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受理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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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职责

消防大队职责

消防大队职责1、负责全国消防工作和统一领导有关消防事业发展的活动;2、负责出台消防法规和有关政策,监督实施;3、负责消防救援人员和物资的指挥配置,组织和指导消防安全工作;4、负责制定开展消防技术队伍和科研技术队伍等建设,指导研究和管理等活动;5、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制定消防安全法制建设的工作;6、负责消防安全经济技术市场的开放和管理;7、负责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组织瞭望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8、负责协调和解决消防安全的行政、司法等方面的问题;9、组织消防安全社会性服务活动,指导社会消防安全教育;10、负责根据会议精神执行、指挥、协调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大队宣传教育工作1、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法制建设的水平;2、负责研究改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技术支撑方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3、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活动,如发放宣传单张、播放消防安全知识电影、面向各级平台发布消防安全知识宣传;4、负责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如发放消防宣传物料,举办消防展览展示,召开座谈会等;5、负责把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新动态,指导发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信息;6、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1、负责消防大队的日常保安工作,不断加强消防队伍的组织建设,确保消防安全;2、负责制定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推进消防法制政策,提高消防安全技术水平;3、负责组织抓好消防安全科技建设,指导消防安全救援技术;4、负责派遣消防救援队伍,组织开展消防预防和救灾训练;5、负责协调消防公安、教育等部门,统筹推进消防应急预案;6、负责控制重大危险排查和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7、负责发挥消防型社会服务活动,开展消防应急安全社会教育;8、负责审核消防器材、材料检验报告和消防设施许可证;9、负责组织消防应急预案的审定,筹备配置应急救援资源;10、负责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情况,及时调整消防救援计划;11、负责消防安全投入评估、制定投资计划,以及规划、预算、资产管理;12、负责定期检查消防救援力量和技术设备,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13、负责审计消防安全法制等方面的情况,指导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履行;14、定期清查整顿消防设计、施工、保养检测等资质和运行规程;15、负责研究推进消防安全技术装备的建设发展;16、负责科学研究评估消防安全指标,结合特定环境,准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17、重大消防任务组建专项消防救援队伍,调整消防队伍组织安排;18、科学研究、指导和管理消防安全形势变化,研究制订调整消防安全管理司法政策;19、召开座谈会,比较分析各类火灾事故,加强消防队伍的素质,把握消防队伍的实力和特点;20、联系开展消防设施、装备和保险实施规定的技术保证、试验及赔偿等工作;21、负责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制订有效的消防安全及应急管理制度;22、负责配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规范消防安全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消防安全违法行为;23、负责发布与消防安全监督有关的民用火灾通报单;24、负责参与消防法制监察,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监控,及时处理火灾应急事件;25、负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社会化教育活动,为消防安全法制建设提供参考和支持。

消防受理窗口工作标准

消防受理窗口工作标准

消防受理窗口工作标准为标准消防受理窗口工作,提高便民、利民效劳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条具有消防行政审批、消防范案职能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设置消防受理窗口,依法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完工验收消防范案(以下简称“消防范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利用、营业前消防平安检查。

受理窗口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受理窗口应当有明显标识,合理配置互联网和公安网办公设备,设置警务公布、效劳评判平台,群众办事接待场所;(二)受理窗口应当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范案办事指南和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受理窗口设在当地政府行政效劳中心的,还应遵守本地政府有关规定。

第二条受理窗口应向社会公布以下事项:(一)消防行政审批、消防范案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和廉政纪律规定;(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范案受理情形、审批及抽查结果、办结时刻和消防法律文书,并提供电子或纸质查阅平台;(三)监督举报、业务咨询;(四)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责分工和联系。

第三条受理窗口工作职责:(一)接收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消防范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利用、营业前消防平安检查等申请材料后,依法进行记录、形式审查;(二)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进行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依法不予受理;(三)受理申请材料后,应当于当日或第二个工作日移送给相关承办部门;(四)对法按期限届满前一个工作日仍未有审批结果的,应当向单位领导报告;(五)在法定期限内依法送达消防法律文书;(六)负责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范案受理业务的咨询答疑;(七)成立消防行政审批、消防范案受理工作台账。

第四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配备要求:(一)具有消防职位资格的消防机构人员(指消防现役干部或公安编制消防民警),一样很多于2人;(二)熟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把握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范案的规定、流程和要求;配备2名消防机构人员确有困难的,消防支队可配备1名消防机构人员、1名消防文员;消防大队可明确1名消防机构人员负责,配备1名消防文员。

消防部门应该公开的内容

消防部门应该公开的内容

消防部门应该公开的内容
消防部门应该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公开消防安全知识,帮助公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发现和避免潜在的消防隐患。

2. 消防部门组织架构和职责:包括消防部门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工作制度等,让公众了解消防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范围。

3. 消防部门的工作动态:包括消防部门的日常活动、工作进展、工作成果等,让公众了解消防部门的工作情况。

4. 消防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包括消防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等情况,让公众了解消防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和处理方式。

5. 火灾事故和救援情况:包括火灾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以及救援进展和结果等,让公众了解火灾事故和救援情况。

6. 消防部门的预算和财务情况:包括消防部门的经费来源、预算和财务情况等,让公众了解消防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

