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统计管理制度与流程

8统计管理制度与流程
8统计管理制度与流程

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制度

与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统计工作,除认真执行以上法律、法规外,还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和管理实际,持续评价和及时更新统计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统计管理制度应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期间若管理制度有重大调整或变化,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本行董事会将本行数据质量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之中,并定期对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我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关于数据质量政策和目标贯彻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第六条董事长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委派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组织领导监管统计工作,对制度性变革等重大监管统计事项及时研究部署,在资源调配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本行高级管理层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建立机

制和流程,明确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行数据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并有效落实数据质量问责制。

第八条审计稽核部为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监管统计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审计稽核部根据授权负责制定全行监管统计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措施,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并发现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三章统计工作的任务和统计部门职责

第十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科学系统地收集、整理和反映本行资金运营和各项业务状况。

(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汇总各类统计报表和资料。

(三)开展统计分析。

(四)按规定对外公布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咨询。

(五)依法进行统计检查,实行统计监督。

第十一条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十二条统计工作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以财务会计和资金运营信息为基础,以综合业务系统为依托,保障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本行统计部门包括统计牵头管理部门和统计业

务部门。统计牵头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推动统计业务部门贯彻落实各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根据本行实际,拟定年度统计工作目标、具体措施,拟定或修改本行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制度。

(三)定期、不定期开展统计检查,对统计业务部门作出客观评价。

(四)组织开展全辖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工作管理水平;

(五)做好监管统计有关事项的报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管统计制度;数据异动情况;与监管统计工作有关的机构、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变动情况;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建设及其他可能对监管统计数据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六)其他应由统计牵头管理部门承担的有关职责。

统计业务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收集、汇总、整理并及时、准确、完整向统计牵头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属于本部门负责的各项统计资料。

(三)根据工作需要,就特定领域或专题开展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四)认真组织本部门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业务学习和培训。

(五)其他应由统计业务部门承担的有关职责。

第四章统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本行监管统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扎实

的专业知识、熟练的操作技能,必要的协调沟通能力,能胜任监管统计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统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统计人员原则上应具备柜员、会计、信贷等岗位从业经历。

(二)必须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经考核不适宜担任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统计人员的权利

(一)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本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相关资料,查阅有关原始资料,询问有关情况。本行各业务部门要配合统计人员,支持统计工作。

(二)统计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统计报表,对违反统计法令、制度的错误行为,有权进行批评、抵制、揭发和检举。

第十七条统计人员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掌握统计专业知识,熟悉各种业务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令、规定以及本制度,及时上报各项报表;积累统计资料,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统计任务。

(三)发扬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如实反映情况,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各项统计数字;发现错报、漏报情况必须及时更正。

(四)严守商业机密,认真执行我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统

计资料,经管的统计资料不得丢失,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对外提供。

第五章统计数据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各支行、各部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牢固树立全行“一盘棋”思想,积极维护本行的整体形象,积极配合统计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优质高效的完成各种基础台账、统计报表、文字分析和调研分析工作。

第十九条本行由审计稽核部牵头建立有效的覆盖监管统计数据生产报送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监控机制。

第二十条审计稽核部对监管统计数据实施有效的跟踪监控,强化总体复核,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反馈到相关责任部门并督促其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监管统计相关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监管统计的数据源信息质量适时监控,对审计稽核部提出的数据源质量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数据源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二条本行审计部门将数据质量纳入审计检查范围,内控合规管理部门在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时充分考虑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统计制度制定、修订

第二十三条审计稽核部负责牵头制定本行的统计制度,结合本行工作实际,严格按流程操作,讨论稿形成后及时下发全行征求意见,并提交合规管理部审查通过后,提交行务会研究通过后,下发全行执行。

第二十四条审计稽核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制定符合本行

实际的统计业务制度。统计业务制度对监管统计的内容、方法和口径等方面做出统一规定,保证监管统计报表和数据中每一个统计项目的归属关系及取数路径清晰、准确。

第二十五条审计稽核部负责根据监管要求和管理实际,及时更新统计业务制度。

第二十六条审计稽核部负责将统计制度报监管机构备案,统计制度若有重大调整或变化,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七章科技保障

