易霉变中药经常翻晒,确保药品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四、药事委员会定期检查门诊处方的规范书写,每季度一次,抗菌素药品的合理应用等。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的特殊管理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五、每季度定期组织专家对本院所用药物尤其是新引进品种进行临床疗效与安全生产评价,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制度,临床医师定期深入临床,了解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并及时上报。
七、组织教学、培训和监督。
吴桥县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2)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负责管理和监督药事工作的机构,它的工作制度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合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个职责和权限。
通常会包括主任、副主任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
2. 工作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药事工作,包括药品注册审批、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采购和供应、药品使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3. 决策程序: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应当依法进行,并且需要有明确的程序。
通常会进行集体讨论和投票,决策结果需要以文件形式予以记录。
4. 内部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纪律、职责分工、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药事委员工作制度

药事委员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事委员工作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以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药事服务的质量。
第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在本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事管理相关规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药学专业人员的技术优势,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合作,推动药事管理与临床诊疗的有机结合。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药学和临床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第六条药事管理委员会设秘书一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文件管理。
第七条药事管理委员会设立药事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药事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小组由药学部门和相关临床科室人员组成。
三、工作职责第八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修订药事管理制度,监督实施情况,确保药事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审定药品采购计划,对药品采购进行监督,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三)制定和修订医院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及处方手册,监督药品的使用情况,合理控制药品费用。
(四)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效果,推动药物的合理使用,防止药物滥用。
(五)定期组织本科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六)负责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定期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七)积极开展药事管理与临床诊疗相结合的研究,推动药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八)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药事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第九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条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议题由主任委员确定,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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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
作制度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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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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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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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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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内容?
(一)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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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
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
增删品种不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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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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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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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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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
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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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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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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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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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检查我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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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细则?
(一)药事委员会按照民主与集中、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医院药品(器械)采购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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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事委员会每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对药事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特殊问题可提交院管会进行讨论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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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事委员会每年初与2-3家正规医药公司洽谈签订医药购销合同和药品质量保证书,原则上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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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事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采购组、审核组、监察组。
各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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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药事委员会对药品的的价格和品种等问题与医药公司商讨,任何人
不得私自决定或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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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临床用的抢救和麻醉药品,药剂科必须保证库存,并做到双人双锁管理。
对此类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指定医药公司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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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罚则?
(一)临床科室申报的药品品种、制剂,原则上必须负责用药。
计划量大于使用量,发生过期浪费,按价值的10%—50%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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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库存药品在距有效期半年时,药剂科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处理方案,请求处理。
由于失职造成药品过期,追究药剂科的责任,按实际损失的20%—50%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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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于药品在计划或采购环节中出现失误,造成临床常用药品(基本用药目录)断货,给患者带来不便或引起投诉,追究相关管理小组责任,给予5—10处罚(1分等于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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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药品厂家、销售代理商的红包或礼物,一旦查实,除没收不当得利外,按照《公路医院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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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现药品(器械)等在价格、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委员会。
如果有知情隐瞒不报者,一旦查实,给予5分处罚(1分等于20元)。
查实责任人后,按价值的10%—50%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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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中违反采购程序,私自进药,药剂科不许收药入库,医院一概不予付款,造成后果由责任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