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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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的规划与建设

生态公益林的规划与建设

生态公益林的规划与建设一、引言生态公益林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通过合理规划与建设,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生态公益林的规划与建设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规划目标、规划原则、规划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生态公益林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

二、规划目标1. 生态保护目标生态公益林的首要任务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通过合理布局和科学管理,实现对森林植被、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

2. 水源涵养目标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之一。

构建健康水源涵养功能区域,提供清洁饮用水源,并有效减少洪涝灾害发生。

3. 气候调节目标森林具有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的重要功能。

通过规划和建设生态公益林,减少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缓解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 生态旅游目标生态公益林规划中应考虑到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通过提供自然风光和生态体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规划原则1. 生态优先原则在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的特点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

优先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特殊地理环境。

2. 可持续利用原则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良性互动。

通过科学种植、循环利用等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3. 社会参与原则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

形成共识,促进社会稳定。

4. 综合协调原则在规划过程中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与其他规划相协调,形成整体规划。

四、规划内容1. 生态保护与恢复通过采取合理的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能力。

2. 水资源管理建立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3.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建立完善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

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

DB3502 厦门市农业地方标准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 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林种划分 (1)5 造林规划设计 (2)6 造林树种选择 (8)7 辅助工程设计 (11)8 造林施工 (11)9 造林工程化管理 (14)前 言为规范厦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技术措施,提高建设质量和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推动厦门城市林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厦门市林地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造林施工作业设计参照DB35/T 641《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种子参照DB35/T 128《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防火林带参照DB35/T 68《木荷防火林带营造技术》,化学除草参照DB35/T 875《林业化学除草技术规程》,抚育间伐参照DB35/T 76《主要针叶造林树种抚育间伐技术规程》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厦门市林业局造林与营林发展处提出。

本标准由厦门市林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绿源林业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厦门市林业局造林与营林发展处、厦门市林业工作站。

本标准起草人:陈存及、叶速辉、蔡干强、陈彤、陈东阳、方水池、黄奕炳、黄炳欣、徐元超。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厦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厦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则、林种划分、造林规划设计、造林树种选择、辅助工程设计、造林施工和造林工程化管理。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各种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的人工造林更新和林分改造,未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T 84 造林技术规程DB35/T 127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 169森林立地分类3 总则3.1 按照生态林、商品林分类经营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林种、树种结构,确定适宜的造林更新方法和林分改造方式,推广应用良种壮苗,精心抚育管理,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和防护效益。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1)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1)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DB33/-2014)1?范围?DB33/T?379的本部分明确了公益林建设的主要术语、对象;规定了公益林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分区和建设区域划定、保护等级划分,并提出了公益林成林标准和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公益林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公益林建设与经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2084-201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益林?non-commercial?forest(NCF)?又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公益性、社会性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公益林建设?NCF?construction?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现有公益林和规划用于公益林的土地进行营造、经营和管理的过程。

??公益林建设工程?NCF?construction?project?利用林学、生态学和生态系统控制工程学原理,按基本建设工程的要求组织规划、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的公益林建设项目,包括公益林的营造、经营和管理,以及林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特殊保护地区?special?protected?area?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区域。

实行严格保护,完全保持自然状态,长期全面封禁,不应开展一切生产经营等人为干扰活动。

??重点保护地区?key?protected?area?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区域。

实行全面封禁或定期全面封禁,严格限制采伐、开垦、放牧等人为干扰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一般保护地区?general?protected?area?生态地位比较重要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区域。

林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

林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

林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林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一直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公益林的定义、建设原则和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探讨如何科学有效地进行林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

一、公益林的定义公益林是指为满足社会公益需要而建设的林地,其主要目标是促进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气候调节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公益林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引导下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二、公益林的建设原则1. 生态优先:公益林的建设应以生态效益为首要考虑,充分发挥林木的栖息地保护、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等功能。

在选择树种和经营措施时,要注重生态特性的匹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

2. 多功能发挥:公益林的建设要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发挥多样化功能。

例如,可以引进经济林木品种,同时开展旅游观光、科普教育和绿色农业等活动,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参与共建:公益林的建设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吸纳社会各界的参与。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

三、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措施1. 科学规划:公益林的建设首先需要进行科学规划。

