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井口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煤矿作为一种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对于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文将从以下方面详细介绍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1 入井人员检身的目的入井人员检身是为了确保入井人员的身体状态符合下井条件,减少由身体疾病等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为此,煤矿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入井人员检身制度,明确检身内容、检身标准和检身程序。
1.2 入井人员检身的内容入井人员检身的内容应包括身体状况、心理状态、用药情况等方面。
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血压•心电图•心理健康评估•体格检查•用药情况1.3 入井人员检身的标准入井人员检身的标准应具体明确,以确保入井人员的身体状态符合下井条件。
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血压符合正常值范围•心电图异常值未达到一定程度•心理健康评估得分符合标准要求•体格检查异常未达到一定程度•用药情况无禁忌项1.4 入井人员检身的程序入井人员检身的程序应具体明确,以确保检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般可包括以下步骤:•填写健康检查表•测量血压和心电图•进行心理健康评估•进行体格检查•查询用药情况2.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1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出入井人员清点是为了确保煤矿井下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人员失踪和安全事故。
为此,煤矿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清点的标准和程序。
2.2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标准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标准应明确,以保证清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人员身份•出入井时间•人员数量2.3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程序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程序应具体明确,以确保清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般可包括以下步骤:•人员入井前填写入井清单•人员出入井时进行身份确认•出入井时记录人员数量3. 总结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二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入井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四条具体的入井检身方式和上下井人员清点方式由现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必须符合本制度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第六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纳入本制度。
第二章入井检身制度第七条任何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之前,必须接受入井检身。
第八条入井检身的内容包括对人员身体状况、穿戴的工作服装、工具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九条入井检身必须由监工或现场负责人亲自进行,确保入井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人员在入井检身时,必须配合监工或现场负责人的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检查结果记录在入井检身表上,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检查结果如出现问题,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并重新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经常发生检查问题的人员,可暂时禁止其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三章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第十四条上下井人员清点由现场负责人进行。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之前,必须进行人员清点。
第十六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包括记录人员的姓名、工作岗位、班次等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确认人员信息后,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清点表格上的要求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如果发现人员清点信息存在错误,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纠正,并重新进行清点。
第二十条对于经常出现清点错误的人员,可采取限制其上下井的措施,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四章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第二十二条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井下作业中发生事故的,除了依法追究责任外,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3篇)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必须建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进出井人员的检身、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
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
做好并完成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后方能下班,并集体行动。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2)是一种管理和控制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出入的规定和流程。
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点:1. 出、入井申请:所有需要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都必须提前向管理部门提交出、入井申请。
申请表中应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工作单位、详细工作计划等内容。
2. 安全培训: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都需要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井下安全规程、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只有通过培训并持相关证书的人员才能进入井下工作区域。
3. 准入许可: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资质、工作计划以及井下工作情况来评估是否批准其进入井下工作区域。
一旦批准,申请人将得到准入许可,准入许可通常需要佩戴身份证件或特殊标识。
4. 出、入井登记:所有进、出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都需要在相关的登记簿或系统上进行登记,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进出井时间、工作计划等内容。
这样可以方便管理部门进行记录和跟踪。
5. 安全监控:井下工作区域通常设有安全监控系统,用于监测出、入井人员的行动和情况。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井口检身制度:1、井口检身的目的: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避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工具进入井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井口人员检查的责任主体:包括井下作业人员及工作负责人。
3、井口检身内容:(1)人员自检:进入井口前,需要自觉检查自己身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火柴等;是否符合井下作业的要求,如是否穿戴适当的工作服、工作靴;是否携带个人防护装备等。
(2)检查人员的责任:负责人在井口会设立检身站点,负责对进入井口的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危险物品和工具的携带、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4、井口检身的操作步骤:(1)井下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前往井口集合。
(2)检查人员设置检查站点,在井口等候。
(3)井下作业人员排队进行检身,按照要求自检是否携带危险物品。
(4)负责人对每个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查看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和工具。
(5)检查无误后,井下人员可正常进入井下进行作业。
5、井口检身的频率和时间:(1)井下作业人员每次下井前都要进行井口检身。
(2)井口检身时间一般在每班开始前,确保人员进入井下之前进行检查。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为了确保井口人员的数量与出入记录的一致性,便于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和追溯。
2、出入井人员清点的责任主体:出入井记录人员、负责人等。
3、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操作步骤:(1)出入记录人员应站在井口或进出口位置,记录每一位进出人员的姓名、时间、工作单位、身份等信息。
(2)负责人负责清点并核对人员进出数量与登记记录是否一致。
(3)如果发现登记记录与出入人员数不符,应立即进行核实,找出原因并及时纠正。
(4)每天结束时,应对当天出入井人员的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
4、出入井人员清点的频率和时间:(1)出入井人员清点应在每次进出井的时候进行。
(2)对于常驻井下的人员,每天进出井口时都需要进行清点。
综上所述,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为了保障井口人员的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1)未戴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
(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4.调度室应随时与矿灯发放室和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矿灯发放室、自救器发放室、井口检身室都必须将出、入井人员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井工煤矿是通过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来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1. 入井检身制度:- 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身程序,包括体温、呼吸、血压等生理指标的检测,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 检身人员会对每个人员的身份证或矿工证进行核对,确保身份真实。
