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附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附检查表精编

(工程建筑)附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附检查表精编
(工程建筑)附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附检查表精编

(工程建筑套表)附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

办法附检查表

附件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附检查表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标准

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扣分标准备注

1 JJC201001 出借或借用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承揽试验检

测业务的

直接确定为D级

2 JJC201002 以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形式骗取等级证书

或承接业务的

直接确定为D级

3 JJC201003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且造成质量标准降低的直接确定为D级

4 JJC201004 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得

分为0分的

直接确定为D级

5 JJC201005 存在虚假数据报告及其他虚假资料

扣10分/份、单次

扣分不超过30分

6 JJC201006 超等级能力范围承揽业务的扣5分/参数

7 JJC201007

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有

效监管的

扣10分/个

8 JJC201008 聘用信用很差或无证试验检测人员从事试

验检测工作的,或所聘用的试验检测人员被

评为信用很差的

扣10分/人

9 JJC201009 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

扣2分/份、单次扣

分不超过10分

10 JJC201010 试验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指机构行政负责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地址等的变更)未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扣5分/次

11 JJC201011 评价期内,持证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等级要

扣5分/试验检测工

程师、扣3分/试验

检测员

12 JJC201012 评价期内,试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

负责人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级要求

扣10分/人

13 JJC201013 评价期内,强制性试验检测设备配备不满足

等级标准要求

扣10分/台

14 JJC201014 试验检测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准的

扣2分/台,单次扣

分不超过20分

★15 JJC201015 试验检测环境达不到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的

扣2分/处,单次扣

分不超过10分

16 JJC201016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不全,结

论不准确,试验检测报告不完整(含漏签、

漏盖章)

扣3分/类

17 JJC201017 无故不参加质监机构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扣10分/次

★:单次扣分达到标准上限的,应在3个月内再次进行监督复查,若仍存在同样问题应再次扣分。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标准

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扣分标准备注

1 JJC202001

出虚假数据报告且造成质量标准降

低的

扣100分

2 JJC202002

存在虚假数据和报告及其他虚假资

料扣10分/份,单次

扣分不超过30分

3 JJC202003 聘用信用很差或无证试验检测人员

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或所聘用的试

验检测人员被评为信用很差的

扣10分/人

4 JJC202004 未经母体机构有效授权扣20分/项▲

5 JJC202005 授权负责人不是母体机构派出人员

扣10分▲

6 JJC202006 超授权范围开展业务扣5分/参数▲

7 JJC202007 未按规定或合同配备相应条件的试

验检测人员或擅自变更试验检测人

扣5分/试验检测

师·次、3分/试验

检测员·次

8 JJC202008 未按规定或合同配备满足要求的仪

器设备、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校准的

扣2分/台,单次

扣分不超过20分

9 JJC202009 试验检测环境达不到技术标准规定

要求的

扣2分/处,单次

扣分不超过10分

10 JJC202010 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

扣2分/份,单次

扣分不超过10分

11 JJC202011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

不全,结论不准确,试验检测报告不

完整(含漏签、漏盖章),试验检测频

率不满足规范或合同要求

扣3分/类

12 JJC202012

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试验检测不合

格事项以及不合格报告

未上报扣5分/次

13 JJC202013

对各级监督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整

改不闭合的

扣20分/项

14 JJC202014 未经备案审核开展检测业务的扣20分▲

15 JJC202015 严重违反试验检测技术规程操作的扣10分/项

★:单次扣分达到标准上限的,应在3个月内再次进行监督复查,若仍存在同样问题应再次扣分。▲:仅适用于工地试验室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标准

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扣分标准备注

1 JJC203001 在试验检测活动中被司法部门认定构

成犯罪的

扣40分

2 JJC203002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造成质量标准降低

扣40分

3 JJC203003 出现JJC201001、JJC201002、

JJC201003、JJC201004项行为对相

应负责人的处理

1001、1002

行为扣40分,

1003、1004

行为扣20分

4 JJC203004 同时受聘于俩个或俩个之上试验检测

机构的

扣20分

5 JJC203005 出借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扣40分/次

6 JJC203006 在试验检测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吃

拿卡要行为

扣20分/次

7 JJC203007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建筑材料、构配件

和设备的

扣20分/次

8 JJC203008 玩忽职守造成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

的;

