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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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

管理制度 委托加工

管理制度委托加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加工管理流程,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加工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交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委托加工指的是将产品的制造加工环节交由第三方进行,以达到节约生产成本、提高效率和灵活应对市场需求的目的。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保证委托加工业务的正常运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第五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二章委托加工的流程第六条委托加工业务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一)选择合作加工商: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合作加工商,包括对其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水平、信誉度等进行核查。

(二)签订合同:在选择合作加工商后,生产管理部门与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确定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和市场需求确定委托加工的生产计划,并与加工商达成一致。

(四)原材料采购: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加工商进行原材料采购,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及时。

(五)生产加工:加工商按照合同约定和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加工,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期。

(六)验收验货:生产管理部门进行产品验收验货,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订单要求。

(七)成品交付:生产管理部门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要求,将成品交付给客户。

第七条委托加工流程的每个环节均需经过层层审批和记录,保证流程的规范、透明和可追溯。

第三章品质管理第八条加工商在进行生产加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确保产品符合公司的质量要求。

第九条生产管理部门在委托加工流程中要加强对加工商的品质管理监督,确保产品质量能够达到公司标准。

第十条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情况,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加工商进行整改或退货,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加工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委外加工流程,确保加工过程有序、受控,满足生产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毛坯、半成品的委外加工。

3 职责3.1 生产部为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部长对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负领导责任。

3.2 生产部委外计划员负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委外合同或委外加工通知单(以下简称委外加工通知单),经生产部部长批准,与供方签订,协助办理委外产品的交付、接收、入库、转移等手续,办理委外加工费用结算手续。

3.3 质量部负责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检验和委外供方质量记录管理。

3.4 仓库负责产品的出入库管理及手续办理,协助委外计划员办理委外加工费用结算手续。

3.5 保安室门岗负责查验委外产品出门手续有效性及核对数量。

3。

6 核算审计中心负责委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业务单据的审核。

3.7 财务部负责依据已审核的委外加工费用结算单据与供方进行财务结算.4 程序4。

1 编制委外加工通知单4。

1.1 生产部根据订单要求及物料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4.1.2 生产部委外计划员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委外加工通知单(如需外协加工作业指令的,应作为附件附后),应明确如下内容:订单单号、产品名称、规格、加工内容、技术要求(附产品图号)、加工数量、交货期限、供方、加工单价等。

4。

1.3 供方要严格按质量部最新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单进行选择.4。

1.4 加工单价按年度委外加工协议中的价格规定执行.规定中没有定价的,按本公司加工工时*单位工时定额单价或其他方法计算。

4.1.5 如需选择合格供方名单之外的供方或加工单价未列入委外加工协议的,委外加工通知单须经核算审计中心审核。

4.1.6 委外加工通知单经生产部部长批准后生效.4.2 执行委外加工通知单4。

2。

1 委外加工通知单批准后,一式五联,委外计划员、供方、领料仓库、收料仓库、质量部各一联。

4.2.2 供方领取技术资料供方业务人员持委外加工通知单至资料室领取技术资料,资料管理员核对后进行技术资料的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4.2。

产品委外加工出库管理制度

产品委外加工出库管理制度

产品委外加工出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产品委外加工出库管理,提高产品委外加工出库工作效率,确保产品委外加工出库流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进行委外加工出库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三、委外加工出库的定义委外加工出库是指公司将需要加工的产品委外交由外部加工厂进行生产加工,并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从加工厂出库到公司仓库或者客户处的活动。

