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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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保卫科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保卫科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保卫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二)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三)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四)负责医院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五)负责医院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六)负责医院内部保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七)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八)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周边治安问题;(九)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第六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消除隐患;(二)单位负责,责任到人;(三)重点防范,兼顾全面;(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第七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交通安全:加强医院内部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堂、餐厅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内部治安管理:加强医院内部治安巡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内部治安案件,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五)重点部位保卫:加强医院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如药房、财务室、实验室等。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医院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4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4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是指为确保医院内部环境安全、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的体系。

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出入管理:制定医院内部人员和车辆出入的规定,如身份验证、车辆登记、通行证办理等。

2. 安全防范设施:建立摄像监控系统、警报器、门禁系统等设施,确保医院内的各个区域都受到有效的监控和保护。

3. 安全巡逻:确定医院内巡逻的路线和时间,保证医院各个区域的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地震、暴力伤医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流程,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5. 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其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培养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6. 抢救器材和药品管理:确保抢救器材和药品的存储和使用符合规定,避免盗窃和滥用。

7. 安全检查和整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记录和反馈制度。

8. 员工安全保护:建立员工身体安全保护制度,包括防止工伤、保障工作期间安全等。

以上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2)是指医院为保障医院内部和外部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中的内容:1. 出入口管理:规定医院出入口的管理措施,包括检查来访人员身份、物品携带查验、限制非医疗人员进入敏感区域等。

2. 物品管理:规定医院内物品的管理,包括医疗器械、药品、贵重设备等的采购、登记、存放和使用。

3. 医院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使用和保养:规定医院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要求,以及保养和维护等措施。

4. 应急预案:规定医院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暴力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报警流程、急救等。

5. 医疗行为规范:规定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行为规范,包括患者权益保护、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置、隐私保护等。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保卫科、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医院设立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科设科长一名,副科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四条保卫科职责:1. 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3. 调查、处理医院内部各类治安、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4. 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医院内部各类刑事案件;5. 负责医院内部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6. 组织开展医院内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7. 负责医院内部重要物资、设备的保卫工作;8. 负责医院内部车辆、人员出入管理;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人员管理:1.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2. 医院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发现可疑人员或行为应及时报告保卫科;3. 医院工作人员应爱护医院财产,不得损坏、盗窃医院设施、设备。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1. 医院应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医院应定期开展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3. 医院工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培训,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4. 医院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条交通安全管理:1. 医院应加强对内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2.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3. 医院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物资设备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物资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物资设备安全;2. 医院工作人员应爱护医院物资设备,不得随意损坏、盗窃;3. 医院应定期对物资设备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医院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5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5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是医院的基本职责,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依法保护医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强化预防为主,警务为辅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和人员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三)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四)收集、统计、分析相关安全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五)处理和协调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六)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七)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单位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由一名专职安全保卫负责人和若干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

第八条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三章巡查和巡逻第九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当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查工作。

第十条巡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核对各科室、办公区域的门窗、门禁系统等的安全状况;(二)巡查医院周边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三)检查医院重要通道、通道上的监控设备和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四)现场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停止并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随时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还应当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逻工作,巡逻区域包括医院各个科室、办公区域以及停车场等。

第四章出入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设立专门的门卫值班室,负责医院的出入管理工作。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4篇)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4篇)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医院保卫科作为医院安全管理系统的一部分,负责医院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工作。

为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医护人员的安全,医院保卫科需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

本文将为您介绍医院保卫科的工作制度,内容包括职责分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以及考核方式等。

一、职责分工1. 总体负责医院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制定并修订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2. 负责对医院内部和外部安全形势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掌握和应对突发事件。

3. 负责医院出入口、大门、围墙、停车场等重要区域的安全防范。

4. 负责医院内部巡逻、上岗和交接班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5. 负责医院内涉及安全的相关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6. 协助医院各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纠纷和治安案件,并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

二、工作规范1. 保卫人员必须遵守保守机密的原则,绝对保密医院的安全信息。

2. 保卫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安排。

3. 保卫人员必须穿着整齐、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岗,严禁打瞌睡、打牌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4. 保卫人员必须熟悉医院的各项安全制度,具备一定的自卫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5. 保卫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对医院员工和患者进行礼貌待人,并严禁实施家暴、欺诈、挑衅等行为。

三、工作流程1. 每日上岗前,保卫人员进行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的工作情况和警报情况。

2. 在医院重要区域设立巡逻岗,巡视停车场、门口、走廊等主要安全隐患位置。

3. 定期对医院重要设施进行巡查,包括闭路电视、门禁系统、防火设施等。

4. 协助医院安保部门组织安全培训、防范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5. 对涉及治安案件的人员,保卫人员应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四、考核方式1. 综合考核:根据保卫人员的工作表现、责任心、工作纪律、工作犯错误记录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 业务考核:对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操作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巡逻、巡查、信息采集和应急处理等方面。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13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

