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
2024年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确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临床药学基础,促进临床用药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提供卓越的药学技术服务,并有效管理相关药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3.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三、参照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四、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承担本制度实施的责任与义务。
五、内容1. 监督并检查本院对《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药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2. 依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议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并审定后,确立本院“基本用药目录”。
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修订,增删品种比例不超过既定范围。
3. 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经营品种的资质与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4. 建立健全新药引进评审制度,明确新药审批流程,组织对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进行综合评价。
5. 确立并完善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依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6. 定期检查药品使用与管理情况,特别关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与消耗情况。
评估新用药品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药品淘汰建议。
对于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及管理不善的情况,及时纠正并处理。
7. 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药学进展讲座、新药介绍、药物评价及药品法律法规培训等,与医护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8. 负责药学教育、培训及监督工作,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9. 协调并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以提升医生用药水平。
10. 监督本院对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二)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建设,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三)提高医务人员药事服务能力,加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四)推进医疗机构药事信息化建设,提高药事管理效率;(五)加强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作,促进药品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医疗机构药事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事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具有药学、临床医学、医学统计学等专业背景的专家组成。
第七条药事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二)审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计划;(三)监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四)指导医疗机构药品临床应用;(五)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六)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是药事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和临床应用;(二)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四)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五)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应当设立药事小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本科室药品的使用和调剂;(二)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参与本科室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四)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事管理工作,维护医疗秩序,提高药物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事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准确、安全、便于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药事管理部门是医疗机构内负责药物管理和监督的专业部门,负责相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药物采购和入库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药物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
第六条药品采购工作应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确保药物的品质和价格合理。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和记录,确保相关信息可追溯和核查。
第八条药物采购后应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与药品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和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第九条入库前,药品应进行标识和分类,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并按照相关要求存放。
第十条药物入库时,应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物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入库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更新库存记录,保持药物库存的准确性。
第三章药物配送和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药物配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配送人员应持相关证件,确保配送工作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药物配送应按照配送清单和要求进行,确保药物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药物的接收人员应核对配送的药物数量和品种,确保药物的丢失和错误。
第十五条药物在医疗机构内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物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药物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限定特定人员使用,避免滥用和浪费。
第十七条药物的使用信息应及时记录,包括用药日期、用量、药物剩余等,确保用药安全和追溯。
第四章药物库存和报废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药物库存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和避免过期药物。
第十九条药物库存管理应按照先进的管理方法进行,包括货架管理、分区管理等。
第二十条药物库存过多或不足时,应及时调整和处理,避免超过保质期或造成短缺。
第二十一条药物过期或失效时,应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避免继续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管理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范围内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供应、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院药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二)提高药品使用效率;(三)促进合理用药;(四)加强药品监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院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药事管理政策、制度,指导、监督药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专家、临床医生、护士、药品采购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供应、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临床药师负责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服务、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八条本院药品采购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供应稳定。
第十条药品采购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药品采购计划由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本院设立药品仓库,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当遵循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等原则。
第十三条药品仓库应当配备温湿度监控设备,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当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复核、双人发药、双人双锁。
第五章药品调配管理第十五条本院实行药品调配处方管理制度,医师开具处方后,由药师进行审核、调配、核对、发药。
第十六条药师在调配药品时,应当遵循处方开具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要求。
第十七条药师在调配药品时,应当认真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药师在调配药品时,应当遵循药品储存、运输等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医院机构药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临床监测等药事活动。
