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教务处保研加分细则

合集下载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一、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是符合要求的各项竞赛、活动、论文及发明专利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10,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注:①、类赛事由安徽省教育厅认定并发布;②如赛事最高奖为一等奖,则一等奖等同于特等奖,以此类推;③B类赛事中部分全国性竞赛如有省赛,参照A、B类赛事的校级赛事标准加分。

(二)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三)不在A、B类赛事范围内的国家或省级的重要创新创业竞赛或活动,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提出建议加分方案,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不在A、B类赛事范围内的国际、国家或省级的专业学术竞赛,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确定加分规则,提前公布并报学校备案;A、B类赛事中如有分类不合适的赛事,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或学院可提出改进建议,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

注:①此项加分不累计,每人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②项目必须已结题或者通过中期检查。

(五)发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和获所学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可获得加分,加分可累计,其具体加分规则如下:注:①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②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来自于作者本人在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工作。

③高水平论文由学院按成果价值进行界定加分。

二、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是符合要求的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体育竞赛的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5,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一)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加分规则:竞赛情况加分入选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并获得前三A类赛事(体育类)冠军2A类赛事(体育类)亚军、B类赛事(体育类)冠军1A类赛事(体育类)季军、B类赛事(体育类)亚军、0.5A类赛事(体育类)前8名、B类赛事(体育类)季军、学校运动会前三名0.25(三)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同一项目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长江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长江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长江大学文件长大校发﹝2017﹞183号关于印发《长江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长江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江大学2017年10月12日长江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奖励,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学生(以下称学生)的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学研究、创新创业、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对学生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评奖结果公示制度。

第二章奖励的种类与方式第六条学校设立下列个人奖项:(一)三好学生;(二)三好学生标兵;-2-(三)十佳大学生;(四)优秀研究生;(五)优秀学生干部;(六)优秀毕业生;(七)校园明星;(八)学校、职能部门、学院设立的其他个人奖项;(九)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面向其成员设立的个人奖项;(十)各类奖学金。

第七条学校设立以下集体奖项:(一)先进班集体;(二)标兵班集体;(三)文明寝室;(四)学校、职能部门、学院设立的其他集体奖项。

(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面向其基层组织设立的集体奖项;第八条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第九条学校以下列方式对先进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一)授予荣誉称号;(二)通报表扬;(三)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章(奖状、奖牌、奖杯);(四)颁发奖学金或奖品。

-3-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学生个人获得奖励,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4.关爱同学,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5.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被推荐人不需要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接收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纪委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录取两个环节,推荐环节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接收录取环节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校纪委监察处、学生事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及相关学院共同参与。

第三章推荐原则与范围第六条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学校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川大保研加分政策

川大保研加分政策

四川大学保研加分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术成绩:四川大学的保研要求学生表现卓越,通常要求GPA排名前10%以内。

此外,参加奥赛、竞赛等学术竞赛获奖也是加分项。

科研项目和论文发表:参加科研项目和发表学术论文也是保研加分的两个重要方面。

科研项目可以为学生在专业领域内积累实践经验,而发表学术论文则可以证明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潜力。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除了学术和科研方面的表现,四川大学也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经历。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可以证明学生的综合素质和
社会责任感。

语言能力:语言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加分项,尤其是对于那些需要大量国际交流和合作的专业来说。

通过英语六级或更高水平考试的学生可以在保研中获得加分。

其他特长和荣誉:学生如果在其他领域有特长或获得过相关荣誉,也可以在保研中获得一定的加分。

例如,艺术、体育、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特长或荣誉。

总的来说,四川大学的保研加分政策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学术、科研、社会实践、语言能力等方面。

同时,加分政策也有利于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教务处文件-关于团体奖保研附加分的补充说明

教务处文件-关于团体奖保研附加分的补充说明

华东理工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8〕8号
关于团体奖保研附加分的补充说明
对于各类计入附加分范围竞赛的团体奖获得同学,保研附加分作以下补充说明。