7.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包括消防部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如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以便更好地与公众沟通和交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开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办事服务指南-推荐下载

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办事服务指南-推荐下载

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办事服务指南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一)许可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三)许可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1、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特殊建设工程(1)设有上述六类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益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责任清单

益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责任清单

益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责任清单(共11项)一、部门职责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市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和对县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为切实做好监管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依法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

二、监督检查内容对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五)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六)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有关情况;(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实现每年全范围监督检查。

(二)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上级机关部署或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

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情况。

(五)根据反映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控告或者根据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建议,对有关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

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管理职责范围

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管理职责范围

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消防救援部门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保障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作为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管理者,其管理职责范围更是举足轻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管理职责范围,以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一重要主题。

二、管理职责范围的基本内容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管理职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管理者负责组织领导消防救援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和决策。

2. 消防队伍建设:负责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包括人员配置、队伍训练、技术培训等。

3. 灭火救援工作:组织和指挥灭火救援工作,保障火灾现场的救援和处理。

4. 安全管理和预防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和预防工作。

5. 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和指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6. 社会宣传和教育: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管理职责范围的深度探讨1. 人员管理:管理者需要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合理配置消防人员,保障人员的素质和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 资源管理:消防救援工作需要各类物资和设备的支持,管理者需要合理使用和管理这些资源,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队伍建设: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是消防工作的基础,管理者需要关注队伍的各项工作,包括训练、考核、激励等方面。

4. 应急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需要管理者有较强的组织和决策能力,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5. 社会宣传: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需要管理者在社会上担负起重要的责任,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回顾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管理职责范围涉及广泛,包括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灭火救援、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和社会宣传等方面。

管理者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全面履行这些职责,确保消防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消防救援支队的管理者,我认为要想做好消防工作,管理者首先要具备坚定的意志和决心,全身心投入到这项工作中。

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职责

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职责

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职责一、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采集分析隐患投诉的种类、质量和群众诉求,为社会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和火灾防控决策支持;二、制定火灾隐患投诉举报规定,修订完善工作机制;三、做好火灾隐患整改的转办、追踪和答复;四、负责指导、考评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情况;五、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公安机关开展火灾隐患情报会商、交流、协作。

- 1 -附件1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受理流程一、电话接听后向举报人询问如下内容1、您好,这里是(X X消防救援支队96119投诉举报中心),我是业务受理人员(X X)请问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2、请问您要反映哪类火灾隐患?3、请您详细描述一下火灾隐患情况。

4、请问您要反映的问题详细地址是什么?(具体地址,必须详细到X区县X路X门X号)5、请您对我本次服务进行评价。

谢谢您向我们及时反映火灾隐患,我们将尽快受理并进行核查,再见。

二、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答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的受理范围,有关消防业务咨询类问题请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业务受理大厅咨询/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消防救援机构法定职责范围,建议向XX部门进行反映(如: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由住建部门监管)。

三、请您对我本次受理服务进行评价满意、一般、不满意四、96119受理时间- 2 -96119举报投诉电话实行无节假日24小时接听。

支队一楼行政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接听每日10时至19时30分期间的举报投诉电话,其余时间由五楼指挥中心值班员接听。

五、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要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受理人员应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台帐》中记录举报投诉的基本情况,及时报告支队防火监督科,防火监督科拟定《督办通知书》报主管领导审批,督促有关部门和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规定进行查处。

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在《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中填写核查处理情况,需要移交其他行业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的,应第一时间移交,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进行查处。

消防监督执法内部规定

消防监督执法内部规定

消防监督执法内部规定一、行政执法职责范围规定1、执法队负责查处违法工程、违法建筑和其他违法行为,查办群众投诉、举报、来信来访案件,内部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追究,执法质量考核检查。

2、法制科负责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违法案件。

3、指导科负责查处消防监督检查中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和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案件。

4、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移交法制科跟踪监督。

5、大队负责辖区内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行政许可权限、职责规定1、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必须进政务窗口,市区统一进市政务中心,市区大队不受理行政许可项目。

2、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和支队监督权限规定实施。

3、所有行政许可“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实行终身负责制。

4、窗口即时审批项目属大队管辖的,由大队长审签,支队管辖的,由支队签发领导审签,窗口盖章出窗。

5、其他行政许可项目可按程序出窗。

三、办理时效规定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时效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即进、出窗各1天,承办人15天,科、处、支队领导各1天)。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时效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即进、出窗各1天,承办人14天,科长2天,处、支队领导各1天)。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效规定:13天(即进、出窗各1天,承办人8天,科、处、支队领导各1天)。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效规定:备案即时完成。

备案后,对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工程的抽查,自收到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0天完成(即进、出窗各1天,承办人25天,科、处、支队领导各1天。

)5.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时效规定:3天。

四、窗口管理规定1、明确窗口人员,法制科参谋、指导科参谋、值班处领导坐窗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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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消防支队受理业务范围
原定建设工程总平面消防设计现场勘查环
节自6月1日起不予受理;
凡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使用性质属于以下所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消防验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中小学校的图书馆、中小学校的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一)设有以上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市政府、市委、各政府单位办公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甲、乙类工厂、仓库)
备注:建设工程使用性质不属于以上所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所属辖区公安消防大队申请办理消防备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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