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新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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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物品管理,节约经费开支,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后勤服务物品和单位工作开展相关所需的各类采购。

凡属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按照服务工作的原则,既要及时周到,又要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第四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护与珍惜国家财物,配合、支持管理人员做好物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品采购、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流程第六条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第七条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需分类进行,采购办理流程如下:(一)日常办公中低易品采购。

一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或在指定采购点签字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内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后,分管副主任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____元以上的,由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采购申请人和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一同采购。

对采购物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时,采购申请人可提出详细采购要求或由申请采购部门的分管副主任派人一同采购。

(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采购。

由采购申请部门预先填写“物品采购计划单”,分管部门副主任提出采购意见和建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通过后,根据采购金额分别报管主要领导或党工委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办公室安排专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局和交易中心申办采购。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物资采购活动的合法、公平和诚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对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所有部门、项目组织和人员在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在进行任何物资采购活动时,需先明确采购需求并向采购部门进行申报。

第五条采购部门在收到采购需求后,及时组织采购方案的编制,并进行审核。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当根据采购方案,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据此与供应商进行洽谈。

第七条在确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明确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内容。

第八条采购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法务部门的合法审查和监督,并由法务部门负责存档管理。

第九条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采购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的相关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在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采购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及时进行验收、结算和支付。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物资进场登记、库存管理、质量监督等制度,确保合同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若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变更情况,采购部门应当及时向供应商进行协商,并根据变更情况进行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履行管理档案,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资料、记录、证明等有关文件进行归档保存,并定期进行查阅和备份。

第四章合同终止第十五条采购合同期满或者发生其他终止情形时,采购部门应当及时与供应商协商终止事宜,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结算和清算。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当对合同终止的相关事宜进行归档管理,并向法务部门进行备案和通报。

第十七条在合同终止过程中,采购部门应当保证合同物资的安全交接,并清理、处理合同物资和相关文件。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行为,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物资采购合同,包括备件/材料采购订单、设备购买合同、框架(长期)协议、寄售协议。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准备、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量统计、合同存档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物供中心采购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起草及准备工作。

第六条物供中心合同部负责接收登记采购部提交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量统计、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的审查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负责合同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的识别控制,对日常的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三章合同准备第八条物供中心采购部门根据已批准的采购结果起草合同文本。

第九条起草合同文本依据资料有:采购申请、已批准的采购方式、招标文件(或询价审批单)、投标文件(或报价书)、评标报告(或谈判报告)、采购结果批准及其它采购合同依据和特殊商品在销售时提供的相关证件。

第十条合同文本应包括商务与技术文件,内容一般应包括且明确约定:(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址:(二)标的物;(三)品牌;(四)项数;(五)数量;(六)价款:(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十)适用法律等。

第四章合同的审批签署第十一条物供中心合同部接收采购部门提交的合同文本统一编号、记录。

第十二条属于非标准采购合同文本:如单独起草的有特殊条款的合同,由合同部负责送交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一般要求,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文件的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物资的采购合同的管理。

2 合同的订立2.1订立采购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一般使用规范文本,文字应明确肯定,不得含糊不清,不应有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2.2订立合同应由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委托转委授权书的经办人进行,经办人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3合同经办人应取得“签订合同资格证”,且对于供方签约人的签约资格应在订立合同前进行确认。

2.4对于拟准备签订的合同,合同经办单位对合同应进行初审。

在初审过程中实行“货比多家,价比多家”的询价制度,对可实行招(议)标订货的,应实行招(议)标订货方式。

2.5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将采购合同按标的金额划分为重大合同、较大合同和一般合同,并制定采购合同分级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查手续。

重大或重要合同应经公证机构公正。

2.6对于按规定应进行审批的重大合同,由合同管理部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订货依据、库存情况、供货单位、产品价格、产品标准、合同条款等进行调查论证。

2.7采购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影响环境的产品,合同中供货方要有明确的承诺或对QHSE管理体系的认同。

2.8除特殊情况外,采购合同中一般不应包含预付货款等条款。

对于需要调试或运行一段生产周期才有质量保证的企业,应在货款中预留10%-3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确认质量完全合格后,再予付清。

2.9分承包方承诺的优惠或折扣,均应在合同中写明。

合同中规定应收取的劳务费,付款时予以一次性扣除。

3 合同的履行3.1对有效合同,合同管理部门及经办单位要及时备案留存,并传递。

3.2合同管理部门要督促经办单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经办单位应建立分承包方履约档案,对分承包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记录;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应及时注销,并贴现印花税。

2024年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2024年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2024年物资采购管理制度____年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优化____年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物资采购的合理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年全年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要任务】本制度要求全体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履行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各项职责,确保物资的合理采购和有效管理。

第二章采购计划编制第四条【编制依据】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依据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计划、预算计划、库存情况等相关依据。

第五条【编制原则】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性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物资采购数量和品种。

(二)稳定性原则: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保持稳定性,避免频繁变动。

(三)灵活性原则: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考虑市场变化,进行灵活调整。

(四)公开透明原则: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和防止腐败。

第六条【编制程序】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收集信息:收集市场信息、供应商信息、库存信息等相关信息。