第二十七条本行与监管统计相关的业务领域及系统遵循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全行统一的监管统计数据架构,客户、产品、机构、账户等基础信息跨系统保持名称、定义、口径、来源等方面的一致性。各系统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实现系统间信息共享。

第二十八条科技部门对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的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征询并充分考虑监管统计业务需求,系统功能支持监管统计信息自动采集。

(一)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涵盖监管统计涉及的全行各业务领域及各类相关机构。如由于新的监管要求变化而暂时无法实现全覆盖,要有明确的系统完善时间安排。

(二)业务及管理基础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拓展性,满足新业务、新产品和监管新要求的需要,并为监管统计管理系统预留能够灵活加载的数据接口。

第二十九条科技部门将监管统计系统建设纳入本行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系统框架设计符合监管统计业务及管理要

求,并配备充足的信息科技支持资源。

(一)监管统计系统附有完备的系统取数规则及系统操作说明,为统计人员提供操作规范。

(二)监管统计系统具备较强的可拓展性和灵活性,能根据监管要求,灵活、方便地增加新的监管指标或报表数据采集,具有灵活定制分析报表、合理管理各类口径数据等统计应用分析功能。

第八章统计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本行根据监管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定期对监管统计人员进行科学、系统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统计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业务学习内容以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为主,结合本行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研究,使业务学习内容符合各自的工作需要。

第三十二条统计人员应积极参加银监局、人民银行和系统内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同时,还要做好转培训工作,根据银监局和上级主管单位对于金融统计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负责对全行相关统计人员进行转培训,及时传达到银监局和上级管理机构对金融统计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规定要求。

第三十三条本行对监管统计岗位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财务预算应满足各岗位正常履职所需,包括设备、差旅、培

训、加班费等支出。

第九章统计工作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四条审计稽核部作为本行统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做好全行统计工作的考核。

第三十五条涉及统计工作的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审计稽核部门规定的时间报送相关报表,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十六条审计稽核部定期将统计工作考核结果向行领导汇报。

第三十七条本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考核结果纳入本机构绩效考核体系。

第三十八条为保证监管统计岗位薪酬水平能够吸引和留住合格人员,本行在岗位设置时应能体现职业成长发展的良好通道,同时建立有利于提高监管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促进其职业成长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章统计资料管理

第三十九条本行对监管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面、严密的管理流程和归档制度,保证监管统计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第四十条当内部职能变更、人员变动时,做好监管统计资料交接存档工作。

第四十一条严格遵守《统计法》和《保密法》中有关统计资料保密工作的规定,严格借阅手续,杜绝统计资料丢失现象的发生。

第四十二条按照文书档案管理标准,按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一章统计资料的公布

第四十三条本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规定,定期公布金融统计资料,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对外公布个别项目的统计数字,须报经董事会批准。

第四十四条对外公布有密级的金融统计资料的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制度,绝密、机密、秘密级的统计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由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制度与流程》(沛农商银发【2013】55号)、《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制度与流程(修订)》(沛农商银发【2015】106号)同时废止。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多渠道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主导投资、建设或政府提供政策优惠由产业园区、企业、村镇集体和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并纳入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管理,限定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由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通过申请租住的住房。 本市保障性住房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 第四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五条解决本市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解决城镇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标准。 第六条市住建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编制建设规划,定期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情况,加强各部门联动,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以确保准入条件和退出条件审核公正性和准确性。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范围内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规划、建设、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年度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资金和建设任务。建立住建、民政、公安、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做好本地区保障性住房对象准入和退出资格审核,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 第七条各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住房保障管理实施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从事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建设、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等准入和退出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八条市住建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各区开展城镇保障性住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依据《统计法》规定,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工作在单位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单位实行统计员、科室负责人、领导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归口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单位统计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统计与其它科室的协调工作。 4、根据单位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单位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单位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科室定期填报的统计报表,各科室统计人员应按时填报,填报完成后,首先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名后,报单位领导处进行审批,单位领导审核同意盖章后,方可对外上报。 2、上级下发的阶段性和临时性统计报表,应根据科室业务相关程度,确定由相关科室进行填报,如果涉及多个科室的数据报表,由办公室负责填报,其它科室积极培合,并相应填写本科室有关数据,及时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经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后,方能对外上报。

