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本10篇)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一):xx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们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们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
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资料。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职责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潜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
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来的;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潜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c、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d、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状况;第五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应收帐款票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票据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账款票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收账款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票据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流程。
2. 安全性:确保应收账款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范伪造、盗窃等风险。
3. 及时性:及时核对、催收应收账款票据,确保公司资金回笼。
4. 保密性:对客户信息、票据信息等保密,防止泄露。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票据的核算、审核、保管等工作。
1. 财务部负责制定应收账款票据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财务部负责审核应收账款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无误;3. 财务部负责建立应收账款票据台账,详细记录票据信息;4. 财务部负责催收逾期应收账款票据,确保公司资金回笼;5. 财务部负责保管应收账款票据,确保安全。
第五条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票据的生成、传递、核对等工作。
1. 销售部门负责生成应收账款票据,并传递给财务部;2. 销售部门负责核对应收账款票据信息,确保无误;3. 销售部门负责催收客户应收账款,并通知财务部;4. 销售部门负责协助财务部处理应收账款票据纠纷。
第三章应收账款票据管理流程第六条应收账款票据的生成1. 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根据销售合同或协议,生成应收账款票据;2. 销售部门将应收账款票据传递给财务部。
第七条应收账款票据的审核1. 财务部在收到应收账款票据后,进行审核,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2. 审核无误后,财务部将应收账款票据登记入账。
第八条应收账款票据的保管1. 财务部设立应收账款票据保管柜,专人负责保管;2. 保管人员应确保应收账款票据的安全,防止丢失、被盗。
第九条应收账款票据的催收1. 财务部在应收账款票据到期前,及时向客户催收;2. 催收无果时,财务部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销售利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减少坏帐损失,特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及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财务部应设置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
每月编制应收账款的明细表,提供给营销中心,督促营销人员催收货款。
月终,根据营销人员个人销售情况,编制应收账款回款明细表,反映此人回款时间、金额及欠款比例。
第四条应收账款余额每年至少与债务人核对两次。
可当面核对或采取向对方寄送对账单进行核对,以加强应收款项安全性的管理。
第五条应收账款每月编制帐龄分析表,逐户分析帐龄长短,以掌握未到收款期和已达收款的应收账款的比重,为安排收款进度及估计坏账风险提供可靠资料。
第六条对帐龄较长,坏帐可能性逐渐增大的应收账款、交由营销中心的专人催收,收回金额应与催收人员的工资、津贴、差旅费直接挂钩,按规定比例分档结算。
第七条应收账款尚未全部收回的债务单位再次购货时,必须交购货且偿还一定比例的欠款,严禁产生新的应收账款。
第八条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列入重点催收对象,派专人进一步核查,并提出催收意见书。
(一)货款逾期,经多次催收仍不回款的。
(二)拖欠、挪用货款的。
(三)发现债务人有破产、解散迹象,可能形成破产债权的。
(四)发现债务人有骗货、逃债迹象,可能形成非常债权的。
第九条应及时履行欠款单位的催款手续,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由催收人员编写催收书面报告书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停滞发货、计罚利息等),交部门领导审核后,呈报营销副总经理审定。
第十条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并按照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
第十一条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十二条为了加强公司应收票据管理,明确传递流程及责任,预防票据遗失,保证公司应收票据的安全、有效,特制定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应收帐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Word模板

第一条第二条各营业部门应详实办妥客户征信调查,并随时侦查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签注于征信调查表相关栏内。
“但政府机关、公营事第三条营业部门,至迟应于出货日起60日内收款。
如超过上列期限者,财务科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知各营业部门主管,转为呆帐,并自奖金中扣除。
嗣后收回票据时,再行冲回。
“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及民营大企业等订有其内部付款程序者,应依其规定。
”第四条营业部门所收票据,自销售日起算,至票据兑现日止,以120天为限。
如超过上列期限者,财务科即依查得资料,就其超限部分的票据所编列明细表,通知营业部门加收第五条(一)(二)(三)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等(四)注意所收支票帐号号码愈少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期愈长,信用较为可靠(可直接向银行查明或请财务科协办)(五)注意所收支票帐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科协办)(六)(七)注意支票记载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八)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九)注意支票是否已逾到期日一年(逾期一年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十)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注意B客户支票(或客票)第六条第七条所收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科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品,或新开支票,始将原支第八条应收帐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其折让部分,应设销货折让科目表第九条财务科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存证信函如附表1,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定善策第十条(一)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先以电话告知财务科)(二)发票人及背书人财产(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持分设定抵押)。
帐款管理制度-应收帐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应收帐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帐损失,特制定本准则,以资遵行。
第二条各营业部门应详实办妥客户征信调查,并随时侦查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签注于征信调查表相关栏内。
“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企业及风险低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应不受此限。
”第三条营业部门,至迟应于出货日起60日内收款。
如超过上列期限者,财务科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知各营业部门主管,转为呆帐,并自奖金中扣除。
嗣后收回票据时,再行冲回。
“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及民营大企业等订有其内部付款程序者,应依其规定。
”第四条营业部门所收票据,自销售日起算,至票据兑现日止,以120天为限。
如超过上列期限者,财务科即依查得资料,就其超限部分的票据所编列明细表,通知营业部门加收利息费用,利息概以月息二分计算。
第五条赊售货品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一)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二)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三)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等是否齐全。