(二)制定计划方案: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的初步方案。

(三)核实计划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计划方案进行核实和确认。

(四)上报审批:将核实确认后的计划方案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第七条【供应商选择】物资采购应当优先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供应商:(一)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件和合法经营资质。

(二)有一定规模和实力,能够按时按质供应物资。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四)能够提供合理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

第八条【供应商评估】对于已经选择的供应商,应当定期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一)供应商的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二)供应商是否按时按质供应物资。

(三)供应商的信誉和服务是否得到市场认可。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物资采购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效率和规范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运营成本和业务流程。

为了提高物资采购的管理水平和规范性,制定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的目标、内容及执行流程,以期对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目标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物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具体目标包括:1. 确保采购流程透明、公正,不产生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和腐败现象;2. 确保物资采购的质量、价格和交期等符合企业的需求,并获得最大利益;3. 确保采购合同的履行和执行达到双方的预期目标,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4. 确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引起纠纷和损失。

三、内容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1. 合同的签订:采购部门根据企业的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商务谈判等方式确定合作伙伴。

合同双方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合同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关键信息,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的履行:采购部门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和交期等要求供货。

与供应商之间进行及时沟通,确保合同的执行顺利进行。

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或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时,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商讨变更合同的方式和内容,确保变更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引起纠纷和损失。

若双方无法解决矛盾和争议,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4. 合同的结算与支付:采购部门负责监督供应商提交的采购物资的验收,确保物资符合合同要求。

采购部门应及时确认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结算和支付款项。

5. 合同的存档与归档:采购部门应建立合同存档和归档制度,确保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安全保管和管理。

合同的存档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索引方式进行,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四、执行流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流程如下:1. 采购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采购申请表,明确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及预计交付时间等信息,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5篇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5篇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5篇在进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进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非常紧要的作用。

我敢确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为您带来的5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给您供给一些帮忙。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全部物资的采购。

三、职责权限1、公司董事长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2、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

3、产品中心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订立。

四、采购原则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需有两家以上供应商供给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后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需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充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适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加。

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1)自发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发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把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认真,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常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釆购合同管理制度

釆购合同管理制度

釆购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品质,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委托采购等。

三、采购流程1.需求确认: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填写采购申请单,并将申请单提交至采购部门。

2.供应商筛选:采购部门进行供应商筛选,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实力、价格等因素,确定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名单。

3.询价比价:采购部门向供应商发送询价函或比价单,要求供应商报价。

4.谈判与签约: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合作细节,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

5.履约与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采购部门进行验收,确认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要求。

6.结算与支付:采购部门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供应商款项。

四、采购合同管理1.合同订立: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产品或服务规格、价格、交付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

2.合同约定:合同中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品牌、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交付地点、验收标准等要求,确保双方权益。

3.合同备案:合同经公司法务部审核确认后,备案存档,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4.合同履行:采购部门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供应商按时交货、提供服务,并对供应商进行跟踪管理。

5.合同变更:如需修改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并备案。

6.合同解决:若出现纠纷或违约情况,采购部门应及时介入调解,维护公司利益。

七、违约处理1.供应商违约:如供应商未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采购部门可提出索赔要求,并按合同约定对其进行处罚。

2.公司违约:如公司未按时支付款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供应商的损失。

八、审计监督1.内部审计:公司内设独立审计机构,对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提出改进建议。

2.外部审计:公司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审计,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合规性。

九、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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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采购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润恒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有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下属单位)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固定资产、建设物资主要材料、周转物资采购合同等。

固定资产、建设物资主要材料、周转物资范围见物资管理办法。

第三条:实施细则各下属单位结合单位业务特点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润恒(陆野)公司管理职责1、总经理在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见第十三条)负责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的批准。

2、副总经理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合同的评审,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合同的批准签订,负责合同签订、评审、履行过程中重大分歧的协调、解决。

3、计划合同部负责合同的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上报合同进行组织评审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负责收集审批意见及反馈。

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指导、合同执行期间原件的管理。

4、比质比价办负责进行价格、质量控制评审。

5、物资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拟定、谈判、修改、履行、反馈、交底等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上报的合同进行综合评审。

6、计划财务部、法规事务部按照本部门职能、岗位职责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采购类合同的评审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批流程完整性审查,合同签章,履行完毕后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属单位职责1、总经理、项目经理、指挥长在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见第十四条)负责合同的批准签订。

2、副总经理、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合同的评审。

3、计划合同部门或行使计划合同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合同的评审及上报评审工作,并进行价格控制评审,负责收集审批意见及反馈。

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指导和履行完毕前的合同档案管理。

4、物资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拟定、谈判、修改、履行、反馈、交底等工作。

5、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按照本部门职能、岗位职责负责本单位采购类合同的评审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6、综合管理部负责物资类审批流程完整性审查,合同签章。

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履行完毕后档案管理。

第三章:合同管理原则第六条:合同书面原则物质采购合同中固定资产、建设类主要物资材料、周转物资采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但不得以传真、电邮、短信等形式签订。

