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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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工作条例

团支部工作条例

团支部工作条例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团支部工作条例团支部委员职责团小组长职责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发展团员的程序和手续团内表彰的有关规定团内批评、处分条例团籍处理的有关问题团员证管理细则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团支部工作条例一、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

团支部在各系院党、团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在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帮助下进行工作。

二、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它对支部大会负责,对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

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每届任期一年。

三、团支部建立支部团员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至少两次。

支部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对于大会的决议,全体团员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和执行。

四、团支部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章》第25条规定的七项任务,要特别注意结合本支部实际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各种活动,努力完成任务,提高水平。

五、团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支部下设若干小组。

团小组一般按照学习小组或其它活动小组来划分,它的任务是在支委会领导下开展相对独立的活动,落实团支部的决议。

尤其是开好团小组生活会,分配给每个团员一定的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团员按时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六、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研究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讨论本支部的工作,过好支委民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委员要明确分工,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工作(团支部委员职责另附)。

七、健全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内容包括团课、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其他各项活动。

支部委员会必须根据上级组织每学期的安排对本支部组织生活做出计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搞出特色。

八、团支部建立工作报告制度。

支部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应向团总支请示,每月月底由团支书携带支部工作簿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和团员情况一次,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团支部建设条例及基本要求

团支部建设条例及基本要求

团支部建设条例及基本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班团组织工作,加强团支部建设,促进团支部职能的最大化,完成竭诚为班级服务、为同学服务的使命,推动班级走向更大的舞台,特制定本条例。

一、团支部学生干部成员团支书、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计 5人,可协调)二、团支部建设基本条例团支部学生干部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团组织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班级支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加强干部素质的培养,是团委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

1)严于律己,认真学习《学生手册》,决不允许任何团干部成员违反校规校纪,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各团干需密切配合、精诚合作、公私分明,不得因个人事务影响团委工作事务的处理,更不得有损班级形象;3)坚持支部开展的各项工作透彻理解,并事先通知辅导员,听取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调整工作思路;4)乐于助人,提升个人的服务意识,以身作则、不私利、不偏颇,积极主动地为大家服务;5)加强支部内部与支部间的沟通,广泛交流各团干在工作中的经验和意见,积极采纳好的建议,以改进工作;6)恪守职责,对全体同学负责,严格保守同学秘密;工作积极主动不拖拉,更不得因个人情况有损同学利益;7)详细责任制度,“在其位谋其职,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同时也要整体把握团委各项工作,高效合作,避免职务推脱行为;8)加强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提升,团干双成绩不得低于班级60% (各班协调);9)生活上,坦诚相待。

多一些沟通,多一点交流,深入了解;10)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以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11)定期对团干成员进行工作评议考核,由全班同学进行量化考核,以促进工作的改进和支部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各团干工作职能分配(一)团支书:总负责团委工作,领导团委会成员进行各项团委工作,并与班委会进行必要的协调和互助1.调动班级积极性,发起丰富有益的课外活动,增强同学们的团结意识和互帮互助意识,营建一个积极向上,和睦有朝气的学习、生活环境;2.积极在班内发展党员,帮助同学们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公正、公开、公平”为原则做好团内推优等工作,向系党总支按时提交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3.认真向团部上级汇报工作,以及团支部成员的思想状态,并及时下达团部上级分派的工作通知,如各大比赛,以及校院活动;4.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增强团结意识,定期与同学谈心,注意掌握同学的最新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想办法解决或及时上报;5.协助班委会更好的开展班内工作,使团委成员意识到合作与沟通的必要性。

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

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

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团支部的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团员的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健全和完善团的监督机制,全面活跃我院共青团工作,实现团支部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迈进,努力提高团支部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院在各教学班设立团支部,作为团的基层团支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层团支部。

第二章基层团支部建设第四条各团支部委员会必须班子健全,一般6人,设团支部书记一名,支部副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文艺委员一名,通讯委员一名。

(1)团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团结合作,并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协调工作,各负其责。

(2)团支部委员会各成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有较高的素质,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作风扎实,能经常同团员青年谈心,做青年知心朋友,积极反映团员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为广大团员的成长、成才服务。

(3)团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情高,主动性强,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能主动配合班委搞好工作。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带领支部全体团员青年搞好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常团员教育管理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增强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五条基层团支部制度建设。

(1)各基层团支部建立并切实严格履行“三会两制一课一册”制度(即: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年度团籍注册制及团课、《团支部工作手册》)。

根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团支部要维护和保障每位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的权力。