在学生姓名必须出现在获奖证书的前提下,原则上取排名前五的同学为有效加分范围。

获奖排名分先后顺序的,附加分按以下权重分配表规定执行。

获奖排名不分先后的,则按均分原则,即每位同学获得总附加分的均分之一。

同时,以上各类附加分的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以上说明是针对校教〔2015〕1号发文(《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如果表述与
其有歧义之处,则以校教〔2015〕1号文的解释为准。

本补充说明自2019届本科生保研工作开始执行。

教务处
2018年8月28日。

保研评分细则

保研评分细则

保研评分细则(近几年没有大变)一、免试推荐到校内评分原则根据分配名额,同一专业申请免试推荐研究生的学生一起进行评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将不能再申请推荐到外校。

推荐评分分为三个部分:1、绩点分,占总分的70%。

将学生前三年的必修课绩点乘以20换算成百分制参与计算。

(虽然比例很大,但是每个人之间的差距不大,过了4.5基本没有太大影响。

)2、面试分,占总分的15%。

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3、附加分,占总分的15%。

包含以下两部分评分内容:(1)获奖附加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不以绩点为评定依据的奖项,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各类不同奖项可以累加,同类奖项只计等级最高的一次,最高不超过10分。

具体可以加分的奖项详见附表。

(2)社会工作附加分。

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表现较好,为学校、学院作出贡献的,视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获奖附加分和社会工作附加分可以累加,但总分不得超过15分。

二、免试推荐到外校评分原则所有申请免试推荐到外校的同学一起进行评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将不能再申请推荐到本校。

申请非211工程以上层次学校原则上不推荐,中科院单位视为985学校,海洋局单位视为211工程学校。

推荐评分分为三个部分:1、绩点分,占总分的80%。

将学生前三年的必修课绩点进行修正后乘以20换算成百分制参与计算。

修正办法如下:修正绩点=原始绩点-专业名次/专业人数2、附加分,占总分的20%。

(1)获奖附加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不以绩点为评定依据的奖项,给予一定的附加分,各类不同奖项可以累加,同类奖项只计等级最高的一次,最高不超过13分。

具体可以加分的奖项详见附表。

(2)社会工作附加分。

在校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为学校、学院作出贡献的,视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

(附加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3、重点学校分。

为鼓励学生申请高层次的学校,故985学校在总分中加2分,211工程学校不加分。

关于免试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细化的说明校教务处根据《华中科技大学

关于免试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细化的说明校教务处: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校教〔2011〕40号,结合本院专业特点,将部分奖励加分项的分值细化,如下:1、加分项目24、25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相应级别证书者奖励1-1.5分,具体细化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奖励1.5分,三级奖励1分;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奖励1.5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者,奖励1分。

2、加分项目39、40条:国家级或国际级体育类竞赛和文艺类比赛,按获奖级别分别奖励0.5-2分,具体细化为:特等奖奖励2分,一等奖奖励1.5分,二等奖奖励1分,三等奖奖励0.5分。

3、加分项目53、54条:湖北省大学生运动会及省级体育竞赛、省级文艺活动比赛,按获奖级别分别奖励0.5-1分,具体细化为:一等奖奖励1分,二等奖奖励0.5分。

4、加分项目56条:发表文章,具体细化为:在权威刊物、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分别奖励2分、1分。

论文奖励加分不超过三篇。

5、加分项目57-60条:全国、省级、校级奖励按级别奖励0.5-2分,调整为0.5-2.5分,具体细化为: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湖北省青年五四奖章称号,奖励2.5分;湖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校青年五四奖章称号、湖北省优秀共青团员,奖励2分;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校三好学生标兵,奖励1.5分;校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奖励1分;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学习特优生,奖励0.5分。

同年度取高分,不累加。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2013年9月3日。

长江大学文件

长江大学文件长大校发﹝2016﹞120号关于印发《长江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属各单位:《长江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江大学2016年6月20日长江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改革现有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组织方式,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

为保证学分制改革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分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国际视野、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宗旨,探索并建立更具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以及综合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教学的人性化管理,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学分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制和学分绩点制为核心,实施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学业导师制、免修免听制、补考重修制等构成的教学管理体系;构建“按学年注册、按学分收费选课、按学分毕业、按绩点授位”的教学管理模式;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学分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与要求引导学生实现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完善教学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与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推进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设和利用好各类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四、学分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学分制的实质是以学生为本,必须树立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处理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共性要求与个性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整合、共享教学资源,加强基础学科教育,突出研究性课堂教学;进一步提高选修课程学分比例,允许学生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选修课程;进一步推进按大类招生培养,实施分级、分类、分流教学,打通主修、辅修专业的界限,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促进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发展,全面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实践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