通过调研和评估,确定适宜的建设地点和范围,并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

规划应综合考虑生态要求、土地利用状况、社会经济需求等因素,确保公益林的建设目标得以实现。

2. 合理配置:公益林的建设要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土地条件合理配置树种和种植密度。

优先选择具有本地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对生态系统造成潜在风险。

同时,合理控制种植密度,避免过度密植影响树木生长和土壤水分供应。

3. 定期抚育:公益林的建设后需要进行定期抚育和管理。

包括采取适当的抚育措施,如修剪、疏伐、施肥等,促进树木的健康生长和更新。

同时,加强病虫害防治和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公益林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本月修正版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本月修正版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1. 引言生态公益林(简称“公益林”),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划定,并依照法律法规实施保护与管理的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公益价值的森林资源。

公益林的有效管理对于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确保其生态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2. 生态公益林的设立和管理范围2.1 设立生态公益林的依据和程序- 生态公益林的设立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

- 设立生态公益林需要考虑区域内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和需要保护的生态功能。

2.2 生态公益林的管理范围- 生态公益林的管理范围应包括森林及其相关的生态系统和资源。

- 生态公益林的管理范围内禁止采伐、破坏和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

3. 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恢复3.1 生态公益林的保护- 生态公益林应制定相应的保护计划,明确保护目标和措施。

- 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巡护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和破坏行为。

3.2 生态公益林的恢复- 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生态公益林,应制定恢复计划并进行适当的修复工作。

- 恢复工作应考虑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结构,采取合适的措施,如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

4. 生态公益林的监测与评估4.1 生态公益林的监测- 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定期监测,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及时掌握其生态状态。

- 监测内容应包括植被生长情况、动物种类和数量、土壤质量等。

4.2 生态公益林的评估- 对监测所得数据进行评估,分析公益林的生态功能发挥程度。

-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和改进建议。

5. 生态公益林的社会参与和宣传教育5.1 社会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 建立沟通渠道,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5.2 宣传教育-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 组织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参与意愿和能力。

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养护标准

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养护标准

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养护标准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养护标准是为了保护和提升生态公益林资源的质量和功能,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指导原则。

下面将从生态公益林的选址、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给出相关参考内容。

1. 选址标准生态公益林应选择土地质量较好、地形较为平坦、无明显地质灾害和污染问题的区域,同时要考虑到生态公益林对周围生态系统的影响和生态连通的要求。

2. 建设标准(1)密度要求:根据生态功能和保护需求,确定植被覆盖的密度。

一般来说,林地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

(2)树种选择: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土壤类型和植被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合生态公益林生长的本地树种,以提高植被的适应性和生态价值。

(3)植被结构:合理配置不同高度和种类的树木、灌木和地被植物,形成丰富多样的植被结构,以提供多样性的生态功能。

(4)生态连通: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应考虑到与周边生物群落的连通性,以促进生物多样性的维持和恢复。

3. 保护标准(1)生态保护区划:将生态公益林划分为核心保护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和保护需求来进行管理和保护。

(2)管护制度:建立健全的管护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管护人员的职责,确保生态公益林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3)防治措施:加强对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病虫害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

(4)禁止行为:明确禁止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如乱倒垃圾、砍伐树木、非法捕猎等,建立相应的惩罚制度,加强执法力度。

4. 管理标准(1)定期监测:建立生态公益林的监测体系,定期对植被生长、生物多样性、土壤质量、水质状况等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生态修复:对受到破坏的生态公益林进行及时修复和恢复,在必要时进行人工植树、野外播种等措施,以加速植被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恢复。

(3)信息共享:建立生态公益林的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数据和知识,方便公众了解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和管理情况。