扣20分/次

9 JJC203009 出现JJC201007、JJC201011、

JJC201013项行为的对技术或质量负

责人的处理,出现JJC201008、

JJC201010、JJC201012、JJC201017、

JJC202005项行为的对机构负责人的

处理

扣3分/项

10 JJC203010 未按相关标准、规范、试验规程等要

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检测数据

失真的

扣5分/次

11 JJC203011 超出资格证书中规定项目范围进行试

验检测活动的

扣5分/项

12 JJC203012 出具虚假数据和报告的扣10分/份

13 JJC203013 越权签发、代签、漏签试验检测报告

扣5分/类

14 JJC203014 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得分<70分时对

其授权负责人的处理

20分

15 JJC203015 工地试验室有JJC202002-3、

JJC202006、JJC202012、JJC202015

项行为时对其授权负责人的处理

2002-3行为

扣5分/项,

2006、12、15

行为扣3分/项

●:仅适用于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公式: —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综合得分

—母体机构得分

—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得分

n—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数

—权重

n=0时=0

n=1~5时=0.4

n=6~10时=0.08×n

n>10时=0.8

年度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表机构名称(盖章)

机构资质1、资质等级:2、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设立数量:3、证书号:4.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合同额(万元):5、联系电话:

获证日期

试验检测工程师

(人)试验检测员(人)

行政负责人姓名职称持证证书号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持证证书号质量负责人姓名职称持证证书号

机构评价情况

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扣分标准

自评扣

分省级质

监机构

评价扣

质监总

站复核

扣分

备注

1 JJC201001 出借或借用试验检测等

级证书承揽试验检测业

务的

直接确定为

D级

2 JJC201002 以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直接确定为

形式骗取等级证书或承

接业务的

D级

3 JJC201003 出具虚假数据报告且造

成质量标准降低的

直接确定为

D级

4 JJC201004 所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及

现场检测项目有得分为0

分的

直接确定为

D级

5 JJC201005 存在虚假数据报告及其

他虚假资料

扣10分/份、

单次扣分不

超过30分

6 JJC201006 超等级能力范围承揽业

务的

扣5分/参数

7 JJC201007 未对设立的工地试验室

及现场检测项目有效监

管的

扣10分/个

8 JJC201008 聘用信用很差或无证试

验检测人员从事试验检

测工作的,或所聘用的试

验检测人员被评为信用

很差的

扣10分/人

9 JJC201009 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格扣2分/份,

单次扣分不

超过10分

10 JJC201010 试验检测机构的重要变

更(指机构行政负责人、

技术、质量负责人、地址

等的变更)未在规定期限

内办理变更手续。

扣5分/次

11 JJC201011 评价期内,试验检测人员

持证数量达不到相应等

级要求

扣5分/试验

检测工程师、

扣3分/试验

检测员

12 JJC201012 评价期内,试验检测机构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上岗资格达不到相应等

级要求

扣10分/人

13 JJC201013 评价期内,强制性试验检

测设备配备不满足等级

标准要求

扣10分/台、

14 JJC201014 试验检测设备未按规定

检定校准的

扣2分/台,

单次扣分不

超过10分

15 JJC201015 试验检测环境达不到技

术标准规定要求的

扣2分/处,

单次扣分不

超过20分

16 JJC201016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

及数据记录不全,结论不

准确,试验检测报告不完

整(含漏签、漏盖章)

扣3分/类

17 JJC201017 无故不参加质监机构组

织的比对试验

扣10分/次

合计

得分100-扣分值最低0分

★:单次扣分达到标准上限的,应在3个月内再次进行监督复查,若仍存在同样问题应再次扣分。自评人:省级质监机构:(盖章)质监总站:(盖章)

负责人:评价人:复核人:

日期:负责人:日期负责人:日期

年度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表

工地试验室

名称或现场

检测项目

(盖章)

授权机构

授权机构

资质

1、资质等级:

2、证书号:

