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合集下载

生态公益林的规划与建设

生态公益林的规划与建设

生态公益林的规划与建设一、引言生态公益林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通过合理规划与建设,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生态公益林的规划与建设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规划目标、规划原则、规划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生态公益林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

二、规划目标1. 生态保护目标生态公益林的首要任务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通过合理布局和科学管理,实现对森林植被、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

2. 水源涵养目标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之一。

构建健康水源涵养功能区域,提供清洁饮用水源,并有效减少洪涝灾害发生。

3. 气候调节目标森林具有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的重要功能。

通过规划和建设生态公益林,减少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缓解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 生态旅游目标生态公益林规划中应考虑到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通过提供自然风光和生态体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规划原则1. 生态优先原则在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的特点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

优先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特殊地理环境。

2. 可持续利用原则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良性互动。

通过科学种植、循环利用等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3. 社会参与原则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

形成共识,促进社会稳定。

4. 综合协调原则在规划过程中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与其他规划相协调,形成整体规划。

四、规划内容1. 生态保护与恢复通过采取合理的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能力。

2. 水资源管理建立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3.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建立完善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1)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1)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DB33/-2014)1?范围?DB33/T?379的本部分明确了公益林建设的主要术语、对象;规定了公益林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分区和建设区域划定、保护等级划分,并提出了公益林成林标准和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公益林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公益林建设与经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2084-201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益林?non-commercial?forest(NCF)?又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公益性、社会性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公益林建设?NCF?construction?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现有公益林和规划用于公益林的土地进行营造、经营和管理的过程。

??公益林建设工程?NCF?construction?project?利用林学、生态学和生态系统控制工程学原理,按基本建设工程的要求组织规划、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的公益林建设项目,包括公益林的营造、经营和管理,以及林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特殊保护地区?special?protected?area?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区域。

实行严格保护,完全保持自然状态,长期全面封禁,不应开展一切生产经营等人为干扰活动。

??重点保护地区?key?protected?area?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区域。

实行全面封禁或定期全面封禁,严格限制采伐、开垦、放牧等人为干扰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一般保护地区?general?protected?area?生态地位比较重要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区域。

生态公益林规章制度

生态公益林规章制度

生态公益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态公益林是指由政府或社会团体创设、管理的具有一定面积的天然或人工纯林或森林资源,其主要目的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气候调节、风景资源、科学研究、环境教育和社区服务等公益性目的。

第二条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管理,保护和利用其生态功能,维护公益性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确保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运行。

第四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单位应当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生态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开展管理工作,依法维护生态公益林的合法权益,倡导法治精神,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共同进步。

第二章生态公益林的评估和认定第七条生态公益林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经专家评估认定,具备生态功能完整性和相应的公益性质。

第八条生态公益林的评估标准应当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能力、气候调节功能、风景资源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指标。

第九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生态公益林进行评估、监测和检测,了解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确保生态公益林的长期保护和利用。

第十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生态公益林的档案资料,包括生态环境状况、植被类型、野生动植物资源、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等方面的资料。

第三章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恢复第十一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生态公益林的保护规划和恢复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和保护目标,制定防护措施,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功能完整性。

第十二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病虫害、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危害因素的监测预测,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切实保护生态公益林资源。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自然森林被砍伐,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中国政府积极推行了生态公益林的建设。

本文将就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进行探讨。

一、生态公益林的概念生态公益林,就是指为了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目的而依法建设和管理的林地。

生态公益林不仅具有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功能,还具有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多种重要功能。

生态公益林不仅是一种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具体实施内容,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标志性工程。

二、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生态公益林的建设需要认真考虑土地资源状况、地形地貌条件等因素。

在选择造林区域时,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土壤类型和植被特点等因素。

对于特殊生态环境区和水源涵养地区,应当依据不同的生态环境要求选择适宜的树种,同时合理设计造林模式,确保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发展。

在建设生态公益林的过程中,应用生态学原理和生态保护观念,采用生态种植技术和生态保护措施,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管理机制。

同时,针对不同的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

对于森林火灾、病虫害等环境危害因素,要积极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三、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生态公益林建设完成后,就需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要做到科学规划、精细管理。

要建立健全的生态公益林保护目标、保护措施和保护效果评价等机制,对于不合理的改变和破坏行为,要加强监管和管控,对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其生态保护功能的实现。

要做好森林防火、防虫防病、防风固沙等工作,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档案,对有害物质和不合理农业行为进行治理,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过度破坏。

四、生态公益林的效益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不仅可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生态公益林既有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也具有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多种公益功能。

