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奖励制度
学校管理奖励惩罚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制度1. 教职工奖励(1)优秀教职工奖: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教学质量奖:对在教学工作中,认真负责、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科研成果奖:对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4)优秀班主任奖:对在班级管理、学生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生奖励(1)三好学生奖: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优秀团员奖:对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表现突出的团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优秀学生干部奖:对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4)单项奖:对在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惩罚制度1. 教职工惩罚(1)警告: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教职工,给予警告。
(2)记过: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教职工,给予记过。
(3)降职: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教职工,给予降职。
(4)解聘: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教职工,给予解聘。
2. 学生惩罚(1)警告: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学生,给予警告。
(2)记过: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学生,给予记过。
(3)留校察看: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
(4)开除: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给予开除。
四、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奖励惩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惩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奖励惩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奖励、惩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教职工和学生有权利对奖励、惩罚的决定提出申诉,学校应及时予以处理。
4. 学校定期对奖励惩罚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奖励惩罚制度。
学校学生奖励惩罚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学生奖(1)学习成绩优异,期末成绩排名班级前10%的学生;(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3)在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2. 优秀班干部奖(1)担任班干部期间,认真负责,工作出色的学生;(2)积极组织班级活动,团结同学,为班级建设做出贡献的学生。
3. 优秀志愿者奖(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2)关爱同学,乐于助人,为他人提供帮助的学生。
4. 优秀宿舍奖(1)宿舍卫生整洁,无违纪现象的学生;(2)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学生。
三、惩罚制度1. 违纪行为(1)违反学校纪律,如迟到、早退、旷课等;(2)违反校规校纪,如打架斗殴、偷窃、破坏公物等;(3)违反社会公德,如吸烟、酗酒、赌博等。
2. 惩罚措施(1)警告:对违纪行为进行警告,并要求其改正;(2)记过:对违纪行为进行记过,并取消其评优资格;(3)留校察看:对严重违纪行为进行留校察看,并要求其接受教育;(4)开除学籍:对严重违纪行为,如违法犯罪、故意伤害他人等,予以开除学籍。
四、实施与监督1. 学校设立学生奖励惩罚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奖励和惩罚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2. 各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学生奖励惩罚委员会报告;3. 学生对奖励和惩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生奖励惩罚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奖励惩罚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和谐、文明、向上的校园氛围。
奖励福利及惩罚制度(3篇)

奖励福利及惩罚制度一、为更好地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给予充分肯定,特制定本奖励和福利管理制度。
二、奖励:1、员工表彰奖: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每位员工受公司表彰即通报表扬的,每一次通报表扬的,当月工资中奖励工资为____元并在考核成绩上加分____分。
2、业绩奖:适用范围:营销代表。
营销代表每年度可参加"业绩奖"的评选活动。
奖励视营销业绩及为公司所创造的效益而定。
3、创造奖:适用范围:各部门技术小组员工。
技术小组员工在所从事的技术工作范围内做出突出贡献或对技术工作、工作程序等有创造、改进的,通报表扬并在当月工资中加____元,在考核成绩上加分____分。
4、最佳部门建设奖、最佳管理奖:每月评选。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领导本部门工作成绩突出,获得此奖励的,在当月工资中加____元并在考核成绩上加分____分。
三、福利1、每逢过节,公司有慰问全体员工的义务。
慰问方式可以多样。
2、每位员工生日,由公司工会或团支部____该员工生日庆祝活动。
庆祝活动的蛋糕由公司提供。
四、惩罚1、不得浪费生产资料和乱扔、故意损坏损坏生产、生活用具。
若有以上行为,除照原价赔偿生产资料和被损坏的生产、生活用具外,在当月考核分中扣除____分并罚款____元。
2、凡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在其当月考核分中扣除____分并罚款____元。
1、任何员工不得浪费粮食、倾倒饭菜。
每倾倒一次饭菜,员工罚款____元,管理人员罚款____元。
2、凡不服从公司管理,顶撞公司领导者,罚款____元并在其当月考核分中扣除____分。
奖励福利及惩罚制度(2)奖励福利制度是指企业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提高工作积极性,而给予的一系列奖励和福利待遇。
常见的奖励福利制度包括:1. 奖金: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或团队的目标完成情况,给予额外的现金奖励。
2. 年终奖:在年底根据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发放的奖金。
奖励惩罚制度样本(4篇)

奖励惩罚制度样本一、前言本奖励惩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团队合作,提高工作绩效和员工满意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和普通员工。
本制度将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以督促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表现达到公司的要求。
二、奖励制度1. 奖励的种类1.1. 个人奖励个人奖励是根据员工个人的表现而给予的奖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优秀员工奖: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奖金、奖品、荣誉等。
(2)创新奖:对提出创新想法、改善工作流程或提高工作效率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奖金、奖品、表彰等。
(3)进步奖:对在工作中持续取得进步、不断学习提升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奖金、奖品、鼓励信件等。
1.2. 团队奖励团队奖励是对整个团队的协作和工作成果给予的奖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团队协作奖:对团队协作默契、共同完成一项重大任务的团队进行奖励,包括奖金、奖品、团队旅游等。
(2)团队创新奖:对团队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想法、改善工作流程或提高工作效率的团队进行奖励,包括奖金、奖品、表彰等。
(3)团队进步奖:对团队在工作中持续取得进步、不断学习提升的团队进行奖励,包括奖金、奖品、鼓励信件等。
2. 奖励的标准和评定方式2.1. 个人奖励标准个人奖励的评定将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绩效:员工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2)工作质量:员工工作的准确性、效率和完成度。
