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春房地产法期末复习指导一(2)

合集下载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一、房地产管理概述房地产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维护、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房地产管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房地产法是最为关键的法律。

二、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房地产法要求对所有人一律平等,不能因个人或团体的身份、地位等因素而对待不公。

2. 保护公众利益原则:房地产法强调保护购房者、租赁者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稳定原则:房地产法要求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防止市场乱象和价格过度波动,保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4. 依法管理原则:房地产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管理权力,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范围。

三、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管理1. 开发商资质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如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等,才能进行开发活动。

2. 商品房销售流程:商品房销售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签订预售合同、公示等程序,确保购房者的知情权和权益。

3. 商品房交付标准: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房屋交付,包括质量、面积等方面的要求。

4. 房地产广告管理:房地产广告需要遵守广告法和相关规定,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保证消费者知悉真实信息。

四、房地产租赁管理1. 租赁合同要求:房地产租赁需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租金、租期等内容。

2. 租金支付: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不得拖欠或少付租金。

3. 维修与保养责任:房地产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责任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应明确在租赁合同中。

4. 租赁违约处理:当事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时,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理,如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等。

五、房地产评估管理1. 评估机构资质要求:房地产评估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才能进行房地产评估活动。

2. 物业评估要点:房地产评估应从房屋的质量、面积、装修程度、周边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 评估报告使用:评估报告可用于房屋交易、抵押贷款等场景,需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1. 引言房地产管理是指对房地产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以及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房地产法是指对房地产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

本文将对房地产法进行复习资料的归纳,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房地产法的核心要点。

2. 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2.1 房地产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不动产的总称。

2.2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管理是指对房地产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房屋租赁、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

2.3 房地产法房地产法是以法律形式对房地产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

3. 房地产的权利与义务3.1 权利房地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

所有权:指产权人对房地产拥有完全的支配权。

使用权:指产权人对房地产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他权利:指产权人对房地产的除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3.2 义务房地产的义务包括维护房地产的完整、保护房地产的环境以及遵守相关规定和契约等。

4. 房地产的转让与租赁4.1 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是指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

转让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等。

转让手续:包括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等。

转让费用:包括契税、工本费等。

4.2 租赁房地产的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地产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

租赁合同:包括租赁的期限、租金的金额、租赁的房屋状况等。

租金支付:包括按月支付租金、支付押金等。

租赁违约:包括租赁期限的违约、支付租金的违约等。

5. 房地产的开发与管理5.1 开发房地产的开发是指对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合理开发,包括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

土地开发:包括对土地进行规划、分割和配套建设等活动。

房屋开发:包括对房屋进行设计、施工和销售等活动。

5.2 管理房地产的管理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监督等工作。

维护保养:包括对房地产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新等活动。

[房地产管理]年春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

[房地产管理]年春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

(房地产管理)年春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4)、《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上的综合练习题该课程是选修课程,没有期末复习指导小册子。

所以,《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上的综合练习题,是重点复习内容。

该课程在期末辅导课上完成后,《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要挂在巴南电大主页上的。

这套综合练习题一个是对平时练习的补充,同时也是对考试内容的补充和强调,一定要引起注意。

并且综合练习习题和答案在后面,大家复习很方便。

5.考试注意事项(1)、一定要每题都答,不能留空白,首先要回答正确、尽量多答,因文字学科即使一时没搞得准确,答了总比不答好一些。

(2)、案例分析的题,一定要联系实际认真分析说明,要尽量多答,千万不能答一点或者一点都不写,否则扣分是比较多的。

(3)、案例题有几个小问的,一定要注意不要答掉,每个问题均要回答。

(4)判断正确与错误题,一定要回答错在什么地方。

(5)、《房地产法》考试试题答题较多,一定要注意把握时间,先易后难,把好得的分先拿到手。

(6)、考试时资料一定要带齐,对教材复习资料一定要熟悉,到时翻查资料可以速度快一些,以节省考试的时间。

第二部分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一、重点名词房地产P1房地产法P7房地产法律关系P19二、重点掌握1.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P9—P142.房地产法的特征。

P7三、一般掌握1.房地产法的体系。

P152.房地产法律关系的特征。

P19第二章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一、重点名词房地产权属P31土地使用权P3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P45房地产相邻关系P51二、重点掌握1.土地所有权的归属。

P342.房屋共有制度。

P433.房地产相邻关系的处理。

P52三、一般掌握1.房地产权属的特征。

P31____P33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P45___P46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用地法律制度一、重点名词农用地P73房地产开发用地P73建设用地P73土地使用权划拨P80土地使用权出让P8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P94 二、重点掌握1.农村土地的城市化。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期末复习要点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期末复习要点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期末复习纲要(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的关系是什么?经营是人与事的互动,管理则是企业内人与人的互动。