四、委外加工出库管理责任主体1.仓库管理员负责委外加工出库管理工作的执行和日常监督。

2.采购部门负责与加工厂沟通协调委外加工出库事宜,提供相关的委外加工出库需求信息。

3.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委外加工出库计划和生产指令。

4.质检部门负责委外加工出库产品的质量检验和验收。

5.财务部门负责对委外加工出库过程进行成本核算和结算。

五、委外加工出库流程1.公司确定委外加工产品的加工需求,并与合作加工厂协商确定加工任务和技术要求。

2.采购部门将委外加工产品的相关信息及数量、规格等要求下发给供应商,并签署委外加工协议。

3.加工厂按照委外加工协议进行生产加工,生产加工完成后通知公司仓库管理员进行出库。

4.仓库管理员根据产品的委外加工出库需求,制定出库计划,并安排相应的出库人员进行出库操作。

5.出库人员按照出库计划,从仓库中取货,对取货的产品进行清点和确认,并填写相应的出库单据。

6.质检部门对取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出库。

7.财务部门对委外加工出库进行成本核算和结算工作。

8.出库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将产品送到公司仓库或者客户处,并登记相关信息。

六、委外加工出库管理注意事项1.加工任务确定后,采购部门应及时与加工厂沟通确认加工计划和技术要求,确保委外加工出库的准确性。

2.仓库管理员应做好出库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确保出库流程的安全和顺畅。

3.出库人员在进行出库操作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产品出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l目的为加强对公司产品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规范委外加工行为,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的委外加工厂商的管理。

3产品委外加工管理体系及职责3.1产品委外加工方案的制定、审批及实施3.1.1计划管理部根据产品年度供应计划,结合自有工厂产能及委外加工生产厂的供应情况,制定产品委外加工规划方案。

3.1.2 产品委外加工方案经供应链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采购委员会进行审批通过,由计划管理部负责牵头实施及督办。

3.2产品委外加工管理部门及主要职责3.2.1计划管理部。

(1)负责制定年度产品委外加工方案,提报分管副总经理及采购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督办实施。

(2)负责牵头.协调.督办产品委外加工广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

(3)协助制造管理部完成产品委外加工合同的洽谈、签订及审批。

(4)协助制造管理部对产品委外加工的按期付款对账、结算等。

(5)负责产品委外加工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3.2.2制造管理部。

(1)配合委外加工厂开发工作,负责收集.调查委外加工厂信息及相关资料,提报候选厂商联系表,参与新委外加工厂的考察、评估,议价,定价及合同洽谈等。

(2)按计划管理部签发的产品供应计划,负责执行委外加工订货及跟踪到货,协调验收人库等业务,确保供应及时,到位。

(3)负责委外加工厂的日常管理,通过驻厂人员进行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工艺.配方及产品质量符合研发部确定的相关指标。

(4)负责与品控部对委外加工厂的现场卫生及质量管控进行监督,确保产品安全及产品质量达标。

(5)负责按合同约定进行与供应商对账、结算及付款等,(6)做好与委外加工厂的对接工作,加强与其沟通与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委外加工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密切关注委外加工厂商的履约能力,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避免产品委外加工出现供应不足或其他异常。

3.2.3研发部。

(1)根据营销部产品销售渠道规划及计划管理部的供应计划,拟定加工品开发计划(确定选用委外加工厂配方、改良委外加工厂的配方或者自主研发新配方)。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1. 引言委外加工是指将本企业产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加工任务交由外部供应商完成的一种业务模式。

为了确保委外加工过程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制定委外加工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委外加工活动的执行流程,确保产品质量、保护企业利益,并有效降低风险。

2. 委外加工流程委外加工流程是指从委外加工需求确认到产品交付的整个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明确的步骤包括:委外加工合同签订、委外加工计划制定、加工过程监控、品质检验和验收、结算与支付等。

2.1 委外加工合同签订在进行委外加工前,首先需要与委外加工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 - 委外加工的产品范围和规格要求。

- 委外加工的数量和交付期限。

- 委外加工的价格和支付方式。

- 双方的权责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2.2 委外加工计划制定委外加工计划是根据产品需求制定的加工流程和时间表。

在制定委外加工计划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 供应商的加工能力和产能。

- 产品的交付期限和需求量。

- 委外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2.3 加工过程监控在委外加工过程中,需要对加工过程进行监控,以确保产品质量和交付进度。

监控的重点包括: - 委外加工场所的环境和设施条件。

- 委外加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 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检验流程。

2.4 品质检验和验收委外加工完成后,需要对产品进行品质检验和验收。

品质检验的内容包括产品外观、尺寸、功能等方面的检测。

如果产品不符合规格要求,需要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措施。

2.5 结算与支付委外加工的结算与支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通常情况下,结算方式为按产量或按工时计费。

