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商法概述

第一章商法概述
第一章商法概述

第一章商法概述

目次

第一节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商法的历史演进

第三节商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商法的体系和内容

第五节商法的价值和地位

第一节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商的概念

〖台湾〗张国键《商事法论》:

1. 第一种商,也为?固有商?,是指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以及传统上被纳入基本商事活动的行为。(流通领域)

2. 第二种商,也称?辅助商?,是指间接媒介商品交易的营业活动。(商事中介,如代理等)

3. 第三种商,是指虽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媒介商品交易的行为目的,但其行为性质与固有商和辅助商有着密切的联系或者为其营业提供商业条件的营业活动。(金融和生产领域)

4. 第四种商,是指仅与辅助商或者第三种商有一定联系的营业。(服务业)

在法学上,所谓商或者商事,是指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的总称。

二、商法的概念与分类

商法,也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与实质意义上的商法

(二)广义商法与狭义商法

(三)古代商法、近代商法、现代商法

(四)大陆法系商法与英美法系商法

三、商法的特征

(一)兼容性。

商法是私法,却兼有公法的性质。

德国商法学家德恩(Dahn)说:商法是一切法律中最为自由的,同时又是最为严格的。

(二)技术性。

商法规范具有技术性,而民法规范具有伦理性。

(三)营利性。

商法调整行为具有营利性。

(四)国际性。

所谓国际性,是指商法规范在国际范围趋于统一。

四、商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

商事关系的特点:

1.商事关系是平等的商事主体间的社会关系。

2.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营利的动机而建立的。

3.商事关系仅发生于持续的营业之中。

第二节商法的历史演进

一、商法的起源—欧洲中世纪的商法

商法最早起源于大陆法系国家。

商人习惯法的特点:

1.奉行属人主义原则,其大部分规则仅适用于商人之间。这一原则的实践成为后来商身份法的立法基础。

2.其内容体现了现代商法的一些重要原则和制度。

3.商人习惯法实质上是不同地域、不同商人团体的各类不成文商事规则的总称。带有一定的国际性。

二、近代商法的形成

(一)法国

1673年《商事敕令》和1681年《海事敕令》。

1807年《法国商法典》。

这部法典的意义在于:

第一,它是世界上第一部商法典,标志着近代商法的形成。

第二,它开创了民商分立的立法先例。

第三,这部法典对两个敕令的重大修改是将商人法改为商行为法,即以商行为观念作为立法基础,确立了商事立法的客观主义原则,形成了法国法系商法,反映了资产阶级消除身份等级观念的思想。

(二)德国

1861年,《普通商法典》(旧商法),是采用法国立法例,即客观主义原则。

1897年,《德国商法典》(新商法)。

德国新商法与旧商法有本质区别,同样也区别于法国商法。不同之处在于它采用主观主义原则,以商人观念为基础,这和法国商法采用客观主义原则,以商行为观念为基础是不同的。因此开创了德国商法法系。

(三)日本

1890年旧商法典,请德国人赫尔曼〃洛斯莱尔(Herrmann Rosler)仿法国商法起草,但其内容主要属于德国商法法系。

1899年新商法典,其体系和内容都与德国商法典相同,属于德国商法法系。

(四)英国和美国

英美法系商法的特点是商事习惯法、判例法和商事成文法并存。英美商法起源于英国法,它开始是以习惯法和判例法为其法律渊源,这是和大陆法的主要区别。到19世纪中叶后,一批商事成文法相继在英国诞生。

美国法律在传统上承袭了英国法律,采用习惯法和判例法。1952年《美国统一商法典》。

(五)中国

中国近代的商事法不是由古代封建社会发展而来的,而是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清政府:1904年《公司律》、《商人通律》,1906年《破产律》,1908年《大清商律草案》。

民国政府:《中华民国商律》、《公司条例》《商人通例》等。

从历史角度来看,德国商法对中国商法的影响最大,我国商法因此属于大陆法系的立法体例。

三、现代商法的发展

(一)动态化。

(二)技术化。

(三)融合化。

(四)国际化。

第三节商法的基本原则

一、效益至上,兼顾公平原则

(一)公平原则

?公平是民商法的精神,尽管民商法的各种规定千头万绪,复杂万端,如果要对其一言以蔽之的说明,必须用得着‘公平’二字。舍却公平,民商法将不成其为民商法。?(徐国栋教授在《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

(二)效益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使资源的利用达到最大化,不仅是经济学的目标,也是法学的目标。民商法作为私法,也必然以追求效益为价值取向。

(三)效益至上,兼顾公平

当公平和效益原则发生冲突时,哪个更为重要?