(四)注意所收支票帐号号码愈少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期愈长,信用较为可靠(可直接向银行查明或请财务科协办)。
(五)注意所收支票帐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科协办)。
(六)支票上文字有无涂改、涂销或更改。
(七)注意支票记载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者是否于更改处加盖原印鉴。
(八)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九)注意支票是否已逾到期日一年(逾期一年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是否超过第六条的规定。
(十)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注意B客户支票(或客票)信用。
第六条本公司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至迟应于到期日后六日内予以处理。
第七条所收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科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品,或新开支票,始将原支票交付,但仍须依上列规定办理。
应收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应收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帐损失,特制定本准则,以资遵行。
第二条各销售员工应详实办妥客户订单信息,并随时侦查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签注于征信调查表相关栏内。
"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企业及风险低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应不受此限。
"第三条会记部门,至迟应于出货日前收余下货款。
第四条营业部门所收票据,自销售日起算,至票据兑现日止,以120天为限。
如超过上列期限者,财务科即依查得资料,就其超限部分的票据所编列明细表,通知营业部门加收利息费用,利息概以月息二分计算。
第五条赊售货品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一)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二)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三)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等是否齐全。
(四)注意所收支票帐号号码愈少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期愈长,信用较为可靠(可直接向银行查明或请财务科协办)。
(五)注意所收支票帐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科协办)。
(六)支票上文字有无涂改、涂销或更改。
(七)注意支票记载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者是否于更改处加盖原印鉴。
(八)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九)注意支票是否已逾到期日一年(逾期一年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是否超过第六条的规定。
(十)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注意B客户支票(或客票)信用。
第六条本公司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至迟应于到期日后六日内予以处理。
第七条所收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科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品,或新开支票,始将原支票交付,但仍须依上列规定办理。
XX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1.doc

XX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1.总则1.1.制定目的为确保本公司营业利益,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坏账所造成的损失,并掌控资金流向,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因营业所产生之应收账款处理,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1)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应收账款处理规定2.1.账款产生处理程序2.1.1.仓储单位(出货程序之一)1)依据《出货通知单》安排出货事宜。
2)填制《出货单》,注明日期、客户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注意事项、订单号码、出货通知单号码、品名规格、数量、承运人车号,呈主管核准。
3)依《出货单》内容准备出货。
2.1.2.营业单位(出货程序之二)1)开具《出货通知单》通知仓储单位发货。
如有销售折扣,应在《出货通知单》上注明,并呈部门主管核准,不得直接由销货收人中减除。
2)财务部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号填写于《出货单》,将发票连同货品送交客户。
3)客户收货后在《出货单》上签收,并将《出货单》第一联留存,第二、第三联由送货司机交营业单位。
4)将客户签收之《出货单》第二联交财务部,作为账务处理及收款之依据。
2.1.3.财务部(应收账款之财务程序)1)接到《出货单》后将客户名称、货品数量、单价、总价、日期等资料与《出货通知单》核对。
2)核对无误后,编制销货传票、《应收账款明细表》,经主管核准后,登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及销货账。
3)依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将客户名称、品名、规格、数量、发票号码等资料输入电脑。
4)次月初印制《应收账款对账单》,交营业单位送客户核对账款,作为收款之依据。
2.2.款项收回处理程序2.2.1.营业单位(回收账程序之一)1)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填制《收款通知单》一式三联。
2)《收款通知单》注明客户名称、客户编号、出货日期、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到期日、金额,送主管签核。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管理,降低坏账风险,保障公司资金的及时回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确保账款和票据的有效管理和及时回收。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第四条账款确认1. 销售确认:销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确认应收账款,记录在公司财务系统中。
2. 账款记录:相关销售部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记录应收账款的金额、客户信息及账期。
第五条账款催收1. 账龄分析: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对超期未收回的账款进行重点跟踪。
2. 催收措施:对于逾期未付账款,销售部门应采取电话、邮件、上门拜访等方式进行催收。
3. 法律手段:对于长期拖欠且催收无果的账款,应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第六条坏账处理1. 坏账准备:根据账龄和客户信用情况,定期计提坏账准备。
2. 坏账核销: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应按公司审批流程进行核销,并详细记录核销原因及处理过程。
第三章应收票据管理第七条票据确认1. 票据接收:财务部负责接收和登记应收票据,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票据记录:票据接收后,应及时记录在公司财务系统中,注明票据种类、金额、出票人及到期日。
第八条票据管理1. 票据保管:应收票据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在安全的票据柜中,防止丢失或损坏。
2. 票据背书:对需要背书转让的票据,应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并记录背书信息。
第九条票据催收1. 到期提醒:财务部应在票据到期前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催收。
2. 票据托收:需要通过银行托收的票据,应按时办理托收手续,确保票据及时兑付。
第十条票据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定期评估应收票据的风险,对于风险较高的票据,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票据贴现:在资金紧张情况下,可考虑对应收票据进行贴现,但需按公司审批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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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2019-2020年版)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营业利益,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坏账所造成的损失,并掌控资
金流向,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因营业所产生之应收账款处理,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应收账款处理规定
2.1.账款产生处理程序
2.1.1.仓储单位(出货程序之一)
1)依据《出货通知单》安排出货事宜。
2)填制《出货单》,注明日期、客户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注意事项、订单
号码、出货通知单号码、品名规格、数量、承运人车号,呈主管核准。
3)依《出货单》内容准备出货。
2.1.2.营业单位(出货程序之二)
1)开具《出货通知单》通知仓储单位发货。
如有销售折扣,应在《出货通知单》
上注明,并呈部门主管核准,不得直接由销货收人中减除。
2)财务部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号填写于《出货单》,将发票连同货品送交客户。
3)客户收货后在《出货单》上签收,并将《出货单》第一联留存,第二、第三
联由送货司机交营业单位。
4)将客户签收之《出货单》第二联交财务部,作为账务处理及收款之依据。
2.1.