(3)团队贡献:员工对团队的贡献和合作度。
(4)创新能力:员工对工作中提出的创新想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个人发展:员工在工作中的自我提升和学习能力。
2.2. 团队奖励标准团队奖励的评定将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成果:团队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2)团队协作: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度和默契度。
(3)创新能力:团队对工作中提出的创新想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团队发展:团队在工作中的自我提升和学习能力。
3. 奖励的发放方式和周期奖励将以月度、季度和年度的形式进行发放,具体方式如下:(1)月度奖励将在每月底评选出,次月初发放。
规章制度奖励惩罚方案模板

规章制度奖励惩罚方案模板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促进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奖励惩罚方案。
第二章奖励制度1. 适用范围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奖励标准(1) 个人奖励:根据员工的个人表现、业绩和贡献,给予相应奖励。
(2) 团队奖励:根据团队的协作精神、工作成绩和团队合作能力,给予团队奖励。
3. 奖励内容(1) 个人奖励内容包括奖金、表彰证书、升职晋升等。
(2) 团队奖励内容包括奖金、团队旅游、团队聚餐等。
4. 奖励周期(1) 个人奖励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评定,奖励周期为月度、季度、年度。
(2) 团队奖励根据团队的工作成绩进行评定,奖励周期为季度、年度。
第三章惩罚制度1. 适用范围本惩罚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惩罚标准(1) 违纪惩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守则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2) 工作表现不佳惩罚:对工作表现不佳、工作态度消极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3. 惩罚内容(1) 违纪惩罚内容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开除等。
(2) 工作表现不佳惩罚内容包括调岗、调薪、降职等。
4. 惩罚程序(1) 违纪惩罚程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开除。
(2) 工作表现不佳惩罚程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岗-调薪-降职。
第四章奖惩权责1. 奖惩权限(1) 公司领导层对员工的奖惩有最终决定权。
(2)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的奖惩有执行权。
2. 奖惩义务(1) 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工作,合法合规。
(2) 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进行奖惩。
第五章附则1. 本奖励惩罚方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修改和解释。
以上为公司规章制度奖励惩罚方案,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
公司呼吁全体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规章制度奖励惩罚办法细则

规章制度奖励惩罚办法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政策和制度规定,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特制定本奖惩办法细则。
第二条:奖励对象1. 奖励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行政人员、技工和劳务工人等各个岗位的员工。
2. 优秀员工是本规章制度奖励的对象,优秀员工的评选标准以绩效考核为主,具体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各部门负责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奖励方式1. 认定为“优秀员工”的员工,将获得以下奖励:(1)奖金;(2)荣誉证书;(3)晋升机会;(4)其他奖品或激励措施。
第四条:奖励条件1. 在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或以上评定的员工;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3. 遵守公司制度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且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
第五条:奖励程序1. 公司将定期开展员工绩效考核,评选出“优秀员工”名单;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会通知奖励对象,并组织颁发奖励证书、奖金等;3. 公司将在员工内部刊物或公司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以示鼓励。
第六条:惩罚对象1. 惩罚对象为公司的不诚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员工;2. 经公司核实却无法纠正的严重不诚信员工;第七条:惩罚方式1.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采取以下惩罚方式:(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停止奖金;(4)降低职务等级;(5)停职或开除。
第八条:惩罚程序1. 公司将对涉及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2. 若核实属实,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将注重参考员工的工龄和其他情况。
第九条:奖惩办法细则的责任分工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奖惩办法细则;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员工的工作表现,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提出推荐,对于表现不良的员工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条:附则1. 本奖惩办法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规章制度奖惩办法细则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发展。
学校教师奖励惩罚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3. 坚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4. 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奖励范围及标准1. 教学成果奖励:(1)对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参加教育教学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1)对在教育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参与学校教育教学项目、课题研究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教师职业道德奖励:(1)对师德表现突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4. 物质奖励标准:(1)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教育教学比赛获奖者,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3)教育教学成果获得者,根据成果等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4)教师职业道德奖励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惩罚原则1. 坚持依法依规、严肃纪律的原则;2. 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3. 坚持预防为主、惩前毖后的原则。