每两周举行一次团组织生活或团日活动。

(3)团支部干部要接受团员监督制度。

团员有权监督制度的制定情况,并对支部成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9.06.12•【文号】中青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6.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8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现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9年6月12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

第三条团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冶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守团章,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冶、坚定“四个自信冶、做到“两个维护冶,坚持党建带团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

高校团支部工作条例

高校团支部工作条例

高校团支部工作条例基层团支部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是共青团一切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各项工作在团支部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团支部的思想建设(一)每学期至少有计划地开展两次学党章、学马列、学邓小平理论活动,并能结合团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讨论、交流。

(二)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并教育团员端正政治态度,提高政治修养,动员广大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严格按照“推优”条例向党组织“推优”,做到有推荐、有计划、有效果、有材料。

(四)建立长期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学雷锋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尊师活动,并形成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

(五)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及院团委、系团总支工作安排,做好宣传工作。

(六)组织全体团员按照学校要求,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做到有组织、有实施、有成果。

(七)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学习、讨论,并认真做好文字和图片记录。

(八)结合时代特点、专业特色开展创新活动。

第二条团支部的组织建设(一)要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健全,分工明确,主动与班委会协调工作,并能卓有成效地开展最佳团日活动。

(二)健全团支部的“三会一课”(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课)制度,组织生活正常,团员民主气氛浓厚,“三会一课”每学期至少各开展一次。

(三)认真开展一年一度的团员民主评议工作,能按要求订出本支部的评议计划,如实地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并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在团支部“优秀团员”等级范围内推选系级优秀团员、团干和院级优秀团员、团干候选人。

(民主评议程序附后)(四)认真执行《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团内奖惩条例(试行)》,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地申报、处理。

(五)按要求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的有关内容。

团支部工作管理考核条例

团支部工作管理考核条例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支部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思想教育第一条抓好团员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提高广大团员政治理论水平与思想觉悟。

第二条思想政治教育应生动活泼,深入扎实,有继承、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

第三条立足校园,持久深入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培养团员的奉献精神与集体意识。

第四条积极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就近就便建立一些实践基地,锻炼同学们的实践操作能力。

第五条进行专业思想教育,树立优良学风。

第六条倡导平等、团结、诚实、互助,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教育活动,培养团员青年的文明素质。

第七条每学期开展一至三次有积极影响的、富有成效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在院团委工作计划下发一周内,制定并上交其班级工作计划,每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第九条每月五号前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上个月的工作情况。

第十条每月定期开民主生活会。

第十一条年末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二条积极组织团干参加学院有关的培训活动,并根据本班具体情况,每学期组织一次团干培训。

第十三条积极组织团支部参加达标创优活动。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抓好典型,切实达标创优。

第十四条按有关规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第十五条每学期第一周内交纳本学期团费,填报统计报表。

第十六条准时参加团委例会及其它会议。

第十七条认真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学术文体第十八条积极开展课余学术和文化艺术活动。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第四章宣传调研第二十条积极向团学视点及新闻单位投搞,加强团务的宣传力度和相关的理论研究。

第二十一条每月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汇报上个月本班学生思想动态。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团支部考核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班级团支部是学院重要的基层团组织,是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的重要基本单位。

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活跃团支部工作,是学院共青团完成各项任务的基本保证。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团支部建设,充分调动团支部工作的积极性,在建设合格团支部的基础上,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建立健全科学的评选表彰标准和激励机制,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的要求,制定本条例。

团支部工作制度

团支部工作制度

团支部工作制度一、团支部的组成与改选1、凡团员在3人以上的班级,建立团支部。

2、团支部设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文体委员组成。

3、支委会由全体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时,由前任支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也可由团员推选候选人,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

4、支委会每届任期一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改选,下发任免通知书。

二、支委会分工负责制1、支部书记:(1)向支部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指示,向校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2)当好团支部一班人的班长,经常找其他委员研究工作,提出支部的工作、活动计划,按时主持召开支委会。

(3)掌握好团员的日常表现,做好思想工作2、组织委员:(1)了解团员执行团的决议和遵守纪律情况,检查督促团员佩戴团徽,按时收缴团费。

(2)鼓励同学靠拢团组织,讲好团课,抓好培养和发展工作。

(3)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3、宣传委员:(1)积极向团内外青年宣传团的知识。