3、对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实际报销费用的资金申请,由财务、业务、监督科对其数据进行核对,正确无误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名,单位领导审批同意,方可上报资金申请文件。 4、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统计人员应认真仔细填报统计数据,核对无误后,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科室负责人应认真进行审核,正确无误后,上报单位领导处进行审批,领导审查签字,盖章齐全后,方可报出。 5、凡对外报送统计报表,应由填报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亲送面审,正确无误后,完成填报任务。 6、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领导签阅后由办公室负责转送各相关科室进行传阅。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和保管 1、各科室向外提供统计资料,一律以相关科室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外单位索取统计资料时,必须由科室负责人报告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3、单位主要统计数据,由办公室主要负责统计。 4、各科室填报的统计资料,应按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过期的统计资料,如确认无保管价值,应呈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统计数据差错的更正 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更正,不得推诿或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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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大全1 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统计法》及有关法规,严格依法办事。 二、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汇总公司的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项指标和数据,做到正确完整。 三、审查本公司的统计报表,搞好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统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五、认真学习有关统计法规,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一、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 二、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 三、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资料私自外借。 四、不准随便摘录统计资料内容,谈话不得与非有关人员涉及统计资料内容。 五、不准在统计室内会客,非统计人员严禁使用统计专用微机。

六、对需要销毁的统计资料,必须登记造册,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要到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七、因玩忽职守造成统计资料丢失或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 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统计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销售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一、所有统计台账资料均为公司内部性文件,除业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经区统计局开具介绍信以外,均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二、本公司统计台账采用区统计局统一格式,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季度、签订的合同额、建筑业总产值、竣工产值、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期末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应收工程款、房屋竣工面积和房屋竣工价值等。 三、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所有报表均应打印存档,作为统计台账的补充资料。 四、统计工作人员务必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统计台账等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 工作通讯联络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对公司各种通讯工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生产统计管理制度

生产统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统计工作的管理,加强各项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以保证为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进度控制及成本核算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数字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统计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3.1 生产部主管对生产系统的统计工作及生产计划工作行使日常管理。 3.2 车间生产统计员负责本车间各项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3.3 财务部负责对生产统计员的业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四、规定内容 4.1 生产统计的工作任务 4.1.1 按照生产部、财务部的工作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纳、整理和分析。 4.1.2 为生产车间提供准确及时的生产进度数据,以便于车间的生产安排。 4.1.3 为财务部提供准确及时的生产成本统计数据,以便于公司财务部进行成本核算。 4.1.4 协助财务部完成产品物料消耗定额、计件工资方案的制订与修订工作。

4.1.5 及时反映车间的问题及需要,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供生产决策参考。 4.2 生产统计的统计范围 主要包括生产进度统计和成本统计两大类,具体涉及产量统计、物耗(能耗)统计、考勤工资统计、生产效率统计等。 4.3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4.3.1 全面性:生产统计应全面地反映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进度、物耗、能耗、质量状况、考勤、工资计算等各方面的数据,便于公司领导全面地掌握生产状况。 4.3.2 准确性:原始记录和统计数据必须准确,不允许有“差不多”、“大概”之类的数据,更不允许有差错的数据。同时,统计人员妥善保管原始记录、报表和单据,以供备查和调用。 4.3.3 及时性:生产统计人员应根据生产部、财务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地点、项目进行记录和统计,要求做到反映快、整理快、传递快,以便生产部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的高速生产,从而保持生产、计划和核算的主动性。 4.4 各生产统计报表的作用及数据来源 4.4.1 “车间实际生产日报表/汇总表”、“瓦楞机实际生产日报表/汇总表”、“车间生产安排日报表/汇总表”、“周生产(入库)计划进度表”、“月生产(入库)计划进度表”主要反映每日、每周、每月的实际生产情况及计划完成进度情况,是制定下一阶段生产作业计划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生产管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该类统计报表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各工序、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201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3 年10 月