商法和民法的价值取向有所不同。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公平,强调公平至上。商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效益,强调的是效益至上:第一,经济原因----市场经济;第二,法律原因----商法规范的技术性。

二、安全至上,兼顾效率原则

(一)效率与效益

短期消灭时效主义、交易定型化规则

(二)安全原则

维护交易安全原则(政府干预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等)

(三)安全至上

三、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不同的。民法中固然存在诚实信用原则,但是,诚实信用原则只有在商法中才能将其作用发挥到极致。(徐学鹿:《商法中之诚实信用原则研究》,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

第四节商法的体系和渊源

一、商法的体系

(一)在地域上看,存在差异性。

两大法系不同,同一法系各国也不一致。

大陆法系商法称为?commercial law?

英美法系则称为?business law?,?Uniform Commercial Code?

(二)在时间上看,具有发展性。

现代商法较之传统商法有很大的发展,其体系具有开放性的特点。

(三)在趋势上看,具有趋同性。

由于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陆法系商法和英美法系商法的体系也正在趋

于融合,差异越来越小。

二、商法的渊源

我国商法的渊源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立法与司法解释;商事自治规则等。

英美法的商事判例和商法学说

第五节商法的价值与地位

讨论:

商法的地位?

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关系?

商法复习之“商法概论”

商法 第一章商法概述 第1节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商法的概念 (一)商法的概念: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商”的涵义: 1、词义学上的“商” “商”最早是计时单位一商即一刻。后来又被发展出估量推测之意进而与量合用引申出协商的意思。 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媒介交易之行为。 2、经济学上的“商”:以营利为目的、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偶然的交换行为-一般等价物交换-各种类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直接交易) 3、商法学上的意义:营利性主体所从事的一切盈利性营业活动和事业的总称。 包括商事交易活动(商人、商行为),也包括与实现商事交易有关的事宜(商业申请、登记等)。 固有商:买卖商 辅助商:连接货物交易经营的中转、中介性经营活动(中介或者交易平台) 第三种商:与交易密切相关的生产制造、承揽加工,以及便利交易资金的融通和周转的经营活动 第四种商:与固有商,或与第二、第三种商有某种关联的信息广告传播业和旅馆、保险、饮食、娱乐等活动。 二、商法所调整的商事关系 第一,由直接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 第二,由商品交易营业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 第三,媒介社会生产经营各阶段而间接创造价值的营利性活动引起的社会关系; 第四,服务于社会生产和流通的一切盈利性营业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 三、商法的多种含义 1、广义的商法和狭义的商法 2、形式意义的商法和实质意义的商法 (1)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以商法为名称制定的法典,着眼于规范的表现形式和法律的编纂结构,最终表现于一个法律文件(商法典)。(2)实质意义上的商法——一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商法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

问t 沁卩匚I淑劣卑彳端. 韌汕丨 心一4章实体法5章程序法) 第?章国际商法概述 导读:明确国际商法的概念,与相邻部门法关系的基础,深入了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商法的特点,施点学握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初步拿握学习国际商法的比较分析研究方法。 国际商法作为?门独立的法卸学科,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国际商事组织的实体法律规范和程序法律规范 第?节国际商法的概述 -国际商法的概念 槪念: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国际商事组织的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律规范的总称。 此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A调整国际商出交易(上市交易)。国际商事交易是指国际货物买贞或交易沾动(涉及有形货物交易也涉及无形的技术,资金和服务交易,如投资,租赁等) B调整国际商事组织。(商事组织是指个人,合伙企业,公司,个人独资),只有这些商事组织参与跨越国界的商事交易或进行国际投资时,才能成为国际商事组织 C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实体法:规范主体平等,规定相关权利与义务(商法合同法公司法)程序法:规则是对实体法实行过程中不正确程序进行规范(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二国际商法是独立的法律学科 国际商法是独立的法律学科,理由由以下几点分析: A国际商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国际商申交易和国际商事组织是其特有的调整对象,核心是以营利为目的。基于此,其强调方法也有别与其他法律部门,主要以自治(即尊重双方意愿,个人自愿自发)手段进行调整,显而易见与国际经济法以强调干预手段的调整方法有所不同 B国际商法规范的性质属于私法 “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卸,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公法:强制性权利义务不平等(如纳税人更多的是义务交税) 私法:自由意志主体平等(判断标准:既有义务又有权利) 私法和公法:私法是主体平等,衡虽的依据为双方是否既有权力又有义务(是则平等);公法: 税法主体是国家、政府、纳税人,衡虽的依据是有权利和义务中的其中-个。 私法是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公法是利用国家强制性权力 C国际商法事实上已经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四国际商法的渊源 含义:法的来源或法的栖身之地 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指国际商事产生的依据及其农现形式,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国际商事条约如:关贸总协定TPP (二)国际商事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含义:通常做法) 理解:国际商事惯例:指具有?定的普通性的通常做法,是在长期的商业或贸易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解决国际商事问题的实体法性质的国际商事惯例(不是实体法) 国际商事惯例与公约相比,没有普遍的约束力,无法与国际公约的效力相比 (三)国内法 国家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构成的国际商法 第二节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