工地试验室设立日期试验检测工程

师(人)

试验检测

员(人)

工地试验室1、姓名:2、持证书号:

或现场检测

项目授权负

责人

3、职称:

4、联系电话:

工地试验室或现场检测项目评价情况

序号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扣分标准

自评扣

业主

意见

市级质

监机构

评价扣

省级质

监机构

复核扣

备注

1 JJC202001

出虚假数据报告且造

成质量标准降低的

扣100分

2 JJC202002 存在虚假数据和报告

及其他虚假资料

扣10分/

份、单次

扣分不超

过30分

3 JJC202003 聘用信用很差或无证

试验检测人员从事试

验检测工作的,或所

聘用的试验检测人员

被评为信用很差的。

扣10分/

4 JJC202004 未经母体机构有效授

扣20分/

5 JJC202005 授权负责人不是母体

机构派出人员的

扣10分▲

6 JJC202006 超授权范围开展业务

扣5分/参

▲7 JJC202007 未按规定或合同配备扣5分/试

相应条件的试验检测人员或擅自变更试验检测人员验检测师·次

3分/试验检测员·次

8 JJC202008 未按规定或合同配备

满足要求的仪器设

备、设备未检定校准

扣2分/

台,单次

扣分不超

过20分

9 JJC202009 试验检测环境达不到

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的

扣5分/

处,单次

扣分不超

过10分

10 JJC202010 报告签字人不具备资

扣2分/

份,单次

扣分不超

过10分

11 JJC202011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信

息及数据记录不全,

结论不准确,试验检

测报告不完整(含漏

签、漏盖章),试验检

测频率不满足规范或

合同要求

扣3分/类

12 JJC202012 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

试验检测不合格事项

以及不合格报告

未上报扣

5分/次,

13 JJC202013 对各级监督部门提出扣20分/

的检查意见整改不闭合的

14 JJC202014

未经备案审核开展检

测业务的扣20分

15 JJC202015

严重违反试验检测技

术规程操作的扣10分/

合计

得分

100-扣

分值最低分0分

★:单次扣分达到标准上限的,应在3个月内再次进行监督复查,若仍存在同样问题应再次扣分。▲:仅适用于工地试验室

自评人:业主单位(盖章)

授权负责人日期:负责人日期:

市级质监机构:(盖章)省级质监机构:(盖章)

评价人:复核人:

负责人:日期:负责人:日期:

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表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

职称资质证书号

注册试验检测机构

工作岗位及职务

失信行为代码具体失信行为扣分标准扣分值

信用等级合计扣分

被评价人签名年月日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

评价人:年月日

质监机构审核意见:

质监机构:

审核人:年月日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附件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注: 、、、、,应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或结案报告》,对监理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级划分标准见《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 (交公路发〔〕号)、《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通部水运质监字〔〕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年第号令)等文件。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安全事故隐患的分级情况见《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厅质监字〔〕号)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中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重大隐患)指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门挂牌督办范围

的重大隐患。 ,“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批的,或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是指监理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或者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扣分次。 ,“存在假数据、假资料问题的”,主要扣分情况分以下几类:()监理企业抽检数据不真实或出现严重偏差的;()巡视、旁站、监理日志等记录不真实,与实际施工情况或监理事项不符; ()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复查记录存在编造或不属实; ()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资料虚假; ()其他监理文件和资料存在编造或不属实的;()监理资料中存在违规代签现象的。 以上各类情况发现一次扣分类,多类同时发现的累加扣分。,“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指工程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环保问题时,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监理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验收和书面确认。未按上述程序实施的,扣分项次,项”指的是按照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分项。 ,监理日志、巡视、旁站记录中重要内容未记录的,扣分项次, “项”指的是按照监理日志、巡视和旁站分项。 ,“未按投标承诺的条件配备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