编制说明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2004]56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 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职责。 二、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确保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特制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 三、《软件制度》的实施范围:一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含软件认证企业);二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年收入在500 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服务及 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1.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在地统计原则”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及所属企业(含计划单列市和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由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名单以上一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最终发布的百家企业名单为准。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督促所在地区企业的报送工作。 3.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本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时间,由各省市主管部门自定。 4.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只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在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中不含跨地区的集团企业数据,在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报表应含跨地区的集团全部企业数据。 五、上报时间: 1.软件统计年报: 3月(1)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企业基层表、汇总表及企业数据库文件,于年后31 日前报 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 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由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定。 2.软件统计月报: (1)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月报汇总表 (电软统综1 表),于月后15 日前通过网上直报或电子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有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XX省统计管理条例》,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 四、从事统计的专(兼)职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按要求参加由统计部门或主管业务部门组织的统计岗位培训或专业知识学习。 五、统计人员必须遵守《统计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六、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支持统计工作采用现代先进技术、设备,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七、统计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搜集、报送统计报表。报出的统计数据要有据可查,不得编造虚假、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否则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八、报送的统计报表须经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九、统计资料上报后,发现差错,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更正,重要指标附文字说明。 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上报的统计资料由各单位统计人员保管,汇总后统计资料,由主管业务部门统一管理。 十一、各单位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月度、季度及临时资料为短期保管,年度资料长期保管。 十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十三、对各类违反统计工作规定的行为按《统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doc

XX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XX 则总第一章 为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第一条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性、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 特制定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第二条 进行统计调查、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是企业管理中 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统计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法律法规, 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实行公司、部门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第三条 ;各职能原则,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公司统计工作 部门及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数据统计、报送,定

期、不定 期向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报送相关统计报 表。 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公司在第四条 安全生产技术部设置专职统计员,各部门配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公 动工作时,必须)变(司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统计人员调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有合适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管理办法第二章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公司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第五条 报表,由公司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责任部门。如报表涉 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召集 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报的定期统计报上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门内部公司第六条 审查同意后方能上报。公司内正式定期统计报相关部门领导表,须经 颁发公司各部门执行,未经,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制订“报表格式”表, 公司批准的报表,各部门可拒绝填报。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部第七条 门直接通知填报部门,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不 必再办审批手续。 各部门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部门领第八条 审核。导 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准确可靠,各部门主管领导应对第九条 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报表需要签字后方能报出。 各部门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安全第十条 生产技术部统计人员所公布的统计资料为准。

公司数据统计分析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总则 ●明确报表接口人员与相关职责,保持统计分析的稳定性。 ●确定报表数据种类,统一报表统计口径,保证报表数据统一性。 ●制定报表开发与作业流程,保证报表工作有序性。 ●规范报表周边信息以及报表归档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的可查性和追溯性。 2.细则 2.1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要求 2.1.1统计分析人员职责描述 ●负责与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确定报表统计口径与固定报表体系。 ●负责制作财务报表、集团报表、经营分析报表等固定报表。 ●负责提取统计分析类临时数据。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数据的稽核、报送及归档工作。 ●负责就统计分析类报表相关事宜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问题的核查与处理。

2.1.2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分工 ●需设立统计分析岗与统计分析稽核岗,即填表人与审核人。 ●填表人负责报表的制作与报送工作,审核人负责报表的稽核与归档工作。 ●填表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可采取交叉复核的方式,即此报表的填表 人可作为另一份报表的审核人。 ●填表人和审核人均确认后方可报送,由填表人和审核人共同承担责任。 2.1.3 对统计分析报表接口的规定 ●对于各业务部门需要省公司或分公司定期提供的数据,业务部门把已审批的 《统计数据需求登记表》报表需求给信息部,由支撑共享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统计分析岗处理。 ●对于业务需求,若不需系统开发的,转由统计分析岗处理,对于需系统开发 的,则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开发。 ●财务部在统计数据中若有程序开发或改动的需求,在办公软件中向信息部需 求管理员提出需求,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处理。 ●各业务部门须指定统计分析报表接口人。统计分析人员直接向报表接口人提 供报表和有关信息,由报表接口人向对应分公司或部门发布。 2.2 相关报表规范 2.2.1 统一报表统计口径 ●报表统计口径由集团信息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确定,一般在一年内不作

统计局2018年计算机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

统计局2018年计算机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 统计局2018年计算机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省、市统计部门对计算机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基层统计工作实际,扎实抓好统计信息工作建设与应用,不断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等方面加快信息网络化发展。针对信息网络化发展要求的实际,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工作,重点抓好计算设施建设和网络建设,充分发挥计算工作在整改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现将本年度计算机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计算机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统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计算机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廖英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何登富兼任办公室主任,设在局办公室内,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确保统计信息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二、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化管理进程

