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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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1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
建办档函〔2006〕321号
2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源自员的通知建法〔2009〕74号
3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52
关于印发《全国统一民用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试行)》的通知
建质〔2002〕174号
53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城〔2009〕157号
35
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
建村〔2004〕23号
36
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规〔2006〕183号
37
关于派遣技术人员指导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的通知
建村函〔2008〕290号
38
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带动村镇规划实施试点名单与报送试点调研材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建办村函〔2012〕634号
43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大别山片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赴东部地区培训锻炼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建城〔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现将《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1月21日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规范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与评选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评选、动态管理及复查等工作。

中国人居环境奖包括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两类。

“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授予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城市(含直辖市的区)。

“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授予在改善人居环境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示范价值的项目。

(二)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评选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分类评选、动态管理和复查的原则。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评选管理工作。

二、申报主体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的申报主体是城市(含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

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的申报主体是城市(含直辖市的区)和县人民政府。

三、评选区域范围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评选区域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评选区域范围为城市(县城、镇)建成区或者村庄。

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34 建法[1995]245号 关于城市抗震救灾规划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
35 建法函[1997]2号 关于事业单位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复函
36 建法 [2000]68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建设部《关于请求解释〈城市房地产法〉中房产管理部门的函》的复函”的通知
37 建法 [2000]69号 建设部关于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21 建办档[2008]3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积极防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作用的通知
22 建办[2009]14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23 建办[2007]246号 关于印发《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工作规程》的通知
24 建办[1992]190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组织记者采访团若干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 (82)建发办字21号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
3 1982年2月8日颁发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
4 (88)城办字第29号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城乡建设档案密级划分暂行规定》和《城乡建设档案保管期限暂行规定》的通知
5 建办〔1992〕141号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通知
6 建办档〔1993〕103号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修订稿)的通知
7 建办〔1995〕267号 建设部关于做好开发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8 建办[1997]142号 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资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100 建法[2009]13号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框架》等文件的通知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

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
(%)
建成区绿地率(%) ≥3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2
(㎡)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 ≥90%
盖率(%)
林荫路推广率(%) ≥70%
AQI ≤100 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
8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低于本地区平
城市空气质量(%)
均水平 1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 角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显著
并得到有效实施。残疾人生活水平达 系
到基本标准。
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
无障碍设施建设
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及通讯、信息交流
等软环境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制定完善的外来人口市民化政策并得
外来人口市民化政策 到有效实施。外来人口基本公共服务
保障体系完善。建立完善的农业转移
-4-
D、公共 安全
C5 公众参与 C6 历史文化 与城市特色
(%)
城市人口密度(人/ ≥10000
平方公里)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绿色建筑占城市新建建筑比重≥50%
新建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 例≥20%
绿色建材使用和装配 式建筑建设
绿色建材使用比例≥30% 出台了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 配套措施,并明确目标,装配式建筑 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综合否 近 2 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建设等事故,造成重大 定项 负面影响的城市,实行一票否决。
-7-
第三部分 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已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 二、重要参考条件:已被命名为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境保 护模范城市”。
-8-

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5.23•【文号】建城[2002]127号•【施行日期】2002.05.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建设部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29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29日)废止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城[2002]12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我部修改完善了《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同时制定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两个附件还调整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人员。

现将《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评选办法》及其附件一并印发给你们,请在组织申报工作时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2、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3、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一、奖项的设立为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表彰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城镇、单位和个人,建设部决定设立“中国人居环境奖”(含“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城镇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反映获奖者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中某个方面取得的成就。

二、评选对象“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选对象是城镇政府。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评选对象是:1、城镇政府或政府部门;2、企事业单位;3、社会团体;4、项目;5、个人。

三、申报条件(一)城镇政府或政府部门积极制定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城镇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并取得实施效果;组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重视对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投入;有效领导和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工作。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附件3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申报材料编制导则第一部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2)第二部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15)第一部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主题1:住房条件改善一、住房改善1.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供应结构合理。

2.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保障性住房基本满足中低收入家庭需要,建成区内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3.住房保障机构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配租、配售制度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序。

4.房地产市场有序、交易规则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5.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得到有效启动。

6.商品房空置量处于合理的区间。

7.住宅建设广泛采用无障碍、节能设计,注重养老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8.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9.房地产交易、产权管理程序合理、服务规范。

10.市场规则比较健全。

11.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二、住宅科技1.编制完成住宅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和开发关键技术,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2.积极推行康居示范工程,引导住宅规划设计质量的提高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3.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及其它先进的结构建造技术,增进居住功能。

4.积极推广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促进住宅整体技术的进步。

5.注重住宅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技术突破。

6.在住宅技术标准化工作、实施工业化成套技术方面有杰出贡献。

7.在住宅部品生产、运行和流通体制方面,努力实现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改善部品质量。

8.提高住宅全装修比例。

主题2:社区建设1.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专业化物业管理。

2.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健康有益。

15分钟社区便捷生活圈实现全覆盖。

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人居环境奖是为了表彰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改善人居环境的事业中,推动城市和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实施人居环境奖,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奖项设置。

1. 城市建设奖,表彰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市容环境、交通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2. 乡村建设奖,表彰在乡村规划、村庄建设、田园风光、乡村旅游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3. 环境保护奖,表彰在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4. 社区建设奖,表彰在社区规划、居民自治、文化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标准。

1. 创新性,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并实施了创新的理念、技术或模式。

2. 成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为人居环境改善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3. 可持续性,所做出的贡献具有可持续性,能够为未来城乡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长期效益。

4. 社会影响力,对于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社会和环境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1. 提名推荐,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名推荐候选人或项目。

2. 资格审查,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或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名单。

3. 评审评议,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候选名单进行评审评议,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公布,公示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

四、奖励措施。

1. 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

2. 进行宣传推介,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广泛宣传。

3. 组织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

五、实施保障。

1. 设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业精英组成。

2. 建立健全的评选制度和程序,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3. 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吸引更多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参与评选活动。

六、总结展望。

人居环境奖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改善人居环境的事业中,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附件2: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主题1:住房条件改善一、住房改善1.住房供给体系完善,供给结构合理。

2.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根本满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棚户区、旧住宅区得到有效改善和整治。

3.住房保障机构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配租、配售制度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和效劳标准有序。

4.房地产市场有序、交易规那么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根本平衡、结构根本合理、价格根本稳定。

5.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得到有效启动。

6.商品房空置量处于合理的区间。

7.住宅建设广泛采用无障碍、节能设计,注重养老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8.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科学标准。

9.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程序合理、效劳标准。

10.市场规那么比拟健全。

二、住宅科技1.编制完成住宅产业开展规划,积极引进和开发关键技术,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开展。

2.积极推行康居示范工程,引导住宅规划设计质量的提高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3.推广应用先进的结构建造技术,增进居住功能。

4.积极推广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促进住宅整体技术的进步。

5.注重住宅根底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技术突破。

6.在住宅技术标准化工作、实施工业化成套技术方面有杰出奉献。

7.在住宅部品生产、运行和流通体制方面,努力实现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改善部品质量。

主题2:社区建设1.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

2.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健康有益。

3.社区居民团结互助、文明居住,重视开展社区的公益活动。

4.社区社会稳定,治安情况良好,各类矛盾得到有效的协调和化解。

5.重视失业或下岗人员的就业安排,社区里没有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残人员及其子女得到有效的接济。

6.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妇女参与社区公共效劳及管理的程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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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6.05.20
•【文号】建城[2016]92号
•【施行日期】2016.05.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
选主题的通知
建城[2016]9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的通知》(建城[2010]120号)废止。

附件:1.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
2.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说明
3.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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