商法概论

一、问答题 1.简述商业名称登记的效力 答:商业名称一经登记,商事主体就取得该商业名称的专用权,即获得名称权。一旦获得名称权,商业名称发生排他效力和救济效力。所谓排他效力是指商业名称一经登记,即发生排斥他人为相同或类似的商业名称登记或使用该商业名称的效力。救济效力是指商业名称登记而取得专有使用权,商事主体可据此排斥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商业名称于同一营业。 2.简述制作商业帐簿的意义。 答:(1)商业账簿的基本意义在于,向各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人提供相关可靠、清晰可比的财务会计信息,以作为决策依据。(2)商业账簿也是相关国家机关审核商事主体的营业状况或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3)商业账簿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 3.简述商业登记的意义。 答:1、是国家对商事主体的商事行为进行法律调整的重要前提。2、是国家对商事主体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3、是商法维护商事主体的合法地位,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4、是保障商事主体依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必要形式。5、是维护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 4.简述我国公司资本的原则 答:“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是德国学者对公司法相关规则的抽象概括,并为人们沿用下来的。其素来被我国公司法学者视为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的三项经典原则。 二、论述题 论述我国商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西方实行市场经济已经有数百年历史,商品经济发达的原因之一是有着完备的商法。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商法才逐渐从民法和经济法中分立出来,不管是“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商法都与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关系密切。法学界关于商法的原则,观点不一,本人赞成四原则的分法,即现代商法分为强化企业组织、讲究经济效益、维护买卖公平和保障交易安全四大原则。 三、案例分析 问题 1.北陵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公司前五年利润分配的内容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有效。公司法允许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作出不按出资比例的分配方法。

17春福师《商法概论》在线作业一

2017秋17春福师《商法概论》在线作业一 一、单选题(共25 道试题,共50 分。) 1. 人合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 A. 公司资本数额 B. 股东个人信用 C. 当事人的约定 D. 合同规定 正确答案: 2. 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的方式设立,股份总额为7000万元,其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股份最多可达()。 A. 3100万元 B. 3550万元 C. 4550万元 D. 5550万元 正确答案: 3. 在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上,我国的破产原则属于()。 A. 完全商人破产主义 B. 一般破产主义 C. 有限商人破产主义 D. 折中主义 正确答案: 4. 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 A. 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B. 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C. 中级人民法院 D. 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5. 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整体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被称为()。 A. 破产可撤销行为 B. 破产无效行为 C. 破产效力待定行为 D. 破产可变更行为 正确答案: 6. 属于商中间人的是()。 A. 经理人 B. 信托商 1

D. 代办人 正确答案: 7. 在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上,我国的破产原则属于()。 A. 宣告开始主义 B. 和解前置主义 C. 受理开始主义 D. 和解分离主义 正确答案: 8. 有关商行为这一概念的内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商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 B. 商行为是商主体所为的行为 C. 非商人也可以从事商行为 D. 商行为是商主体在商事经营中所从事的行为 正确答案: 9. 不属于商主体的是()。 A. 商合伙 B. 商个人 C. 商辅助人 D. 商法人 正确答案: 10.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不得签发()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A. 无对价的汇票 B. 对价汇票 C. 远期汇票 D. 即期汇票 正确答案: 11. 商号权的法律性质是()。 A. 财产权 B. 人身权 C. 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 D. 知识产权 正确答案: 12. 不属于商号登记类型的是()。 A. 创设登记 B. 预登记 C. 放弃登记 D. 变更登记 正确答案: 13. 在我国,以下不属于商法渊源的是()。 A. 制定法 B. 准法 C. 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D. 商事判例

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

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

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 【篇一:国际商法课后习题答案】 txt>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 一、判断题 1、国际商法包含在国际公法的范围之内。 2、内国商法是国际商法的最主要渊源。 对对错错 对 错 错错3、国际商法的特征使今年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才出现的。 4、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法律约束力。 5、德国商法采用民商分离的立法模式。 二、选择题 1、在下列法律部门中,与国际商法关系最密切的是( 对对 a、国际私法 b、国际公法 c、国际经济法 d、内国公法 2、下列属于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主张的理由是( 遍商化 c、受国际商事习惯影响较大 d、有一些特有的法律制度

