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大米加工企业管理制度
加工大米车间规章制度

加工大米车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车间内所有员工。
第二条车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服从车间主管的管理,服从车间纪律,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营造和谐工作环境。
第四条车间内禁止违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五条车间实行两班倒、三班倒、四班倒工作制度,具体班次由车间主管根据生产情况决定。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班次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岗,迟到早退将受到警告处分。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按照工作流程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规程,严禁私自调整设备。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带有金属饰品、长发等危险物品进入生产车间。
第九条车间内禁止吸烟、喧哗,严禁酗酒、赌博,工作结束后应保持车间整洁。
第十条车间内不得私藏食品、饮料,不得私自使用车间设备,不得私自带走半成品或成品。
第十一条车间内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干净,设备清洁无阻塞,消防通道畅通无遮挡。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十二条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岗位职责,保障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生产负责人负责车间生产计划的安排、生产过程的监督,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设备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检修与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故障率。
第十五条安全员负责车间内安全管理,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运输员负责产品的装卸、搬运、运输工作,确保产品无损坏。
第十七条包装员负责产品的包装工作,确保包装质量符合标准。
第四章处罚制度第十八条违反工作规定的,将根据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进行严重处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或旷工的,将扣除工资、记过或记大过。
第二十条私自调整设备的,将进行停工整顿、降职或开除。
第二十一条私藏食品、饮料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停食或停工整顿。
第二十二条严禁泄露车间机密信息,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工作、调查处理。
大米加工工厂规章制度范本

大米加工工厂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大米加工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米加工工厂包括原料收购、清洗、研磨、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大米加工工厂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五条大米加工工厂的员工包括生产工人、仓库管理员、销售人员等,均必须经过严格的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上岗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员工必须按照工作安排和工时制度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早退或迟到。
第八条员工必须爱护工作场所和设备,严禁损坏公共财物,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九条员工必须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如有违反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十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否则将受到处罚。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大米加工工厂的生产过程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原料收购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不得使用过期或有问题的原料。
第十三条生产工艺必须合理严谨,确保产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严格按照生产流程操作,不得擅自改动。
第十四条生产设备必须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如有故障需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操作。
第十五条原料和成品的存储必须按照规定方式进行,避免受潮霉变或污染,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大米加工工厂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和生产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厂区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确保生产环境清洁、整洁。
第十八条灭火器材和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消防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生产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如头盔、手套、口罩等,确保员工安全。
大米加工企业管理制度范文

大米加工企业管理制度范文大米加工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的管理,在确保安全、高效生产的基础上,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米加工企业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道德规范,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
第五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六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第七条董事会是大米加工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八条监事会是大米加工企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保护股东的权益。
第九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企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品质管理第十二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保障产品的品质。
第十三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的确定、质量标准的制定和质量控制的执行。
第十四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原材料的品质监控,确保原材料的品质符合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十六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产品检验和监测机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售后服务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改进产品质量。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八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大米加工企业管理制度

大米加工企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大米加工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运作效率,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米加工企业内部的各个岗位、职能部门以及所有员工。
3.本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结构、人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方面。
二、企业组织结构1.企业设有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部、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
2.董事会负责制定企业整体发展战略和决策,并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3.总经理办公室协助董事会负责企业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运营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等。
4.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工作,协同合作,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三、人事管理1.公正招聘:根据企业的需求,进行招聘工作,确保招聘程序公正透明,遵循平等竞争原则。
2.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任务,确保员工在工作中明确职责、分工合理。
3.员工培训: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和培训资源,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4.劳动关系: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员工权益,关注员工的福利待遇,加强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信任。
5.考核与激励:建立完善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
四、质量管理1.质量方针: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内部要求,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2.质量控制:建立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3.质量检测:制定合理的产品检测标准和方法,对原料和成品进行检测,并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
4.客户投诉处理: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客户投诉进行及时回复和处理,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五、生产管理1.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能力,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流程、产量计划等。
大米加工厂的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大米加工厂的安全、有序、高效生产,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四条安全生产是本厂的头等大事,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五条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好防护用品,如手套、耳塞等。
第六条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喝酒、乱扔垃圾、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第七条员工必须熟悉并掌握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第八条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给车间负责人,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第九条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条员工必须按照生产计划、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第十一条严格把控原料验收、生产过程、产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工艺参数、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爱护生产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浪费。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五条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员工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病假证明、事假证明等。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厂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厂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大米加工厂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安全生产1.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员工进入车间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戴工作服、工作鞋。
3.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喝酒、打闹、打架等。
4.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大米加工企业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大米加工企业的正常运营,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及相关部门,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负责企业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员工应服从上级领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九条严格执行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原料采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工艺要求采购原料,确保原料质量。
第十一条原料检验:对原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料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规范化。
第十三条产品检验: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产品包装: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包装。
第十五条出厂检验:对出厂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七条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改进。
第十八条建立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质量责任。
第十九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第二十条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培训,提高员工质量素质。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二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员工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处置。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透明。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合理控制成本。
第二十七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准确。
大米加工厂规章制度

大米加工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米加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生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大米加工厂全体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
第三条大米加工厂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大米加工厂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大米加工厂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计划、进货验收、生产操作、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
第六条生产计划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确保生产计划合理稳定。
第七条进货验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生产操作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无证操作和违规操作。
第九条产品质量控制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第十条大米加工厂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障生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大米加工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大米加工厂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加强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大米加工厂应当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体检,确保员工健康。
第十四条大米加工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五条大米加工厂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大米加工厂应当建立健全废物处理制度,合理处理生产废物,减少对环境影响。
第十七条大米加工厂应当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第十八条大米加工厂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大米加工厂员工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或违反企业规定。
第二十条大米加工厂员工应当热爱工作,勤奋努力,积极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十一条大米加工厂员工应当保护企业利益,不得泄露机密信息或侵占公私财物。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大米加工厂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米业加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米业加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米业加工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 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班组长责任和员工个人责任。
1.2 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1.3 安全员负责企业安全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1.4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2. 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1 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拆卸或改动。
2.2 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维修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资质方可进行维修。
2.3 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操作生产设备。
3. 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3.1 作业场所要保持清洁整洁,不得乱堆乱放,确保通道畅通。
3.2 作业人员要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区域。
4. 员工安全教育制度4.1 新员工入职前要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 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5.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5.1 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处置。
5.2 企业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模拟常见的事故情况,培养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制度1.1 企业要建立质量管理团队,明确质量管理责任。
1.2 质量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查,确保产品合格出厂。
2. 原料采购管理制度2.1 采购人员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2.2 原料库房要定期检查,确保质量安全。
3.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3.1 生产工艺要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动。
3.2 生产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4.1 产品要定期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合格。
4.2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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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加工企业管理制度前言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大米加工企业。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大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大米质量,确保大米的质量安全。
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大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大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第四条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
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第五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 5115-2019 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19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 419-2019 绿色食品大米》、《NY 21-1986 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
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
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
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
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第十二条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
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 7707-1987《塑料袋》、GB 6543-1986《瓦楞纸箱》、GB 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
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
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 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大米加工厂建设第十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 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
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
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
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
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
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
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
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生产厂的设施(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
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大米加工设备第二十一条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大米质量管理第二十六条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
包括:(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平、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
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
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