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是相辅相成的,经营是目的,而管理是手段,只有两者的有效结合,才能把企业做的更好。

管理本质上是服务,是对经营的服务,因此,管理相对于经营来说是不太重要的,不要把管理看得太过重要。

如果把管理看得太重要了,反而是对经营的一个伤害。

经营也是选择对的事情做,管理是把事情做对。

所以经营是指涉及市场、顾客、行业、环境、投资的问题,而管理是指涉及制度、人才、激励的问题。

简单地说,经营关乎企业生存和盈亏,管理关乎效率和成本。

这就是两者的区别。

我坚持经营大于管理,因为经营决定生死。

如果做的事情本身是错的,那么不管管理做得如何好,其实都是没有意义的。

企业高层考虑组织结构设计时,要考虑哪些因素?组织结构设计的六要素包括工作专业化、部门化、命令链、控制跨度、集权与分权、正规化。

1、工作专业化。

工作专业化的实质是:一个人不是完成一项工作的全部,而是把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每一步骤由一个人独立去做。

2、部门化。

工作分类的基础是部门化,对工作活动进行分类主要是根据活动的职能。

制造业的经理通过把工程、会计、制造、人事、采购等方面的专家划分成共同的部门来组织其工厂。

职能性部门化通过把专业技术、研究方向接近的人分配到同一个部门中,来实现规模经济。

工作任务也可以根据组织生产的产品类型进行部门化。

还有一种部门化方法,即根据地域来进行部门划分。

大型组织进行部门化时,可能综合利用上述各种方法,以取得较好的效果。

3、指挥链。

指挥链是一种不间断的权力路线,从组织最高层扩展到最基层,澄清谁向谁报告工作。

它能够回答员工提出的这种问题:“我有问题时,去找谁?”“我对谁负责?”4、管理幅度。

一个主管可以有效地指导多少个下属?这种有关管理幅度的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它决定着组织要设置多少层次,配备多少管理人员。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管理幅度越宽,组织效率越高。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房地产管理范本:第一章:房地产管理概述1.1 房地产管理的定义和作用1.2 房地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3 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第二章:房地产市场监管2.1 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目标和任务2.2 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体和职责2.3 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方式和方法2.4 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案例分析第三章:房地产合同管理3.1 房地产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3.2 房地产合同的种类和特点3.3 房地产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4 房地产合同的纠纷解决第四章:房地产所有权管理4.1 房地产所有权的概念和条件4.2 房地产所有权的取得和转让4.3 房地产所有权的限制和保护4.4 房地产所有权管理的案例分析第五章:房地产物业管理5.1 房地产物业管理的基本概念和职责5.2 房地产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5.3 房地产物业管理的运作流程5.4 房地产物业管理的案例分析第六章:房地产招租与租赁管理6.1 房地产招租与租赁的基本概念和程序6.2 房地产招租与租赁的主体和权利义务6.3 房地产招租与租赁的保护与纠纷解决6.4 房地产招租与租赁管理的案例分析第七章:房地产税收管理7.1 房地产税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7.2 房地产税收的纳税义务和申报程序7.3 房地产税收的税务监管和执法措施7.4 房地产税收管理的案例分析第八章:房地产违法与处罚8.1 房地产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分类8.2 房地产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处罚8.3 房地产违法行为的监督和纠正8.4 房地产违法与处罚的案例分析附件:1. 相关法律法规2. 案例材料3. 调研报告4. 统计数据法律名词及注释:1. 房地产管理:指对房地产进行统筹、筹措、出让、开发、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活动的行为管理。

2. 房地产合同:指约定两方或以上当事人在房地产买卖、租赁等行为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 房地产所有权:指对房地产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的权属关系。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房地产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规范,旨在保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运作,维护公平、有序、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卖房者、租房者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房地产法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以供期末复习之用。

一、房地产的基本概念和分类房地产按照所处的地位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和土地上的其他建筑物,如公共设施。

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则指的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包括农民自建住房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的农民住房。

二、购房合同的成立和履行房地产市场上购买房屋的常见方式是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购房合同的成立标志着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确立,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购房合同中应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交付时间和方式、质量标准、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三、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规定和保障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在开发住房项目之前,应当依法办理预售许可证,并公示相关信息。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签订预售合同,合同中应包含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价格等重要条款。

购房者在按时付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交付合格的商品房,并提供有关的法律保障。

四、住房租赁合同的订立和终止住房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住房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购房者和承租人应在签署合同前明确租金、租期、履行义务等重要条款。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应遵守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并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合同期满或发生变故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进行房屋的交割。