支付应在产品验收合格后进行。

3. 管理措施为了确保委外加工的有效管理,以下是一些管理措施的建议:3.1 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在选取委外加工供应商时,应进行评估并与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供应商的实力、信誉、质量控制能力、交付能力等方面。

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范文

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范文

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范文产品委外加工是指企业将自身生产的产品或部分生产过程委托给外部供应商进行加工,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满足市场需求等目的。

为了规范和管理委外加工过程,保证产品质量和企业利益,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和管理委外加工过程,保证产品质量和企业利益而制定,适用于所有委外加工业务。

二、委外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1.企业应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并进行定期更新。

2.选择委外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企业规模与产能能够满足委外加工需求;(2)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能力;(3)具备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1等;(4)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5)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6)价格合理、具有竞争力。

三、委外加工合同的签订1.委外加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产品的规格、数量、交付时间等。

2.合同应明确委外加工过程中保密事项的约定。

3.合同应明确双方责任的界定和违约责任的处理。

四、委外加工过程管理1.企业应派遣专人负责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对委外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审核和评估。

3.与委外供应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加工进度和产品质量情况。

4.对委外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5.对委外供应商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如供货不稳定、质量问题等。

五、产品质量管理1.企业应建立产品质量标准,明确产品的外观、功能、性能等要求。

2.在委外加工过程中,企业应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3.委外供应商应建立和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

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委外供应商应负责退货、重新加工或赔偿责任。

六、知识产权管理1.企业应与委外供应商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2.委外供应商在加工过程中如果接触到企业的机密信息,应严格保密。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重庆xxx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为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委托生产是指公司通过合同约定,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为公司代为生产食品的行为。

委托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书》约定开展委托生产活动。

二、受托方应当为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范围应当涵盖受委托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三、公司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

受托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四、公司与受托方应当接受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委托加工方式1、公司提供原、辅料和加工产品样品,以及加工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等,受托方负责组织生产加工。

2、产品包装由公司按实提供,受托方将产品包装后发货。

受托方保证在使用制作过程中不浪费包材材料,保证提供的内、外包装应满足国家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

3、未经公司事先书面确认,受托方严禁将生产加工进行转包、分包,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的责任。

六、加工数量、交货时限及验收1、受托方按公司书面下达的采购订单组织生产,交货期原则上控制在每单7日内(自甲方下单之日起算或双方协商为准)。

公司对未经同意而超过订单约定交货期限的产品将不予收货并验收,且公司也不负有保管义务。

2、公司应按订单提前3日供应受托方原辅料及包装。

3、原辅料及产品在受托方库房办理验收、交接。

验收时,双方共同按该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实物感官品质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查验。

不合格产品,不予办理验收手续。

4、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以产品实际保质期为准,如受托方产品因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索赔而导致公司承担的实际经济损失,由受托方向公司及消费者赔偿,产品在保质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由受托方承担一切损失(如腐烂变质、漏气、胀袋、发臭、杂质等)。

钢铁公司钢铁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办法

钢铁公司钢铁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办法

钢铁公司钢铁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办法钢铁公司委外加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钢铁公司的产品生产和管理,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对委外加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委外加工的管理第一条委外加工的范围:钢铁公司将公司的产品交由外部加工单位进行生产。

第二条委外加工的程序:1、委托方将产品清单提交给加工单位进行报价;2、双方就加工时间、加工工艺、加工费用等事项进行协商;3、签订委外加工合同;4、加工单位进行生产加工;5、加工完成后进入验收、结算程序。

第三条加工单位的要求:加工单位应具备完整的加工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应有相应的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钢铁公司产品的质量要求和生产量要求。

第四条加工成品的质量标准:加工成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钢铁公司的技术要求,并进行相应的检验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交付委托方。

第五条质量问题处理:1、如出现质量问题,加工单位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2、补救措施不能解决问题的,加工单位应无偿退货,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委外加工的结算第六条委外加工费用:加工费用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计算,以吨为单位进行结算。