公路工程监理使用表格word版本

公路工程监理使用表格

目录 1、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10 2、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A-11 3、施工放样报验单························································A-12 4、原材料报验单··························································A-13 5、分项工程施工主要人员报验单············································A-14 6、进场设备报验单························································A-15 7、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报审表··············································A-16 8、专项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方案报批单··································A-17 9、检验申请批复单························································A-18 10、工序检查报验单·······················································A-19 11、下承层检验申请批复单·················································A-20 12、混凝土浇筑申请报告单·················································A-21 13、施工单位月工作计划报告单·············································A-22 14、施工单位每周工作计划·················································A-23 15、监理巡视记录························································A-24 16、监理旁站记录·························································A-25 17、监理日志·····························································A-26 18、监理日巡视、旁站、抽捡安排表·········································A-27 19、工地会议记要·························································A-28 20、监理指令·····························································A-29 21、工程暂时停工指令·····················································A-30 22、复工申请·····························································A-31 23、复工指令·····························································A-32 24、施工日志·····························································A-33 25、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单·······································A-34 26、中间交工证书·························································A-35 27、公路工程(施工段)交工验收证书··································A-36 28、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A-37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行业信用建设,引导监理企业诚信履约,促进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信用浙江”的要求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我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我省公路、水运新(改)建计划,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列入信用评价范围。 第三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厅质监局”)负责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指导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二)贯彻国家有关信用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价指标构成及评分细则;

(三)组织有关人员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对省厅监督的公路水运工程的监理企业进行信用评价; (四)审定和发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各市交通质监机构负责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市人民政府单独设立港口管理部门的,由港口管理部门或其所属的监督机构负责港区内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对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丙级资质监理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上报省厅; (二)组织对本市监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监理企业的投标行为进行评价; (三)对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办的履约信誉进行初审; (四)向省厅报送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注册监理企业的有关信用信息; (五)有关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信用评价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五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分企业状况、投标行为和履约信誉三部分。其中,履约信誉评价内容分组织机构、监理工作行为、监理工作实绩和奖惩记录等指标(附件一)。 第六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每年评价的时间段为评价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程序为:

1、公路工程监理使用表格

施工组织 1.公路工程监理使用表格 第1页共4页 业总高级驻地办 表号表格名称监 主高级驻地驻地办 办 A-1施工放样报验单○○●A-2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A-2-1施工单位进场主要负责人统计表○○●A-2-2施工单位进场人员统计表○○●A-3承包人每周工作计划○○●A-4监理日报●○ A-5检验申请批复单○○●A-6工作指令○○A-7工程变更令○○A-8索赔申请单○○●A-9索赔时间 /金额审批表○ A-10工地会议纪要●○A-11中间交工证书○○填写人:主送:●承设 填写 包代填送时间备注 份数 人处 工程放样后4 开工前7天4 开工前7天4 开工前7天4 每周五4 每月底3 验收后4 ●随时4 ●变更审批后4 索赔前 21 天4 ●审批后3 ○随时4 ●验收后4 抄送:○

1.公路工程监理使用表格 第2页共4页 业总高级驻地办 表号表格名称监 主高级驻地驻地办 办 A-13工程暂时停工指令○( ) A-14复工指令○○ A-1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A-15-1不合格工程工序质量检验单○○●A-15-2工程质量处理检验反馈单● A-16工程交工证书○○A-17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 A-18通用函件○○ ○○●A-19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A-20施工材料报验单○○●A-21进场设备报验单○○●填写人:主送:●承设 填写 包代填送时间备注 份数 人处 ●随时3 ●整改后4 事故后 2天4 事故后 2天4 事故后 2天2 ●4 ●5 ● 4 随时4 4 4 4 4 抄送:○