20-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20-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5 . 1 . 3 明确保护等级。 5 . 2 区划对象 建设区域内所有的森林、 林木、 林地。包括: 5 . 2 . 1 郁闭度 0 . 2 以上的乔木林地, 以及竹林地、 灌木林地、 疏林地、 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未成林造林 地、 苗圃地 ; 5 - 2 -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林业建设的宜林地 , 包括宜林荒山、 荒地、 荒沟、 荒滩、 荒沙地等; 5 . 2 . 3 其他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规定和生态建设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地的农业 用地、 草牧场, 以及道路 、 城市、 建设工程用地等其他土地。
库周边
湖库周边 自然地形中 湖库周边 一 库周边自然地形中第 m3
G B / T 1 8 3 3 7 . 2 -2 0 0 1
表 2( 完)
生态重要性等级
对象
1 2 3 4
山体
重要分水岭的山顶、 山 帽或山脊
其他山体的山顶、 山脊
生态 脆 弱性 等 级 2 级以
山体中上部
下部与 山谷
设项目 规划、 可行性研究和项目 设计。 一般建设应纳人区 域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 可参照工程建设
要求进行区划、 规划与设计。
3 . 3 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应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根据建设内容和特点, 对建设区进 行广泛、 详细、 深人的本底调查和专业调查, 调查资料归人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档案。 3 . 4 大中型建设项目原则上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 委托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林业 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和经济技术法人地位。 3 . 5 大中型建设项 目 应委托相应资质等级的中介机构对建设规划和项 目设计书( 施工图) 进行评估, 提
3 一般规定
3 . 1 生态公益林地区划应在《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和各区 域林业分类经营规划的总体控制下进行,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2001)前言为使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分类经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指导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成效,特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系列标准。

本系列标准分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定》、《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评价方法》五个部分。

本标准是其中的第一项标准,主要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程序、内容及方式、类型、区划重点,提出了生态公益林建成标准、管理、利用,以及建设质量评价等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加富、刘红、王恩玲、唐小平、钱能志、樊喜斌、林书宁、罗中康、张同伟、杜纪山、薛建辉、郑小贤、赵雨森、赵博生。

目录1 范围2 定义3 指导思想4 建设原则5 建设对象6 建设程序7 建设内容8 建设类型9 建设分区10 建设重点11 生态公益林成林(草)标准12 生态公益林质量评价13 生态公益林利用14 环境影响评价1 范围本标准明确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与建设分区,并提出了生态公益林建成标准和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以及生态公益林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经营管理。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生态)公益林non-commercial forest (NCF)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2.2 生态公益林建设NCF construction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规划用于生态公益林的土地和现有生态公益林进行营造、经营和管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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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02 厦门市农业地方标准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 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林种划分 (1)5 造林规划设计 (2)6 造林树种选择 (8)7 辅助工程设计 (11)8 造林施工 (11)9 造林工程化管理 (14)前 言为规范厦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技术措施,提高建设质量和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推动厦门城市林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厦门市林地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造林施工作业设计参照DB35/T 641《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种子参照DB35/T 128《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防火林带参照DB35/T 68《木荷防火林带营造技术》,化学除草参照DB35/T 875《林业化学除草技术规程》,抚育间伐参照DB35/T 76《主要针叶造林树种抚育间伐技术规程》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厦门市林业局造林与营林发展处提出。

本标准由厦门市林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绿源林业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厦门市林业局造林与营林发展处、厦门市林业工作站。

本标准起草人:陈存及、叶速辉、蔡干强、陈彤、陈东阳、方水池、黄奕炳、黄炳欣、徐元超。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厦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厦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则、林种划分、造林规划设计、造林树种选择、辅助工程设计、造林施工和造林工程化管理。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各种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的人工造林更新和林分改造,未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T 84 造林技术规程DB35/T 127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 169森林立地分类3 总则3.1 按照生态林、商品林分类经营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林种、树种结构,确定适宜的造林更新方法和林分改造方式,推广应用良种壮苗,精心抚育管理,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和防护效益。

3.2 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建设途径、方式要同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发展生物多样性相结合。

营建多树种、多层次、生长健康、结构稳定、功能高效的生态公益林,实现城市森林建设的目标。

3.3 生态公益林建设应在厦门城市林业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调查规划设计,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 林种及亚林种4.1 防护林厦门市防护林划分为6个亚林种。

4.1.1 水源涵养林为涵养水源,调节水资源的小循环,防止河流、水库淤塞,保护饮水资源,在江河源头及溪流两岸、湖泊、水库集水区,培育水源涵养林。

4.1.2 水土保持林在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山地丘陵,为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土壤侵蚀,防治滑坡和泥石流,保持和恢复土壤肥力,营造水土保持林。

4.1.3 沿海防风林易受风沙危害的滨海地域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和海岸基干林带。