林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

林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

林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林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一直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公益林的定义、建设原则和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探讨如何科学有效地进行林业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

一、公益林的定义公益林是指为满足社会公益需要而建设的林地,其主要目标是促进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气候调节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公益林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引导下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二、公益林的建设原则1. 生态优先:公益林的建设应以生态效益为首要考虑,充分发挥林木的栖息地保护、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等功能。

在选择树种和经营措施时,要注重生态特性的匹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

2. 多功能发挥:公益林的建设要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发挥多样化功能。

例如,可以引进经济林木品种,同时开展旅游观光、科普教育和绿色农业等活动,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参与共建:公益林的建设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吸纳社会各界的参与。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

三、公益林的建设与管理措施1. 科学规划:公益林的建设首先需要进行科学规划。

通过调研和评估,确定适宜的建设地点和范围,并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

规划应综合考虑生态要求、土地利用状况、社会经济需求等因素,确保公益林的建设目标得以实现。

2. 合理配置:公益林的建设要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土地条件合理配置树种和种植密度。

优先选择具有本地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对生态系统造成潜在风险。

同时,合理控制种植密度,避免过度密植影响树木生长和土壤水分供应。

3. 定期抚育:公益林的建设后需要进行定期抚育和管理。

包括采取适当的抚育措施,如修剪、疏伐、施肥等,促进树木的健康生长和更新。

同时,加强病虫害防治和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公益林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公益林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态公益林是指由政府或者社会团体用于生态保护、水源涵养、防沙治沙、风景旅游等公益目的的林木资源。

第三条生态公益林归属国有,实行分类管理。

第四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应当遵循公益性、科学性、规范性、可持续性原则,强化生态保护、多元功能、社会参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五条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应当依据“保护优先、规划先行、分类施策、行政协调、综合管理、高效监管”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生态公益林的分类第六条生态公益林分类包括以下几种:(一)水土保持林。

主要保护水土资源,保障土地稳定和水源涵养。

(二)生态保护林。

主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促进自然恢复和修复,提升生态保护功能。

(三)基本建设用林。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铁路等。

(四)风景林。

主要用于旅游和休闲,提供环境美化和文化教育功能。

(五)公共服务林。

主要用于城市绿化、市民休闲和教育科普等公共服务。

第三章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第七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应当依据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社会服务、管理保障等方面制定分类管理办法。

第八条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包括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监督机构等。

第九条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应当制定科学合理,保护生态环境为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公益林相协调。

第十条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理应当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多元化经营,逐步实现绿色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第四章特殊规定第十一条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内进行砍伐和采伐,禁止非法占用、改变、伤害生态公益林资源。

第十二条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规,保障公众知情权、参预权和监督权,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保障。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生态公益林分类表格2.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设置图3.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划分图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国有:指归国家所有或者由国家所有的财产。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18337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18337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18337.2—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前期工作要求,包括生态公益林地区划、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的任务、内容、方法、成果整理与精度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的林地区划、调查、规划、可行性研究和设计。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919-1994 公路等级代码GB/T 14529-1993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5162-1994 飞机播种造林技术规程GB/T 15163-1994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772-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 15776-1995 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81-1995 森林抚育规程GB/T 16453.1-16453.6-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LYJ 104-1988 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LYJ 128-1992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T 1174-1995 西南西北林区采伐更新调查设计规范LY/T 5132-1995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SI. 190-1996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3 一般规定3.1 生态公益林地区划应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各区域林业分类经营规划的总体控制下进行,与商品林地区划相衔接。

特殊保护地区和重点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地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3.2 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必须以建设区或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前期工作,包括生态公益林地区划、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设计。

一般建设应纳人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可参照工程建设要求进行区划、规划与设计。

3.3 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应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建设内容和特点,对建设区进行广泛、详细、深人的本底调查和专业调查,调查资料归人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档案。

生态公益林建设认定准则

生态公益林建设认定准则

生态公益林建设认定准则(DB33/379 . 2 -2002 )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生态公益林认定的等级、区域,区划界定、申报、审批、公布的程序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的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林策发[2001]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3、总则3.1 为了推进全省林业分类经营,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生态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和《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3.2 本准则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3.3 生态公益林的认定工作应在森林分类区划的基础上进行。

3.4 根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和主要受益范围,各地应将本辖区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划分为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市县级公益林。

3.5 根据保护的重要性不同将生态公益林划分为特殊保护地区、重点保护地区和一般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