按照市统计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统计工作实际,完善了各项计算机应用于管理工作制度,重点抓好计算设施建设和网络建设。为了做好信息化建设,规范统计信息化管理,保障网络安全,我局专门制订了《xx县统计局信息化规章制度》《xx县统计局网络安全保障制度》《xx县统计局病毒检测和网络漏洞检测制度》,对信息化工作管理、内部电脑安全管理、机房管理、机房环境安全管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数据、资料和信息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网站内容管理、网站维护责任等各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实现了全县57个乡镇的统计网络互通,同时,针对部分条件不足的乡镇,我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配备的统计专用电脑,有效保障了乡镇基层人员的统计管理工作条件。 三、加强对统计业务数据的处理,强化计算机维护管理 1.认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数据和各类公文的计算机处理工作。 2.按照全市正版化软件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有效保障我局统计信息工作的安全。 3.为保证计算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我局始终坚持统一管理,分配使用的原则,与各股室签订《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要求各股室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的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 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 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 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 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 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对统计人员按本制度提供的统计数据不得随意改动,如发现数据有误,应及时核实订正,不得推诿或拖延。数据发生重大差错的要以书面形式予以订正,并及时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见附表一)。 第九条各级统计人员因故不在岗时,应指定临时统计人员代理其工作;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向接岗人员移交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台帐、文件、历史资料等,未办妥移交手续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人员调动情况应上报集团公司产业部备案。 第十条各级统计部门应将所属单位或部门的统计资料按月、按季、按年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并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统计资料保存期限:年报、年度分析报告和重要的一次性资料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中报(半年报)和同期分析报告保存5年以上;月报、季报和季度分析报告保存3年以上;原始记录及日报均保存2年以上。对已经过期且无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经产业发展部同意后方可销毁。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XXX 则总第一章 为了加强公司统计管理,有效、科学地组织并规范各项统计工第一条 作,保障统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及 时防范、化解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实现公司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专 业化、规范化和秩序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规定。 公司统计信息是指公司依法向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各级政第二条 文件报表、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有关报告、府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送的, 监管部门、, 和资料,包括反映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统计数据、经营情况分析 各级管理规定和要求的其他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管理是指对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 资料进行调查、第三条收集、

整理、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并对相关统计工作进行管理。 统计工作目标第二章 公司统计工作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第四条 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行业相关规定, 和现代化的手段,全面、准确、及时、系统地对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等情况 进行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五条统计工作是对各项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准 指导工作、为各级管理层了解情况、全面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确、 决定政策、编制计划和加强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通过各级机构搜集整理资料,建立全系统标准化的统计资料档第六条 及时为公司业务、学术研究组织并参与开 展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分析。案,

和管理改革提供相关信息。 与统计负责人统计机构第三章 统计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条线负责的管理体制。公司第七条 组织人事部为公司统计信息办公室、业务管理中心、公司计划财务部、 公司各级负责监督和管理本条线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 负责监督和管理所辖机构相关统计信息机构根据上级机构各职能部门要求, 公司计财部负作为公司报备监管部门统计信息处的统计工作联系人,工作。 责统一管理相关统计工作。 履行下列工作职责:职能部门公司统计工作各第八条 负责制定实施政策和规定,(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 下达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本条线统计工作实施细则和业务统计报表, (二)管理本部门工作条线的统计工作,并实行监督,具体包括:负责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2008)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 度》的通知(2008)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0.22 【实施日期】2008.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已经市统计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沪统审字[2008]12号),有效期至2010年10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一、建立制度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掌握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修订实施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 定》,制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二、统计范围和起报单位 统计范围:为本市范围内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包括50个市级机关和19个区县政府。 起报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运行状况,一般以市和区县两级行政机关为起报单位。区县以下行政机关的统计数据由各区县汇总后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其中按条线由市级机关汇总的不列入区县汇总范围。(按条线起报的区县行政机关名单附后) 三、组织实施 市、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解释统计指标(附后)、组织和协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及归口管理的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的统计工作,包括提供统计单位名单、布置统计工作、收集及报送统计数据。 四、统计报表的上报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目录表》(附后)中各统计指标的报告期别,于每月5日之前报送上月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附后)。如遇“元旦”、“国庆”等长假,报送期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延至该月8日、12日前。 (二)除有特别指明,报表中所有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数据暂缺不详的请“空格”,不应有数据的请填“-”。 五、说明 (一)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 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公司统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统计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统计在宏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太原市统计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企业及派驻机构。 第三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管理制度,高质量地完成上级统计部门赋予的统计任务;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搜集、整理、分析和研究统计资料;对公司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科学、准确的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管理监督;组织公司统计工作的基础建设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章统计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企业、各支服务单位。各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办法,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瞒报、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五条公司统计是公司综合统计管理、统计监督和统计执法机构,公司各企业、各单位根据本办法要求提供统计数据。上级统

