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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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2.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增加绿地、公园、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3.环境整治:对棚户区内环境进行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
八、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4.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
5.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社会稳定。
九、政策支持
1.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确保项目资金需求。
2.税费优惠:依法给予棚户区改造项目税费优惠政策,减轻项目负担。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第1篇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棚户区改造成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3.金融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融资模式,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十、监督评估
1.完善监督机制:建立项目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合规实施。
2.定期评估: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项目透明度。
2.改善棚户区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3.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改造范围及对象
1.改造范围:本项目改造范围包括XX市XX区内的棚户区,具体范围以测绘部门提供的界址为准。

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一、工作原则(一)突出重点、稳妥推进。

按照省、市确定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重点,我区要合理分解年度改造计划,明确各项完成时限,分步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加强对棚改项目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二)区级统筹、各部门协同推进。

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达年度改造计划,制定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按照xx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流程,住建局负责牵头实施本辖区的棚户区改造具体工作,属地街道、征收、发改、国土、规划、财政、审计和法制办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

二、改造任务(一)总体任务截止目前,xx区已启动开发改造棚户区地块19个,占地面积703.47万平方米,剩余3070户未征拆;已批未启动开发改造棚户区地块10个,占地面积474.2万平方米,涉及征收18153户。

(二)xx年任务xx年,计划完成征拆居民1179户,工企83家;土地挂牌出让面积170万平方米;开发建设商品房110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19万平方米。

重点推进鲁辉国际城等12个已启动项目的开发改造工作、破解科宏蔚蓝国际等7个进展缓慢项目的改造难题。

计划启动小白桥一号地块等4个已批未启动地块的征收工作,力争完成长师等6个新审批地块的开发主体确定工作。

三、组织保障按照xx市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我区人居条件和城区面貌,参照xx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架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成立xx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统筹调度、综合协调、项目推进和检查指导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住建局局长耿立春(兼任)。

成员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市容环卫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征收办、区审计局、区法制办、区人社局(绩效办)、英俊镇政府、东盛、吉林、东站、荣光、八里堡、远达和长青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方案

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方案

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城市棚户区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现象,这些区域往往居住条件恶劣,安全隐患严重。

为了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城市棚户区改造已成为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

二、改造目标1.提高居民生活水平:通过改造,使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生活品质得到提升。

2.优化城市布局:整合城市土地资源,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和功能。

3.促进经济发展:改造后的棚户区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周边区域发展。

三、改造原则1.人本原则:以居民利益为出发点,确保改造过程中居民权益得到保障。

2.可持续原则:改造后的区域要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城市长远规划。

3.创新原则:在改造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改造效果。

四、改造步骤1.调查评估:对棚户区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居民需求,评估改造项目可行性。

2.规划设计: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改造方案,包括房屋拆除、安置补偿、基础设施建设等。

3.征求意见:在改造方案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居民和相关方面的意见,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实施改造:按照改造方案,有序推进房屋拆除、安置补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5.督导检查:对改造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6.竣工验收:改造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改造效果。

五、改造措施1.政策扶持: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出让金减免等,支持改造项目。

2.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通过政府债券、社会资本等方式筹集资金。

3.技术支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改造效果。

4.环境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5.安置补偿:合理制定安置补偿政策,确保居民权益得到保障。

六、改造效果1.居住环境改善:改造后的棚户区将拥有舒适的居住环境,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2.城市形象提升:改造后的区域将成为城市的新亮点,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3.经济发展带动:改造后的区域将吸引更多投资,促进周边区域经济发展。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2篇)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2篇)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____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面临着庞大的棚户区群体问题。

这些棚户区存在着危险、不卫生、不安全等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方案,旨在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1. 打破现有体制机制壁垒,构建工作协同机制,促进改革创新;2.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棚户区改造;3. 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居民的参与和享受改造成果;4. 高标准规范建设,确保棚户区改造质量;5. 充分考虑环境和生态问题,推动绿色低碳建设。

三、工作重点1.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和人口分布情况,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项目,科学布局改造区域。

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居民利益和生活需求,合理安排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的位置,并确保改造后的棚户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

2. 多元资金筹措,推动项目落地采取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方式,吸引政府、企业、居民等多方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

通过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债券融资、PPP模式等手段,推动项目的快速落地,加快改造进度。

3.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注重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信等方面的改善。

同时,加大对社区公共设施的投入,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享受感。

4. 推动居民积极参与,增强获得感在改造过程中,积极引导居民参与,让他们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通过组织居民议事会、开展公众参与活动等形式,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使居民参与改造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改造带来的好处。

5. 提升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同时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和建材,减少城市化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健全落地机制。

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范文

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范文

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范文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工作,旨在改善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居住条件,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为了有效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五则范文:一、综合施策、循序渐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需要充分理解各个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并制定出一套综合施策的方案。

