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井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安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人员、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凡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执行井下作业前的安全准备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更新。

第二章人员注册和审批第五条凡有意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从事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人员注册和审批。

第六条人员注册和审批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证明、安全培训证书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审批人员将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第八条人员注册和审批的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通知,被批准人员方可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九条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井下作业流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定期进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十二条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证书,否则不得进入。

第四章井下作业准备第十三条进入井下作业区域前,人员必须进行全面的作业准备。

第十四条作业准备包括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劳动工具等是否完好,检查工作场所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等。

第十五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由专人进行简要指导和安全提醒。

第五章井下作业执行第十六条在井下作业期间,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擅自更换工作位置或变更工作内容。

第十八条在井下作业期间,如发现存在任何危险或异常情况,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按照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置第十九条在井下作业期间,如果发生突发事件,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好自身安全。

第二十条人员应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要求,紧急撤离现场,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井口安全、有效管理井下作业人员和设备,保障生产安全,我公司特制定了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出入井流程,强化安全管理,并明确责任和权限,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救援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和井下设备。

二、出入井登记管理流程1. 出井登记流程:(1)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之前,必须向井口管理人员进行出井登记。

(2)出井登记内容应包括:姓名、工种、工作单位、随行人员(如有)。

(3)井口管理人员应核实出井登记的人员身份和工作单位,确保其具备进入井下的资质。

(4)井口管理人员应向出井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

(5)出井人员须在工作前将个人防护用品佩戴齐全,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2. 入井登记流程:(1)入井登记应由井口管理人员进行,记录入井人员的姓名、工种、工作单位。

(2)井口管理人员应核实入井人员的身份和工作单位,并确认其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齐全。

(3)入井人员应按照已制定的作业计划前往指定的工作区域。

(4)井口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入井现场巡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责任和权限1. 井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1)核实出入井人员的身份和工作单位,并确认其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

(2)向出井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佩戴齐全。

(3)定期巡视井口现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2. 出入井人员的责任:(1)接受井口管理人员的核实和登记,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2)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配合井口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和检查。

四、应急措施和救援措施1. 一旦发生井下事故或风险事件,出入井人员应立即向井口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2. 井口管理人员应及时调动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并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事故处理。

3.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对出入井登记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并不断改进。

煤矿出入井及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出入井及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安全,规范煤矿出入井及人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出入井人员,包括矿工、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等。

三、管理制度1.出入井人员管理(1)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遵守本矿出入井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2)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后方可入井。

(3)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等安全用品。

(4)入井前严禁喝酒、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等。

(5)入井人员必须佩戴标识卡,严禁他人代为入井。

(6)入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严禁进入盲巷、未支护的巷道及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区域。

(7)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井口检身制度,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8)入井人员必须听从队干或带班人员的指挥,遵守井下作业纪律。

2.井口检身管理(1)井口检身房必须配置电脑,与人员定位系统联网,具有及时检测入井人数与井下人员分布情况功能。

(2)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确认其身份、证件、安全用品等。

(3)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入井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符合入井条件。

(4)井口检身人员每隔2小时要对入升井台账及电脑显示屏上的入井人员、数量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必要时汇报值班矿领导。

3.出入井台账管理(1)矿调度值班员要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核对井下延时、延点工作人员信息。

(2)井口检身人员要对入井人员、升井人员进行登记,确保台账与实际情况相符。

(3)出入井台账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四、责任与处罚1.矿长对本矿出入井及人员管理工作负总责。

2.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出入井及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3.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对因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第二章登记范围及职责第四条登记范围:1. 所有进入矿井井下作业的人员;2. 井下作业人员的随行人员;3. 临时进入井下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2. 井口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出入井人员登记工作;3.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入井人员登记工作负总责;4. 井下作业人员及其随行人员应自觉遵守登记制度,配合登记工作。

第三章登记内容及程序第六条登记内容:1. 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所属单位、职务、工种;2. 入井时间、出井时间、去向;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 井下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健康状况;5. 井下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携带的物品。

第七条登记程序:1. 人员入井前,由井口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所属单位、职务、工种等;2. 人员入井后,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登记;3. 人员出井后,由井口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出井时间、去向等;4. 临时进入井下的相关人员,由井口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工种、进入时间、去向等。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八条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未经登记进入井下的,责令立即退出,并处以500元罚款;2. 伪造、涂改、冒用出入井登记证明的,责令退出,并处以1000元罚款;3. 故意隐瞒、谎报登记信息的,责令退出,并处以1500元罚款;4. 拒不配合登记工作的,责令退出,并处以2000元罚款。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的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建立健全出
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制定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范围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外来人员。

三、登记管理流程
1.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登记
(1)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或离开井下作业区域前,必须由所在班组
负责人进行登记。

(2)登记需填写登记表,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工号、井下作业区域、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信息,并由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3)登记表必须及时报送给值班员进行备案存档。