3、其本国的商法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本国的商法影响较大,这个国家是 ( a、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等,是抽象的经营型单位 b、民事主体的普 a、法国 b、英国 c、德国 d、美国 三、简答题 1、简述国际商法的发展历史。 2、简述美国商法的特点。 3、试述在普通法系中,如美国,其判例的拘束力的表现。 4、结合实际,谈一下对国际商法特点的认识。 5、怎样判断国际条约的效力? 6、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怎样的效力? 7、试讨论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大,还是受英美法系的影响大。 四、案例分析题 2003年8月,中国杭泽经贸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署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 约定了货物的价格及运输的条件,后双方发生纠纷,在适用何种法律来解决纠纷方面也产生了分歧:日本公司认为双方价格条件的约定基本是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贸易术语签订的,而最新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2000年进行了修订,因此,应适用2000年通则;而中方杭泽公司则主张应适用合同的签订地及履行地,即中国的《合同法》。请问:双方应如何解决这一纠纷?

商法 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述

(1—4章实体法5章程序法) 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 导读:明确国际商法的概念,与相邻部门法关系的基础,深入了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商法的特点,重点掌握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初步掌握学习国际商法的比较分析研究方法。 国际商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国际商事组织的实体法律规范和程序法律规范 第一节国际商法的概述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概念: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国际商事组织的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律规范的总称。 此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A 调整国际商事交易(上市交易)。国际商事交易是指国际货物买卖或交易活动(涉及有形货物交易也涉及无形的技术,资金和服务交易,如投资,租赁等) B 调整国际商事组织。(商事组织是指个人,合伙企业,公司,个人独资),只有这些商事组织参与跨越国界的商事交易或进行国际投资时,才能成为国际商事组织

C 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实体法:规范主体平等,规定相关权利与义务(商法合同法公司法)程序法:规则是对实体法实行过程中不正确程序进行规范(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二国际商法是独立的法律学科 国际商法是独立的法律学科,理由由以下几点分析: A 国际商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国际商事交易和国际商事组织是其特有的调整对象,核心是以营利为目的。基于此,其强调方法也有别与其他法律部门,主要以自治(即尊重双方意愿,个人自愿自发)手段进行调整,显而易见与国际经济法以强调干预手段的调整方法有所不同 B 国际商法规范的性质属于私法 “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公法:强制性权利义务不平等(如纳税人更多的是义务交税) 私法:自由意志主体平等(判断标准:既有义务又有权利) 私法和公法:私法是主体平等,衡量的依据为双方是否既有权力又有义务(是则平等);公法:税法主体是国家、政府、纳税人,衡量的依据是有权利和义务中的其中一个。 私法是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公法是利用国家强制性权力 C 国际商法事实上已经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四国际商法的渊源 含义:法的来源或法的栖身之地 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指国际商事产生的依据及其表现形式,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国际商事条约如:关贸总协定TPP (二)国际商事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含义:通常做法) 理解:国际商事惯例:指具有一定的普通性的通常做法,是在长期的商业或贸易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解决国际商事问题的实体法性质的国际商事惯例(不是实体法) 国际商事惯例与公约相比,没有普遍的约束力,无法与国际公约的效力相比 (三)国内法

