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及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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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进行投资和建设的公益性林地,其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效益。

实际上,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去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

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责不明晰,导致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治理常常与当地农业、水利等部门的利益冲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十分关键。

生态公益林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

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中,缺乏科学的保护措施,导致生态环境破坏和生物多样性丧失。

需要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与保护网络,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巡护与管理。

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较低。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其经济效益并不显著,往往无法实现自给自足。

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如开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产业,增加林地的多功能利用。

生态公益林的社会参与度不高。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通常由政府主导,对于当地居民的参与程度较低,导致了管理的不顺畅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需要加强社会参与,鼓励居民参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共建共享的局面。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以下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居民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改进管理体制、加强保护措施、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强社会参与,才能推动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人们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生态公益林逐渐成为生态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

近年来,生态公益林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威胁着其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生态公益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一、问题分析1. 生态公益林资源浪费严重生态公益林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保持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而设置的一片特殊区域。

由于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严格,导致公益林资源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一些地方公益林资源被滥用、浪费,严重影响了公益林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

2. 生态公益林管理责任不清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包括林业部门、环保部门、地方政府等,但这些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晰,存在管理责任不明确的情况。

这样一来,容易出现管理混乱、扯皮推诿等情况,导致公益林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3. 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修复效果不佳生态公益林通常是由退耕还林、造林绿化等活动所形成,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种植、管护、保洁等环节的不到位,使得公益林的生态修复效果不尽如人意,不能达到预期的生态效果。

二、发展对策要加强对生态公益林资源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公益林保护利用制度,明确生态公益林各项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权限。

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公益林资源不被滥用、浪费。

要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明确部门职责,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形成部门间快速、高效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合作机制。

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才能保证生态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

要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修复力度,提升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服务功能。

可以引入先进的生态修复技术,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和管护力度,加强环境监测力度,确保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修复效果。

4. 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参与度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态公益林的关注度,提高社会参与度。

可以开展植树造林、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生态公益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生态公益林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生态保护手段。

生态公益林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种植不合理、管理不到位、资金来源不稳定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的发展对策。

针对生态公益林种植不合理的问题,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植被资源特点,科学规划种植结构。

要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种植技术的研究,选择适应当地条件的树种,提高种植效益。

还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使他们能够理解和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

针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应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投入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人的权责,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培训和引进优秀的生态公益林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能力,确保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资金来源不稳定的问题,应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渠道。

可以通过政府的财政支持、社会捐赠、生态补偿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经济保障。

要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防止浪费和挪用。

要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社会各界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和参与度。

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举办绿色植树节、生态公益林观赏游等,吸引更多人参与到生态公益林建设中来。

生态公益林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只要我们采取科学合理的发展对策,就能够解决这些问题,促进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政府、专家和公众能够共同努力,为生态公益林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生态公益林建设问题及营林配套技术

生态公益林建设问题及营林配套技术

生态公益林建设问题及营林配套技术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成为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措施。

而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例如前期规划疏漏,后期管护不到位等等。

因此,本文将针对生态公益林建设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规划不全面在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前期规划中,有些规划人员存在只注重数量而忽视质量的情况。

他们往往忽略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环境和资源条件以及社会和经济情况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考虑,从而致使规划的可实施性和长期效益不佳。

2.建设质量不高在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实现过程中,建设质量成了需要核心关注的一项问题。

有些人员没有对资源管理进行有效的处理,这将导致投资无法得到充分的利用。

同时,在一些森林采伐或林地清理活动中,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从而产生不良后果。

3.管护人员缺乏生态公益林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是对植被进行管理和管护,然而,有些管理单位却存在缺乏专业的管护人员的问题。

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植被的管理和保护知识掌握不够丰富,导致林木管理不善,这对生态公益林的健康和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4.保护资源意识薄弱关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问题,人们应该始终牢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

但是,一些管理人员对于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还比较弱,这就导致了这些区域的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调动,从而无法实现对生态公益林的有效保护和巩固。

在规划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全面考虑环境、资源、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对已有资助和待开发区域进行系统分析,针对性制定具有可行性和实现性的规划方案。

2.加强质量管理生态公益林建设涉及到环境、资源等多方面的问题,在组织建设工作时应注重采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措施,并加强对工人素质的提升和技术培训。

3.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过程中,管护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也是非常关键的。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是指为了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而建立的一种特殊林地,具有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双重功能。

目前生态公益林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不到位、利益分配不公、资金缺乏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发展对策。

管理问题是制约生态公益林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巡查和监管。

应该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素质,确保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利益分配不公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过程中,应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应该通过建立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的各方能够获得应有的经济利益。

还应加强与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协商与沟通,提高各方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资金缺乏是制约生态公益林发展的另一个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采取多种途径。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资金支持,增加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经费,确保其正常运行。