1.公路工程监理使用表格 第3页共4页 业总高级驻地办承设 填写 表号表格名称监包代填送时间备注 主高级驻地驻地办份数 办人处 A-22事故报告单○○●及时4 A-23监理工程师通知(通用)○○●随时4 A-24额外或紧急工程通知○○●随时4 A-25计日工作通知○○●随时4 A-26设计变更通知○○●○5 A-27监理试验月报表●○每月底3 A-28工程监理月报表●○每月底3 A-30工程变更审查表○●○4 A-31工程变更申报表○○●4 A-32工程变更现场签认单○○●4 A-33工程变更审查汇签表○○●4 A-34工程变更通知○●2 A-35延期、索赔人员统计表○○●及时4填写人:主送:●抄送:○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附件1-3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注: 、JJX101007、JJX101010、JJX101011、JJX101013,应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或结案报告》,对监理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级划分标准见《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公路发〔1999〕90号)、《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通部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年第16号令)等文件。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JJX101012,安全事故隐患的分级情况见《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厅质监字〔2008〕48号)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中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重大隐患)指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门挂牌督办范围的重大隐患。 ,“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批的,或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是指监理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或者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扣5分/次。 ,“存在假数据、假资料问题的”,主要扣分情况分以下几类: (1)监理企业抽检数据不真实或出现严重偏差的; (2)巡视、旁站、监理日志等记录不真实,与实际施工情况或监理事项不符; (3)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复查记录存在编造或不属实; (4)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资料虚假; (5)其他监理文件和资料存在编造或不属实的; (6)监理资料中存在违规代签现象的。 以上各类情况发现一次扣5分/类,多类同时发现的累加扣分。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指工程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环保问题时,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监理指令,督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释义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释义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 部分条文释义 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1. JJX101010在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主要责任的: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报告或结案报告》,对监理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本条释义对事故进行了细化,具体包括了一般质量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扣分主要分三种情形: (1)在一般质量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主要责任的,扣10分∕次; (2)在一般质量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责任的,扣8分∕次; (3)因监理监管不力,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扣5分/次。 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级划分标准见《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公路发〔1999〕90号)、《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通部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文 2

件。 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施工现场违反交通运输部“四项严禁”规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等情况。 2. JJX101012 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运输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通报批评涉及到标准中具体失信行为时,原则上不重复扣分,但应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扣分。 3. JJX101013未按投标承诺的条件配备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项目现场监理关键人,其工作能力和稳定性是监理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即要求关键人配备不但要满足合同要求,同时其人员变更不得过于频繁。 所谓“未按投标承诺条件”是指监理企业派驻现场关键人的岗位能力不满足合同要求,如关键人主要业绩、职称、专业、资格要求等。主要扣分情况分以下几类: (1)未按合同约定配置关键人到位的,或关键人到岗时间不足合同约定时间的2/3,应当扣分(5分/人次); 3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一、有关证书 序号内容人 数 应持是否持有 1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 2 三类人员法定代表人安全管 理资格证 合格证书 3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 资格证 合格证书 4 安全管理员全管理 资格证 合格证书 5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6 安装拆卸工资格证书 7 电工资格证书 8 焊工资格证书 9 其他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二、安全机构和人员: 序号内容有否建立备注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设立 2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对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三、制度: 序号内容有否建立备注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6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7 消防管理制度 8 各类操作规程 四、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序号内容人员 教育培训情况 时间地点人数 1 对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2 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五、标志及防护设施: 序号内容设置情况备注 1 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设置 2 起重机械安全警示、防护设施 3 拌合场安全警示、防护设施 4 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警示、防护设施 5 基坑边沿安全警示、防护设施 6 脚手架安全警示、防护设施 7 桥梁安全警示、防护设施 8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六、施工作业点 序号内容有否备注 1 路基、路面、桥涵等专业施工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2 高空作业临边应设置安全网。施工人 员佩戴安全带。 3 水上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配备救生 器材 4 夏季高温、汛期等特殊季节施工,夜间施工、边通车边施工等作业应有可 靠地保障措施 七、办公、生活区: 序号内容情况备注 1 办公、生活区是否与施工现场分设 2 办公、生活区是否保持安全距离 3 办公、生活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职工的膳食、饮水是否符合卫生 5 临时公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检查人:被检查人: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附件1 -3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注: 1.JJX101006、JJX101007、JJX101010、JJX101011、J JX101013,应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或结案报告》,对监理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级划分标准见《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公路发〔1999〕90号)、《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通部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年第16号令)等文件。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JJX101012,安全事故隐患的分级情况见《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厅质监字〔2008〕4 8号)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中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重大隐患)指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门挂牌督办范围的重大隐患。