商法(二)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14/15学年第2学期 专接本商法(二)章节试题 第一章商法概述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一、单项选择题 1.商法从根本上看属于() A.伦理性的法 B.经济法 C.私法 D.公法 2.以下关于商号权表述正确的是() A.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后获得的权利 B.不可转让的权利 C.仅具有财产性的权利 D.在管辖地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后获得的权利 3.商业登记是() A.要式法律行为 B.不要式法律行为 C.诺成性法律行为 D.实践性法律行为 4.以下可以作为企业名称的是() A.WTO B.总统 C.民主 D.梅花 5.商业主体的商业登记活动是() A.合意的法律行为 B.企业和经营组织取得法人资格或从事营利性活动资格的必要条件 C.企业和经营组织在设立时的登记 D.公法上的行为不产生私法上的效果 6.以下关于商人的商事能力表述正确的是( ) A.商人的商事能力无需特别的法定程序赋予 B.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定具有商事行为能力 C.不同的商人根据商业登记的营业范围而具有不同的商事能力 D.商事行为能力的起止时间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时间相同 7.企业依法可以使用( ) A.一个商号 B.两个商号 C.三个商号 D.四个商号 8.以下关于商号权表述正确的是() A.商号权专属商人,因此不得转让 B.商号权发生变更、继承等时,是否登记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如果未登记,则可以对抗第三人 C.若商号权已质押给债权人,在商主体破产后,债权人可以主张对商号权的权利 D.商号所有人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9.下列不属于商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有限责任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合伙企业 10.根据商行为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商行为可以分为() A.两方商行为和一方商行为B.绝对商行为和相对商行为 C.基本商行为和附属商行为D.基本商行为和多方商行为 11. 商号权属于() A.人格权和名誉权B.名誉权和身份权C.财产权和人身权D.人格权和财产权 12.下列关于商法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商法体现为国内法兼国际法色彩 B.商法体现为强制性 C.商法体现为任意性兼强制性 D.商法体现为私法性兼公法性 13.绝对商行为是指依行为的客观性和法律的规定,无条件属于商行为的法律行为。下列行为不属于绝对商行为的是( ) A.居间代理 B.票据行为 C.证券交易 D.保险行为 1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商主体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可以自然人的名义,也可以以户为单位 B.个人独资企业本质上是自然人 C.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要有实缴的出资 D.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 15.依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不符合我国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所应具备的条件的是( )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C.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D.有投资人申报的不低于限额的出资 16. 下列关于商法特征表述不准确的是( ) A.较强的兼容性B.技术性C.公平性D.安全性 17. 下列关于商号表述正确的是( ) A.商号是商主体用以代表自己商品的名称 B.商号受《商标法》的调整和保护 C.商号是商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相互区别的外在标志 D.商号可根据商主体的意愿而被任意选用 18.一般来说,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第一位的区别是( ) A.法律地位不同B.据以设立的法律不同 C.出资者的责任不同D.是否可以破产不同 19.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表述正确的是( ) A.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B.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5春福师《商法概论》在线作业

福师《商法概论》在线作业二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包括本科的各校各科新学期复习资料,可以联系屏幕右上的“文档贡献者” 一、单选题(共25 道试题,共50 分。)V 1. 以本票的出票人为标准,本票可分为()。A. 指示式本票和即期本票 B. 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C. 银行本票和远期本票 D. 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 满分:2 分 2. 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A. 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B. 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C. 中级人民法院 D. 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的人民法院 满分:2 分 3. 甲持有一张经过了背书转让和票据保证人签署保证的本票,在出票人拒绝付款的情况下,主债务人为( )。A. 付款人 B. 出票人 C. 背书人 D. 保证人 满分:2 分 4. 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为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被称为()。A. 破产费用 B. 共益债务 C. 破产财产 D. 破产债务 满分:2 分 5. 运用海商法的船员制度理论,判断以下各项中,不属于船员基于船员劳动合同所享有的权利是()。A. 返回原港请求权 B. 获得保险请求权 C. 船舶碰撞赔偿请求权 D. 生活保障请求权 满分:2 分 6. 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股票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凭证。A. 书面 B. 电子 C. 视听 D. 推论 满分:2 分 7. 属于商中间人的是()。A. 经理人 B. 信托商 C. 居间商

满分:2 分 8. 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A. 以“商法”命名的法典 B. 一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C. 商事公法 D. 商事私法 满分:2 分 9. “商”的广义含义指的是()。A. 交换行为 B. 投资行为 C. 协议行为 D. 一切营利性行为 满分:2 分 10. 商主体登记中所有登记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每个人都有权阅览、复制登记簿上的内容,使之做到众所周知的情形是商事登记立法的()。A. 强制登记原则 B. 全面审查原则 C. 公开登记原则 D. 准则主义原则 满分:2 分 11. 甲公司与乙公司决定以各自的全部资产、人员和营业合并成立一名称为“大岩”的有限责任公司,请问:大岩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什么性质?A. 设立登记 B. 变更登记 C. 重组登记 D. 注销登记 满分:2 分 12. 在我国,以下不属于商法渊源的是()。A. 制定法 B. 准法 C. 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D. 商事判例 满分:2 分 13.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 )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A. 出票人 B. 承兑人 C. 持票人 D. 付款人 满分:2 分 14. 人身保险合同的适用范围广泛,因此,其被保险人是()。A. 自然人 B. 法人 C. 自然人和法人 D. 其他社会组织 满分:2 分 15.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A. 可以