五、房地产的行政管理和法律监督为了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和有序,国家设立了相关的部门负责房地产的行政管理和法律监督。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第一章、第二章)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第一章、第二章)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第一章、第二章)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1.1房地产1.1.1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1.1.2土地和房屋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1.1.3地产和房产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1.1.4房地产的分类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1.2房地产业1.2.1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区别(理解)1.2.2房地产业的结构房地产业的行业结构(记忆)1.2.3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房地产作用的表现(理解,了解)1.3房地产法规1.3.1房地产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房地产法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调整的对象(理解记忆)1.3.2房地产法律关系房地产法律关系(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三要素(记忆)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类型(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类型(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内容(了解)1.3.3房地产法律事实房地产法律事实的概念(理解记忆)房地产法律事实的中行为的分类(能够举例)、事件(能够举例)1.3.4房地产法规体系1.房地产政策法规体系的组成(对每一种能够举例)2.区别房地产法律、房地产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房地产部门规章1.3.5我国现行房地产管理体制知道有哪些机构(了解)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法律制度2.1我国现行土地制度概述2.1.1土地制度的概念土地制度的组成: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度、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理解记忆)2.1.2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理解)2.1.3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4种基本制度(记忆)2.1.4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的概念(记忆)、土地管理法第43条临时用地的两类(了解)2.1.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的6个步骤(记忆)临时用地使用的相关规定(了解)2.1.6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特点(记忆)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了解)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理解)2.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范围及审批出让范围(理解,了解)批准权限(了解)2.2.3(略)2.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最高年限(记忆)出让年限的计算(理解,会计算)出让年限届满和续展(了解)2.2.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收回和终止制度收回的三种类型(理解记忆)终止的原因(理解)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2.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法律特征(理解记忆)2.3.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了解)2.3.3划拨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的相关规定(理解、了解)2.3.4应当无偿收回和可以无偿收回的条件(理解、了解)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2.4.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形式(记忆)2.4.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原则(记忆,理解)2.4.3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整幅地块转让的条件(记忆)、分割转让的条件(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年限(理解,会计算)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理解,记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条件(理解,了解)2.5国有土地租赁2.5.1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区别(理解)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区别(理解)国有土地租赁的方式和期限(了解)2.5.2国有土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转让和抵押相关规定(理解)承租国有土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理解)。

房地产法期末复习

房地产法期末复习

房地产法期末复习一:名词解释房地产权属:房地产权利的归属,是指房地产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

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给其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全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

房地产开发: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需要,在一定的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土地开发和建筑物建设的活动。

(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预售商品房转让:也称楼花转让、期房转让。

它是指商品房预售法律关系中的购房人将所购买的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之间之间、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公民和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房地产管理机关之间有关土地和房屋权利、义务的争议。

单选: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满5年。

征收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开发权期满未开发,无法定情节,收回。

多选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我国《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相应证件及资料。

二:业主的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法期末复习指导一一、不定项选择题1.房地产法调整下列哪些关系?()A开发关系 B交易关系 C物业管理关系 D房地产管理关系2.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的产业。

A开发 B经营 C管理 D服务3.我国房地产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A宪法 B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命令C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 D地方各级政府颁布的房地产的管理法规4.房地产项目管理包括()。

A立项管理 B施工管理 C竣工管理 D资金管理5.房地产法律关系特征有()。

A性质的多重性 B主体的广泛性 C客体的复杂性 D严格性6.房地产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A管理主体 B开发主体 C交易主体 D服务主体7.房地产服务主体包括()。

A交易所 B评估事务所 C经纪人 D物业管理公司8.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与解除的主要条件有()。

A公共利益的需要 B双方协商并经有关部门批准C由于一方的违约,使合同没有必要履行 D土地灭失9.土地出让方式有()。

A协议出让 B招标出让 C拍卖出让 D划拨10.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有()。

A财产性 B平等性 C期限性 D出让人的单一性和受让人的广泛11.民安置地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进行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装修。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民安置地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 民安置地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C 民安置地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 民安置地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12.王某有一栋两层楼房,在楼顶上设置了一个商业广告牌。

后王某将该楼房的第二层出售给了张某。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B 张某与王某间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C 张某对楼顶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D 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其购房后的广告收益13.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对划拨土地享有( )权利。

A 占有权B 使用权C 部分收益权D 收益权14.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有()。

A 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B 社会捐赠C 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D 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15.下列关于土地征收、划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不超过35公顷的,不必报国务院批准B.征收耕地以外的土地,即使超过70公顷的,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C.军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县级人民政府有权依法批准划拨D.国家征收土地的,由批准机关予以公告16.关于土地所有权的问题,说法错误的有( )。

A.个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但有一些组织可以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B.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可以约定C.土地所有权的丧失不得约定D.土地所有权并不绝对禁止交易二、名词解释1.房地产法2.抵押3.房地产法律关系4.土地征用5.城市规划6.商品房预售7.业主自治8.房地产开发9.房地产权属登记10.房地产价格评估三、简答题1.业主的权利包括哪些?2.我国房地产登记具有哪些特点?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特点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5.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条件6.房地产转让的限制条件7.房地产开发的原则。

