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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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的单位和个人。

1.3 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分类收集、安全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

1.4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体系,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标识2.1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感染性的废物,如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

(2)病理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病理性特征的废物,如废弃的尸体、器官、组织、病理切片等。

(3)损伤性废物:指具有损伤性危险的废物,如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瓶等。

(4)药物性废物:指废弃的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的消毒剂、消毒物品等。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化学性危险的废物,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化学药品等。

2.2 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明显,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包装3.1 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进行收集,分别设置废物容器,不得混合收集。

3.2 医疗废物容器应具备以下要求:(1)材质应坚固、耐用,能防止废物外泄;(2)容器应有足够的容量,满足收集需求;(3)容器应有密封性能,防止废物泄露;(4)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便于识别。

3.3 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包装,确保废物在包装过程中不会污染环境和人体健康。

四、医疗废物的运输与储存4.1 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具备以下要求:(1)专用运输车辆,具备防渗、防盗、防晒等功能;(2)运输工具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3)运输工具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标识。

4.2 医疗废物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1)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物容器密封,防止泄露;(2)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废物受到污染、损坏;(3)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医疗废物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安全处置、环保合规的原则。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组织机构(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分类(一)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

2. 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等。

3.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输液器、注射器、牙科钻头等。

4. 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药剂、疫苗、血液制品等。

5.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化学放射性物质等。

(二)医疗废物应当根据其种类进行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一)医疗废物应当采用黄色防渗漏的塑料袋或者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在包装物上贴上明显的警示标识。

(二)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后立即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包装、标记。

(三)医疗废物应当由专人负责运输,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扩散。

(四)医疗废物应当在专门的贮存场所进行贮存,贮存场所应当符合环保、卫生等相关要求,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扩散。

第七条医疗废物的处置(一)医疗废物应当交由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外表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防止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兼职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控;科室院感质控小组组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

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三、医疗废物由科室指定专人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每日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往医疗废物暂贮存地。

四、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各科室送往医疗废物暂贮存点和运往特垃场的医疗废物都要认真进行交接登记。

五、医疗废物暂贮存点加锁由专人管理,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医疗废物。

六、对不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而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者,按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

以下是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分类管理: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对不同类别的废物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 安全收集和储存:医疗机构应配备专用的废物收集容器,并设置专门的废物储存区域,确保废物的安全收集和储存,防止废物对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3. 运输管理:医疗废物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4. 处置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环保要求和相关法规,经过合法的处置渠道进行处理,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5. 监督检查: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和健康,防止医疗废物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废物分类和管理意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1(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准时运走,如无法准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需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

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当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需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削减工作人员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

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育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准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根据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的规范管理措施。

由于医疗废物的特殊性和对环境和人民健康的潜在危害,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安全。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疾病诊疗过程中产生的能传播疾病的物质。

根据其生物学特性、危险程度和处理方法的不同,医疗废物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1. 感染废物:如感染性固体废弃物、感染性液体废弃物、病理解剖废弃物、呼吸道分泌物等。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医学教育机构、医学研究机构、血站、康复中心、戒毒中心等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分类收集、规范运输、安全处置、全程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负责。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六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口罩、手套、隔离衣、消毒剂、废弃的医学标本等;(二)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器官、组织、病理切片等;(三)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瓶等;(四)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药剂、疫苗等;(五)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汞血压计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或者包装物,并标明废物类别。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第九条医疗机构在收集医疗废物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防止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混合;(二)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流失;(三)防止医疗废物被非工作人员接触;(四)及时将医疗废物送往贮存场所。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

三、医疗废物的运输与贮存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采用专用车辆或者专用容器运输医疗废物,确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流失。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并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性质等设置合适的贮存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二)有严格的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三)做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工作;(四)防止医疗废物渗漏和雨水冲刷。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11、成立管理小组,相关专人(兼职)人员负责收集和处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

登记核对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经消毒后统一由石家庄市焚化站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5、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医疗废物外,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运送的专用工具、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标识。

7、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在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9、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实验室的废物处置按《实验室废物处理操作规程》执行。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2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或意外事故发生(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1、立即上报总务科、感染管理科、主管院长。

并应当在48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再次报告。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

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由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有关科室组成调查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

3、调查确认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通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本店铺收集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这就给环境、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因此,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针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最新修订版进行详细解析。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有害生物体、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废弃物等。

医疗废物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四类:一类医疗废物是指含病原微生物的医疗废物,例如感染性毒液、病原菌培养物等;二类医疗废物是指化学药品废物,例如过期药品、废弃药液等;三类医疗废物是指放射性医疗废物,例如过期的放射性药品、放射性物质等;四类医疗废物是指其他医疗废物,例如废弃敷料、废旧纺织品等。