国际商法概述

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 第一节国际商法概述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交易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随着经济的一体化不断发展,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已经扩展到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三大贸易领域,并且增加了融资租赁、工程承包等新型国际商事行为。 注意一种社会关系受国际商法调整的几个条件:法律关系跨越国境,具有国际性;主体必须是商事主体;行为是商事行为。 国际商法含义的几个特征:1.国际商法源于传统商法,但其调整对象和范围比后者更为广泛。2.国际商法中的“国际”不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而是指“跨越国界”。3.国际商法的性质属于跨国私法。4.国际商法主要是实体法。 二、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 国际商法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如下阶段:1.中世纪商人的习惯法时期。2.国内法时期。 3.20世纪,尤其是60年代以后的现代国际商法时期。 商人习惯法(Law merchant):是各港口、集市之间的商人们约定俗成的采用重罗马法流传下来的商事交易习惯规则。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维护共同利益,他们自愿接受这些习惯的约束,自发的推举“法官”运用习惯法,采用简洁、迅速、灵活的程序,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裁决商事纠纷,建立起类似于现代的国际商事仲裁或调解制度。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表现形式) 现代国际商法有两个方面的渊源:一是国际法方面的渊源;二是国内法方面的渊源。(一)国际法方面的渊源 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国际商事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共同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有关商事权利义务的各种协议。按照条约的缔约方数目划分,可以分为双边,区域性和全球性国际条约。条约必须遵守;条约仅对缔约国有效; 国际商事惯例(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Practices) :是在长期反复的国际商事交往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得到各国普遍承认或遵守的商事活动的习惯做法,由此成为公认的国际商事原则或规则。他们本身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区别:(1)形成方式不同:条约由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或认可,而惯例是国际商事交往中通过实践形成的习惯性做法,只不过这种做法得到了各国普遍承认和自愿遵守。(2)效力不同:条约对缔约国当然生效,保留条款除外;而国际惯例的适用必须得到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不选择,惯例不适用。 (二)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国内法规范国际商事行为一方面是通过国私法的冲突规范指引而适用的有关国家的民商法,另一方面是有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专门制定的涉外立法。可以说,各国有关商事交易的国内法是国际商法的国际方面渊源的重要补充。 最惠国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 treatment):公约的缔约国两方约定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即所在国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地位,但其存在的权利有限制。 互惠对等待遇(Reciprocal and Counter Treatment):

国际商法1-2单元

第一章知识点 1、国际商法的渊源,是指国际商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商事立法。 渊源:是法学术语,是有效的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 ①国际商事条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8年生效。1978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条约》。 ②国际商事惯例: 指由于长期,反复的国际实践而逐渐形成的并得到较为普遍遵守的一些商事原则和规则。 国际商事惯例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按照各国法律,一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采用某项国际商事惯例,则该国际商事惯例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现在许多重要的国际商事惯例已经由一些国际组织编纂成文,并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承认,影响较大的惯例只要有国际商会制定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海事协会制定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正本》。 ③各国商事立法:对国际商法制定最有影响的是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在大陆法系国家,商法主要采 用法典化的形式;在英美法系国家,商法则主要采取单行法规的形式。 判例一直是英美法系国家的重要法律渊源。上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具有约束力。因此,在英美法系国际,判例是其商法的重要渊源。 2、中国的商法:《民法通则》、《海商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独资企业法》等。 中国至今没有制定商法典。 3、大陆法系: (1)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指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1804年《法国民法典》、1900年《德国民法典》。 法国和德国同属大陆法系,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国法系强调个人权利;以《德国民法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德国法系则强调社会利益。 瑞士、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丹麦、挪威、芬兰、瑞典和希腊等国家,整个拉丁美洲和非洲的一部分,近东的一些国家以及日本和泰国。美国的路易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和英国的苏格兰等地属于大陆法系的范畴。 (2)大陆法系的结构特点: ①强调成文法的作用; ②分为公法和私法。公法是与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私法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 4、普通法系: (1)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普通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加拿大(除魁北克省)、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中国香港。 (2)普通法系的结构特点: ①结构的两大特点:一是法律的二元性结构;二是重视程序法。 ②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 5、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区别: ①法律的主要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继承与发展了罗马法,以成文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英美法系则是继承与发展了日尔曼的习惯法,以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商法复习题1

第一编商法总论 第一章商法概述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商法的含义和特征。 2、评析商法的基本原则。 3、分析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关系。 4、评析商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5、如何构建我国的商事立法模式。 第二章商事主体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商事主体与民事主体之不同特征。 2.简述商个人与自然人之区别。 3.商个人与商合伙之区别。 4.商合伙与商法人之区别。 5.商中间人与商辅助人在商事活动中重要作用并比较他们不同特征。6.代理商、居间商、行纪商的联系与区别。 7.经理权与代办权的区别。 8.试述合伙人在合伙事务执行的权利和义务。 9.简述合伙协议的法律特征。 10.试述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财产的关系。 11.简述入伙的条件。 第三章商事行为 复习思考题: 1.简述商事行为与民事行为之不同特征。 2.试述绝对商事行为与相对商事行为的分类。 3.如何理解基本商事行为与附属商事行为的关系。 4.试述商事行为的主要内容。 5.试比较商行为代理与民事代理的不同。 第四章商事登记