第七条结算程序:1、加工完成后,加工单位提供加工清单和结算单;2、钢铁公司核对加工清单和结算单,如无异议,则予以签字;3、加工单位凭签字的结算单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第八条付款方式:加工单位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第九条外汇结算:如有委外加工单位为海外公司,则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外汇结算。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条加工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加工任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十一条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由加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委外加工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作为钢铁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钢铁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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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委外加工流程,确保加工过程有序、受控,满足生产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毛坯、半成品的委外加工。

3 职责
3.1 生产部为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生产部部长对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负领导责任。

3.2 生产部委外计划员负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委外合同或委外加工通知单(以下简称委外加工通知单),经生产部部长批准,与供方签订,协助办理委外产品的交付、接收、入库、转移等手续,办理委外加工费用结算手续。

3.3 质量部负责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检验和委外供方质量记录管理。

3.4 仓库负责产品的出入库管理及手续办理,协助委外计划员办理委外加工费用结算手续。

3.5 保安室门岗负责查验委外产品出门手续有效性及核对数量。

3.6 核算审计中心负责委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业务单据的审核。

3.7 财务部负责依据已审核的委外加工费用结算单据与供方进行财务结算。

4 程序
4.1 编制委外加工通知单
4.1.1 生产部根据订单要求及物料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

4.1.2 生产部委外计划员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委外加工通知单(如需外协加工作业指令的,应作为附件附后),应明确如下内容:订单单号、产品名称、规格、加工内容、技术要求(附产品图号)、加工数量、交货期限、供方、加工单价等。

4.1.3 供方要严格按质量部最新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单进行选择。

4.1.4 加工单价按年度委外加工协议中的价格规定执行。

规定中没有定价的,按本公司加工工时*单位工时定额单价或其他方法计算。

4.1.5 如需选择合格供方名单之外的供方或加工单价未列入委外加工协议的,委外加工通知单须经核算审计中心审核。

4.1.6 委外加工通知单经生产部部长批准后生效。

4.2 执行委外加工通知单
4.2.1 委外加工通知单批准后,一式五联,委外计划员、供方、领料仓库、收料仓库、质量部各一联。

4.2.2 供方领取技术资料
供方业务人员持委外加工通知单至资料室领取技术资料,资料管理员核对后进行技术资料的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

4.2.3 供方领料
4.2.3.1 供方业务人员持委外加工通知单到领料仓库领料,仓库核对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出具委外领料单,供方签字。

4.2.3.2 一份委外加工通知单对应一份委外领料单,不得将两份或以上的工单物料在一份委外领料单上领出,以避免结算时产生委外领料单的复印件。

4.2.3.3 因库存不足且交期特别紧急情况下,一张工单需多批次领料时,应将分批次领料数量及领料单号登记在委外加工通知单相应栏内。

4.2.3.4 委外领料单一式四联,领料仓库留存一联,收料仓库一联,余两联交供方业务人员。

4.2.3.5 供方业务人员将委外领料单两联交委外计划员,委外计划员收一联,余一联返还供方业务人员作为领料依据自行保管。

4.2.3.6 委外计划员开具出门单一式两联,委外计划员留存根一联,余一联盖“委外专用”章,交供方业务人员。

4.2.4 出门
4.2.4.1 供方出门时将一联出门单交保安室门岗。

4.2.4.2 保安室门岗接到委外计划员开具的出门单,验证物料的数量与之相符后方可放行。

未提交盖“委外专用”出门单的,不得放行;因持物人未将物料装整齐导致执勤门岗无法验证的,由持物人整理后重新清点核实后方可放行。

4.2.5 进度跟催
4.2.
5.1 委外计划员对委外加工进度负责,按加工期限提前一定时间进行跟催,确保供方按约定期限交货。

4.2.
5.2 如加工期限无法满足,应提前告知生产部计划员,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4.2.6 入厂送检
4.2.6.1 供方加工完毕,将产品送至本公司指定位置,向收料仓库提交加工作业指令(如有)、供方出库单等本公司要求单据。

