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工作条例
团支部工作条例

团支部工作条例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团支部工作条例团支部委员职责团小组长职责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发展团员的程序和手续团内表彰的有关规定团内批评、处分条例团籍处理的有关问题团员证管理细则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团支部工作条例一、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
团支部在各系院党、团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在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帮助下进行工作。
二、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它对支部大会负责,对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
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每届任期一年。
三、团支部建立支部团员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至少两次。
支部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对于大会的决议,全体团员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和执行。
四、团支部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章》第25条规定的七项任务,要特别注意结合本支部实际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各种活动,努力完成任务,提高水平。
五、团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支部下设若干小组。
团小组一般按照学习小组或其它活动小组来划分,它的任务是在支委会领导下开展相对独立的活动,落实团支部的决议。
尤其是开好团小组生活会,分配给每个团员一定的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团员按时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六、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研究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讨论本支部的工作,过好支委民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委员要明确分工,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工作(团支部委员职责另附)。
七、健全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内容包括团课、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其他各项活动。
支部委员会必须根据上级组织每学期的安排对本支部组织生活做出计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搞出特色。
八、团支部建立工作报告制度。
支部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应向团总支请示,每月月底由团支书携带支部工作簿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和团员情况一次,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团支部建设条例及基本要求

团支部建设条例及基本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班团组织工作,加强团支部建设,促进团支部职能的最大化,完成竭诚为班级服务、为同学服务的使命,推动班级走向更大的舞台,特制定本条例。
一、团支部学生干部成员团支书、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计 5人,可协调)二、团支部建设基本条例团支部学生干部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团组织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班级支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加强干部素质的培养,是团委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
1)严于律己,认真学习《学生手册》,决不允许任何团干部成员违反校规校纪,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各团干需密切配合、精诚合作、公私分明,不得因个人事务影响团委工作事务的处理,更不得有损班级形象;3)坚持支部开展的各项工作透彻理解,并事先通知辅导员,听取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调整工作思路;4)乐于助人,提升个人的服务意识,以身作则、不私利、不偏颇,积极主动地为大家服务;5)加强支部内部与支部间的沟通,广泛交流各团干在工作中的经验和意见,积极采纳好的建议,以改进工作;6)恪守职责,对全体同学负责,严格保守同学秘密;工作积极主动不拖拉,更不得因个人情况有损同学利益;7)详细责任制度,“在其位谋其职,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同时也要整体把握团委各项工作,高效合作,避免职务推脱行为;8)加强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提升,团干双成绩不得低于班级60% (各班协调);9)生活上,坦诚相待。
多一些沟通,多一点交流,深入了解;10)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以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11)定期对团干成员进行工作评议考核,由全班同学进行量化考核,以促进工作的改进和支部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各团干工作职能分配(一)团支书:总负责团委工作,领导团委会成员进行各项团委工作,并与班委会进行必要的协调和互助1.调动班级积极性,发起丰富有益的课外活动,增强同学们的团结意识和互帮互助意识,营建一个积极向上,和睦有朝气的学习、生活环境;2.积极在班内发展党员,帮助同学们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公正、公开、公平”为原则做好团内推优等工作,向系党总支按时提交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3.认真向团部上级汇报工作,以及团支部成员的思想状态,并及时下达团部上级分派的工作通知,如各大比赛,以及校院活动;4.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增强团结意识,定期与同学谈心,注意掌握同学的最新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想办法解决或及时上报;5.协助班委会更好的开展班内工作,使团委成员意识到合作与沟通的必要性。
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

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团支部的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团员的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健全和完善团的监督机制,全面活跃我院共青团工作,实现团支部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迈进,努力提高团支部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院在各教学班设立团支部,作为团的基层团支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层团支部。
第二章基层团支部建设第四条各团支部委员会必须班子健全,一般6人,设团支部书记一名,支部副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文艺委员一名,通讯委员一名。
(1)团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团结合作,并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协调工作,各负其责。
(2)团支部委员会各成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有较高的素质,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作风扎实,能经常同团员青年谈心,做青年知心朋友,积极反映团员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为广大团员的成长、成才服务。
(3)团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情高,主动性强,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能主动配合班委搞好工作。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带领支部全体团员青年搞好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常团员教育管理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增强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五条基层团支部制度建设。
(1)各基层团支部建立并切实严格履行“三会两制一课一册”制度(即: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年度团籍注册制及团课、《团支部工作手册》)。
根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团支部要维护和保障每位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的权力。
每两周举行一次团组织生活或团日活动。
(3)团支部干部要接受团员监督制度。
团员有权监督制度的制定情况,并对支部成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9.06.12•【文号】中青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6.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现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9年6月12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
第三条团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守团章,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冶、坚定“四个自信冶、做到“两个维护冶,坚持党建带团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
团支部各项制度