复习思考题: 1.试述商事登记的意义和法律特征。 2.简述商事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3.简述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4.简述商事登记的监管内容。 第五章商号 复习思考题: 1.试述商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简述我国对商号选定的限制。 3.简述商号登记的效力有哪些。 4.试对我国现行商号登记制度进行评析。 5.如何加强对商号权的法律保护。 6.商人的商号权与一个自然人的姓名权有什么不同。7.我国法律对商号使用有哪些限制。 第六章商事账簿 复习思考题: 1.商事账簿编制的意义何在。 2.简述商事账簿的种类及内容。 3.试述商事账簿法律关系的特征。 4.试述违反商事账簿制作与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二编公司法 第七章公司法概述 复习思考题: 1.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公司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

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述教材

? 国际商法 ?前言 ? 国际商法 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 第二章商事组织法 第三章代理法 第四章合同法 第五章货物买卖法 第六章产品责任法 第七章票据法 第八章国际商事仲裁 ?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 第一节国际商法的概述 第二节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 的形成及其特点 第三节中国法律制度概述 ? 第一节国际商法的概述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合。 概念分析 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

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 ? 1.国际商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合 法律规范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不同 (1)起源不同: 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 (2)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存在于认的思维中 (3)具体内容不同: 法律体现权利与义务的 一致性,道德强调义务。 (4)实现方式不同: 道德依靠社会舆论 (5)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更为广泛,深刻 ? 2.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合 A. 国际意为“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不同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而不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际公法调整。 B. 商事关系包括: (1)商事组织关系 (2)商事交易关系:传统商法仅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现代商法除调整有形商品的交易外,还调整无形商品的交易,如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国际融资等。 ?二、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商法历史发展简图] 古罗马时期出现了商法规范(萌芽) ┇ 11世纪威尼斯商人习惯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 16世纪成为国内法一部分(丧失了国际性) ┇ 二战后统一的国际商法形成(蓬勃发展) ?三、国际商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

国际商法概述

国际商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是()。 A.国际贸易关系 B.国际商事关系 C.国际经济关系 D.国际投资关系 2.国际商法最重要的渊源是()。 A.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 B.国际商事惯例 C.各国国内商事法律 D.国际公法 3.大陆法国家法律往往依据()不同,划分出不同的法律部门。 A.调整手段 B.强制约束力大小 C.所调整的经济关系 D.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 国际商法属于()范畴。 A.民商法 B.私法 C.公法 D.国际法 2.下列属于国际商法的渊源的有()。 A.国际商事条约 B.国际商事惯例 C.国内商法 D.国际公法 3.下列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是()。 A.加拿大 B.新西兰 C.意大利 D.新加坡 4.由国际商会制订的较有代表性的国际惯例有()。 A.《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C.1994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D.1993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5.关于大陆法叙述正确的是()。 A.法律渊源是成文法 B.原则上不把判例作为法的渊源 C.重视法律的系统化 D.通行归纳法的法律推理方式 四、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填“√”,错误的填“×”) ()1.国际商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或组成部分。 ()2.当国际商事条约与国内商事法律发生冲突时应采纳“条约优先适用”原则。 ()3.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私法。 ()4.立法、司法、行政等司法解释是现行中国法律的一个重要渊源。 ()5.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典型案件判决,对同类案件具有法律约束力或指导意义,说明我国是判例法国家之一。 五、名词解释 1.国际商事关系: 2.英美法系: 3.国际商法:

国际商法题目概述

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A ) A.制定法 B.立法解释 C.判例 D.司法解释 2、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A)。 A.新西兰B.比利时C.荷兰 D.瑞士 3、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B )。 A.成文法B.判例法C.衡平法 D.普通法 4、大陆法的主要特点是( A )。 A.法典化B.受罗马法影响小C.先例约束力原则 D.民商合一5、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C )。 A.英国B.美国C.德国D、香港 6、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B )提出来的。 A.法国法学家B.罗马法学家C.德国法学家D、美国法学家 7、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B ) A、学理 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 8、英国法的主要特点是( D ) A、法典化 B、条理化 C、逻辑性 D、二元性 9、普通法来源于( B ) 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 D、判例法 10、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B ) A、判例法 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 11、大陆法系国家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A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国际法 12、大陆法的结构特点之一是把全部法律分为( D ) A、普通法与平衡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公法与私法 三、判断题