首先,需要明确改造的优先顺序,将重点放在那些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和城市形象的区域,然后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包括土地征收、建筑拆迁、补偿安置等。

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各方参与改造工作,形成合力。

二、灵活运用政策手段,实现可持续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需要使用多种政策手段推进改造进程。

除了传统的财政投入和土地补偿外,还可以探索灵活运用金融手段,通过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改造,吸引投资者参与改造工作。

此外,可以采用公建配建政策,将改造项目和其他城市建设项目相结合,通过项目的收益进行再投资,实现可持续改造。

三、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宜居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不仅仅是改善居住条件,更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宜居城市。

可以通过引入绿色建筑技术,在改造过程中注重节能环保,提高居住质量。

同时,要注重城市绿化和水体保护,建设绿色廊道和生态湿地,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的居住体验。

四、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居民权益在城市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注重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低收入人群。

可以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政策,确保居民在改造过程中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等,提高居民的综合福利水平。

五、加强监管和评估机制,确保改造质量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工程,需要加强监管和评估机制,确保改造质量。

可以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负责对改造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和监督,及时纠正偏差和问题。

棚改工作实施方案

棚改工作实施方案

棚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市老旧小区和棚户区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市居住环境品质,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棚改工作成为当前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工作目标。

1. 实现城市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全覆盖,确保每一个居民都能享受到改造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2. 提高城市居住环境品质,改善城市面貌,增强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

3. 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发展水平。

三、工作内容。

1. 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和标准。

根据城市规划,科学合理确定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确保改造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引入、金融支持等多种途径筹措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3. 完善政策支持,提供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

制定相关政策,为参与改造的居民提供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确保改造工作得到居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4. 推进工程建设,加快改造进度。

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改造工作按时完成。

5.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改造秩序。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改造秩序,确保改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领导协调机制,确保改造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2.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改造工作质量和进度。

3. 加强宣传引导机制。

加强对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和参与改造工作。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改造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引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工作队伍,为改造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2. 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在改造工作中,加强对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老旧小区和棚户区的基础设施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方案

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方案

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迅速,城市人口规模快速增长,城市建设呈现出高密度、高速度的趋势,然而城市化进程中的棚户区问题也日益显露。

棚户区是指城市中存在的贫困、低收入家庭集中居住的、缺少基本生活设施、安全隐患较大的非法居住区域。

棚户区不仅影响城市的形象和环境,也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随着国家城镇化和社会发展的步伐,近年来,我国在尝试解决棚户区问题方面实施了一系列行动。

其中,棚户区改造成为了解决棚户区问题的一种主要手段。

棚户区改造即通过规划、设计、重建或改造现有的棚户区,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改善居住条件,促进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也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帮助。

二、目标本次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包括:1. 改善贫困家庭居住条件,提高其生活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2. 有计划、有序地推进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居民的安全和健康水平;3. 实现城市良性循环发展,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和城市形象。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1. 棚户区划定:根据城市规划部门的指导意见,认真梳理城市中存在的各类棚户区,对有改造需求的棚户区进行勘探、测绘和评估,明确改造范围。

2. 规划设计:根据棚户区改造的地理位置、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和需求,制定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并征求居民意见,确保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3. 资金筹措:根据棚户区改造的规模、范围和资金需求,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合理利用和整合各类经费。

4. 动员社会力量:采用多种方式,如政策引导、社区宣传和居民动员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提高改造的效率和精度。

5. 施工改造:根据规划方案,选择合适的施工企业,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

提高改造质量,严格控制工期和资金使用,确保改造进程的透明度。

6. 建设公共设施: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同时建设完善的社区设施,包括公园、商业广场、医院、学校等,提供便民服务。

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然而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棚户区的存在成为了城市面貌的一个尴尬。

棚户区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还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改善城市棚户区的状况,制定并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是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市面貌和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 人本原则: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改造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 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改造中注重环保、资源节约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综合性原则: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

三、改造内容1. 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设备,提高居民生活的便利性。

- 完善道路、交通、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提升城市的交通运输和环卫管理水平。

- 安装智能化设备,提高城市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 住房建设:- 拆除老旧、危险的房屋,新建安全、舒适的住房。

- 优化住房布局,提高住房空间的利用率。

- 鼓励居民参与住房设计和装修,增加居民的归属感。

3.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建设社区医院、学校、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便利的服务和活动场所。

- 完善社区管理体系,提高社区的自治和公共事务处理能力。

- 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社区建设,激发社区居民的创造力和合作精神。

四、改造策略1. 制定改造计划: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具体的改造计划和时间表。

2. 资金筹措:通过政府资金、社会资本以及居民自筹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宣传参与: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改造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改造过程。

4. 强化管理: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确保改造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5. 健全政策: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居民自愿搬迁,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措施。

五、成果评估1. 绩效评估: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对改造工作的成果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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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实施原则(一)以人为本,依法征收。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让群众得到实惠。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棚户区改造总量要求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对不能以市场方式改造的棚户区,主要通过财政补助、政策扶持、企业和棚户区居民参与等方式统筹实施。