五、惩罚范围及标准1. 教学纪律违规:(1)对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对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学纪律、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 教师职业道德失范:(1)对违反师德规范、损害学生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2)对参与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学校管理奖励惩罚制度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方案。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2)奖优罚劣,激励先进(3)注重过程,强化结果2. 奖励范围(1)对教职工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2)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表现优秀的教职工(2)对学生1)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表现优秀的学生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学生3. 奖励方式(1)对教职工1)颁发荣誉证书2)给予物质奖励3)晋升职务、职称(2)对学生1)颁发荣誉证书2)给予物质奖励3)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三、惩罚制度1. 惩罚原则(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2)依法依规,严肃处理(3)注重实效,防止反复2. 惩罚范围(1)对教职工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2)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2)对学生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2)考试作弊、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3)打架斗殴、欺凌同学等不良行为3. 惩罚方式(1)对教职工1)批评教育2)通报批评3)停职检查4)调离岗位(2)对学生1)批评教育2)通报批评3)记过、留校察看4)开除学籍四、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奖励惩罚制度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班级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
3. 教职工、学生有权对奖励惩罚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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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学校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德、智、休、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管理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完成规定学业,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以教育为主,处分违纪学生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集体讨论的方法形成处分决定。
第四条违纪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二章学习纪律第五条学生上课、政治学习、实验、实习(训)、毕业设计或参加军训、劳动、社会实践、运动会等公共活动,都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违者,按下列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一)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5-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达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达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达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一学期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作为旷课1学时计;(三)学生因旷课受到纪律处分后,无悔改表现,又继续旷课者,累计以前的旷课时数,从严处理,直到开除学籍。
第六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公共活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者的,学生所在系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通知学生家长,在此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违纪学生按每天6学时计旷课学时数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第七条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章考试纪律第八条成绩考核(包括考试、考查)是检查教学成果的重要手段,学生应严肃对待,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夹带(含电子资料)、偷看、抄袭、传递、交头接耳、暗示、代考等舞弊行为。
凡有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除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计算时以零分计)并不得参加正常重修或补考外,同时给予下列纪律处分:(一)考试(考查、测验)作弊或协同作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二)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考试者,视其情节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旷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五)补考(重修)作弊者,在相应条款的基础上加重处分;(六)以任何方式偷得试卷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七)学生私自篡改教师记分册中成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八)在校期间第二次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九条学生进入考场,必须服从监考老师安排,遵守考场纪律。
违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第十条学生考试后,不得干扰教师阅卷评分,更不得无理纠缠或企图贿赂。
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威胁教师以至行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章生活纪律第十一条在校学生应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谨的生活作风。
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权益,违者给予下列处分:(一)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二)调戏、侮辱妇女或有其它流氓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 通过书信、打电话或发手机短信等方式骚扰他人,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四)有从事色情陪待及卖淫、嫖娼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五)有吸毒,提供毒品或贩毒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六)采取卑劣手段报复、打击他人,给他人造成物质或精神上伤害,经教育认识较好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七)盗用他人学生证、身份证冒领他人邮寄钱物,私拆、毁弃或藏匿他人邮件,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同时追回所冒领的钱物; (八)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写诬告信,或恶意中伤、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人格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九)泄露国家机密,伪造证件,私刻公章,欺骗组织者,情节较轻,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大学生应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不看黄色书籍,不传播淫秽物品。
违者,给予下列处分:(一)传阅黄色书刊、手抄本、传单、图片或观看黄色录像、光盘、网站(页)等,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制作、传播、复制非法书刊和淫秽物品(含网页)或出售、出租淫秽物品,对组织者、样品提供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协同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三条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学生应认识其危害并自觉抵制,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赌博和打麻将,违者,给予下列处分:(一)学生在校不准打麻将。