4、区划认定区域4.1国家生态公益林4.1.1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它有重点保护一、二级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4.1.2 国务院批准的自然与人文遗产地和具有特殊保护意义地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4.1.3 国防军事禁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4.1.4 流程500km以上河流干流、一级支流源头20km以内的汇水区,流程1000km以上河流二级支流源头10km以内汇水区,及流程500km以上河流的干流、一级支流两岸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2000m以内,流程1000km以上河流二级支流两岸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1000m以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DB33/T379.1 —2014)1范围DB33/T 379的本部分明确了公益林建设的主要术语、对象;规定了公益林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分区和建设区域划定、保护等级划分,并提出了公益林成林标准和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公益林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公益林建设与经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2084-2013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公益林non-commercial forest(NCF)又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公益性、社会性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3.2公益林建设NCF construction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现有公益林和规划用于公益林的土地进行营造、经营和管理的过程。

公益林建设工程NCF construction project利用林学、生态学和生态系统控制工程学原理, 按基本建设工程的要求组织规划、 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的公益林建设项目, 包括公益林的营造、经营和管理,以及林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4特殊保护地区 special protected area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区域。

期全面封禁,不应开展一切生产经营等人为干扰活动。

3.5重点保护地区 key protected area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区域。

制采伐、开垦、放牧等人为干扰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3.6一般保护地区 gen eral protected area生态地位比较重要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区域。

实行一定限制措施,在普遍封管的基础上,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一些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或改善生态功能为主 要目的的森林抚育、更新采伐等森林经营活动。

3.7公益林地区划NCF zonation根据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一定技术标准和程序界定公益林地的过程。

3.8公益林营造NCF forestation借助天然或人为措施形成公益林的过程。

主要包括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二种营造方式。

3.9生态经济型公益林 ecological-commercial forest以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 兼顾经济效益,选用生态实行严格保护,完全保持自然状态, 长实行全面封禁或定期全面封禁,严格限经济树种营造,能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及经济性产品的森林。

3.10圭寸山育林sett ing apart hills in clud ing area for tree grow ing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灌木林地实施封禁,保护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并辅以人工促进手段,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以及对低质、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进行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经营改造措施,以提高森林质量的一项技术措施。

3.11生态重要性ecological importa nee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森林生态系统以及需要提供森林环境保护的濒危动植物种类和人类社会设施的重要程度。

用生态重要性等级表示,分为极端、非常、比较和一般四个等级。

3.12生态脆弱性ecological fragility森林生态系统一经破坏后就难以恢复良性生态环境以及生态环境极易因自然条件改变而造成偶发或多发性自然灾害的程度。

用生态脆弱性等级表示,分为极端、非常、比较和一般四个等级。

3.13季内降水变率rate of quarterly precipitati on cha nge近三年一个季度内最大一次降水量与最小一次降水量之差与最大一次降水量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3.14裸岩率rock coverage林地上裸露岩石遮盖地表面积与总面积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3.15土壤侵蚀程度degree of soil erosi on土壤遭受侵蚀过程中所达到的不同阶段,根据土壤剖面中A层(表土层)、E层(心土层)及C层(母质层)的丧失情况加以判断。

地面上所有植冠(含乔木、灌木、草木)覆盖面积与总面积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3.17林木混交比mixed species perce ntage单位面积林地上,乔木层混交树种的株数或面积与实际总株数或面积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3.18林木均匀度tree evenn ess林地上立木分布的均匀程度。

分为均匀、较均匀、不均匀三级。

3.19林隙gap又称林窗、林中空地,指直接处于林冠层空隙下,仍保持森林环境特点的空地面积,或称为实际林隙(actual gap),面积在25 m2〜666 m2之间。

3.20群落层次结构phytoce no sium structure森林群落的最大结构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群落的外貌特征和群落类型位置。

一般分成乔木层、灌木层(盖度〉20%、草本层(含小灌木,盖度〉20%和苔藓地衣层四个基本层。

乔木层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分为主林层和次林层二个层次:主林层、次林层平均高相差20%^上;主林层郁闭度〉0.3,次林层郁闭度〉0.2。

具有乔灌草层且乔木有二个以上层次时称为群落复杂结构;乔灌草层同时具备时称为群落完整结构;缺少灌木或草本层时称为群落简单结构。

3.21生态疏伐ecological thi nning为使森林形成林冠梯级郁闭,林内大、中、小立木都能直接接受阳光,诱导形成复层异龄林,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防护功能而进行的一种综合抚育方法。

按森林美学的原理,对风景林进行改造或塑造新的森林景观,创造自然景观异质性的一种抚育方法。

3.23低效林low efficie ncy sta nds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公益林效能低下的森林。