计部门各局(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业务有关的统计资料,并汇总统计数据报送公司统计部门。 第六条统计工作作为公司评优、兑现的考核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统计资料由统计人员统一管理。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等资料按有关规定保管存档、调用和移交,不得损坏。 第八条公司要执行国家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的保密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不能对外公开的数据不得擅自向外公布。在公司范围内公布的、向区外上级机关、统计部门和新闻单位及其他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须由本办法规定的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审定,公司上级统计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出。 第四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九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根据本企业、本单位具体情况,积极为开展统计工作创造条件,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设备和统计专项经费,设专(兼)职统计人员并报公司统计部门备案。统计人员如有调动、离职等工作变动时,需妥善做好统计资料的交接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情况报知公司统计部门。 第十条公司统计人员应具备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责任心强,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1.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3. 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 织 领 导 和 协 调 全 厂 统 计 4.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班组 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 (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XX 根据厂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 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XX 召集有关 部门协商编制。 2. 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XX 审查同意,并经主管厂长 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厂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XX 制订“报表目录”,颁发全厂执行。 未经厂部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 厂内统计报表有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 式样送XX 备经营活动 中 的重要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提供统计资料,实 计划管理科负责组

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各科室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XX会签。上报时,应抄送XX。 6.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XX传阅。 7.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党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凡厂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时,统由 XX接洽提供,或由XX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4.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XX综合统计员掌管,科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统计信息化建设计划

2011年统计信息化建设计划 为配合《2011年赤峰市统计信息化建设方案》的实施,大力推进我旗统计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自治区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积极筹措资金,进行统计信息化硬件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统计信息化的前提和关键。我局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统计信息化的基础建设列入了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对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近年来,我局统计系统硬件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计算机装备水平不断提升,目前我局拥有计算机21台,打印机13台,添置了复印机、数码设备、视频音响设备、辅助外设,拥有笔记本电脑4台,同时,在市局和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还添置了1台服务器,硬件设施上到新的水平。2011年,会继续多方筹措资金,进行信息化硬件的更新和购置,争取达到每个专业人员拥有1台笔记本电脑,为数据的移动处理和内外网的双向运行提供方便。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的支持,为全区统计四级网络建设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二、努力创造条件,加强统计人员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

信息化建设,人是关健,有了设备和系统,还需要操作员,要利用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培训班及开展本单位及乡镇人员的微机知识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充电,针对网络技术空白,更要找时间找机会让操作者学习掌握计算机应用较深层次的知识。通过开展人才培养活动,造就一批精英统计员,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熟悉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年内除争取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得到不同层面和不同程度的提高外,至少做到有两人能进行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维护和统计报表软件的管理工作,对计算机设备做到设备档案健全,有维护管理制度。各个专业人员要做到对上级下发的程序会备份,有备份。 三、借助“四级网络”,完善专业程序下发乡镇工作 今年,统计“三级网络”要进一步延伸到乡镇,形成从自治区到苏木乡镇的四级统计专用网络。“四级网络”建设工作的组织主要由自治区统计局负责,市和旗县区统计局主要做好本地区工程实施的协调配合工作。我局要搭乘“四级网络”建设的东风,除指定专人负责上下沟通,协助乡镇做好“四级网络”接入条件的准备工作,帮助落实设备(计算机、电话)、环境、场地、人员等工作外,还要进一步完善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要点 本文档为公司统计管理规定,对公司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保管等进 行了规定。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_______ )计划字第 ______ 号—、总则 1. 为了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査,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 企业实行总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计划管理科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统计工作。 4.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 员,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根据公司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 公司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审査同意,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公司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 ____________ 制定报表目录”颁定全公司。未经执行总公司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 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修改后的式样送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 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 各科室对外报送的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 __________ 会签。上报时,应抄送_________ 。 6. 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传阅。 7. 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生产统计管理制度