(四)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

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

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五)统筹兼顾,配套建设。

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从2015年开始,用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

2015年我区上报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是户;该要采用货币安置补偿方式进行,其中,在实施户,实施户,实施户,实施户。

2015年--2020年预计完成户以上,对老城片区、城中村、城边村和城市规划区内小城镇建设乡镇及工矿棚户区进行改造,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实施范围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简易结构房屋较多、使用功能不全、房屋建成年限较长、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较差、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区域。

2015-2020年重点实施老城片区、城中村及城边村和城市规划区内小城镇建设乡镇及工矿棚户区改造,力争用年时间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

具体实施项目及地点另行确定。

四、工作机构与实施主体棚户区改造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

区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协调相关单位解决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简称区棚改办)。

棚户区改造工作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五、改造方式根据棚户区的不同情况,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城市棚户区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

棚户区改造主要采取四种方式:(一)征收新建(开发)型改造(整体搬迁型改造)。

适用于区域面积较大、居住人口较多、建筑物破旧、居住功能不完善、公用设施老化、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棚户区。

(二)新建公共设施型改造。

适用于受空间限制或规划控制,以及修建市政道路、广场、公厕、公共绿化等公益设施的需要,原房屋拆除后不能再建住宅的棚户区。

(三)自筹共建型改造。

适用于建筑物整体情况较差,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建筑物外观破旧,房屋功能不完善,居民生活环境差,地块周边没有拓展空间,单独院落或数户相连,不宜成片改造,且周边距离满足规划要求,改造后不影响规划的棚户区。

改造时,由原居户单独出资或由居户与单位或政府共同出资改造。

(四)维修完善型改造。

适用于建筑物尚好,无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但建筑物外观破旧,房屋功能不完善,居民环境差的棚户区。

改造时,一般采取建筑物“穿衣戴帽”、公共设施完善配套的方法实施改造。

建筑物改造的费用由居户和政府共同负责,完善配套公共设施的费用由政府负责。

对尚未纳入棚改计划项目点的城区旧房,经社会或有关单位申报,由区棚改办和区规划局现场踏勘,报区政府审查决定后列为棚户区。

六、拆迁安置方式(一)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费,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他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另给予被征收人装饰装修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其它相应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公有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房屋租约证明,原则上采取“一证一套”,按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就近靠档选取产权调换安置房屋。

七、政策支持(一)资金筹措。

1.按照区棚改办统一上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

2.区政府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棚户区改造资金专户,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工作。

3.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应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上级补助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工作。

4.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款保障机制,积极吸引信贷资金支持,个别项目区政府可给予贷款贴息。

5.采取自筹共建方式,引导企业、居民和社会参与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居民应合理承担维修和建设资金。

6.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土地供应。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棚户区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以出让方式供地。

(三)税费政策。

1.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标准的最低限额减半收取。

2.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期支付,但必须在申请房屋预售之前全部缴清。

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国家规定扣除计提部分外,安排区级财政的部分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其中,80%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20%作为城中村改造补助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筹预算安排。

3.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网络、电视、电话等配套工程建设费用按实际成本收取,施工供电、供水管网由供电、供水企业负责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工程成本价收取管线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管网增容费减半收取。

4.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5.棚户区被征收居民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征收重新购置住房的,对与原征收补偿额等值的购房款部分免征契税。

6.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7.对经营性用房实行货币补偿后,被征收人异地继续经营的,区工商、税务、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办理手续,免征区级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上优惠政策由政府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八、经费保障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政府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同时,区财政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并设立棚户区改造经费专户,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九、组织实施(一)明确工作责任。

1.各实施棚改的街道,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

2.区财政局:建立棚户区改造资金专户,确保棚户区改造资金落实到位,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3.区监察局:对项目建设过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区政府督办: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督办督查。

5.区发改局:将棚户区改造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相关工作。

6.区公安局: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

7.区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8.区建设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施工手续,指导招投标工作,监管工程建设。

9.区国土规划局: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指标报批、分配工作,按规定完善项目土地手续。

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的指导,优先办理相关规划手续;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10.区房屋拆迁办: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1.区房产局: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协调上级部门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支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及检查,优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12.区民政局: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低收入家庭情况的审查工作。

13.区城管局: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秩序的管理和维护。

14.区环保局: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环评审批手续。

15.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制定文化遗产与文物保护方案,配合做好有关征收补偿工作。

16.区人民银行: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17.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主动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规划管理。

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要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棚户区改造的具体项目、规模和改造方式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确保工程质量。

棚户区改造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规范,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要优化新建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在较小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要按照节能、省地、环保要求,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四)强化监督检查。

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问题,坚决制止棚户区改造中损害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区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棚户区改造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区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用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区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区考核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建立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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