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最新版】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保障单位财务资产和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单位治理效能,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定义和作用(一)定义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单位财务管理目标,对财务会计活动中涉及到所有环节、重要性质和程度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加以控制,并对其实施监督、检查和内部告知的管理制度。
(二)作用1、保护单位财务资产的安全、稳定和健康,使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2、确保单位财务信息实现真实、全面和准确的披露,保护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3、提高财务会计活动的效率和质量,为管理层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帮助管理层做出科学严谨的决策。
三、内控职责划分(一)部门负责人:制定有关财务政策、规定和目标,并为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二)内部审计员: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三)财务人员:执行内控制度,负责财务活动的准确、安全、及时地实施,对日常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
四、内部控制制度范围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预算管理1、制定年度预算和调整预算的规定,确保预算编制、审核、批准和实行的全过程受到监督和控制;2、办理预算执行手续,保障资金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3、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二)财务核算1、现金管理①制定与现金收支控制有关的管理规定;②建立日常收付款、资金汇划手续的审批、受理和登记制度;③确保现金收取、汇缴及存放、支取等活动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2、银行存款管理①制定与银行账户设立、使用、修改等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②对存取款账户的开户注册和销户注销进行监督和控制;③建立存款核对制度,确保存取内部安全控制有效。
3、现金票据管理①制定与现金票据使用及财务票据管理有关的规定;②建立现金票据审批、领用、使用、汇收入库等控制制度;③确保票据使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_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_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为了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财务控制,提高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从事财务管理的人员应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依法办事、保守秘密、搞好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二条各单位选配财务人员时,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严格考察,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以及曾因经济问题受到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含撤销)处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从事会计和出纳岗位工作.第三条各单位要随时掌握财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第四条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人员.第五条各单位内部具体管理资金账户的机构应分别设立会计、出纳、稽核岗位,并明确岗位责任制.第六条会计、出纳、稽核业务应相互制约.出纳人员办理资金账户的收付款业务,必须由会计人员制单,按职能和权限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度银行账户资金,也不得将未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的付款票据留存抵库,无拨款依据不得拨付资金.稽核人员应对资金的收、付业务进行定期审核,并在会计凭证上签字.第七条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的文件.银行预留印鉴应为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本单位负责人名章、出纳人员名章.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办理定存或其他形式存款.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定期轮岗规定落实到位.(一)担任出纳的人员应当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和对账工作.(二)单位实行印鉴与票据(支票)分管制度.设立印鉴保管登记簿,银行预留印鉴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由保管人员签名登记.分管印鉴或票据(支票)的财务人员外出时,应将印鉴或票据(支票)移交给单位领导指定的人员暂时分管,严禁印鉴和票据(支票)由同一人保管.分管印鉴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印鉴交于他人代管或代盖.(三)出纳登记财务收支业务的出纳账,应单独设立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采用三栏式的定本式账页,严格实行一年一本出纳账.不得用银行对账单代替日记账,也不得按会计账簿上的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额抄录,必须根据每日发生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对采用会计电算化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也必须根据每日发生的会计凭证逐笔序时登记,年末将采用会计电算化登记的账页打印并按定本式出纳日记账的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同时按规定备份磁盘文档.出纳账簿由封面、扉页、账页组成.启用表应注明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出纳员名章和单位公章.(四)出纳员登记出纳账簿,要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一一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字迹工整,摘要清楚,登记及时.登记完毕,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五)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一账页的第一行写承前页;每一页的最后一行写过次页.每月登记完后,要在下行写本月合计,在本月合计下行写本年累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没有余额的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标q表示.(六)按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使用财务专用章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报告.第十条单位内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价货币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点关注: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设置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情形;是否存在违规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的情形以及其他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情形;对以前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是否及时进行整改;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单位应设立支票和其他票据领用簿,购买支票或其他票据,按编号登记;领用支票或其他票据,应由领用人在领用簿上签名.对作废支票应及时收回,并在支票领用簿上准确登记作废支票的号码.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按复核无误的收付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凭证所列金额收付现金时,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出纳人员付款时,报销人或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支票存根及有关凭证上签字.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应经常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每月应对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日记账进行抽查,并有文字记录.每月终了,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必须共同核对会计账簿与出纳账簿的银行存款和现金账目,共同清点现金实物量,编制现金盘点表,经会计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后,将签字盘点表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备查.对盘亏或盘盈的货币资金要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第十四条严格执行《银行存款余额核对情况月报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每月末,会计、出纳人员在核对自己所管银行账户余额无误的基础上,认真填制银行账户存款余额核对表,向本单位领导和监督机构汇报货币资金结存情况.第十五条出纳人员因暂离岗位需作临时性交接时,应编制交接表,由主管会计监交;因工作调离本单位(或本机构)办理交接时,应编制交接表,一式四份,由本单位内部监督机构参与监交.交接记录应由有关各方签名,并作为会计档案保管.第十六条每年终,出纳人员应将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移交表、现金盘点表、支票领用簿等资料整理造册,交会计人员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管.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根据收入来源和管理方式,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开票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第十八条各项收入应当由单位财会部门统一收取并进行会计核算,其他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办理收款业务,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业务部门应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副本交存财会部门备案,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追缴责任.第十九条有政府非税收入征缴职能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更新与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的文件,定期开展培训,确保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程序和责任制度.财政票据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每位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不得擅自扩大财政票据的适用范围.第二十一条单位内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价收入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点关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和冲减支出的交易或事项是否真实;挂账多年的应收款项是否及时进行追缴,确实无法追缴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理;已核销的应收款项是否按照账销、案存、权在的要求,保留继续追缴权利,明确责任人追缴义务;与收入相关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按照支付业务的类型,完善支出管理流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支出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支出限额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付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所有要素.