2.JJX101015,“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批的,或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是指监理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或者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扣5分/次。 3.JJX101017,“存在假数据、假资料问题的”,主要扣分情况分以下几类: (1)监理企业抽检数据不真实或出现严重偏差的; (2)巡视、旁站、监理日志等记录不真实,与实际施工情况或监理事项不符; (3)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复查记录存在编造或不属实; (4)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资料虚假; (5)其他监理文件和资料存在编造或不属实的; (6)监理资料中存在违规代签现象的。 以上各类情况发现一次扣5分/类,多类同时发现的累加扣分。 4.JJX101018,“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指工程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环保问题时,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监理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验收和书面确认。未按上述程序实施的,扣3分/项·次,“项”指的是按照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分项。

公路工程质检资料表格使用说明知识讲解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表格使用说明 本项目表格编制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和路基、桥涵和隧道施工技术规范。表格反应了整个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基本程序的管理过程,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本项目质量保证资料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开工报告 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须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到总监办进行审批后,方能进行开工。 工程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专项的安全、环保实施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由总监办审批。需要具体资料如下: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监表12); 2、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监表02)附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监表03)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环保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监表04)附专项环保施工方案; 5、机械设备报验单(监表09); 6、进场建筑材料报验单(监表21)附标准试验报告和拟用于本工程的各种原材料的试验检测报告;

7、施工放样报验单(监表08)附本工程开工前必备的测量放样资料和监理工程师的测量资料(如果有)。 8、分项工程旁站、关键工序一览表(监表49)。 二、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合格的现场施工技术员和质检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自检工作。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必须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交工序自检记录,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自检资料,完成监理独立抽检工作。需要具体资料如下: 1、分项工程各工序中间检验申请批复单(监表14) 2、分项工程各工序现场质量检验表 3、相关的现场检查记录 4、相关的测量检测记录 5、相关的试验检测报告 三、中间交工报告 当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进行分项工程评定,提出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汇总各道工序的监理独立抽检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完成监理独立抽检的分项工程评定。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该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支付。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项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具体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附件1-3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注: 1.JJX101006、JJX101007、JJX101010、JJX101011、JJX101013,应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或结案报告》,对监理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级划分标准见《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公路发〔1 999〕90号)、《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通部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年第16号令)等文件。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JJX101012,安全事故隐患的分级情况见《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厅质监字〔2008〕48号)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中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重大隐患)指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门挂牌督办围的重大隐患。 2.JJX101015,“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批的,或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是指监理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或者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扣5分/次。 3.JJX101017,“存在假数据、假资料问题的”,主要扣分情况分以下几类: (1)监理企业抽检数据不真实或出现严重偏差的; (2)巡视、旁站、监理日志等记录不真实,与实际施工情况或监理事项不符; (3)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复查记录存在编造或不属实; (4)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资料虚假; (5)其他监理文件和资料存在编造或不属实的; (6)监理资料中存在违规代签现象的。

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用表格明细表说明

施工技术资料填表说明及要求 为了使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施工技术资料填写统一、规范,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和《河南省公路工程竣工材料立卷归档整理细则》(2012版)以及《河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系统》(V2009版),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现对各种表格的填写、注意事项及要求予以明确,望严格贯彻执行。 一、资料整理要求 1、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按照“及时、规范、真实、准确、系统、完整”的十二字方针进行目标管理。成册成套,类别清晰,各种签字、盖章必须齐全,试验、检验、检测日期、数据前后要有对照性、逻辑性。 2、要求项目各合同段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组织体系,以驻地监理(监理单位)、项目总工(施工单位)为总负责人,以下设立专职资料管理人员(人数和能力应能胜任资料管理工作)。 3、各项目经理部负责自身的资料管理工作,驻地办以驻地监理工程师为资料负责人,具体工作按各项目工程师分工执行。 4、要求驻地办驻地与各标段总工程师负责每月至少对资料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工程资料整改记录台账制度。 5、施工原始资料表格用纸必须使用高质量的A4纸,填表必须使用碳素墨水笔手工填写,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等不易长久保存的书写工具填写,其它须现场填写的内容不得使用打印机打印(固定字样或表头部分除外);归档资料文件必须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线条清楚。 6、施工单位的自检资料由施工单位自行填写,监理单位不签字;监理单位的抽检(含平行试验)资料由监理单位自行填写,资料由监理单位加盖“监理抽检”字样章;共享资料(主要指需要旁站的现场施工记录,如混凝土施工记录、钢筋张拉记录等)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字并分别留存归档。 7、一张表格不能出现同一个人签二次字[试验(检测)、计算除外],不准出现签名与内容填写笔迹不一致现象,更不准承包商自检资料与监理抽检资料笔迹相同。严禁凭空编造虚假资料、监理抄袭承包商、由承包商代做资料等现象。