4.1.4 消浪防护林海岸线以下的滨海水域、潮间带、近海滩涂宜林地营建的红树林和湿地构成的消浪林带。

4.1.5 护路林在铁路、公路和乡村道路两旁规划用地范围内造林绿化。

4.1.6 护岸护堤林在海岸边或河流、渠道两侧,湖泊、水库周边,营造护岸护堤林。

4.2 特种用途林为保护和美化环境,满足教学、科研、良种繁育、国防建设以及生态休闲旅游需要而营造的生态风景林、环境保护林、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等8个亚林种。

4.2.1 生态风景林为改善城市生态景观,在旅游风景区或交通沿线两侧一重山营造的森林。

4.2.2 环境保护林为保护环境不受污染而营造的城市森林,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生态隔离林,休闲保健场所的疗养林等。

4.2.3 国防林为国防建设需要而营建的森林。

4.2.4 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在名胜古迹、寺庙周边营建的森林或纪念性的森林植被。

4.2.5 实验林科学试验需要而营建的森林。

4.2.6 母树林为生产林木种子而营建的森林。

4.2.7 风水林为保护乡村自然地理环境,改善生态景观,福荫子孙而营建的森林。

4.2.8 自然保护区林为保护野生、珍稀动植物而营建的森林植被。

4.3 四旁绿化林在路旁、村旁、宅旁、水边造林绿化。

5 造林规划设计5.1 基本原则5.1.1 科学规划,分项设计造林规划设计包括造林规划、造林调查设计和造林施工设计三个层次。

在厦门城市林业发展规划指导下编制造林规划,并与相关部门的建设规划衔接好;依据造林规划开展造林调查设计和造林施工设计。

5.1.2 优化结构、讲求实效根据各区的自然条件,防灾减灾、美化环境的需要,优化林种和树种结构,建设多功能、高效益的生态公益林体系。

5.1.3 各负其职、分区实施由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编制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或发展规划),造林调查设计和造林施工设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

5.2 主要程序5.2.1 造林规划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目标、期限、林种、树种规划、投资估算等。

5.2.2 造林调查设计造林调查设计是在造林规划的原则指导下,依据上级下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设地点进行深入、详细的专业调查和专项调查,按照建设目标进行典型设计,包括造林措施类型表(见表1)、林分改造类型表的技术要求和设计参数,并依典型设计方案将造林技术措施落实到每一小班地块。

造林技术措施包括造林地调查和立地质量评价(执行DB35/T 169),林种、树种、林地清理、整地、施肥、造林方法、苗木种类、造林密度、混交技术、幼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等各项技术要求(执行DB35/T84),用工测算等,汇总各小班工程量及所需苗木,肥料、农药等材料的规格、数量、用工、投资概算,最后编制说明书及有关图表。

表1 造林措施类型参考表亚林种类型号立地级树种组成混交方法造林密度(株/hm2))造林地清理整地方法规格基肥肥种苗木种类造林方法幼林抚育年限及技术5.2.3 造林施工作业设计造林施工作业设计(简称施工设计)是在造林调查设计的基础上,依据年度造林计划,以小班或造林地块为单位进行更具体的造林施工作业设计,造林作业设计是施工的技术依据,一般在造林前一年8月底之前完成。

5.2.3.1 小班调查与面积测量——小班调查:按林业基本图的小班编号逐个调查,记录《造林作业区小班现状调查表》(见表2)。

——面积测量:林业基本图小班边界清楚,可沿用原小班面积;如原小班划分为2个以上小小班时,可用地形图勾绘、罗盘仪或GPS测量,面积误差不超过5﹪。

5.2.3.2 设计内容包括小班地点、面积、林地清理、整地方式、规格,造林树种、苗木种类、规格、数量,混交比例、方法,幼林抚育、修枝、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技术设计;林道、防护设施等辅助工程设计;工程量、用工量统计、劳动定额单价、施工进度;绘制造林施工设计平面图和栽植模式配置图。