生产统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生产统计工作的管理,加强各项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以保证为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进度控制、成本核算等提供数据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统计工作的管理。 三、责任: 1.生产统计员对生产系统的统计工作和生产计划工作进行管理,隶属于生产部长领导。 2.车间班长为本班组兼职生产统计员,负责本班组各项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3.财务部负责对生产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内容: 1.生产统计工作的任务 1.1.按照生产部、财务部的工作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基础数据统计、归纳、整理和分析,并做好生产车间的周盘点和月末盘点工作。 1.2.为生产车间提供及时准确的生产进度数据,以便于车间的生产安排。 1.3.为财务部提供准确及时的生产成本统计数据,以便于公司财务部进行成本核算。 1.4.及时反映车间的问题及需要,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供生产决策参考。 1.5.协助工艺部门完成产品、物料及能源消耗定额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1.6.协助人事部门完成工资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2.生产统计的统计范围主要包括生产进度统计和成本统计两大类,具体涉及产量统计、物料消耗统计、能源消耗统计、考勤工资统计和生产效率统计等。 3.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3.1.全面性:生产统计应全面地反映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进度、物耗、能耗、质量状况、考勤、工资计算等各方面的数据,便于公司领导全面地掌握生产状况。 3.2.准确性:原始记录和统计数据必须准确,不允许有“差不多”、“大概”之类的数据,更不允许有差错的数据。同时,统计人员妥善保管原始记录、报表和单据,以供备查和调用。 3.3.及时性:生产统计人员应根据生产部、财务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项目进行记录和统计,要求做到反映快、整理快、传递快,以便生产部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的高速生产,从而保持生产、计划和核算的主动性。 4.统计报表的填制及传递规定

吉林省统计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吉林省统计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按照统计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对信息化建设、信息应用和信息管理实际,为保障网络畅通、稳定、高效运行,确保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特对网络安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组织管理与责任划分 第一条全省统计系统各级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一位领导具体分管。 第二条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及运行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级统计机构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网络系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逐级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全省统计系统各级单位、部门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岗位,网络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吉林省统计局网络安全保密领导小组是全省统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对全省统计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对全省统计系统网络安全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各地统计系统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第五条省局数据管理中心是全省统计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省网络安全工作的统一规划、技术策划、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安全监控、审计汇报、培训辅导等。 第六条全省统计系统广域网部分各个节点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由省局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省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维护和安全技术管理由省局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各地统计机构本地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在省局数据管理中心的统一指导下,由各地统计机构的技术部门负责。 第七条省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由省局办公室负责,各级统计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安全保密由相应单位的保密部门负责。 第八条全省统计系统各级单位应建立重大网络故障防范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网络故障、网络系统受到侵袭,应当及时按照预案进行处理。 第二部分网络管理 第九条新增广域网节点必须经过省局数据管理中心审批。凡未经审批建立的网络连接,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大全

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统计法》及有关法规,严格依法办事。 二、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汇总公司的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项指标和数据,做到正确完整。 三、审查本公司的统计报表,搞好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统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五、认真学习有关统计法规,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一、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 二、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 三、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资料私自外借。 四、不准随便摘录统计资料内容,谈话不得与非有关人员涉及统计资料内容。 五、不准在统计室内会客,非统计人员严禁使用统计专用微机。 六、对需要销毁的统计资料,必须登记造册,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要到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七、因玩忽职守造成统计资料丢失或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

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统计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销售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一、所有统计台账资料均为公司内部性文件,除业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经区统计局开具介绍信以外,均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二、本公司统计台账采用区统计局统一格式,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季度、签订的合同额、建筑业总产值、竣工产值、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期末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应收工程款、房屋竣工面积和房屋竣工价值等。 三、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所有报表均应打印存档,作为统计台账的补充资料。 四、统计工作人员务必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统计台账等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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