还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生态公益林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增加资金来源。

要推动生态公益林发展,还需要加强宣传和科普工作。

只有大众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和支持度提高,才能够提升生态公益林的影响力和地位。

政府应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增强社会参与度。

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析

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析

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析生态公益林是指为了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而划定的没有明确经济用途的森林资源,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态效益。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逐渐凸显,包括森林资源的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化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去解决。

本文将从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的产生原因及其对策的角度去进行浅析。

一、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的产生原因1. 人为破坏。

由于人类的过度开发和滥砍滥伐,导致部分地区的生态公益林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从而影响了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生态功能的完整性。

2. 清理利益。

在一些地区,由于生态公益林的地势好、土壤肥沃、资源丰富,因此会吸引一些非法分子进行非法开发和非法采伐等行为,从而导致了生态公益林的资源的流失和资源的减少。

3. 缺乏有效管理。

在一些地区,由于管理人员的缺乏或者是管理措施的不够完善,使得生态公益林管理存在了一定的漏洞,从而导致了一些资源的流失和一些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的对策1. 加强法制建设。

通过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对于侵犯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而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保护生态公益林的资源和环境。

2.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教育,使得公众对于生态公益林的认识更加深刻,形成对生态公益林资源的保护和对生态环境的改善。

3. 加强管理力量。

通过完善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机构和加强管理力量,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从而增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需要我们去重视和解决,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管理力量等措施,才能够更好地保护生态公益林的资源和环境,使得生态公益林能够发挥出更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能够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00字】。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生态公益林已成为我国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生态公益林存在一系列问题,如生态保护效果不佳、管理不规范、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等。

为了更好地推进生态公益林的发展,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加强生态保护工作,提高生态保护效益在建设生态公益林的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是至关重要的。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比较严重,加强生态保护工作已成为时代的需要。

要提高生态保护效益,首先需要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机制,定期对生态公益林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生态问题,确保生态保护工作落地实施。

二、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保证管理效能生态公益林是一项高要求的生态建设项目,需要采取规范管理措施,确保其建设与管理的有效进行。

目前,我国尚缺乏明确的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导致生态公益林管理不规范、效率低下。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政府领导,明确责任,按照科学管理,民主参与,规范化运行的原则,制定完善的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到位,加强监管,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的有效进行。

三、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的经济可持续性生态公益林是一项公共事业,它对生态环境的改善、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满足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这一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成本较高,需要采取措施确保其经济可持续性。

在此背景下,建立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就变得十分必要。

具体而言,政府应根据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建立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平衡,也可引入社会资本,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经济可持续性。

四、加强科技支撑,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水平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在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中的应用成为推动生态公益林发展的重要手段。

例如,在生态公益林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可以引进各类生态科技手段,如无人机、遥感技术、物联网等,提高效率、精准监测、提高管理水平。

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析

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析生态公益林是指由政府或社会团体划定、管理的,为了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目的而保护起来的森林资源。

生态公益林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气候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本文将就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及对策进行浅析。

一、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1. 土地占用问题生态公益林的土地面积有限,受到城市扩张、农田扩建、工矿开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土地占用问题日益凸显。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将生态公益林用于建设工业园区、居住区等,导致一些原本应该属于生态公益林的土地被占用,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的保护。

2. 违法砍伐问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生态公益林的偏僻、无人值守等特点,进行违法砍伐行为,给生态公益林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这些违法砍伐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损害了生态公益林的整体植被结构和生态平衡。

3. 缺乏科学管理生态公益林管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不足,导致了一些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不到位。

由于管理者对当地生态环境了解不足,对植被生长习性了解不够,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不够严密等,造成了一些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并不理想。

1.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大对违法砍伐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土地的保护。

2. 增加投入政府应当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

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巡查力度,确保不法分子无法破坏生态公益林;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水平。

3. 强化宣传教育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各种方式,让公众了解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增强保护意识,主动参与到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工作中来。

生态公益林的管理者应当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科学管理,加强对特定地区生态环境的了解,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生态公益林的良性发展。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摘要】生态公益林在中国的发展中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包括植被缺乏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充分以及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增加植被多样性,加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建设,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未来要面对的挑战包括资源管理的合理性和环境保护的协调性。

为了实现未来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社会参与度,并注重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公益林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生态公益林的长远发展目标。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问题、发展对策、植被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挑战、发展方向1. 引言1.1 生态公益林的背景及意义生态公益林是指由政府或社会组织在特定地区划定并保护的一种特殊林地,旨在保护生态系统、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生态经济发展。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可以提高土地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水源、减少土壤侵蚀、改善空气质量和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还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生态公益林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生态公益林可以有效缓解城市人口增加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也可以促进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赏和体验自然环境,为当地经济增加新的增长点。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对于改善我国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不懈努力,能够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发挥其更大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作用。