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为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推荐阅读:公路工程施工规范 ? 【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 ? 【公路工程施工规范】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 ? 【公路工程施工规范】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 【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 ? 【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 ? 【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公路工程建设路基工程施 ? 【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 ? 【担保协议书】关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 【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活动。 第三条信用评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指导和组织全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制定全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三)组织全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汇总、核定、公示和发布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释义)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释义)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 部分条文释义 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1. JJX101010在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主要责任的: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报告或结案报告》,对监理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本条释义对事故进行了细化,具体包括了一般质量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扣分主要分三种情形: (1)在一般质量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主要责任的,扣10分∕次; (2)在一般质量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责任的,扣8分∕次; (3)因监理监管不力,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扣5分/次。 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级划分标准见《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公路发〔1999〕90号)、《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通部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年第16号令)等文件。 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施工现场违反交通运输部“四项严禁”规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等情况。 2. JJX101012 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运输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通报批评涉及到标准中具体失信行为时,原则上不重复扣分,但应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扣分。 3. JJX101013未按投标承诺的条件配备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项目现场监理关键人,其工作能力和稳定性是监理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即要求关键人配备不仅要满足合同要求,同时其人员变更不得过于频繁。 所谓“未按投标承诺条件”是指监理企业派驻现场关键人的岗位能力不满足合同要求,如关键人主要业绩、职称、专业、资格要求等。主要扣分情况分以下几类: (1)未按合同约定配置关键人到位的,或关键人到岗时间不足合同约定时间的2/3,应当扣分(5分/人次); (2)派驻关键人条件有降低的,应当扣分(5分/人次),即使履行变更手续经业主同意的情形; (3)关键人条件无降低,但每一个关键人岗位在施工监理期内累计变更次数达到两次(含)以上的,从第二次变更起,评价期每变更一次扣2分/人次(只变更一次不扣分)。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表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表受检项目名称:受检单位名称: 项目 序 号检查细目评分标准 评分 数 得分 数 (一)安全生产机构与目标1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一定的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6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无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0 2 伤亡事故 控制情况 未发生伤亡事故,没有经济损失。10 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较小。 6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0 (二)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3 企业资质 与持证上 岗情况 企业资质符合国家规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 证上岗并按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台账齐全。 5 企业资质符合国家规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基 本持证上岗。 3 企业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未持证上岗。 0 4 安全培训 教育制度 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企业所有人员实施 严格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5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企业部分人员实施年度安 全教育培训。 3 没有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对特种作业人 员进行培训。

5 安全生产 责任制、奖 惩制度及 资金投入 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责任 明确落实到人,奖惩分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到位。 5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基本到位。 3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严重不足。0 6 安全检查 与危险源 监控制度 定期开展严格的安全检查,对施工重大隐患和危险源 严格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5 开展安全检查,对施工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进行监控,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3 未对施工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或发现重大 隐患未进行整改。 7 安全技术 措施、技术 交底制度 建立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到位。 5 有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制度,并基本落实。 3 未建立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制度。0 8 安全操作 规程制定了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全面,措施到位。 5 制定了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 3 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0 9 安全会议 制度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会议记录齐全,安全 作为工地例会重要内容。 5 建立安全会议制度,会议记录较全。 3 未建立安全会议制度,无会议记录。0 (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0 施工组织 设计与质 量控制 编制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项目特点,确定质量 控制点,并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 措施。 5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质量控制点和安全措施。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无质量控制点和安全措施。0 11 隐蔽工程按规定进行严格隐蔽工程的检查,确保质量和安全。 5