二、医疗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和实施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有害因素控制在源头。

通过科学的医疗活动管理,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

2.分类管理,按照危险程度进行管理。

按照不同性质的医疗废物,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

3.法制管理,依法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4.综合治理,多措并举。

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医疗废物的治理。

三、医疗废物处置的方法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分类,其处理方法也不同。

1.一类医疗废物应当立即进行无菌化处理,采用高温高压灭菌方法,确保完全杀灭病原微生物。

2.二类医疗废物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收集,经药物废物处理设施处理后,可作为普通垃圾进行处理。

3.三类医疗废物收集后,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处置。

4.四类医疗废物可采用焚烧、消毒、填埋等方式进行治理。

四、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人员,需要形成多方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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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精选25篇)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篇1监督1、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及岗位责任制。

2、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3、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情况。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防护。

5、监控部门组织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检查: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短时间贮存处等人员的培训。

3、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

5、防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考核1、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

2、对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欠妥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传染病传播的可能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篇2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坏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惩罚方法》等规定,依照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订立本实施方案,请各医疗机构或相关科室认真遵奉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医疗废物属于不安全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理欠妥,流行社会及环境,不但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紧要传染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的管理,经院委会研究决议,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副组长:成员:其中为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和交接等日常工作。

职责:负责建立健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理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引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一)综合管理各医疗机构及有关科室要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输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台帐、转移联单等全部资料必需至少保管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管理各医疗机构及有关科室严格依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购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内部转运工具、暂存场合(暂存间、暂存柜或周转箱)等。

暂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1周。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与处理管理各医疗机构及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市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转运处理。

卫生院负责接收辖区内全部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卫生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间暂存;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至卫生院。

各医疗机构转运原则上1次/2天,交通不方便偏远的医疗机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出1周/次。

各转运环节均须做好交接及相关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理人员的技能及职业防护1、专业技能认真履行岗位的职责,掌握医疗废物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识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防护在医疗废物处理(收集、转运等)过程中,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

坚持岗前、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2年/次,必需时进行防备性免疫接种。

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及报表1、各医疗废物产生医疗机构和科室,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即:填写《秭归医疗废物管理台帐》,内容应当包含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

卫生院接收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应单独建立《医疗废物转运交接管理台帐》。

2、卫生院对本单位及接收的医疗废物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理单位上门收运车辆时,如实填写《不安全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输记录卡》。

3、卫生院每年元月10日前向县环保局申报登记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填写并上报相关记录、报表。

四、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或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检查与引导,每年不少于2次。

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理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篇3①依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需反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管液等高不安全性废物,必需首先在微生物试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尘的医疗废物必需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依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略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实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需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需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假如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加添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短时间储存地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篇41、工作人员着装依照标准防备执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胶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个人防护,摘除手套后立刻洗手。

2、清运垃圾时注意垃圾袋有无破损,防止利器损伤。

发生利器损伤常规处理后立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医疗废物严格按五类放置,即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

作好交接记录,按登记本逐项填写,暂存时间不能超出2天,资料保管3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防盗以及防备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门口设明显的警示标识。

如遇传染性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立刻报告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5、垃圾运走后暂存点进行清洗消毒,墙壁用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喷雾消毒,地面进行冲洗,每日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员下班后做好个人清洁工作,更衣后方可离开工作区。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篇5一.医疗废物管理由负责后勤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由总务科负责处理,院感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

三.各科室对污物的收集要按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收集运输。

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按不同颜色的塑料袋(桶)分类收集。

四.医疗废物要依照感染性、病理性废物应放在标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容器内,由专人收集到医院临时焚烧物集中点,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一般性的医疗废物盛在黄底红标识的.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处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五.医疗废物运输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六.禁止在运输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七.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得超出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

每天(每次)运输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输工具及场合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八.工作人员在收集、运输医疗废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的损害。

一旦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消毒、登记、报告等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篇6为了更好地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如下培训计划:1、要求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的文件,熟识本机构订立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要求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要求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篇7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需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理。

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需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⑤放射性废物必需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需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5000元的超劳补贴。

因科室管理欠妥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20__元的超劳补贴。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篇8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依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依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和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管液等高不安全物及时消毒后运输。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输工作制度1、运输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输至短时间贮存地。

2、运输人员每天在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将医疗废物运输至集中焚烧地点。

3、运输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输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输工作结束后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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