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之中国将组建300人规模国家级核事故应急救援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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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应急知识问答(1)

核应急知识问答(1)

核应急知识问答(1)核应急知识问答(1)1.我国核应急管理体系是怎样的,负责我国的核应急管理的是哪个机构?我国核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地方政府、核电厂营运单位三级。

根据《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的核应急实行三级应急组织体系,即国家核应急组织、核电厂所在省(区、市)(以下简称省)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组织。

我国国家层面的核应急管理机构为: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国家核应急管理机构,为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国的核事故应急工作。

其常设办事机构为国家核应急办公室,设在国家国防科工局。

广东省核应急管理机构,为广东省核管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省的核事故应急工作。

其常设办事机构为广东省核管办,设在广东省环保厅。

2.核电站通过哪些措施来确保安全?大亚湾核电站作为我国大陆第一座大型商用核电站,于1994年商运,采用了成熟可靠的压水堆核电技术,具有安全性高、技术可靠成熟等特点。

自商运以来,随着国际核电技术的发展,大亚湾核电站通过持续改进,安全性不断提升。

(1)安全第一,建立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

从选址、设计、建造到目前的日常运营,大亚湾核电站始终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遵循一套完整的原则、准则和标准,通过完善的技术措施和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此外,为预防可能性很小的严重事故,核电站在技术上有完善的专用安全设施,在管理上有完备的应急计划、应急设备和应急体系。

(2)纵深防御,实现多重保护。

为确保安全,保护电站工作人员和电站周围居民的健康,核电厂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均遵循“纵深防御,多重保护和多样性”的原则,以预防事故发生,限制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

第一道防线: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核电站的设备精良。

建立周密的程序,严格的制度和必要的监督,加强对核电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养,使得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故障。

第二道防线:加强运行管理和监督,及时正确处理不正常情况,排除故障。

国家核电厂核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核电厂核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国核电厂的安全运行,有效预防和控制核事故,减轻核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3.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 《核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南》;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核电厂发生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1. 国家核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核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2. 省级核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核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3. 核电厂应急指挥部:负责本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4. 核事故应急专业技术小组:负责核事故应急技术支持工作。

五、应急响应等级1. 应急待命:核电厂发生异常情况,可能引发核事故,但尚未发生核事故。

2. 厂房应急:核电厂发生核事故,但事故影响范围仅限于厂房内部。

3. 场区应急:核电厂发生核事故,事故影响范围扩大至场区内部。

4. 场外应急:核电厂发生核事故,事故影响范围扩大至场外。

六、应急响应措施1. 事故报告:核电厂发生核事故后,立即向国家核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国家核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

3. 人员疏散:根据事故情况,及时组织受影响区域的人员疏散。

4. 辐射监测:对受影响区域进行辐射监测,确保公众安全。

5. 环境监测:对受影响区域的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6. 医疗救护: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受辐射影响的伤员进行救治。

7. 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核事故相关信息。

8. 国际援助:根据需要,请求国际援助。

七、应急恢复1. 恢复核电厂正常运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核电厂的正常运行。

国家核应急预案

国家核应急预案
案。
核应急培训与演练
培训计划
制定核应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 、培训周期等,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演练实施
定期组织核应急演练,模拟核事故发生后的应急 处置过程,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演练评估
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改 进措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核应急设施与设备
设施建设
建设核应急设施,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监测站、应急处置场 等,提供应急响应的基础保障。
设备配备
配备核应急设备,包括辐射监测设备、防护服、呼吸器等,确保应 急响应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设备维护
定期对核应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可靠性 。
核应急通信与信息系统
通信保障
01
建立核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各级应急组织和人员之间的通信畅
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信息共享
02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核事故相关信息和情报,为应急响应
05
保障措施
资金保障
1 2
政府投入
政府应设立核应急专项资金,用于核应急响应、 处置和救援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投 入足够的资金。
保险机制
建立核应急保险机制,通过保险公司分散风险, 确保核事故发生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3
社会捐赠
鼓励社会各界进行核应急捐赠,形成多元化的资 金来源渠道,为核应急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社会监督
鼓励公众参与核应急监督,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管理机制
组织管理
建立国家、省、市、企 业四级核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 。
预案管理
制定、修订和实施核应 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 对性和实用性。