设计内容应同时满足招投标、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造林检查的需要。

各项设计填入《造林施工设计一览表》(见表3),并填写造林工程量、用工量及投资预算(见表4)。

造林施工设计平面图图素包括明显的地标物、小班号、小班面积、造林树种;栽植模式配置图应标明配置方式、株行距、混交方法等。

已进行造林调查设计的单位,按年度计划实地复查造林小班的状况,对原调查设计决定全部采用或做必要的修正,然后做出各种统计和说明。

未进行过造林调查设计的单位,应在开展造林典型设计的基础上,进行造林施工设计(包括防火林带造林设计)。

没有施工设计或虽有设计但未经市林业局批准的,不得施工。

施工设计一经批准,应认真执行。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局部变更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表2 造林作业区小班现状调查表作业区位置: 区 镇 村 林班 大班,地点 面积 hm2地 貌 类型: (1)中低山(2) 丘陵(3)台地(4) 平原(5)其他(具体说明)地类: (1)宜林荒山(2)火烧迹地(3)低质林地(4)疏林地(5)林中空地(6)农地(7)其他土壤名称: 、土层厚度cm、表土层厚度(A+AB层) cm、母岩土壤质地: (1)沙土(2)沙壤土 (3) 轻壤土 (4) 中壤土 (5) 重壤土(6)沙包土 (7) 其他植被类型: 高度(m):乔木层 灌木层 草本层总 盖 度: ﹪ 乔木层盖度 ﹪,灌木层盖度 ﹪,草本层盖度 ﹪树种组成: 生长情况: 需保护植物:计划营造树种: 调查日期: 调查者:地点 大班小班号小班面积/hm2作业面积/hm2树种组成平均林龄林分密度(株/hm2)平均树高/m平均胸径/cm郁闭度地被盖度/%坡向坡度土层厚度/㎝立地级拟造树种DB3502/T 019—20095表3 造林施工设计一览表( 年)主要造林技术幼林抚育 基 肥 追 肥地点 大班小班号 小班面积/hm 2造林面积//hm 2山权 经营权 立地等级林种造林树种林地清理整地方式挖穴规格/cm 造林密度株/亩 株行距配置方式混交比例次数方式肥种穴/Kg/ 肥种株/Kg表4 造林工程量、用工量及投资概算一览表( 年)种苗(株)物资(kg) 投资概算/元统计单位 小班面积/hm 2造林面积/hm2种苗1 种苗2种苗3物资1物资2物资3用工量/工日种苗 物资 劳力抚育管护费不可预见费 合计5.3 林分改造5.3.1 林分改造对象林分改造对象是生长不良或因危险性病虫害胁迫的生态公益林,重点改造马尾松林、杉木萌芽林、生长衰败景观不协调的木麻黄林。

5.3.2 林分改造方式5.3.2.1 全面间伐,林冠下均匀套种:首先间伐生长不良的被压木、小径木、病虫木、郁闭度降低到0.4~0.5左右,然后进行林地清理、整地和林冠下套种较耐荫的树种。

适用于密度较大、林分生长良好、林木分布较均匀的林分。

5.3.2.2 皆伐更新:位于交通不便,非生态景观敏感区的马尾松成熟林或低效林,可采用皆伐更新,但连片皆伐面积一般不超过20hm2。

遭受危险性病虫害胁迫的马尾松林,一般应采取皆伐更新。

5.3.2.3 带状采伐更新:沿山坡等高线划分更新带和保留带,更新带上的林木全部伐除,清理林地,重新造林。

经过4~5年后或更新带林分已郁闭成林,再采伐更新保留带。

更新带与保留带的宽度一般为9~15m,带的宽度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等。

适用于二重山以上且生长较正常的马尾松林分。

5.3.2.4 群团状采伐更新:利用林中空地或通过间伐,扩大林窗、林隙空间,群团状造林更新,适用于林木分布不均匀的林分。

5.3.3 林分改造作业设计林分改造应在改造前一年8月底之前完成施工作业设计,对改造小班现状进行调查分析(见表5),并将改造技术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小班(见表6)。

表5 林分改造小班现状表地点 大班小班号小班面积/hm2作业面积/hm2树种组成平均林龄林分密度(株/hm2)平均树高/m平均胸径/㎝郁闭度地被盖度/%坡向坡度土层厚/cm立地级备注表6 林分改造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挖 穴苗木/ 株数地名 大班小班号作业面积/hm2改造方式林地清理方法间伐强度造林密度(株/hm2)株行距/m规格数量基肥(kg/穴)客土(kg/穴)追肥(kg/株)苗木1 苗木2混交方法注:该表可根据实际需要做适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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