其中,在自然状态下因立地条件较差或生长环境恶劣而自然形成的低效林为原生型低效林;因人为干扰或种质低劣、经营管理不当而形成的低效林为经营型低效林。

3.24效应岛effect isla nd利用边缘效应原理,在林隙内人工栽植阔叶树或针叶树,与原有林分呈岛状镶嵌分布的复合森林群落结构。

3.25效应带改造improveme nt of effect belt根据生态演替和边缘效应原理对低效林进行的一种不等带间隔改造方式。

通过开拓效应带、改变下垫面、抚育保留带,使得森林的边缘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形成有序带状混交格局。

3.26物种多样性species diversity单位空间或地段内生物物种的多样化程度。

包括所有植物、动物、微生物种类,可用物种丰富度表示,也可用多样性指数和均匀度指数表示。

3.27林带完整度degree of forest belt fully林带的完整程度。

分为完整、较完整、不完整三级。

用林带的断口长度与林带总长度的百分比值测算完整度,w 5%属完整;6%- 15%为较完整;〉15%勺为不完整。

3.28疏透度degree of porosity也称透光度,林带的林缘垂直面上透光孔隙的投影面积与该垂直面上林带投影总面积之比,用10分法表示。

3.29枯枝落叶层litter layer也称死地被物层,覆盖林地表面的森林凋落物层。

其成分和积累与林内植物种类、凋落量以及分解速度有关,用平均厚度(cm)表示。

3.30林地水禾U forest land water con serva ncy在林地内采用的灌溉、蓄水、理水、泄洪、防涝等基本水利措施。

4建设对象4.1现有界定为公益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4.2根据法律规定、相关政策和生态建设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整为公益林建设的其它土地。

5建设程序5.1工程建设程序列入国家和地方政府基本建设项目的公益林建设项目,以项目为单位,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策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作业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等),组织施工作业、竣工验收与后评价。

施工过程应分级、分阶段进行技术质量监督,并由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中介机构对建设、竣工验收、后评估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理与评估,为主管部门的验收和后评价提供依据。

5.2一般建设程序在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以部门、团体、群众组织和个人承包的形式参照工程建设程序建设。

6.1 营造包括种苗准备、林地处理、播种栽植、成林验收等阶段。

营造形式主要分为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

6.2经营对现有林和合格的新成林进行经营管理直到森林与林木更新的过程,包括对生态经济型公益林利用。

经营措施主要分为管护、抚育、改造和更新等。

6.3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森林管护、林地水利、固土护坡、营林基础设施建设等。

6.4管理主要分为经营管理体制、管理机构与队伍、监测与评价体系、技术档案管理和政策法规体系,以及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等方面。

6.5特殊保护性建设对需要作为整体或系统工程建设的公益林建设项目。

如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点)、森林公园、母树林、种子园、城镇绿化美化工程、绿色通道等特殊保护性建设。

7建设类型7.1主导功能分类7.1.1防护林防护林包括以下二级林种:a)水源涵养林,含水源地保护林、河流和源头保护林、湖库保护林等;b)水土保护林,含护坡林、侵蚀沟防护林、林缘缓冲林、山帽林(山脊林)等;c)防风固沙林,含防风林、固沙林、挡沙林、海岸防护林、红树林等;d)农田防护林,含农田防护林(林带、片林)、农林复合经营林等;e)护路林,含铁路防护林、公路防护林等;f)护岸林,含渠旁林、护堤林、固岸林、护滩林、减波防浪林等。

7.1.2 特种用途林特种用途林包括以下二级林种:a)国防林,含国防设施屏蔽林等;b)实验林,含科研实验林、教学实习林、科普教育林、定位观测林等;c)母树林,含母树林、种子园、子代测定林、种质资源和基因保存林等;d)环境保护林,含城市及城郊结合部森林,工矿附近卫生防护林,厂矿、居民区与村镇绿化美化林等;e)风景林,含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度假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森林等;f)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含历史与革命遗址保护林、自然与文化遗产地森林、纪念林、文化林、古树名木等;g)自然保护林,含自然保护区森林、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地带性顶极群落,以及珍稀、濒危动物栖息地与繁殖区,珍稀植物原生地和具有特殊价值森林等。

7.2 保护等级分类7.2.1一级保护公益林:位于特殊保护地区或重点保护地区内,实行长期封禁管护的公益林。

7.2.2二级保护公益林:位于重点保护地区或特殊保护地区、一般保护地区内,实行全面封禁或定期全面封禁的公益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