核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预案

核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核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3)核事故应急响应技术规范(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核设施、核活动、核废物处理和放射性物质运输等领域的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科学评估、安全第一(5)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二、组织体系与职责1. 组织体系核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预案由以下组织机构组成:(1)国家核事故应急指挥部(2)地方核事故应急指挥部(3)核设施运营单位核事故应急指挥部(4)专业技术救援队伍2. 职责(1)国家核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组织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部门、各地区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地方核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组织救援队伍,协调各部门、各地区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核设施运营单位核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核设施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本核设施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队伍,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

(4)专业技术救援队伍负责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专业技术救援工作,包括现场监测、人员搜救、辐射防护、医疗救护等。

三、预警与信息报告1. 预警(1)核设施运营单位应建立核事故预警系统,对核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地方核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建立核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公众发布核事故预警信息。

2. 信息报告(1)核设施运营单位在发现核事故后,应立即向地方核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2)地方核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核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家核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中国组建核应急救援队

中国组建核应急救援队

中国组建核应急救援队
中国组建核应急救援队
由6支救援分队组成、规模约320人的中国核应急救援队,正在国家核应急体制框架下,依托军队及核工业现有核应急力量组建。

2019年年底前建成后,这支应急救援“国家队”将重点承担复杂条件下重特大核事故突击抢险和紧急处置救援任务,并可参与国际核应急救援行动。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4月24日在京召开。

会上宣读了《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关于组建中国核应急救援队的通知》,并举行了中国核应急救援队及其分队的授牌仪式。

6支救援分队分别是:指挥协调与技术支持分队、突击抢险分队、工程抢险分队、应急监测与辐射防护分队、去污洗消分队、医学救援分队。

训练基地由事故场景模拟训练基地、操作技能训练基地、理论教学基地3部分构成。

“要切实把国家核应急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核能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副主任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国防科工局局长许达哲说。

会议提请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各位委员和代表审议并通过了《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国家核应急工作将不断完善核应急法律体系、预案体系、组织体系、救援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我国核能事业发展的国家核应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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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事故应急预案

核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我国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依法科学统一、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核事故,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或消除核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4.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5.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6.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 相关国际公约等。

三、工作方针和原则1. 常备不懈、积极兼容2. 统一指挥、大力协同3. 保护公众、保护环境4.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已经或可能发生的核事故。

五、应急组织体系1. 国家核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和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组织构成。

2. 省级核应急组织体系:由省级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构成。

3. 运营单位核应急组织体系:由运营单位核应急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应急小组构成。

六、应急响应级别1. 应急待命:针对可能发生的核事故,启动应急待命状态,开展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

2. 厂房应急:针对核设施内部发生的核事故,启动厂房应急状态,进行事故隔离、人员疏散和应急监测。

3. 场区应急:针对核设施场区发生的核事故,启动场区应急状态,进行事故隔离、人员疏散、应急监测和环境辐射防护。

4. 场外应急(总体应急):针对场区外发生的核事故,启动场外应急状态,进行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应急物资调拨和应急协调。

七、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接到核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定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应急响应: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及辐射后果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事故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减轻事故影响。

4. 应急协调:加强各级应急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国家核应急预案

国家核应急预案

1 总则1.1 根据国务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为使我国政府在核设施一旦发生严重核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保护公众和保护环境,制定本应急预案(也称应急计划)。

1.2 本预案主要合用于国家针对核电厂可能发生严重核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我国其他核设施、核活动发生的核或者辐射事故和其他国家发生的对我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辐射影响的核或者辐射事故,参照本预案实施。

1.3 实施本预案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国核应急管理工作“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1.4 本预案是我国进行核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遵照执行。