重点审核单据凭证是否真实、合规、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报销凭据应附明细清单,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单据凭证与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相符.(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票应当进行备查登记.使用公务卡(加油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业务的实质内容及时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经济合同和专项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存财会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单位内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价支出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挪用预算资金向无预算项目支付资金或用于对外投资的情形;是否存在采用虚假或不实事项套取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违规向其他单位划转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将本单位资金借贷给其他单位的情形;预付款项的转回或冲销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存在协同第三方套取资金的情形;与支出相关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凡不遵守本制度规定造成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财政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予以查处,对触犯刑律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所有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应坚持严谨求实、科学规范、制度化、信息化、有效运行、及时更新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内控管理要紧密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操作便利,运行顺畅。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要全面加强对财务内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六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适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
第二章财务内控组织结构第七条事业单位设财务内控管理委员会,由单位领导任为主任,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第八条财务内控管理委员会承担着制定、审议、监督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任务,全面领导财务内控管理工作。
第九条事业单位设立财务内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财务内控管理工作。
第十条财务内控管理部门应设置内控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内控管理工作机构,定期开展内控管理业务培训。
第三章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预算管理、财务审批等各项内容。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认真执行会计政策,严格遵守国家会计法规,建立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第十三条资金管理应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制度,严禁挪用、私分、冒领、套取单位资金,保证单位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加强成本控制,合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全员预算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开支,确保预算按时完成。
第十六条财务审批制度要严格执行,杜绝不正当财务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第四章财务内控管理流程第十七条会计核算管理流程应按照会计政策和国家会计法规执行,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资金管理流程应做好资金预算、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资金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财务会计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设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委员会由单位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财务会计部门主管、内部审计部门主管、内务管理部门主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3.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职责分工1.财务会计部门主要负责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审核,对财务会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会计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2.内部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财务会计工作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风险控制。
3.内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场所、设备和资料的安全管理,保障财务会计信息的保密性。
四、内部控制措施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执行规范,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2.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账簿和凭证的保存、整理和归档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加强对资金使用和支出的监督和控制。
4.加强对财务会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恶意篡改和信息泄露。
5.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严禁违规操作和财务会计数据的虚假报告。
6.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财务会计工作的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7.加强对财务会计信息的监督和审核,建立健全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公正。
五、工作要求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宣传本制度,提高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意识和法规意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内控制度,确保财务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财务部门、非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各单位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权责分明、风险可控、信息透明、监督有效。
二、财务内控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包括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结算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分工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业务的规范运作。
(四)加强财务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五)建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提前识别和预测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
(六)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财务管理流程(一)预算管理1.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明确预算总额和预算分配。
2.预算编制、核定、调整等各个环节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3.各部门、单位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合理支出,严禁超预算行为。
4.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及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对超预算行为进行纠正和问责。
(二)会计核算1.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登记等环节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会计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三)资金管理1.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2.资金的收付、记录、监管等环节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金的流转和使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事业单位会计内控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内控制度。
第二条本内控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人员及其相关工作岗位,是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内控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会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全面性原则:覆盖所有会计业务和岗位,不留死角。
3. 制度先行原则:以制度为依据,规范会计行为。
4. 风险防范原则:预防、发现和纠正会计工作中的风险和错误。
5. 有效性原则:确保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会计部门,负责全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执行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和执行会计制度;2. 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3. 负责财务预算和资金管理;4. 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5. 负责会计档案管理;6. 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第六条会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 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4.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第三章会计核算与报告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
第八条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1. 实事求是,不得虚报、隐瞒;2. 依法记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 及时记账,不得拖延;4. 精确核算,不得出现重大差错。
第九条会计报告的编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等。
第十条会计报告的审核:1. 会计部门负责人审核;2. 主管领导审核;3. 内部审计部门审核。