第三条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2.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药事管理水平;4. 多学科协作,共同推进药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药事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1. 主任委员: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2. 副主任委员:由医务科、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3. 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第六条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医院药事管理规章制度;2. 监督检查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3. 组织开展药事管理工作培训和宣传教育;4. 定期分析药事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5. 处理药事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药学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药事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的管理;2. 组织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指导;3. 对临床用药进行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4. 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5. 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八条药品采购:1.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确保药品质量;2. 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药品供应商;3. 采购的药品应具备合法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第九条药品储存:1. 按照药品性质、规格、剂型等要求,合理设置药品储存条件;2.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安全;3. 对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及时清理。
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药物的采购、存储、配送、使用和监测等环节,保证药物的安全有效应用,促进医院合理用药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药物品种及采购管理1. 药物品种管理:制定医院药品目录,明确药物品种种类和标准。
2. 药物采购管理:建立药品采购评审委员会,制定药物采购计划,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采购,确保药物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二、药品储存管理1. 药房设置和管理:设立药房并配备专业人员,制定药房管理制度,保证药房的安全、整洁和温湿度适宜。
2. 药品质量管理:建立药品储存区,根据药物特性,分类储存,确保药物的质量和有效期。
3. 药品库房管理:采取先进的仓储设备和技术手段,实行严格的库存管理和查账制度,防止药物丢失和过期。
三、药品配送管理1. 药品配送流程:建立药品配送流程,详细记录每批次药品的配送信息,确保药物的准确配送到临床科室。
2. 药品配送质量控制:建立常规药品交接制度,确保药品的数量、质量和有效期符合要求。
3. 药品查收和验收:对外来药品进行查收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格。
四、药品使用管理1. 医师用药规范:制定医师用药规范,包括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和禁忌症等,严禁滥用抗生素和特殊药物。
2. 药品领用和使用登记:对药品领用和使用进行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制度。
3. 库存管理和消耗统计: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和消耗统计,及时补充库存和防止药品超期使用。
五、药品监测和反馈1.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制度,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登记和报告。
2. 药物临床疗效监测:建立药物疗效评价制度,对药物的疗效进行监测和评价。
3. 药品调查和整改:对药品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加强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六、药品废弃物管理1. 药品废弃物分类和处理:对过期药品和医疗废液进行分类和处理,确保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2. 药品废弃物处理记录:对药品废弃物处理进行记录和登记,防止药物的滥用和外泄。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四篇)

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事管理工作,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权益,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事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房、药库等药事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职药师,由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药房、药库等药事管理部门应当配备齐全的药品管理设备和仪器,并进行定期检验、维修。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药品的存储、配送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执行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各项规范操作程序。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
第九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需要,结合临床实际,制定药品采购目录,并根据采购需求进行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可靠性。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应当按照采购制度进行,遵循合同约定,实行预付款制度,确保供应商按时、按量供应药品并提供资格合格的注册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时,应当注意货款结算,及时支付供应商合法款项,并保留相关票据和采购记录。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应当设计合理的药品储存间,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药房、药库等药品储存间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储存,确保不同药品不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药品储存间应当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避免有害物质的侵入,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十七条药品储存间应当建立药品货位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存放顺序和有效期管理。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间应当建立合理的发药制度,确保发药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医院药事管理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药事管理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药事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2. 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药事管理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药剂科,主任由药剂科主任兼任。
3. 临床科室设立药品管理员,负责本科室药品管理工作。
药品管理员由科室主任指定,报药事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药事管理职责1. 制定医院药事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制定医院药品采购计划,组织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供应等工作。
3. 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4. 组织医院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用药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5. 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药事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药事管理意识。
6. 负责医院药品信息化建设,实现药品信息资源共享。
四、合理用药监督管理1. 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明确合理用药原则和标准。
2. 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
3. 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4. 建立医院药品使用监测系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5. 开展药品使用效益评估,为医院药品采购和管理提供依据。
6. 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合理用药工作。
五、奖惩制度1. 对在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药事管理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处方权等处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20XX年XX月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药事管理制度条目壹、工作制度1.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2. 药剂科工作制度3. 临床药学工作制度4. 药库工作制度5. 药房工作制度二、药事管理制度1.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2. 药品采购供应制度3. 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制度4. 药品质量验收制度5.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6.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7. 拆零药品分装制度8. 麻醉药品、第壹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9.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0.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1.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12. 药品不良反应方案及监测制度1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14. 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15. 医院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三、处方管理制度1.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办法2. 处方权管理制度3. 处方点评制度4. 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医院药事管理制度医院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药品。