2. 正文2.1 生态公益林存在的问题1. 植被缺乏多样性:由于生态公益林在建设过程中过多关注单一物种的种植,导致植被种类单一,生态系统中的物种多样性较低,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抗扰性下降。

2.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充分:生态公益林在建设过程中往往专注于木材生产和经济效益,忽视了生态系统对于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维持等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导致这些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发展逐渐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生态保护手段。

生态公益林可以起到保护水源地、改善气候、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多种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生态公益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存在管理问题。

一些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保护体系,导致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效果不佳。

建议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定期巡查和评估,确保其持续保护效果。

生态公益林存在资金问题。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目前公益林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捐赠,这种模式存在不稳定性和依赖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探索多种资金筹集方式,如引入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同时积极争取国际合作资金的支持。

生态公益林存在土地使用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在生态公益林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土地征用、占用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和建设受到限制。

要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土地使用的规范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同时加强对土地储备和保护的监督。

生态公益林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的问题。

虽然生态公益林能给人们带来很多好处,但很多公众对其了解不深,缺乏认知和参与。

要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学校、社区、媒体等各个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生态公益林需要加强科研支撑和技术创新。

只有加强科学研究,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方法,才能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科研的投入,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参与相关研究,加强技术交流和合作,推动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经验的交流与分享。

生态公益林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但相应的发展对策可以帮助克服这些问题。

通过加强管理、优化资金筹集、规范土地使用、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科研支撑等方面的努力,可以推动生态公益林的健康发展,实现其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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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 华东森林经理 June.2002 第16卷 第2期 East china Forest Management Vo1.16 No.2 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及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茅史亮张履勤(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杭州 310020) 摘 要:针对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及建设中存在的诸如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思 想认识、山林权证、用材林和经济林与生态区位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对策 中图分类号:S718.5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4-7743(2002)02-0011-04 2001年8月,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浙江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部分)。

根据国家、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针对浙江省的生态环境现状、生态区位重要性、森林生态脆弱性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细致的现场区划界定,经初步统计全省共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总面积307.3万公顷,占全省林业用地总面积的46.9%,其中国家公益林面积177.1万公顷,占公益林总面积的57.6%。

区划界定的生态公益林基本达到了《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纲要》提出的333.3万公顷的目标。

通过区划界定,确定了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规模和任务,为浙江省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由于生态公益林建设涉及面广,且浙江省山林面积所占比例大,地形复杂多变,林种众多,在林业用地中集体林占有比例大,各地的情况不一,认识深度不同,从而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对生态环境意识淡薄、生态公益林权义认识偏面、生态公益林的山林权证、两类林的眼前利益与远期要求矛盾冲突等问题。

反映出来的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直接影响到浙江省能否建成完备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体系,现提出来与大家探讨。

 1 存在的问题 1.1 生态环境意识淡薄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全体公民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原因,人们对生存环境的认识缺乏忧患意识。

只取不予、只顾眼前、急功近利的现象屡见不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本位主义严重。

表现在:一种认为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后,对现有林地意味着失去了经营自主权,且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少,经济上不合算,不管这些林地是否处在重要的生态区位和森林生态脆弱地区,都不愿界定为生态公益林;二是有些地区城市周边的生态公益林界定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城区的面积不断扩大,城区周围的林地被城市建设所征占用,但根据国家有关林地征占用的政策,公益林地的征占用相对要比其它林地征占用难度大且费用多,因此,个别地方领导为了以后城区扩建征占林地的方便和减少费用,要求对城区周边的林地不作为生态公益林界定或少界定,而对森林保护在城市建设、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中所起的巨大作用缺乏认识。

 1.2 对生态公益林权义认识偏面 根据国家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可以享受生态建设补助或补偿资金。

一些人产生了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的面积越大越好,多争取一些生态建设补助资金的思想,有些乡、村把80—90%林业用地面积都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

而作为生态公益林,其注重于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重在管理,对其经营活动必须按国家的有关生态公益林经营要求进行。

因此,把过多的林业用地划为生态公益林必将对该地的木材采伐、商品林的生产经营等产生一系列的难题。

 1.3 林分权属过散不利于生态公益林规模经营 浙江省属南方集体林区,国有林所占比重很少,集体山林绝大部分承包到户经营,普遍形成了“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的现象,由于林分权属的过散,不利于生态公益林实行规模经营和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整体生态功能的建设要求。

 1.4 新增林地及部分山林没有林权证 林权证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唯一的法律凭证。