- 人员进入矿井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设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井工煤矿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安全和管理提出了高要求。
为了确保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井工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只有合格的人员进入矿井进行工作,并记录下每个人的进出情况,以便在发生不测时进行追溯和调查。
为了实施这些制度,应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
下面是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入井前检身要求:(1)对所有进入矿井进行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呼吸系统、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
只有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矿井。
体检报告必须保存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2)入井前,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熟悉矿井工作环境、了解应急措施、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等。
(3)入井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特别是对于进入井下的设备和工具,要进行消毒防疫,以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2. 入井检身程序:(1)在入井口设立专门的检身室,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检查。
对每个人员进行全面体检,包括测量体温、查看体检报告、检查呼吸系统、视力和听力。
(2)检身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医护人员应随时准备进行急救。
(3)对于有疑似疾病的人员,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
如有必要,应及时请专科医生进行会诊。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出井清点要求:(1)所有从矿井出来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
清点包括身份核对和人数统计,确保每个人都安全出井并记录下来。
(2)出井清点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不得有差错和遗漏。
出井人员应按规定顺序排队,以便进行有序地清点。
2. 入井清点要求:(1)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
清点包括身份核对和人数统计,确保每个人都符合入井条件并记录下来。
(2)入井清点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不得有差错和遗漏。
入井人员应按规定顺序排队,以便进行有序地清点。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和管理,有效控制出入井人员,并保证所有人员在井下工作前进行必要的检身工作。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作业的工作场所。
二、管理要求1.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员工、承包商和访客,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2.在进入井下作业前,所有人员必须接受适当的检身,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具体要求如下:a)头盔:头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保护头部免受碰撞、落石等伤害。
b)面罩和眼睛保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罩和眼镜,以保护眼睛免受粉尘、化学物质和飞溅物的伤害。
c)呼吸器:在有毒气体或粉尘较多的作业环境中,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呼吸器。
d)手套和护肤用品:根据具体作业要求,必要时人员应佩戴适当的手套和护肤用品。
e)安全鞋:安全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能够保护双脚免受砸伤、刺穿和滑倒的伤害。
f)其他个人防护装备: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可能需要佩戴其他防护装备,如耳塞、安全带等。
3.所有人员进入井下时,必须通过检身站进行检身和登记。
检身站的设置应符合相应的工作场所标准,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
4.检身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要求。
5.检身站的工作人员应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身体外观检查,特别是检查可能影响工作安全的因素,如酒精、毒品等。
如发现有影响安全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主管人员。
6.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照明设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装备,并遵守相关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
7.在井下工作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始终保持警觉,并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指示和命令。
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主管人员。
8.离开井下工作区域时,人员必须按照规定通过检身站进行检身和登记。
检身站的工作人员应在人员离开前进行身体外观检查,确保人员的安全。
三、责任和违规处理1.井下作业的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检身和人员清点管理措施,并确保所有人员严格遵守。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一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照教育培训制度接受入井培训,且培训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
第二条入井人员必须穿戴统一配备的工装,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第三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用胶靴,随身携带自救器、数字式瓦斯检查器和矿灯。
第四条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用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井后清点的方式进行,调度室做好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清查工作。
第五条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
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或穿安监标志服),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所有入井人员自觉接受把罐工的检身。
在人员入井通道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
第六条凡入井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车(候罐),统一按规定进行入井前安全宣誓及安全确认,严禁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候车(候罐)。
第七条井口检身工经过安全宣誓和安全确认后,方可允许人员入井,入井人员要逐一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第八条检身人员发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发现强行入井者,立即汇报安监部信息站,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第九条职工所佩戴的“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损坏、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矿灯房审领“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否则,严禁入井。
第十条入井前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禁喝酒。
第十一条非防爆型电子仪器、仪表严禁携带入井,特殊情况确需入井,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下井进行照相、摄像等工作时必须使用防爆设备,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入井。
第十二条人员携带工器具长度超长、超重等物件下井时,严禁人、物同车(罐),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要经调度室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入井。
第十三条乘座罐笼、人车人员数不得超过乘坐规定,严禁超员乘座罐笼、人车。
第十四条把罐工负责挂好防护链,经全面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未打停车信号,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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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检身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否则,按“三违”规定处罚;
2.检身人员必须填写的台帐有:(1)出、入井人员登记记录,其中应详细记录出入井人员的姓名、时间、人数、工种等。
(2)交接班记录,其中就详细记录本班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对未出井人员应当班搞清原因,必须对下一班交清并报矿调度室。
否则处罚当班检身工100元。
3.入井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检身工检身,听从指挥,有序出入井,不得滋事生非,否则,按违章处理。
4.检身工必须对每一名出入井人员进行检查,检身时必须礼貌相待、礼貌检查,并对其及所携带物品进行登记,不得让闲杂人员进入井口附近.
5.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
器和矿灯,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入井前禁止喝酒,否则,,如发现酒后入井者,1人次处罚检身工200元,携带烟火入井者处罚检身工200元,6.必须认真督查佩戴标识卡人员,特别是科队以上领导及安检、通风人员,对未带标识卡人员有权拒绝其入井。
7.严禁其他人员与运送火药、雷管人员同鑵进、出井,火药、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8.检身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到岗位卫生未清扫不交接{卫生标准:墙壁无涂污无灰尘,地面洒水清扫无杂物},证卡与登记不相符不交接,否则,卫生不达标一次处罚50元;证卡与记录差错一次处罚检身工50元。
9.外来人员入井必须经矿调度批准,由矿指定人员陪同方可放行,否则处罚检身工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