3.财务部(应收账款之财务程序)
1)接到《出货单》后将客户名称、货品数量、单价、总价、日期等资料与《出
货通知单》核对。
2)核对无误后,编制销货传票、《应收账款明细表》,经主管核准后,登录应收
账款明细账、总账及销货账。
3)依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将客户名称、品名、规格、数量、发票号码
等资料输入电脑。
4)次月初印制《应收账款对账单》,交营业单位送客户核对账款,作为收款之
依据。
2.2.款项收回处理程序
2.2.1.营业单位(回收账程序之一)
1)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填制《收款通知单》一式三联。
2)《收款通知单》注明客户名称、客户编号、出货日期、票据号码、付款银行、
到期日、金额,送主管签核。
[注]如收到现金,则无需填写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及到期日等资料。
3)将经签核之《收款通知单》第一、第二联及货款送财会单位签收,第三联自
行留存。
2.2.2.财务部(回收账款程序之二)
1)将票据及《收款通知单》与《应收账款对账单》核对无误后,将票据资料登
录于应收票据登记簿,以执行资金预测工作。
2)依据票据及《收款通知单》内容明细,编制传票,呈主管核准后,登录应收
账款明细账、总账、将传票及《收款通知单》予以归档。
3)将当日收到之票据整理妥当后,送到银行托收。
2.2.
3.注意事项
1)本公司应收账款,各营业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收回,逾期未收回者,营业
单位应填制《应收账款催款明细表》,注明原因及预订回收时间,送财务部
汇整。
2)财务部应依《应收账款催款明细表》追踪应收账款之收回,如逾两个月未能
收回者,会同营业单位以问题账款处理之。
3)财务部应依《应收账款明细表》,查核客户信用限额,如有超出信用额度者,
应通知营业单位,以避免问题账款之产生。
3.应收票据处理规定
3.1.一般作业程序
1)营业单位收到客户票据后,应填制《缴款日报表》,注明内容明细,连同客
户票据送部门主管复核。
2)将经签核之《缴款日报表》连同客户全数送交财务部出纳点收。
3)出纳确认签收票据后,将票据内容明细通知会计人员查核。
4)会计人员依据收回票据之内容明细编制传票,呈主管核准后,登录应收账款
明细账、总账。
5)出纳人员将当日收到的票据整理妥当,送到银行托收。
3.2.应收票据规定
本公司应收票据之到期日期限,以不超过产品销售月份的次月底为原则,除经总
经理核准者外,凡超过期限之应收票据,列入营业人员绩效考核范围。
3.3.收到票据审核注意事项
1)营业单位收取票据货款时,应留意以下重点:
A、票据到期日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时应立即请客户更正或重开。
B、所收票据非客户本人开具的,应要求客户背书。
C、票面之文字记载及盖印是否清晰。
D、核对金额与《应收账款对账单》是否符合。
2)权责单位审核应收票据时,应留意以下重点:
A、营业单位所收回票据的票期如超过交易条件,应要求营业单位与客户协调更
改。
B、若发现有客户更换票据付款银行,应查证其原因。
3.4.应收票据到期处理
1)出纳人员逐日编制《到期日控制表》,将托收到期之票据明细填入,交主管
核对,以确定到期票据是否有遗漏。
2)编制传票并取回银行受理单,并查核所存入银行之金额是否与所兑现票据之
金额相符,转会计人员全登账。
3.5.退票处理
1)票据发生退票时,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权责单位应立即填制《退票通知单》,
连同支票票据交营业单位转向客户交涉重新开票,或采取其他必要之行动。
2)退票依本公司《问题账款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