(2)负责组织好团员的文体活动和政治学习。

(3)办好班级的黑板报,积极向团委提供稿件,记录好光荣簿。

4、文体委员:(1)发动和组织青年积极参加业余或课余文体活动;(2)发现和培养文化体育活动的骨干;(3)建立文化体育活动阵地,组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团支部工作应争取班主任的指导和帮助,要与班委会互相配合,但不要包办代替,支部书记一般不兼任班委会职务,其它支委会成员可兼任。

三、团支部工作制度(一)民主选举制度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中国共青团团支部工作条例全文全面解读50页PPT

中国共青团团支部工作条例全文全面解读50页PPT

中国共青团团支部工作条例全文全面 解读
1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13、公正的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 情。——弗劳德
1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66、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 ——德 谟克利 特 67、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 是耽误 了。——裴斯 泰洛齐 68、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 的,只 是一瞬 之间。 ——歌 德 69、懒人无法享受休息之乐。——拉布 克 70、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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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工作条例团支部委员职责团小组长职责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发展团员的程序和手续团内表彰的有关规定团内批评、处分条例团籍处理的有关问题团员证管理细则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团支部工作条例一、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

团支部在各系院党、团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在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帮助下进行工作。

二、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它对支部大会负责,对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

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每届任期一年。

三、团支部建立支部团员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至少两次。

支部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对于大会的决议,全体团员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和执行。

四、团支部的主要任务就是《团章》第25条规定的七项任务,要特别注意结合本支部实际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各种活动,努力完成任务,提高水平。

五、团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支部下设若干小组。

团小组一般按照学习小组或其它活动小组来划分,它的任务是在支委会领导下开展相对独立的活动,落实团支部的决议。

尤其是开好团小组生活会,分配给每个团员一定的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团员按时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

六、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研究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讨论本支部的工作,过好支委民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委员要明确分工,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工作(团支部委员职责另附)。

七、健全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内容包括团课、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其他各项活动。

支部委员会必须根据上级组织每学期的安排对本支部组织生活做出计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搞出特色。

八、团支部建立工作报告制度。

支部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应向团总支请示,每月月底由团支书携带支部工作簿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和团员情况一次,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

九、团支部必须建立团支部工作记录、团费收缴记录、团员青年学生花名册、先进事迹记录等档案制度,做到支部的所有工作都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有反馈。

支部工作手册由上级团组织统一制作,每年上交。

团支部委员职责一、团支部书记1.主持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召开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代表支部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团员大会讨论.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通知.检查支部大会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汇报工作.3.抓好支委会一班人的自身建设,负责召开好民主生活会,发挥集体作用,协助其他支委做好工作.4.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配合本单位的教学等工作,作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为青年学生办实事。

5.主持一年一度的团支部改选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并对下届团支部工作提出建议,做好与下届支部在工作、文件、簿册等方面的交接工作.二、组织委员1、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向支委会提出对团员青年的表扬、奖励和批评教育的建议。

2、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提出组织建议意见,做好接转组织关系、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负责对团员发展对象的考察工作。

3、管理好团员花名册,搞好统计工作,每学期开学后三个星期与总支组织委员核对本支部团员情况,及时报告团员人数变动情况。

4、按时交纳团费,每上半年5月份和下半年11月份将本支部的团费汇收后交团总支组织委员作好团费收缴记录。

5、做好组织生活和集体活动的考勤工作,对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的团员提出处理意见。

6、经常检查团纪情况,对违纪团员进行必要的批评帮助和提出处分建议。

7、做好团内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团支部记录本的使用和保管。

三、宣传委员1、了解团员青年思想情况,提出思想教育、宣传工作计划。

2、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办好墙报、黑板报,搞好班级支部活动时的宣传活动。

3、组织团员青年阅读团报、团刊,负责管理团的刊物。

4、做好团的通讯报道工作,及时反映本单位活动情况。

5、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科学知识和时事政治,收集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作好思想工作,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6、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文体活动。

团小组长职责一、负责组织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向团支委汇报小组的工作情况。

三、组织和活跃团的组织生活,开好小组民主生活会。

四、向本小组团员传达支委会的决议。

五、给每个团员分配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关心团员和青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找团员谈心,并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的要求和意见。

七、向团支部推荐团员的发展对象。

八、收缴团费。

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一、支部委员会每年改选一次,须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选举工作由上届支委会主持,其候选人由民主推荐产生。

二、部委员会一般设3名委员,分工为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三、部委员会改选、团员大会程序和新一届支委候选人必须经团总支部批准。

改选后,须及时报团总支批复、备案。

发展团员的程序和手续发展团员必须履行如下手续:一、入团的青年要向团支部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有两名团员做介绍人。