1.5 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2 技术基础2.1 应急状态分级2.1.1 核电厂核电厂的应急状态分为四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总体应急)。

(1)应急待命。

浮现可能危及核电厂安全的工况或者事件的状态。

宣布应急待命后,应迅速采取措施缓解后果和进行评价,加强营运单位的响应准备,并视情况加强地方政府的响应准备。

(2)厂房应急。

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已经或者可能即将发生,但实际的或者预期的辐射后果仅限于场区局部区域的状态。

宣布厂房应急后,营运单位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和保护现场人员。

(3)场区应急。

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可能扩大到整个场区,但场区边界处的辐射水平没有或者预期不会达到干预水平的状态。

宣布场区应急后,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和保护场区人员,并根据情况作好场外采取防护行动的准备。

(4)场外应急。

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预期可能超越场区边界,场外需要采取紧急防护行动的状态。

宣布场外应急后,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保护场区人员和受影响的公众。

2.1.2 其他核设施其他核设施的应急状态普通分为三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

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核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核能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核设施(包括核电站、核燃料加工厂、核研究设施等)发生核事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科学决策,快速反应;(5)信息共享,协同应对。

二、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核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组成(1)总指挥:由国务院领导担任;(2)副总指挥: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3)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

3.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2)指挥、协调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下达应急响应指令;(4)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4.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地方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核事故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2)环保部门:负责核事故环境监测、评估和污染治理;(3)公安部门:负责核事故现场治安、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4)卫生部门:负责核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5)交通部门:负责核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救援物资运输;(6)电力部门:负责核事故现场电力供应和保障。

三、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1)核设施发生核事故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应急响应指令。

2. 应急响应(1)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事故处置(1)现场处置:迅速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2)人员疏散: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受影响区域内人员疏散;(3)环境监测:开展环境监测,评估事故影响;(4)污染治理: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5)伤员救治:组织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6)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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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组建300人规模国家级核事故应急救
援队
3日,修订版《国家核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

我国将组建一支规模约300人的国家级核事故应急救援队。

明年上半年我国将根据新版预案,举行国家级核应急演习。

重大事故国家统一指挥
据介绍,与2005年发布的《国家核应急预案》相比,修订版规定中国核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和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组织构成,并明确了三级核应急组织的职责。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副主任马兴瑞介绍,国家设立国家和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国务院和军队机关24个部(局)组成;省(区、市)设立省级和应急管理机构,目前我国有16个省(区、市)成立了省级核应急委员会及办公室;核设施营运单位设立相应的核应急组织。

特别是重特大核事故发生时,将由国家统一指挥。

据了解,目前国防科技工业局正在按国务院有关规划的要求,组建一支规模约300人的国家级核事故应急救援队,重点承担复杂条件下重特大核事故突击抢险和紧急处置任务。

国家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主任胡金武说,目前,我国初步建成了国家核应急响应、核应急监测、核辐射防护等8个专业技术支持中心,6支应急救援分队,以及环境、海洋、食品和饮用水等4个辐射监测网络,并组织各类核应急演习300多次。

核电厂设有五道防线
据了解,我国的核电厂按照“纵深防御”的理念,全部设置了四道屏障和五道防线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主任潘自强说,尽管核电站发生严重事故的概率极低,但确保安全是发展核电的前提,为了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对环境负责,中国必须大力加强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 释疑
发生核事故公众该怎么做?
昨日,核应急专家向公众解答了关于普通百姓如何应对核事故的疑惑。

当发生重大的核事故时,受到影响区域的公众要保持镇静,服从指挥,不信流言。

听到报警后,应立即进入室内,关闭门窗和所有通风系统。

如在室外,应用手帕、口罩、软吸水纸制品(卫生纸、纸巾等)或其他物品捂住嘴和鼻孔,减少进入体内的放射性微尘。

如果发放碘片,要遵照服碘说明,按时、按量服用。

不要饮用露天水源中的水,不食用事故发生地附近生产的蔬菜。

如政府通知撤离,要携带最少的生活必需品,到指定地点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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