第七条:标准文本签订原则合同谈判必须以标准文本进行,如合同相对人提出修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时,方可修改后上报评审,但必须提报修改理由。

公司未确定标准文本的,由法规事务部提供参考文本。

第八条:不得未签订先履行原则采购类合同必须先签订合同后履行,不得未签订合同,先行履行。

第九条:及时按程序办事原则各部门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评审,不得拖沓、延误,不得越级评审或不评审直接签订。

第十条:合同管理实事求是、平等原则合同履行部门必须实事求是的反映、处理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得隐瞒不报,或夸大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相对人应平等对待,不得厚此薄彼,制造矛盾。

第十一条:合法、保密原则合同管理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合同管理相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不得泄露。

第十二条:合同交底、联系人原则合同承办部门须组织对合同履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条款予以说明。

交底工作必须有书面记录,并按本制度归档存查。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第十三条:润恒(陆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1、各子公司、关联控制公司、指挥部上报的单笔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物资采购合同的审批。

2、润恒公司物资采购类合同的审批。

第十四条:各下属单位总经理、项目经理、指挥长审批权限各下属单位单笔10万元以下物资采购合同的审批。

第五章:合同审批流程及办理时限一、下属单位内部审核审批流1、流程说明:2、报公司合同审批流程流程说明:第六章:合同签订准备第十四条:签订前调查订立合同前,承办人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填写对方信息调查表(见附件二)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主体资格调查包括:(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要求:1、提供的商品是在其经营范围内2、合同签署日期在其经营期限内3、营业执照需要有最近年度年审章4、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5、税证上的信息要与营业执照上的所有信息一致(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要求:1、税证上的信息要与营业执照上的所有信息一致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以上两种证件的发证机关公章若为钢印无法复制时,以下情况可以接受:(1)在复印件上有最近年度年审章;(2)在复印件上有合同相对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3)承办人员阅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三).近期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目的是证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润恒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七章:合同拟定第十五条:合同谈判承办人应根据业务类型,确定使用的标准文本,无标准文本的,与润恒公司法规事务部联系确定使用的文本。

承办人应熟悉标准文本或法规事务部确定的文本的关键性条款,与合同相对人进行谈判。

合同谈判的原则,如我方作为承揽人(乙方),可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或根据对方要求,使用对方的文本进行谈判。

如我方作为发包人或委托人,标准文本一般不得修改,如必须修改,合同上报时予以说明理由,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章:合同内容第十六条:合同约定具体要求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注明的名称、住所、落款、公章应与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名称、住所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施工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施工范围、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确定的,应确定明确的计量方法。

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有超出以上标准要求的,应准确描述,不得低于以上标准约定。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履行地点约定在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不得约定至对方公司所在地。

履行方式应具体。

合同履行地点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7、合同的担保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合同的解释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9、保密条款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10、合同联系制度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确定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办公地址。

11、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应约定相对方逾期履约及质量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选择起诉,起诉法院应一般坚持约定在公司办公所在地。

第九章:合同评审第十七条:物资管理部合同评审合同内容基本确定后,由承办人上报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评审。

部门负责人应从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标的是否明确,合同的价款是否确定,价款是否合理,履约形式是否确定、合同验收标准是否明确,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是否符合公司制度,对方违约责任是否约定,发生纠纷后的法院是否约定在我公司或项目所在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

物资管理部对下属单位上报的物资类合同应当从价格的合理性、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合同主体是否符合公司制度、合同的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工程部合同评审工程部独立行使评审职能,对物资类合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比质比价办合同评审比质比价办就质量、价格独立行使评审职能。

第二十条:计划财务部合同评审各公司、指挥部计划财务部门审查合同标的是否明确,合同价款是否明确,合同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同履行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合同是否符合公司履约能力,合同担保条款、定金条款是否存在风险等进行财务风险审查。

第二十一条:法规事务部合同评审对各公司、指挥部合同进行法律性审查,包括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主体、标的、付款方式、验收标准、权利义务对等设置、合同担保、违约责任设置、纠纷处理等进行法律风险审查。

第二十二条:计划合同部评审计划合同部负责合同的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负责从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标的是否明确,合同的价款是否确定,价款是否合理,履约形式是否确定、合同验收标准是否明确,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是否符合公司制度,对方违约责任是否约定,发生纠纷后的法院是否约定在我公司或项目所在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

第九章:合同的签订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由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各公司总经理行使,总经理外的人员合同签订权经润恒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填写《授权委托书》,总经理授权为期限授权,与任职期限相同,其他人员只能进行单项事务授权。

合同审批后,由总经理或被授权人签字后,统一由综合管理部门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归档管理部门一般不得提供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纸给公司员工及他人。

合同一般由对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我方再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若确需变更、解除的,由承办部门查明原因,提出意见,报公司经理办公会确定;若确需变更、解除的协议或函,按合同评审流程评审。

第二十八条:对方提出合同变更、解除的,变更、解除程序也应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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