2.外来人员出入井登记
(1)外来人员进入或离开井下工作岗位前,必须有相关申请,并由
矿方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出入井登记。

(3)登记表必须及时报送给值班员进行备案存档。

四、值班员的职责
1.接收并审核出入井登记表,检查表中的信息是否完整合规。

2.对登记表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存档备案。

3.在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事态时,及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便于井下救援工作的开展。

五、注意事项
1.井下作业人员和外来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证照要求,才能获得出入井许可。

2.登记表必须真实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或篡改登记信息。

3.登记表的存档保管必须严格,确保登记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4.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必须定期回顾和更新,以适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煤矿安全管理的需要。

以上即是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范文,旨在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顺利工作。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对井下人员出入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人员的出入管理。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出入井登记管理,规范井下人员出入流程,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井下人员安全有序出入,防止因出入管理不严格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为企业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人员出入管理,包括生产人员、维修人员等。

同时,本制度也适用于承包方等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

4. 出入登记流程4.1 出入登记▪出入井前必须签到登记,未登记者不得进入。

▪出入井后必须签退登记,未登记者不得离开。

▪副井、转运井、风井等出入井的人员同样需要进行登记。

4.2 签到流程▪井口设有专人负责班次领导签字。

▪工人按班次先后顺序排队,签到前,必须先检查自己的安全带和安全帽,经班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登记通道。

▪工人进入登记通道,交由专人检查,核实签名后,方可通过登记通道,并前往下井。

4.3 签退流程▪工人下井前必须确认自己的出入卡是否带好,并向井口工作人员报出自己的姓名、工号等信息。

▪工人上井后,在到达井口时,向井口工作人员报出自己的姓名、工号等信息,并确认自己的出入卡是否被退回。

▪工人在出入卡被归还后,方可离开井口。

4.4 特殊情况流程▪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入井人员特殊说明,并获得工作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入或离开井下。

▪特殊情况申请书应填写人名、出入时间、出入原因并注明特殊情况,同时附上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文件。

5. 注重管理要求▪出入登记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出入登记应按规定程序操作,信息应准确无误。

▪出入登记表必须要求井下部门每天线收集,保存时间为两年。

6. 总结本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井下出入流程,保证井下人员安全出入,防止因出入管理不严格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从而提高工作质量,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同时,井下人员也应该自觉遵守规定,配合工作,共同维护好企业安全生产。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本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检修人员等。

三、登记管理2.对于新入职的井下作业人员,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填写《井下作业人员登记表》,并由医生审核后方可进行井下作业。

3.井下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体检,并持续更新《井下作业人员登记表》,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4.井下作业人员每天下井前必须登记在册,井下管理人员有权对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和监督。

5.井下作业人员在井下作业结束后,须将《井下作业登记表》交还井下管理人员,并签字确认井下作业结束。

四、监督管理1.井下管理人员有权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查看《井下作业登记表》是否填写完整准确,并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检查。

2.对于违反《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井下作业人员,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并通报相关部门。

3.对于井下作业人员在井下工作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应立即上报井下管理人员,并安排相关医疗救治措施。

五、安全意识培训1.井下作业人员在井下作业前,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了解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2.定期组织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及时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促使井下作业人员始终具备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意识。

六、制度执行1.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井下作业登记表》的登记管理工作由井下管理人员负责。

2.对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及相关工作由医务人员负责。

3.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相关工作由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

4.对井下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及相关处罚工作由安全监督部门负责。

七、附则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本制度自颁行之日起实施。

3.违反《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井下作业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希望全体井下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出入井管理制度

出入井管理制度
出入井管理制度是指规定井口出入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井口注册:规定井口出入时,必须登记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以便于管理和追溯责任。

2. 出入井记录:建立出入井记录,记录井口的出入人员、时间、事由等信息,用于管理和追溯。

3. 出入井审批:对于需要进入井口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包括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领导的审批等,确保进入井口的人员符合相关要求。

4. 出入井安全培训:对进入井口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提升其在井口工作时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 出入井安全检查:定期对井口出入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登记记录的完整性、证件的有效性等,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6. 井口门管理:对井口的出入口进行门禁管理,确保未经许可的人员无法进入井口区域。

7. 井口设施维护:定期对井口的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8. 违规处罚:对违反出入井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以维护井口安全管理的严肃性。

出入井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井口出入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为追究责任提供依据。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出入井人员,包括本矿员工、外来施工人员、参观考察人员等。

第三条出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共同维护矿井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四条出入井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出入井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井口区域。

第五条井口检身员负责对出入井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携带物品符合安全规定,并对携带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行登记。

第六条出入井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安全帽,不得酒后、疲劳驾驶进入井口区域。

第七条出入井人员应服从井口检身员的指挥,配合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强行进入井口区域。

第八条井口检身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出入井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井口区域。