公路工程监理使用表格

公路工程监理使用表格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路工程监理使用表格

目录 1、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10 2、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A-11 3、施工放样报验单························································A-12 4、原材料报验单··························································A-13 5、分项工程施工主要人员报验单············································A-14 6、进场设备报验单························································A-15 7、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报审表··············································A-16 8、专项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方案报批单··································A-17 9、检验申请批复单························································A-18 10、工序检查报验单·······················································A-19 11、下承层检验申请批复单·················································A-20 12、混凝土浇筑申请报告单·················································A-21 13、施工单位月工作计划报告单·············································A-22 14、施工单位每周工作计划·················································A-23 15、监理巡视记录························································A-24 16、监理旁站记录·························································A-25 17、监理日志·····························································A-26 18、监理日巡视、旁站、抽捡安排表·········································A-27 19、工地会议记要·························································A-28 20、监理指令·····························································A-29 21、工程暂时停工指令·····················································A-30

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

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强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诚信意识,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定。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的行为,监理企业在资质许可、定期检验、资质复查、资质变更、投标活动以及履行监理合同等过程中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在岗位登记、业绩填报、履行合同等过程中的行为,属于从业承诺履行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中的工程项目,是指列入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监理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其中公路工程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合同工期大于等于3个月的二级(含)以上项目。

第五条不属于第四条规定的工程项目范围,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受理的举报事件中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二)在重大质量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三)在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四)从业过程中有本办法附件1中“直接定为D级”行为的监理企业。第六条信用评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信用评价工作实行评价人签认负责制度和评价结果公示、公告制度。 第八条信用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范围内从业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具体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综合信用评价。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在本地区从业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省级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地区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 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初评工作。 监理企业负责本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以及相关基本信息录入工作。 第九条下列资料可以作为信用评价采信的基础资料: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强监理企业和监理工 程师诚信意识,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定。 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的行为,监理企业在资质许可、定期检验、资质复查、 资质变更以及投标活动等过程中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在岗位登记、业绩填报、履行劳动合同等过程中的行 为,属于从业承诺履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中的工程项目,是指水运工程项目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质量监督机 构(简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监督的公路工程项目。 不属于本条前款规定的项目范围,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一)在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受理的举报事件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二)在重大质量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三)在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中涉及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四)从业过程中有本办法附件1中第1至8项行为的监理企业; (五)从业过程中有贪污、职务侵占、索贿、行贿、受贿、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监理工程师。 第五条信用评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信用评价工作实行评价人签认负责制度和评价结果公示、公告制度。 第七条信用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范围内从业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质量监 督机构负责对具体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综合信用评价。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在本地区从业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省级交通质监 机构负责本地区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 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初评工作。 第八条下列资料可以作为信用评价采信的基础资料: (一)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文件(含督查、检查文件); (二)项目法人文件; (三)举报调查处理的相关文件; (四)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相关文件;

公路工程监理使用表格

公路工程监理使以表格

目录 1.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10 2.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A-11 3.施工放样报验单························································A-12 4.原材料报验单··························································A-13 5.分项工程施工主要人员报验单············································A-14 6.进场设备报验单························································A-15 7.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报审表··············································A-16 8.专项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方案报批单··································A-17 9.检验申请批复单························································A-18 10.工序检查报验单·······················································A-19 11.下承层检验申请批复单·················································A-20 12.混凝土浇筑申请报告单·················································A-21 13.施工单位月工作计划报告单·············································A-22 14.施工单位每周工作计划·················································A-23 15.监理巡视记录························································A-24 16.监理旁站记录·························································A-25 17.监理日志·····························································A-26 18.监理日巡视.旁站.抽捡安排表·········································A-27 19.工地會议记要·························································A-28 20.监理指令·····························································A-29 21.工程暂時停工指令·····················································A-30 22.复工申请·····························································A-31 23.复工指令·····························································A-32 24.施工日志·····························································A-33 25.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单·······································A-34 26.中间交工证书·························································A-35 27.公路工程(施工段)交工验收证书··································A-36 28.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A-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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