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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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一、活动目的和背景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的目的是推动执法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约束,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背景是近年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建设,同时也带来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二、活动原则和机制1.原则:公正、公平、公开是活动的基本原则。

执法检查应当遵循法律、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机制:活动采用双随机机制和一公开机制。

双随机机制,即选择、组织执法检查的时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既保证了检查对象的公正性,也提高了执法检查工作的效率和公信力。

一公开机制,即活动过程、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保证执法检查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三、活动程序和内容1.程序:(1)信息公示:相关执法机关应当事先公示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2)随机抽取:依照双随机机制,执法机关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执法检查对象。

(3)组织实施:执法机关应当统一组织、指导检查工作,保证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记录备案:检查工作应当有完整的记录和备案,以备查阅和追溯。

2.内容:(1)执法依据:执法检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执法方式:执法检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询问讯问等方式进行,以便获取真实、可信的信息。

(3)执法结果:根据检查情况,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检查结果,包括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等。

四、活动评估和监督1.评估:执法机关应当定期、不定期地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进行评估,包括活动的效果、瑕疵等方面的评估,以便不断改进和完善执法检查工作。

2.监督: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举报、申诉等方式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监督,相关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综上所述,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促进执法检查工作的进行而制定的,符合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可以真正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5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5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5篇)(篇一)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实现各有关部门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要做到年度全覆盖。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落实跨部门联合抽查在全区的全覆盖。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各部门要依据各自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政府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要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

要于3月中旬前完成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加强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信用监管作用和抽查效能。

各部门要加大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步提高各部门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的统一归集与互认共享,充分发挥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中的威慑力。

在此基础上,探索网上监测监管,加强涉企信息监测分析,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的覆盖面和随机抽查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不断完善抽查监管应用平台,提高监管效能。

(三)广泛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政府要全力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2018年,政府都要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联合抽查参与部门数量,联合抽查参与部门不少于5个,不断提高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全面提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公正性,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组织领导成立“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等四、检查对象和内容(一)检查对象1. 我市范围内的各类市场主体;2.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相关部门监管对象。

(二)检查内容1. 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的情况;2. 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3. 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4. 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落实情况;5.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检查方式(一)随机抽查1. 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随机性。

2. 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由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数据库中随机抽取。

(二)公开透明1. 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检查工作的严肃性。

六、工作步骤(一)前期准备1. 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2. 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实施检查1. 按照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总结评估1. 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检查报告。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08•【字号】沪府规〔2019〕25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加快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加快随机抽查基础制度建设(一)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取代原先在日常监管中实行的巡查制,杜绝随意检查,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要正确处理好随机抽查与个案处理、专项检查等的关系。

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依法实施检查、处置;需立案查处的,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或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

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本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标准和实施办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为加强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推动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有效防止执法滥用和行政裁量过大问题,我国提出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该模式以随机抽取被监督对象和检查人员为核心,通过信息公开增强监管的透明度,达到提升监管公信力、降低监管成本的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2. 原则:(1)公平公正:监管工作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严格遵守行业标准和行政程序,确保监管行为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2)全面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下,监管部门要全面监管,不偏废。

严格执法,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

(3)科学决策:监管部门要依靠科学技术手段,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智能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

(4)信息公开: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对被监督对象和监管行为进行公开,增强监管的透明度,提高监管工作的公信力。

三、工作内容1. 双随机抽查机制:(1)建立双随机抽查名录库:监管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的监管需求,设立相应的双随机抽查名录库,将被监督对象纳入其中。

(2)随机抽取被监督对象:监管部门根据一定的抽查比例,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监督对象,确保抽查的公正性和随机性。

2. 双随机检查人员的抽取:(1)建立双随机检查名录库:监管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的监管要求,设立相应的双随机检查名录库,将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查人员纳入其中。

(2)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监管部门根据一定的抽查比例,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随机性。

3. 一公开制度:(1)信息公开:监管部门要及时公开抽查对象、抽查结果、检查人员等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示性。

(2)投诉举报公开: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投诉举报进行公开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监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监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监管方案一:组织机构1.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设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组织与协调。

3. 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和监管流程。

方案二:双随机抽查程序1. 确定抽查目标:根据监管重点和风险评估,确定需要进行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范围。

2. 随机抽取抽查对象:通过电脑程序或抽签等方式进行实施,确保抽取的对象具有随机性和公正性。

3. 随机抽取抽查人员:从相关监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指定的人员名单中进行随机抽取,确保抽取的人员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4. 抽查工作实施:抽查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对抽取的对象进行实地检查和核查。

方案三:一公开公示1. 公示抽查结果:将抽查结果公示于相关网站、公众媒体或公告栏等途径,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2. 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结果提供留言、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和投诉。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推广等方式,加强公众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认知和理解。

4. 推动立法完善:根据实施中的问题和经验,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监管效果和公众满意度。

方案四:评估和改进1. 定期评估效果:建立评估指标和方法,定期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 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流程进行不断优化,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3. 加强培训和交流: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相关部门人员的监管水平和能力。

4. 加强制度保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

河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河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豫市监〔2019〕29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源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省局机关各有关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精神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豫市监〔2019〕254号)具体要求,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统一化、规范化,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抽查事项工作指引,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所列各抽查事项的实地核查。

除实地核查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抽样检测等适当方式进行检查。

本工作指引适用清单所列检查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

本工作指引中的检查依据内容均引用相关条款原文,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文字未作修改。

二、操作步骤及要求实地核查前,可根据需要查阅检查对象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息,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数据公司,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事先查询,初步了解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提高检查效率。

实地核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同时可邀请会计师事务所、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

在核查中,应注意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核查痕迹,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结果公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要求,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自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和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9•【字号】•【施行日期】2019.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市场秩序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在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海关、税务、统计等16个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加快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问题,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实现抽查监管的高效性、协同性、规范性、精准性。

进一步降低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制度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着力打造我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服务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原则(一)依法履行原则。

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抽查监管依法有序开展。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整合归一原则。

将相同或相近的任务进行合并,对涉及相同对象的不同事项,进行归一整合,实施一次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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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按照“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9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制定检查计划。

一、明确抽查范围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重点把规上企业作为抽查对象范围。

二、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
每年至少对本行政区2%的规上企业进行抽查;一般规上企业至少按照在岗在编的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三、组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统计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构成,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

四、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抽查“双随机”
法规股年初提出抽查计划,报局领导审定。

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及检查结果应用等),会同
相关股室启动“双随机”抽查。

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抽查留痕
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现场制作《统计执法现场笔录》。

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填报统计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三)依法处罚
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处理处罚。

(四)抽查保密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

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统计执法证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合抽查
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按照本部门统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对被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统计执法,并按照政府的统一要求,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六)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集中力量,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切实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抽查程序。

“双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相关程序,都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抽查结束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整理交法规股保管相关文档。

(三)加强监管整改。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

同时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检查结果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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