第九条出入井人员应遵守矿井各项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第十条出入井人员应积极参加矿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矿井对出入井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对在出入井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出入井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出入井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井口区域。

2. 着装整齐,佩戴安全帽,不得酒后、疲劳驾驶进入井口区域。

3. 服从井口检身员的指挥,配合进行安全检查。

4. 遵守矿井各项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地点、作业时间。

5. 积极参加矿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井口检身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职责:1. 对出入井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携带物品符合安全规定。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背景随着煤矿井下作业的日益频繁,在井下的工作,成为工作人员必须面对的危险因素。

为了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在井下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排查人数和人员身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企业出入井的管理行为,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在井下人员的身份、数量、时段、出入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方便统计井下人数,及时发现井下人员异常情况,加强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所有出入井人员,包括井下作业工人、值班人员、来回车、运输人员等。

主要内容出入井人员管理1.出入井人员应按规定的通道和时间出入井下。

2.入井前应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3.出入井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入井人员的姓名、工号、所在单位、上下井时间、车号(车数)、进入井下区域等。

4.当日计划外有人进入井下时,须提前向值班员汇报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在进入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出入井口管理1.出入井口设有看守室或者岗亭。

2.井口岗守应经过专门安全教育,了解岗位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3.出入井人员进入岗室前,应配戴好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必要防护装备。

4.出入井进口处应设置物品检查、人员检查、直接出口3个通道,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隔离措施,禁止车辆滞留。

5.当出入井通道发生异常情况时(如塌方、漏水等),岗室值班员应立即停止出入井,并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现场安全应急处理。

责任与制度执行1.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2.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未经批准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时间及通道进出井下区域。

3.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出入井人员,一经查实,将由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惩戒处理。

4.相关人员对于未履行该制度被发现后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将由管理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入井管理制度
出入井管理制度一、人员清点制度1、为了搞好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矿井各工作点的人员分布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建立矿井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2、每个入井人员入井前必须到登记室登记。

且必须在更换工作服,带上自救器矿灯、安全帽后方能登记。

登记时向登记员讲清队别、组别和姓名。

3、入井人员必须由本人亲自到登记室登记,严禁请人代记或不换工作服登记。

4、检身工必须对出入井人员清点好人数并做好记录,随时掌握好井下人员数量,做到井下人数准确无误。

5、班组长每班清点好本班人数,进班时报给检身室,出班时向检身室汇报已出班人数和还在井下工作的人数。

6、登记员必须做到严格考勤,不讲私情,不乱登记。

每班填好入井人员报表,每天报给矿办室。

7、每个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到登记室登记,严禁入井人员出井后补记。

8、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根据情况,由矿办室、技安科共同处理。

二、人员检身制度1、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出入井人员携带违禁物品入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建立出入井人员井口检身制度。

2、井口检身工为井下安全、财产保护第一道关口,检身工要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责任制,严格把关,把一切不安全物品、人员挡在井口外;把井下一切不应带出的物品封在井下,确保井下安全与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3、检身工必须进行井口手上交接
班,严禁脱岗、离岗。

确需暂时离岗的特殊情况下,应委托1人(调度员)暂时代守井口,但不能上下人员,且暂时离岗不能超过10分钟。

违者发现一次扣款5~10元。

4、无人员进出井时,检身人员守住井口,禁止闲杂人员在井口逗留,不制止者,发现一次扣款5元,造成后果者,由双方共同负责。

5、有人员入井时,先清点好人员,再逐个对入井人员进行严格、认真、仔细搜身,对带有的违禁物品(烟、火、易燃爆物),一律进行没收,且记名交技安科进行处理,严重者,禁止其入井。

对矿灯失爆进行登记,并勒令其更换,否则禁止入井。

对穿化纤衣服者,责令其脱下并进行没收,对着装穿戴不齐或不合格者,禁止入井;对喝酒者,禁止入井;对拒不接受搜身检查或不报真实姓名者,禁止其入井;无理取闹、甚至相威胁者,马上报技安科、矿办室、保卫科进行处理。

并对上述进行认真登记。

搜身完后,检身工组织人员有秩序地入井。

6、有人员出井时,必须出井人员进行严格逐个搜身后,方可让其离开。

对有带违禁物品和不允许带出的材料进行没收,并登记后报技安科、矿办室处理。

对带出的其它物品也要进行登记备查。

拒绝搜身或不报姓名者,由技安科、矿办室、矿保科处共同处理强制执行。

7、凡未进行严格搜身者,后果由当班搜身工负责。

平时矿级管理人员抽查到未搜身者,扣款5~10元/次。

8、检身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每班认真登记好出、入井人数,做到心中有数。

对干部入井要认真考核,不弄虚作假,并保存好原始记录,不得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9、
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接受并配合检身工的工作,确保制度的顺利施行。

仁寿县天峨煤矿2007年4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