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1. 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本原则药事管理委员会要以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透明的方式运行,该委员会的专家应经医院确认,有壹定的专业能力。
2.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能(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2)负责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且督导实施;(3)负责制定和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且督导实施;(4)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监督检查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组织关联专家评价药物临床疗效和安全性。
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5)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和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于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的意见;(6)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3. 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可建立“会议记要”形式。
药剂科工作制度壹、药剂科是于院长和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关联法律法规,开展药剂科各项工作,包括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
三、负责保障全院临床用药的采购、储存、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且及时和临床沟通,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四、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米购、保管、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六、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建立临床药师制度。
七、药剂科所属各种技术岗位必须由取得药学技术专业资格的人员承担。
八、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
十、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科室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
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十壹、应根据关联的规范要求,制定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作业指导书和岗位责任制,且认真落实和执行。
十二、遵守院纪院规,按规定着装上岗。
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
临床药学工作制度1. 临床药师通过实践工作必须掌握所于专业的基本用药方案和用药品种,以及何种途径用什么药,发现临床用药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积极参和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管理、上报工作。
4. 收集整理药学情报,建立药学信息系统,及时为临床提供药物信息。
5. 积极开展临床药学科研工作,开展药物评价。
6. 保证工作记录和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妥善保管归档资料。
药库工作制度1、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院内规章进行日常工作。
2、采购药品、器械等应从招标规定的运营企业采购,且审核供应商资质备存。
由保管报出采购量,且根据临床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保证临床用药需求。
3、采购药品需质量验收签字后方能进行入库。
4、保管人员应按关联规定对合格药品进行分类储存,且定期养护,对效期近、积压、破损等的药品按关联规定进行处理。
5、特殊药品的采购、保管、出入库应严格按照关联规定执行。
6、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盘点,应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进行清点登记。
做到帐物相符。
7、特殊药品应由专人清点,单独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8、盘点时如发现药品积压,应及时调整药品库存,做到于库药品不过期,保证质量,提高资金周转率。
9、盘点结果应及时汇总,报药品会计和出入账核对,使得账物相符率符合规定要求药房工作制度1、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
2、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3、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
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和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且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
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4、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关联部门及领导,且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
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和关联部门联系。
6、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于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且严禁于值班期间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7 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壹、组成及管理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由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根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医院药物采购及临床应用等评审工作。
专家应本着对患者、对医院医疗安全负责的态度有责任反馈所购入新药于临床使用的效果。
2、医院药事委员会应制定相应的职责及基本工作任务,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承担。
3、药事委员会采取主任委员负责制,于院长领导下工作。
二、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及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关联法律、法规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且监督实施。
2、根据《肇东市医疗保险目录》及卫生局药品集中采购规定、医院遴选原则制定医院用药目录,且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调整。
3、审计药剂科工作计划及年终总结且确定工作重点。
4 、积极支持临床药学工作,推动专职临床药师工作,促进医院安全合理用药。
5、定期分析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医院所用药物的安全性及临床疗效,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监督和指导医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三、基本任务1、每年不定期召开俩次工作会议,审核药剂科去年的工作及今年的工作计划,提出存于问题且确定工作重点。
审定药品年度供应计划,监督药品采购-仓储-临床应用-管理的全过程,保证药品质量;审核临床药物应用中实施细则或规则的执行情况及文件修订。
2、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国家药事法规情况,检查、指导药剂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监督医院特殊药品管理。
3、协调院医务部、药剂科、感染办、护理部做好医院抗微生物的应用和监督管理,防止抗菌药物滥用。
4、组织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医院安全、合理用药。
5 、制(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6 、研究处理药疗事故及用药差错事故,严防差错事故重复发生。
四、医院药物应用1、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为基础,依照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关联规定,由药剂科提供基本目录,经由药事委员会研究后制定本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药剂科按照目录采购,保障临床基本需求。
2、目录外品种即临床从未使用过的药品,临床确实需要使用的,由药品申报人提供相应资料至药剂科备案。
由需用临床科室开具处方,主任签字,医务部、药剂科主任审核后,由药库购入。
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1、根据关联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使用的药品、壹次性耗材和所用的试剂应由药剂科负责统壹计划、采购和供应。
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
2、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依据国家、地方和本部门的《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等,且结合临床需要制定。
3、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运营企业购入,应将有关业务关系的运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
4、凡临床必须使用《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外的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人员不得自行决定。
5、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关联法规和规定执行。
6、临床特需或急救的壹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使用临床临床科室提出申请且经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批准,由采购员按照申请表中的申请量购买。
7、采购计划以少量多次购入为原则,做到药品不积压,不断货8、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于主管院级领导下,药剂科主任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壹、药品采购和保管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和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
所有药品必须于肇东市市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每俩周采购壹次。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于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
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必须提前壹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壹厂家、同壹品种、同壹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察、审计可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