团支部工作条例第一条团支部主要任务是:在党组织和上司团组织的领导下,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团员青年,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的脑筋。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教育、指引、服务为职能展开团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思想、文化、技术等方面都获得发展,成为合格的祖国建设后备军。
第二条团支部一定鼎力增强团的建设,不停提升团组织的战斗力,在团的活动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益,增强团内民主决策和民主监察,增强组织纪律性,充足发挥团组织的凝集力、战斗力和团员的典范带头作用,注意培育青年踊跃分子,团结集体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第三条团支部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司团组织的领导下,针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实质,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宽泛展开合适青年特色的活动,常常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团的工作,反应团员青年的呼声,关怀团员、青年的成长。
第四条团支部建制和团支委( 一) 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
( 二) 团支委应道德崇高,责任心强,拥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经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也可由本单位团委或同级党组织直接任命产生。
( 三) 团支任命期需切合团章的规定,到期(或提早或缓期)改选,须经本单位团委或同级党组织同意,可连选蝉联。
( 四) 团支委的换届选举工作由上届支委负责组织。
新老班子要仔细做好移交工作。
第五条团支部的常常性工作( 一)仔细宣传贯彻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组织团员青年上好团课,坚持展开正常的团内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政治上、思想上同伙中央保持一致性。
( 二)仔细达成党和上司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依据不一样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色,有针对性地展开思想教育工作,着重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变工作。
( 三)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建立优异的工作作风,明确努力方向,勤劳工作,发奋成才。
( 四)按期做好团支部班子的换届改选工作,成立、完美团的正常工作次序,做好团员的赏罚、新团员的发展、介绍优异团员入党、团费的收缴和团内的各样报表工作,教育团员青年恪守各项规章制度。
高校团支部工作条例

高校团支部工作条例基层团支部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是共青团一切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各项工作在团支部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团支部的思想建设(一)每学期至少有计划地开展两次学党章、学马列、学邓小平理论活动,并能结合团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讨论、交流。
(二)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并教育团员端正政治态度,提高政治修养,动员广大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严格按照“推优”条例向党组织“推优”,做到有推荐、有计划、有效果、有材料。
(四)建立长期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学雷锋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尊师活动,并形成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
(五)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及院团委、系团总支工作安排,做好宣传工作。
(六)组织全体团员按照学校要求,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做到有组织、有实施、有成果。
(七)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学习、讨论,并认真做好文字和图片记录。
(八)结合时代特点、专业特色开展创新活动。
第二条团支部的组织建设(一)要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健全,分工明确,主动与班委会协调工作,并能卓有成效地开展最佳团日活动。
(二)健全团支部的“三会一课”(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课)制度,组织生活正常,团员民主气氛浓厚,“三会一课”每学期至少各开展一次。
(三)认真开展一年一度的团员民主评议工作,能按要求订出本支部的评议计划,如实地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并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在团支部“优秀团员”等级范围内推选系级优秀团员、团干和院级优秀团员、团干候选人。
(民主评议程序附后)(四)认真执行《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团内奖惩条例(试行)》,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地申报、处理。
(五)按要求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的有关内容。
团支部工作管理考核条例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支部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思想教育第一条抓好团员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提高广大团员政治理论水平与思想觉悟。
第二条思想政治教育应生动活泼,深入扎实,有继承、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
第三条立足校园,持久深入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培养团员的奉献精神与集体意识。
第四条积极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就近就便建立一些实践基地,锻炼同学们的实践操作能力。
第五条进行专业思想教育,树立优良学风。
第六条倡导平等、团结、诚实、互助,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教育活动,培养团员青年的文明素质。
第七条每学期开展一至三次有积极影响的、富有成效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在院团委工作计划下发一周内,制定并上交其班级工作计划,每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第九条每月五号前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上个月的工作情况。
第十条每月定期开民主生活会。
第十一条年末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二条积极组织团干参加学院有关的培训活动,并根据本班具体情况,每学期组织一次团干培训。
第十三条积极组织团支部参加达标创优活动。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抓好典型,切实达标创优。
第十四条按有关规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第十五条每学期第一周内交纳本学期团费,填报统计报表。
第十六条准时参加团委例会及其它会议。
第十七条认真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学术文体第十八条积极开展课余学术和文化艺术活动。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第四章宣传调研第二十条积极向团学视点及新闻单位投搞,加强团务的宣传力度和相关的理论研究。
第二十一条每月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汇报上个月本班学生思想动态。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支部考核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班级团支部是学院重要的基层团组织,是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的重要基本单位。
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活跃团支部工作,是学院共青团完成各项任务的基本保证。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团支部建设,充分调动团支部工作的积极性,在建设合格团支部的基础上,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建立健全科学的评选表彰标准和激励机制,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制定本条例。
团支部工作制度