8.我国房地产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9.房地产转让合同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关系。

10.房地产抵押的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1.2008年4月13日,某号503室的朱某与物业公司办妥入户装修手续后,开始对自己的房子进行个性化装修,在外阳台内贴了深红色面砖。

不久,物业公司告知朱某,整栋房子只有503室突出一块深红色,与房子的整体色调不合,要求朱某将墙壁恢复原状。

朱某认为,阳台是自用部位,自己在自用部位的墙面上贴红色面砖,既没有损坏建筑物,也没有影响建筑物的外貌,因此不同意物业公司的要求。

法院认为,自用部位是指一套住宅内由业主自用的部位,包括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

因此,朱某在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阳台内贴上红色面砖,是一种个性化装修,而非对外墙的损坏,遂作出判决,对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请问:法院的判决是否合法?为什么?2.A酒店与某市公园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商定由A酒店承租公园内的醉仙饭店,并投资改建为A酒店的分店,醉仙饭店门前的停车场及公园的两个大门由租赁双方共同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

随后,A酒店向规划局申请改建醉仙饭店,规划局查明该饭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园林局,遂发文要求园林局办理报建手续。

规划局根据园林局的申请,核准将醉仙饭店改建成一栋四层楼的酒楼,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

改建期间,A酒店在原醉仙饭店的北侧加建一幢三层面积为900平方米的附属用房,在西侧加建一幢四层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酒楼雅座。

规划部门发现后,认为园林局未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侵占绿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影响了城市规划,遂作出处罚决定,没收上述违章加建的两座楼房。

园林局对该处罚不服,向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请回答复议机关如何处理此案。

3.2004年4月20日,郭某与曾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郭某自愿将其所有的一套商品房,作价100000元出售给曾某,签订协议之日曾某预付房款80000元,余款20000元于同年8月20日前郭某交付房屋时一次性支付。

郭某承诺在9月20日之前协助曾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协议签订后,曾某按约付清了房款,郭某也交付了房屋。

后郭某反悔,不想把房子卖给曾某。

2004年9月20日,曾某依约要求郭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遭郭某拒绝,郭某于同年9月10日诉至法院,以房屋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求法院判令曾某归还房屋,并表示愿意退还房款本息。

试分析本案。

参考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1.ABCD 2.ABCD 3.ABCD 4.ABC 5.ABCD6.ABCD 7.ABCD 8.ABCD 9.ABC 10.ABCD11.B 12.ABCD 13. ABC 14. ABCD 15.AC 16.ABD二、名词解释1.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开发、交易、物业管理及房地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律允许抵押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房地产法律关系是指房地产法律规范在调整房地产开发、交易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房地产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土地征用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了公共目的依法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一种行为。

5.城市规划是政府对城市的规模、容量、各项建设用地及各项基础设施的配置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进行综合构思、布置的行为。

6.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7.业主自治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自主确定其共同利益,并为该利益之实现而采取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行为的总称。

8.房地产开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9.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指法律规定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的权属状况进行持续性的登记。

10.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测算物化于房地产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并参照市场供求、社会环境、区位等因素,科学地、真实地以货币形态反映房地产商品的现值。

三、简答题1.业主的权利包括哪些?(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我国房地产登记具有哪些特点?(1)不同登记机关分别登记(2)房地产权利动态登记(3)实质审查主义(4)具有公信力(5)实行强制登记制度(6)颁发权利证书3.房地产开发的原则(1)符合城市规划的原则城市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计划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人民政府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依据,是房地产开发的依据。

(2)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经济效益是指房地产开发要进行经济核算,追求较好的回报率。

社会效益是指房地产开发对社会产生的效果和利益。

环境效益是指房地产开发对城市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所产生的影响。

保护自然环境,提高生态效益是房地产开发改善城市面貌的重要任务。

(3)鼓励和扶持建设居民住宅的原则鼓励和扶持建设居民住宅的原则是指国家和人民政府通过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房地产投资者开发建设居民住宅,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特点1)是一种民事合同;2)标的的特殊性即标的是出让土地在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3)是要式合同即支付全部出让金、登记并领取土地使用证。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出让人的主要权利A解除合同B要求违约赔偿权C请求行政处分权2)出让人的主要义务A依照合同提供出让土地B向土地使用者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

C保证土地使用人取得的权利和义务3)土地使用者的权利A对所受让的土地享有开发、利用和经营的权利B有依法转让和出租的权利C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权D解除出让合同的权利E要求违约赔偿的权利F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权4)土地使用者的义务A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义务B依照合同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土地C土地使用者变更土地用途时,必须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D使用期限届满,使用者负有返还土地使用权的义务。

6.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房地产转让的限制条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8.我国房地产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开发、交易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房地产开发关系、房地产交易关系、物业管理关系及房地产管理关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