林权证是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的基本依据。

但本次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的面积中,还有一部分森林、林木、林地没有林权证。

没有林权证的原因:一是原山林定权发证时这部分山林为纠纷山而没有发证;二是由于近几年退耕还林,这部分林地原为旱地等其它非林业用地;三是海防林工程、平原绿化工程、万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中有部分原为非林业用地。

因此,这些森林、林木、林地由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现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但如果不尽快做好后续工作,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基本依据不足,将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带来不利的影响。

 1.5 生态公益林区位功能与近期利益的矛盾 现有一部分用材林和经济林所处的地理位置位于生态地位极端重要或非常重要的地区,如流程500公里以上河流及一级支流的源头汇水区、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湖库周边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地区等。

按照生态公益林建设体系的要求,这些有林地必须界定为生态公益林。

但就目前而言,这些用材林(特别是速生丰产林、“世贷林”)、经济林在本经理期内还只能作用材林和经济林来经营(主要是考虑到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老百姓的经济利益),但在下一个经理期根据其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应作为生态公益林来经营。

然而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定期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这就造成生态区位重要性与公益林实际界定相脱节的问题。

生态公益林界定后应据有利原则作适应调整,这关系到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完善性。

 2 对策 2.1 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生态公益林不仅能涵养水源,调节迳流,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和江河湖库淤积,减少旱、涝、风灾,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能为人们的工作、生活、休憩、旅游提供良好的环境。

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营造实现农业稳产高产,保证水利设施发挥长期效能,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绿色生态屏障。

因此,要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抓,继续保留林业分类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发挥作用,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实行分层负责,统一管理,做到层层有人管。

要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观念,提高全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林业生态建设意识,生态公益林建设不仅是林业行业的事业,而应当是全社会的事业。

要形成社会共识,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浙江秀美山川。

 2.2 区划界定后及时进行定权发证 林权证是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的基本依据,也是生态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享受生态公益林补助或补偿基金的依据。

林权证的发放可以减少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各种纠纷,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顺利建设。

因此,对没有林权证而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应规定期限及时进行定权发证,明确生态公益林经营者和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

对规定期限后没有取得林权证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应取消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各项待遇。

对当地政府不进行山林定权发证的,应追究其领导责任。

 2.3 定期、分次界定生态公益林 目前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还有许多处于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地区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地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没有界定为生态公益林。

主要原因一是人们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认知程度,二是以前建设的一些速生丰产林、“世贷林”和经济林,三是山区人们的生活需要等所引起的。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山区脱贫工程、下山工程的加快实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认识的提高,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会进一步的提高。

对处于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地区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地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还没有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应逐步使其成为生态公益林,使生态公益林的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

因此,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要定期进行生态公益林界定和调整。

对不能一步到位的应根据生态建设的需要分次区划界定,分步实施,以达到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的需要。

 2.4 尽快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实施公益林补助制度 《森林法》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这为建设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当前重要的是依法尽快保证这一制度的真正建立和实施。

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和受益多补偿多的原则,实行国家、社会、自我三个层次的补偿。

生态公益林具有为全社会所受益的诸如涵养水源、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

因此,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生态公益林的补助经费主要应由国家承担。

对直接依靠生态公益林获取经济效益的部门,如水库、水电、森林旅游、林地采矿等单位,从其经营收入中以类似于所得税的形式按一定的额度由税务机关代为征收,作为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并由生态公益林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进行补助。

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林农则以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中所得的间伐材和更新择伐的木材以及其他林副产品的经济收益进行自我补助。

通过各种形式使生态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助或补偿,保证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顺利实施。

 2.5 坚持依法治林,确保生态公益林的法制化建设 建立健全一系列有关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的地位,使生态公益林建设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实现以法治林。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木生存的基础,一旦划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管理就必须按照生态公益林管理规定执行,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林地,防止林地逆转。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生态公益林林地,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须报生态公益林管理审核,同时,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营造相同面积的生态公益林,以保证生态公益林林地面积的相对稳定。

对破坏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各种违法行为应给予严厉的打击。

 2.6 建立完善经营管理机制 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改变一山多主,一主多山无人管护或多头管护的局面。

在承认山林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基础上,从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有利于保护经营者的既得利益出发,把区划界定的生态公益林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在建设上,做到造、封、管并举,把工程造林办法用于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中,对不同经营类型的生态公益林采取不同的管护措施。

即对特殊保护地区的森林,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实行长期全面封禁,禁止任何人为干扰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对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地区的森林,经生态公益林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抚育、更新改造等森林经营活动。

同时,应落实管护人员,建立管护责任制和奖罚制度,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江泽慧等. 中国现代林业. 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 [2] 陈天宝等. 义乌市生态公益林现状与可持续发展. 浙江林业科技,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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