第四章财务预算与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单位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二条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1. 各部门提出预算草案;2. 会计部门审核;3. 主管领导审批;4. 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三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一篇摘要:本文从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概念分析入手,结合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现状,谈谈如何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水平以及制度建设,以供参考。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一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都是单位内部管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但是想要让行政事业单位能够适应新时期的社会要求及发展需要,就必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工作水平。
一、内部管理控制工作的概念阐释所谓内部管理控制,是指在市场经济环境当中,企事业单位为了能够更好的提升与控制企业的生产运营,更好的搞好内部经营管理,更好的实现企业经济收益最大化以及更好的实现自己社会建设价值而采取的一系列促进内部相互制约与协调的管理手段。
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当前内部管理控制工作现状分析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资金财务方面几乎全部依靠国家财政的扶持与帮助,财务管理工作内容也比较机械与单纯。
(一)内控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普遍存在着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究其原因,只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
由于我国具体国情的考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设要求主要是对市场中一般性生产经营企业提出的,如个体、公司法人等。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研究较少,少有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具体方法。
因此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方面就一直比较被动。
其次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由于长期以来在财政管理工作方面对国家财政及相关领导部门的依靠,从而造成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内容的单一,财政部门就只履行财政管理工作,而较少涉及到内部管理控制方面的具体工作,因此就更谈不上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了。
(二)缺乏内控意识是否具备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是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的必要思想前提。
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部门一家之事,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关系着单位上上下下所有部门及人员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所以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也应该是集所有人的力量,加强沟通与通力配合才能实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为了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靠性,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
下面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其实施的步骤和措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1.组织架构:明确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
2.职责分工:明确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职能部门间的合作与配合。
3.内部控制的目标:明确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等。
4.内部控制的要求:要求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如制度化、明确规定、适度灵活、充分反馈等。
5.内部控制的程序:制定内部控制的具体操作程序,明确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具体工作内容。
6.内部控制的规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明确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规范和标准。
7.内部检查和审计:建立内部检查和审计机制,定期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和改进控制措施。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步骤和措施1.制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2.人员培训和意识教育:对财务人员进行内部控制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意识。
3.流程优化和规范化:对财务会计的各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和规范化,确保流程的合理性和操作的规范性。
4.设立内部控制岗位:建立内部控制岗位,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运作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分析和评估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财务风险的发生。
6.审计和监督制度:建立独立的审计和监督机构,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7.健全内部反馈机制:建立内部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反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问题和建议,促进持续改进。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2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____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防范和减少风险,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实现其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控制措施和监督机制,旨在监控和管理组织各个部门和个人的行为,以保证资产安全、风险控制和内部程序的合规性。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目标和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章内部控制目标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一)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损失和浪费;(二)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三)规范各项业务和操作流程,降低风险;(四)确保内部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的合理分工和统一协调;(五)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六)增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反应能力;(七)保障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和适时纠正问题。
第五条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依赖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和人员行为的有效协同配合。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一)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的分工和统一协调,建立健全组织架构体系;(二)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三)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及时;(四)人员行为: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意识和素质,确保人员行为符合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五)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各项内部控制要素的具体规定和标准,并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对各项要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归档和备份要求,确保制度的可追溯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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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条预借款管理制度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
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
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
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
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元。
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元。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
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
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
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
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
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
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
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八条差旅费管理制度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
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
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
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
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
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
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九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
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十条财务分析制度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 、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 、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
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
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
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