入团申请内容包括:本人概况和简历,对团组织的认知,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

提出入团申请,一般应写书面申请书。

经支委会研究,认为入团申请人已经具备入团条件,便可发给《入团申请书》。

《入团申请书》是青年积极分子郑重向团组织表达入团意向的书面凭证,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入团介绍人必须是本支部的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受留团查看的团员,在留团查看期间,不能做入团介绍人。

入团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团青年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

三、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其程序一般为本人宣读志愿书;介绍人详细介绍申请人情况;团员讨论发言;团员举手表决;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

讨论接受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该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

表决时,须由到会所有有表决权的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来代替支部大会的表决。

四、报上级委员会的批准。

青年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团委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团员大会上宣布。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团费。

五、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宣誓,团组织要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

团内表彰的有关规定一、团员表彰形式分为:记光荣簿、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三级。

表彰权限分别为团支部、团总支、校团委。

二、团内先进集体的表彰形式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须由校团委研究决定。

三、团内表彰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

对有突出表现的团员或集体可随时给予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

四、团内荣誉称号,分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及先进团支部。

称号的授予一般先由团支部提名或先征求基层组织意见后,经组织考核后,由院团委讨论决定。

五、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须由同级团组织填写先进事迹表,签署组织意见。

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校团委审批。

六、表彰决定归入文书档案。

授予荣誉称号的团员,其事迹登记表由团总支负责归入个人档案,教工团员的事迹登记表由校团委归入个人档案。

团内批评、处分条例一、对下列情况的团员予以团的纪律处分:1、违反法规,根据法规应该受到司法机关惩处者;2、违反校纪,根据学校处分条例应该受到行政处分者;3、拒不执行团组织决议、不履行团员义务者;4、其他严重违反团的章程、条例和决定者。

二、团内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五种。

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总支委员会审批,报校团委备案。

各总支可制定处分细则。

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经团总支签署意见,由校团委审批。

三、对轻微违纪者,给予团内批评。

批评分为:支部大会口头批评,总支通报批评。

对不明显违纪但又不能发挥先进作用的团员,应劝其退团。

四、团内处分先由团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定。

团支书签名上报,上级组织按权限审批。

支部大会一般情况下,应通知当事人到会,并由当事人在决议上签署意见。

违纪情节十分确凿清楚,并在假期、期末考试期间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校团委和团总支有权在审批权限内直接决定给团员的纪律处分。

五、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受处分人的检查、错误事实的旁证材料、支委会对违纪团员所犯错误的结论报告和团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议及本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上级组织的处分决定。

学生团员违纪处分材料由团总支负责归入个人档案。

六、对违纪行为必须及时处理。

一般应在事实调查清楚后尽快作出处分决定并公布。

执行团纪处分时间从团委或总支批准之日起,由团支部委员会通知受处分者本人。

团员对团纪处分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团组织申诉。

团籍处理的有关问题团籍即团员资格。

认真、严肃、慎重地作好团籍处理工作,是团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

团籍处理主要以下几种情况一.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处理。

共青团是青年的组织,团员年满28周岁时,应由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离团申请,由团支部召开大会宣布其超龄离团原因,并在团员证"超龄团员离团纪念"栏内注明。

超龄团员离团以后,应报团总支备案,团总支应该在该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登记表上注明该团员何时何地因超龄离团,并将其档案送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保存,并由原保管单位.二.团员入党后的团籍处理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仍然保留团籍,在转为正式党员后,团籍自然取消,由团支部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其入党离团即可。

如果在团内担任工作,则转为正式党员后,仍然保留团籍。

团员入党后,如果是因为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取消党员资格,其团籍不应取消。

如果是因为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则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基本人承认错误的态度和所犯错误造成的影响,考虑是否给予团内处分。

三.出国团员的团籍处理团员出国或去港澳定居者,一俟其出境,即停止团籍。

在此期间,本人如要求退团,可按照团章规定,办理退团手续。

团支部可将其团员证收回上交团委保存备案。

如期回国经审查无问题者,团支部应及时恢复其组织生活。

团员出境超过假期一年以上者,按自动脱团处理,如发现此间本人有严重问题,可以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

团员在国外学习、工作期间,年满28周岁时,由国内原单位团支部对其做出超龄退团处理。

四.自行脱团的团籍处理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只要有上述两种情况下的一种,就可以被认为是自行脱团(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没有注册的也应该被认为自行脱团)。

经核定确定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后,报团总支批准。

批准后应通知本人。

团员自行脱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写明自行脱团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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