长江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夏令营活动及推免生政策

长江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夏令营活动及推免生政策
参加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夏令营活动的营员达到推免生条件的,各学院依据去年的推免计划,按照2019年推免政策可以预确定推免生名单(以免2019年国家推免文件到的太迟,时间紧张)。

2019年我校推免生政策:
1、凡被我校接受录取的推免生一律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给予优质生源奖励5000元。

2、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优先选择优秀导师,今年我校推免生依然可以自己选专业,选导师,优秀导师带推免生不受名额限制,即优秀导师可以全部带推免生。

3、在夏令营活动中被预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夏令营活动结束后,可以直接进入导师的实验室,马上开始研究生学术研究工作,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

4、参加夏令营不够推免条件的营员,如报考长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达到过复试资格线将优先录取。

保研加分细则(新)

附综合能力竞赛获奖得分计算细则(新三分版)注:1.综合能力部分中分职务与获奖两类,每类若有多项兼有者取一项最高得分,竞赛获奖部分若有多项兼有者取一项最高得分;2. 综合能力中职务类与获奖类可以累加,综合能力部分与竞赛获奖部分得分可以累加;3.职务一项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部长、JOIN艺术团团长当满一年者可得满分,副部长、JOIN艺术团社长当满两年者可得满分,其它职务当满三年者得满分,年限不满者职务一项得分=分值/年数*任职年期;年级长当满三年享受与院副主席同样的加分,学校社团社长(担任当年被评为5星级社团)享受和校学生会副主席相同加分;4.省级先进集体、校国旗团支部、校级先进集体、特级团支部的负责人是指获得荣誉当时的在职班长或团支书;5.学科竞赛获奖包括:高等数学、数模、物理、化学、力学、英语、电脑网络竞赛等学校教务处认可的其他全国或省的竞赛;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等等院系认可的其他全国或省的竞赛,解释权在交通学院保研工作小组;6.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排名是包括负责人在内,成员加分部分负责人不再进行加分。

7.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获得专利证书为准;主要完成人指排名前三。

8.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在得期刊的必须在后面目录上才能加分;会议论文小组承认的国际会议加分。

在符合学校免研条件的基础上,对申请免研者按成绩平均分+综合能力及竞赛获奖得分(最高3分)进行排名,排名后取1:1.2~1.5的比例进行面试。

综合能力及竞赛加分细则的解释权在交通学院保研工作小组。

要求:请各班每个同学仔细阅读后在相应的地方签上自己的名字(尤其是专业排名前50%的同学一定要签字)。

有不同意见的同学请把你的意见写在下边并签名。

同意以上加分细则:我的不同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江大学教务处保研加分细则
长江大学教务处的保研加分细则是针对申请长江大学保研的学生而设立的。

保研加分细则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为保研申请人提供更多的机会,也是长江大学给予优秀学生的肯定和奖励。

根据长江大学教务处的保研加分细则,学生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得保研加分:1.在本科期间参加各类学术竞赛获奖。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省级以上的学术竞赛、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获奖,获得保研加分。

2.在本科期间发表论文。

学生可以通过发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的论文,获得保研
加分。

3.在本科期间担任学生会干部或社团负责人。

学生可以通过在学生会或社团中担
任干部或负责人,获得保研加分。

4.在本科期间参加志愿服务。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获得保研加
分。

根据长江大学教务处的保研加分细则,学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获得保研加分,从而增加自己的保研竞争力。

同时,这也是长江大
大学对学生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肯定和奖励。

总的来说,长江大学教务处的保研加分细则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为保研申请人提供更多的机会。

通过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发表论文、担任学生会干部或社团负责人、参加志愿服务等方式,学生可以获得保研加分,增加自己的保研竞争力。

同时,这也是长江大学对学生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肯定和奖励,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