收料仓库人员根据工单、委外领料情况、供方出库单核对物料规格及数量,核对无误后在供方出库单上签收,收一联供方出库
单,并及时向质量部报检。

4.2.6.2 质量部检验员收到报检通知后,及时检验。

检验合格后,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

仓库履行入库手续,出具外加工入库单,通知相应车间领料。

检验不合格,质量部开具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单,按4.8条规定进行。

4.2.6.3 外加工入库单一式四联,收料仓库、领料仓库、供方各一联。

4.2.6.4 除非生产特别紧急情况下,委外计划员应要求供方按照工单或《加工作业指令》一次性入库,避免分批入库。

4.2.7 技术资料回收
产品全部交付并经检验合格后,供方应至资料管理员处办理技术资料返还手续,由委外计划员负责跟催。

原则上领用时间不超过3个月。

供方如丢失技术资料应承担相应责任。

4.3 委外加工业务结算
4.3.1 工单内全部产品完工交付后方可办理入库结算,收料仓库整理相关单据,收集汇总,要求:委外加工通知单,加工作业指令(如有)、对应该委外加工通知单的委外领料单、供方送货单、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单(检验合格则不需要)、外加工入库单。

4.3.2 收料仓库应做到当月加工完毕的委外加工通知单当月办理入库结算,并在每月28日前将相关单据收集汇总交委外计划员。

4.3.3 收料仓库将收集汇总的单据交委外计划员,委外计划员对单据进行审核并签字。

4.3.4 供方申请账目结算时,应提供《结算单》,委外计划员与对应的单据进行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与供方沟通解决,核对完毕双方在结算单上签字,附相应单据交核算审计中心。

4.3.5 核算审计中心对价格进行核算,无误后在《结算单》上签字。

财务根据供方、委外计划员、核算审计中心三方签字的单据进行财务结算。

4.8 委外加工不合格品处理和核算方法
4.8.1 委外加工不合格品应附质量部的《不合格品报告单》,处理方式分返修、回用、报废三种,在报告中应注明处理的方式和数量。

4.8.2 不合格品核算方法
4.8.2.1 返修:由供方负责返修,如需退回供方时,应由委外计划员根据《不合格品报告单》开具《出门单》,仓库在供方送货单上标明“返修”字样及《不合格品报
告单》编号,供方提货返回修理。

返修后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予以接收,加工费用全额计付。

4.8.2.2 回用:回用产品予以接收,加工费用视情况部分支付,须经生产部部长审批。

4.8.2.3 废品:废品不予接收,应由委外计划员办理退货,根据《不合格品报告单》开具《出门单》,仓库在供方送货单上标明“废品退货”字样及《不合格品报告单》编号,责任由供方承担,其责任额=材料费+我方加工费=材料毛坯重量*单价+我方加工工时*单位工时定额单价,由委外计划员结算时扣除。

4.8.2.4 因本公司责任造成不合格品,加工费用视情况部分或全额支付,须经生产部部长审批。

4.9 其他规定
4.9.1 已发到车间的产品需要委外的,按 4.1规定出具委外加工通知单,产品需退回
供方没有按委外工单约定的期限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未交货金额的5%或根据协议收取逾期滞纳金,由委外计划员在结算时扣除。

4.9.2 由于使用了错误的技术资料导致供方交付的产品为不合格品的,生产部应组织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其损失由责任人员承担。

4.9.3 记录资料管理
各部门应按规定填写和保存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应清楚、齐全,盖章规范,不随意涂改,特殊情况需要改写时,必须由改写人在改写处亲笔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改写日期。

4.10 相关考核与处罚
4.11 相关记录
工单(指含委外工序的工单)一式五联,委外计划员、供方、领料仓库、收料仓库、质量部各一联。

《委外领料单》一式四联,领料仓库、收料仓库、供方、委外计划员各一份。

供方送货单或销货清单一式两联,供方、收料仓库各一联。

《外加工入库单》一式四联,收料仓库、领料仓库、供方各一联。

《不合格品报告单》一式四联,质量部、委外计划员、收料仓库、供方各一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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