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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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环保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X〕48号)和《X省环境保护厅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函》(X环函〔X〕153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协调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X年4月底前,建立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组织技术力量,按照省下达的空间格局和分布意见,进一步核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边界,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与相关规划、区划及土地利用现状的衔接,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红线边界,形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一上”方案报省环境保护厅审查。

(二)X年5-8月,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二上”方案再次提交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审查。

(三)X-X年底前,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的相关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勘查定界和建章立制等工作。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组建机构。鉴于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接到成立X 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的通知之前,将由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局共同牵头,组建临时工作小组推动相关工作。在收到X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的通知后,将参照省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的相关组织架构,成立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技术小组由市发改、规编、国土、住建、林业、水务、农业等部门的技术力量组建)。与此同时,委托国内或省内具有丰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或类似工作经验的科研机构或大专院校作

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组建技术团队和技术组。

(二)召开会议部署。近期,市生态红线保护红线划定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和培训会,明确国家和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相关指示和要求,部署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具体工作安排。

(三)形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初步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技术力量,根据《X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X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的要求,按照省下达的空间格局和分布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并落图,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文本、图件、登记表等,形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初步成果方案。

(四)形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送审方案。将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初步成果方案征求相关部门(主要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

在遵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原则和国家、省相关要求基础上,合理采纳相关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一上”方案,并报省环境保护厅、省发改委审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二上”方案。根据省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的审核意见,对我市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二上”方案,再报省环境保护厅、省发改委审查。

三、工作计划

根据X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加强组织协调,根据省生态保护红线的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制定我市的工作计划。

1.X年2月28日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2.X年3月19日前,基本完成资料及数据收集。

3.X年4月2日前,完成X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

4.X年4月10日前,完成X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的征求意见及座谈会。

5.X年4月15日前,完成X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第一轮意见修改并召开专家研讨会。

6.X年4月25日前,完成X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第一版),并报市政府审核,

7.X年4月30日前由市政府审核同意报送省生态保护红线技术组审查。

8.X年5-8月,根据省统一要求,经省生态保护红线技术组审查,完成X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修改完善工作。此阶段的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将根据省统一的要求进行调整。

9.X年9月后,根据X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组织领导与部门责任分工

(一)组织保障。

在X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成立之前,将由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局共同牵头,组建临时的工作小组推动相关工作,之后将参照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的组织架构,成立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落地等工作,研究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省环境保护厅、省发改委等有关方面的联络对接事宜。

(二)部门责任分工。

1.市环保局:牵头建立跨部门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负责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具体工作,掌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进度并进行初步审核,协调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协调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核实市内现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边界,核实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调整情况并推进调整工作,收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范围、边界矢量数据、批复等材料,对相关材料准确性负责;核实市内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功能区划,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收集各部门资料,负责编制X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2.市发改局:与市环保局一起牵头建立跨部门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协调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市内拟建或规划重点项目列出项目(包含主要输油、输气、输电管线)清单,要求相关部门及单位明确相关项目建设地点、坐标、项目范围的矢量数据;提供在建及规划建设的产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的相关规划、图件等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工商业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划、批复、建设范围矢量数据等,汇总收集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对相关材料准确性负责。

3.市规编委:负责协调市各级城乡建设用地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提出调整建议,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收集提供相关范围矢量数据、规划、批复等证明材料,提供生态控制线划定的相关成果;同时,对以上相关材料准确性负责。

4.市经信局:根据本部门职能,提出需纳入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区域建议,提供相关区域范围、建议原由、证明材料等;提出需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衔接的其他重点项目、区域,提供相关区域范围、调整建议、证明材料等;同时,对以上相关材料准确性负责。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所需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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