团支部工作制度一、团支部的组成与改选1、凡团员在3人以上的班级,建立团支部。
2、团支部设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文体委员组成。
3、支委会由全体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时,由前任支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也可由团员推选候选人,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
4、支委会每届任期一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改选,下发任免通知书。
二、支委会分工负责制1、支部书记:(1)向支部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指示,向校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2)当好团支部一班人的班长,经常找其他委员研究工作,提出支部的工作、活动计划,按时主持召开支委会。
(3)掌握好团员的日常表现,做好思想工作2、组织委员:(1)了解团员执行团的决议和遵守纪律情况,检查督促团员佩戴团徽,按时收缴团费。
(2)鼓励同学靠拢团组织,讲好团课,抓好培养和发展工作。
(3)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3、宣传委员:(1)积极向团内外青年宣传团的知识。
(2)负责组织好团员的文体活动和政治学习。
(3)办好班级的黑板报,积极向团委提供稿件,记录好光荣簿。
4、文体委员:(1)发动和组织青年积极参加业余或课余文体活动;(2)发现和培养文化体育活动的骨干;(3)建立文化体育活动阵地,组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团支部工作应争取班主任的指导和帮助,要与班委会互相配合,但不要包办代替,支部书记一般不兼任班委会职务,其它支委会成员可兼任。
三、团支部工作制度(一)民主选举制度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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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基层团组织建设,使团的工作跃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支部是团组织的最基层单位,是团的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团支部在学校的教育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团支部要在上
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青年特点开展工作和活动,
团结广大青年群众,实现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团组织做党的
助手和青年核心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条第三条团支部要始终贯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学习为中心,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全面活跃团的工作”
的新时期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四条团支部与班委会在工作上要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脚已合,共同搞好班级建设。
第五条各团支部及团干部应严格执行《团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紧紧围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
接班人的指导思想,开展好团的工作。
第二章团支部的组建和设置
第六条团支部的设置应本着有利于正常地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有利于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团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有利于团员
发展和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纳新对象工作的基本原则进行。
第七条各团支部的设置应以学习班为单位建立,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原则上每届任期二年。
第八条团支部的班子,一般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三职,每职一人,各职之间不得互相兼任(可与班委会成员相兼)。
第九条团的上级组织每年要对所属团支部进行考核评议,并以此做为评优创先的重要依据。
团支部成员的工作在年级测评中应与相应职务的学生干部
同等对待。
第三章团支部的工作和任务
第十条组织团员和青年学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十一条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学生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教育团员和青年学生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为创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贡献力量。
第十三条教育和带领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进行坚决的斗争。
第十四条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学生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第十五条接收团员,收缴团费,进行年度团籍登记注册,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第十六条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
犯。
第十七条制定每学期本支部的工作计划,搞好年度支部工作总结。
第十八条定期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支部工作的完成情况和阶段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九条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及学院开展的评优评先活动。
第四章支部成员的职责
第二十条团支部书记职责:
(一)负责支部全面工作,主动地考虑安排本支部的学期工作计划。
(二)传达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反映情况,并且和各有关方面取得联系。
(三)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根据上级指示,从团支部的实际出发,研究
布置团支部的工作,督促检查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
(四)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及本支部全体团员汇报支部工作。
(五)经常注意掌握团员青年的工作、思想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地研处理。
(六)同各个委员保持密切的联系,督促和帮助他们做好分管的工作,负责团支部与班委的协调、配合,保证在工作中相互促进,相互帮助。
(七)负责主持团小组的各项工作。
(八)向团总支委员会汇报小组的工作情况。
(九)向本支部团员传达团总支的决定。
(十)给每个团员分配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找团员谈心,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团员的要求、意见和实际困难。
(十二)向支部推荐发展新团员的对象。
第二十二条组织委员职责:
(一)做好青年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研究发展新团员。
(二)了解团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具体问题。
(三)掌握团员的模范事迹和遵守园的纪律,情况,建议支委会进行表扬、奖励或批评、处分。
(四)对团员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
督促和指导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五)负责团支部工作记录及团内文件保管。
(六)负责团小组活动记录。
第二十三条宣传委员职责:
(一)组织和领导团内外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
(二)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思想,情况和要求。
对他们的要求加以研究解决或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三)针对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四)组织指导青年阅读团刊和开展读书活动,负责保管团支部的刊物。
(五)做好通讯报道工作,负责主办墙报和宣传栏、征文稿件等。
(六)组织团员青年经常开展专题座谈和讨论,负责举办座谈会、报告会,组织参观访问等活动。
(七)负责团员管理、团员统计、收缴团费、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和发放团徽等工作,组织团课学习,检查学习情况,抓好团员的团的基本知识教育。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团总支
二〇一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