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

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医院保卫科是医院安全保卫的紧要构成部分。

作为医院保卫科的管理者, 要常常关注医院保卫工作的情况, 加强医院保卫科的管理,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讨论并订立医院保卫科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制度建设1.工作任务医院保卫科是医院安全保卫的紧要构成部分, 其工作的任务是:(1)开展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医院内部治安警卫、保卫、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2)加强对医疗设备、材料等宝贵物品的保护, 防止外部盗窃;(3)协调对过路人员和车辆进行普查、检查及管理, 保证医院内部的安全秩序;(4)完善医院保卫系统, 强化保卫员的培训和管理。

2.机构设置(1)医院保卫科全体人员必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并且具备高度的政治素养、德行优良的道德风范和杰出的职业精神;(2)医院保卫科设高级警务员、中级警务员、初级警务员等职称, 以保证工作的顺当进行。

3.责任制度(1)领导责任(2)保卫员责任(3)现场责任四、安全管理五个环节(1)防范性环节(2)防备性环节(3)消防性环节(4)救援性环节(5)应急性环节五、守则宗旨(1)明确任务(2)坚固结实管理(3)严守纪律(4)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5)发扬团结拼搏战斗精神六、保卫工作的管理流程(1)定期考核(2)评估量划(3)防范措施(4)预案订立(5)监督检查七、工作实施在保卫工作实施过程中, 必需加强对保卫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以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稳定。

以上是医院保卫科的安全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医院安全, 提高医院保卫科的工作效率。

同时, 管理者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制度, 以保障医院的安全, 确保医院的顺当运转。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5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5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管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保卫组织机构1. 医院安全保卫部门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机构,直接向医务部门和行政部门负责。

2. 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2.1 制定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方针;2.2 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2.3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2.4 组织安保力量的日常工作,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2.5 处理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1.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电器设备安全、门窗和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等。

3.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结果应及时整理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改。

第四章保安力量的组织与管理1. 医院保安力量的组织与管理,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具体负责。

2. 保安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保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医院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巡逻巡查、维护秩序、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

4. 医院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证患者和医院的信息安全。

5. 医院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使用暴力手段,不得侵犯患者的人身权益。

第五章安全培训和演练1. 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2. 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消防知识、急救知识、安全事故处理和逃生自救等。

3. 安全演练的形式可以是模拟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章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置1. 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要求进行。

2. 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事故调查和事故报告的编写。

3. 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将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和结果及时通报相关责任部门和上级部门。

第七章外来人员管理1. 所有进入医院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登记,佩戴有效的访客证或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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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护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安全,维护医院的医疗、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以保护本单位人员和患者安全为突出要务。

第二条、设立保卫科,专职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一条、医院主要负责人对医院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二条、保卫科工作职责。

1、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实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落实隐患整改要求。

2、保护医务人员及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3、做好院内消防、治安的预防工作,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案件侦察和处理。

4、负责院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视、巡查、安全防范等保卫工作。

5、配合有关科室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制和遵守院规、院纪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制观念。

6、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防范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提高全院职工消防和安全防范的技能。

7、搞好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的管理工作,建立临时档案。

8、深入开展调查,密切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向,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

做好内部矛盾调解工作。

9、做好处理医疗纠纷和群体事件的保卫工作。

10、检查考核各科室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11、负责医院内部款项押运,保卫医院金融安全。

12、按上级公安部门要求贯彻落实各项业务。

积极配合地方派出所做好单位内部的户口管理工作。

13、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4、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保卫科长职责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及公安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保卫科的全面工作。

2、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督促和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和值勤情况,查处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抓好全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5、组织人员全力查办院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

6、负责检查和督导消防安全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7、协调各科室关系,组织对全体职工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第四条、保卫人员(门卫、保安)职责1、负责医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打击发生在医院内部的各类违反犯罪活动。

2、对院内各部门和重点部位认真巡视检查,妥善处理各类事件,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汇报领导。

3、负责清查院内闲散人员,对可疑人员要及时认真地询问、盘查。

发现在医院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危及患者、医护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报告。

4、负责疏导院内、门前车辆,保证医院交通顺畅,各类车辆有序停放。

5、医院发生火灾或其它危及医院安全的事故后迅速赶至现场进行扑救、抢险,并按照应急方案组织人员疏散。

6、做好对全院职工的安全防范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及法制意识。

7、定期对医院各部位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并对职工进行消防技能演示和培训。

8、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查处和调解,做好对各类违反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

9、接待群众来访,做好外来公务人员的登记记录。

10、监督夜勤人员做好夜间巡视,确保医院财产安全。

11、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治安保卫制度第一条门卫制度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

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证﹙或胸卡﹚进入,维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

无证﹙或胸卡﹚者,不得进入。

2、出、入院病员,凭办理手续进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需做检查、化验的患者,凭有效的检查申请单和化验单进出。