否则,没收麻将并视其态度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二)赌博或变相赌博,给予记过处分;组织者,加重处分;提供赌具,但未参与,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参与,加重处分。
第十四条学校严禁学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违者,给予下列处分:(一)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挑逗,用各种方式触及他人):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警告处分;造成打架后果,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策划者:(1)策划怂恿他人打架,后果轻微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2)后果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三)打架者:(1)动手打人未致伤,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致他人轻伤,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致他人重伤,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殴打事态发展,并产生不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五)伪证者:(1)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给调查造成困难,给予记过以下处分;(2)肇事、策划、打架、参与者,提供伪证,加重处分;(六)提供凶器者:(1)为斗殴提供凶器,未造成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2)造成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七)在斗殴过程中,持械伤人者,视伤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八)结伙斗殴(打群架)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成员,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它参与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九)策划或纠集校外人员到校内滋事,打架斗殴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事后行凶报复者,视其情节,加重处分;(十一)威胁、辱骂、围攻或殴打学校教职员工,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十二)打架斗殴致人伤者,一切费用,根据当事人责任,由当事人负担;(十三)以上违纪者,不思悔改,不接受教育,加重处罚。
第十五条学生必须提高自身修养,不准有骗取、偷窃、敲诈、抢劫等行为。
违者,除依法处理外,对有骗取、偷窃、敲诈行为者给予下列处分:(一)作案价值在100元以下(不含100元)者,给予警告处分;(二)作案价值在100元以上(含100元)2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作案价值在200元以上4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四)作案价值在4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五)无论作案价值多少,作案二次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六)经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确认有盗窃行为者,虽未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七)窝脏、销脏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八)团伙作案,主要成员加重处罚;(九)对有抢劫等犯罪的行为者,直接交公安部门处理,并按照第二十九条给予校纪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利用电脑、网络、手机、信函或其他通信工具进行非法活动,侵害公私权益,发表、散布非法言论或不良信息者,视其情节,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七条学校学生禁止酗酒。
对酗酒和酒后肇事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在校生,不得私自在外租赁房屋或在校外住宿。
未经批准,擅自在外住宿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五章组织纪律第十九条在校学生应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学校教学、管理等方面有意见,应通过学生代表、辅导员向系、学校有关部门或校领导反映。
不得在校内外张贴大、小字报或散发传单、印刷品等,进行煽动性宣传;不得在校内外搞串联活动,制造事端。
违者,给予下列处分:(一)造成一定影响,经教育能认错改正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坚持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主要的组织、策划、制造事端者,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二十条高校学生不得违反宪法,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搞罢课、罢考、静坐、绝食;不得建立或参加非法组织,擅自组织游行、示威、集会等活动,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破坏安定团结。
违者,给予下列处分:(一)有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者:(1)情节严重,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2)情节严重,经教育坚持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扰乱正常教学、管理、生活秩序或社会治安,制造事端,破坏安定团结者:(1)情节严重,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2)情节严重,经教育坚持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3)情节较轻或虽属一般,但不听劝阻,不中止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参加非法传销(变相传销)、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四)参加邪教组织或散布邪教言论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校内出版刊物,必须提交申请报告,写明宗旨、送发范围和数量,上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
违者,除全部没收刊物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学生成立社团,举办大型活动,必须提交申请报告,写明宗旨、活动内容,上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
不准成立“同乡会”等帮会一类组织。
未经批准成立社团或非法举办大型活动,按非法组织或活动处理,限期解散或停止,并对主要成员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六章公共场所纪律第二十三条高校学生在公共场所应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行为,遵守公共道德,自觉地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在教室、寝室及其它公共场所借故起哄、喧闹、惹事生非、制造混乱或事端(如砸瓶子、摔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烧东西、敲器皿),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其中主要成员,给予记过处分;(二)乱倒污水、乱倒垃圾、乱倒饭菜、随地大小便,破坏校园公共场所卫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三)在寝室违反防火、用电规定,私拉电线,使用电热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等器具取暖或烧煮食物,不安全使用蜡烛等明火者,予以没收所用器具;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由此造成后果者,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视责任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四)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强行占用寝室或私自调换寝室,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五)不听宿舍管理人员劝阻,男生强行进入女生宿舍(或女生进入男生宿舍)聚餐、跳舞、打牌、谈恋爱等影响学习、生活秩序,或擅自留宿他人,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六)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七)在校外公共场所,不遵守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