3、外单位联系公务人员需要进入病区,须经相关科室同意后方可入内。

4、需签“同意书”“告知书”的家属及会诊病人应持医生签名的预约单﹙或经医生证明情况属实的﹚进入。

5、探视住院病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

非探视时间需要探视危重患者的家属,要持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经与病区联系同意后方可探视。

6、探视时间:冬季时间:00:00----00:00夏季时间:00:00----00:007、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等,携带医院物品出病区大门,门卫有权检查,有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对于可疑物品和危险品,门卫要暂扣并上报保卫科。

8、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病区区域,进入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鸣喇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9、病区门前和院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小商贩叫卖、散发广告。

10、本院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搞好门卫管理工作,如违犯本规定,由医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1、不按规定要求欲进入住院部者,门卫有权拒入。

对故意刁难、威胁、围攻、殴打、侮辱门卫人员者,由医院保卫科或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条值班制度1、值班室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对当日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保障全院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夜勤执行安全巡逻。

4、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巡查记录及全天的值班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好交接班。

6、遵守监控纪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重点部位巡查制度我院是消防、治安重点防范单位。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全院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治安、消防安全巡查:1、巡查重点应包括门诊各诊室、各窗口、采血室、病区住院处等人员集中地点;使用压力容器的科室;供氧室、库房、电工房、锅炉房等。

2、巡查内容:﹙1﹚人员密集地点有无闲散人员,发现后及时认真询问、盘查,防止失窃和“医托”行骗。

﹙2﹚各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3﹚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违章用水、用电、用火等情况。

﹙4﹚库房物品码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高、近距情况;危险物品是否单独储存,危险品标志是否完整、明显。

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压力容器检验是否合格,压力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后上岗。

﹙6﹚司炉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有无上岗资质。

﹙7﹚发现违章、违规等异常情况,要立即责令相关科室和人员改正。

并向领导汇报。

﹙8﹚巡查完毕认真如实填写记录。

第四条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品是指有易燃、易爆、毒害、污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

因而物品必须严加管理。

1、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

2、危险化学品露天存放,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爆炸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品不得露天存放。

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危险化学品要根据其性能,采取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储存方式有: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性能相忌的危险品、和危险品有禁忌的物品不得混放。

5、危险品的标签要完整、明显。

同一区域储存的不同等级的危险品,应按最高等级的危险品标志;未启用的化学品包装要完好。

6、放射性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储存柜内,码放整齐有序,防止挤压,造成包装破损形成泄露。

7、制定完善的泄露处理预案。

8、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安全、彻底。

9、精神类药品要设专门的保险柜储存,由专人保管。

并做到账物相符。

10、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五条宣传、培训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对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医院职工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以及法制意识,整体提高医院法制、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宣传、培训制度。

1、新聘用的职工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医院安排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在岗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到两次在医院进行的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技能的培训。

内容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和引导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5﹚如何防范盗窃、如何应对治安突发事件、如何报匪警等。

3、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专门培训的人员。

4、保卫人员每年还要接受安保的技能培训。

5、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随时对职工进行消防技能的演示和培训。

6、对新应用的技术及时进行推广培训。

7、以多种形式在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治安知识的宣传,持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

8、会同相关科室,结合国家普法教育工作,在职工中开展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的学习,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律9、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第六条案件报告制度在医院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等案件,一律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1、无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值班员能自行处置的一般轻微案件,在处理完毕之后,报告科长知晓。

2、当发生值班员不能自行处置的案件时,第一时间要报警,并向科长报告。

3、当发生人员受伤害或财产受较大损失时,值班员要立即报警,并向科长报告,科长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4、当发生重、特大案件时,值班员要立即报警,同时向科长报告,科长及时报告分管院长和院长。

院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

5、发生火灾事故时,无论火情大小,都要立即报告。

6、发生其它事故也实行报告制度。

第七条车辆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上车辆的逐年增多以及来院就诊患者的增加,院内车辆占道乱停,交通拥堵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为了方便来院就诊患者存放、停靠车辆和保障急救通道的畅通,特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1、医院要为患者专门提供车辆停靠的场地并规划行车道路。

2、指派专人管理车辆,指挥院内交通,保障道路的畅通以及行人的安全。

3、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急救通道的畅通,指挥各种车辆按划定的区域存放车辆,任何车辆不得占道停靠。

4、提醒驾驶人在院内要小心低速行驶,不准鸣笛。

5、对不按规定执行,乱停乱放车辆的人员,要给与说服教育;对不听劝阻强行乱停的,要坚决予以惩治。

非特殊情况,大型车辆禁止进入院内。

6、非特殊情况,大型车辆禁止进入本院。

7、车辆拥堵时,急救车优先通行。

8、一旦出现堵车现象,管理人员要及时予以指挥疏导,不得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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