1、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即指所调整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的民事关系。( ×) 2、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公法的性质。( ×) 3、大陆法国家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部分。( ∨) 4、国际贸易惯例虽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则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 5、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并采取民商合一的编制方法。( ×) 6、英国法是判例法,任何法院的判决都具有先例约束力。( ×) 7、在美国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的本身,而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解释的法律规则才是适用的法律。( ∨) 8、在大陆法国家,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 9、判例在中国也是重要的法律渊源。( ×) 10 、“国际商法”中的“国际”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 ∨) 11、英美有独立的民法和商法。( ×) 12、大陆法国家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 13、英美法中,一个判决只对被判处的案件有效,对日后法院判决同类案件并无约束力。( ×) 14、英国的任何法院的判决都能形成先例,都具有约束力。( ×) 15、美国的联邦法院只受理上诉案件,不受理第一审案件。( ×) 第二章商事组织法 一、单选题 1、依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 C ) A、合伙企业 B、独资企业 C、企业法人 D、非企业法人2下列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的主体是( B ) A、个人独资企业 B、公司 C、合伙企业 D、独资经营企业 3、公司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B )

第一章商法概述

第一章商法概述 目次 第一节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商法的历史演进 第三节商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商法的体系和内容 第五节商法的价值和地位 第一节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商的概念 〖台湾〗张国键《商事法论》: 1. 第一种商,也为?固有商?,是指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以及传统上被纳入基本商事活动的行为。(流通领域) 2. 第二种商,也称?辅助商?,是指间接媒介商品交易的营业活动。(商事中介,如代理等) 3. 第三种商,是指虽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媒介商品交易的行为目的,但其行为性质与固有商和辅助商有着密切的联系或者为其营业提供商业条件的营业活动。(金融和生产领域) 4. 第四种商,是指仅与辅助商或者第三种商有一定联系的营业。(服务业) 在法学上,所谓商或者商事,是指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的总称。 二、商法的概念与分类 商法,也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与实质意义上的商法 (二)广义商法与狭义商法 (三)古代商法、近代商法、现代商法 (四)大陆法系商法与英美法系商法 三、商法的特征 (一)兼容性。 商法是私法,却兼有公法的性质。 德国商法学家德恩(Dahn)说:商法是一切法律中最为自由的,同时又是最为严格的。 (二)技术性。 商法规范具有技术性,而民法规范具有伦理性。 (三)营利性。 商法调整行为具有营利性。 (四)国际性。 所谓国际性,是指商法规范在国际范围趋于统一。 四、商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 商事关系的特点: 1.商事关系是平等的商事主体间的社会关系。 2.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营利的动机而建立的。 3.商事关系仅发生于持续的营业之中。

商法概述

商法 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13级人力资源管理 张冬晴

第一章商法概述 ?第一节商事和商事活动(商事的理解) ?一、商事的概念及其含义 ?1、社会学:商品交换行为或买卖行为,指财物交换---------通财鬻货 ?2、经济学: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商品交换行为---------商业行为 3、法学:是指营利性主体所从事的一切营利性营业活动和事业的总称。 三层含义: (1)商事是对营利性主体从事的各种活动的概括; ?(2)商事是对各种持续性营利行为的概括; ?(3)商事是对各种营利性营业的概括。 ?二、现代商法中商事的范围 ?1、直接媒介财货交易以及传统上被纳入基本商事活动的--------固有商; ?2、间接以媒介财货交易为目的之营业活动---------辅助商; ?3、行为性质与固有商和辅助商有密切联系或者为其提供商业条件的营业活动--------生产商;?4、仅于辅助商或第三种商有牵连关系的营业---------服务商; ?第二节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商法的概念 ?商法又称商事法,它是指规制营利性主体的经营性活动,调整由其所生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民商分立国家在民法典之外制定的以”商法”命名的法典。 ?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则是指一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事普通法,是指调整商事基本关系的一般规则的总称。 ?商事特别法,又称商部门法,它是指调整某一特定范围的商事关系的商法规范的总称。?商事习惯法,则是指在社会商事实践中自发形成并经国家认可的,调整商事关系的习惯规则,?它通常具有非成文性和行业性规则形式。 二、商法的特征 1、商法具有营利性特征。 2、商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3、商法具有复合性和兼容性。 4、商法具有国际性。 第三节商法的调整对象 一、对于商法调整对象的基本认识 商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由商法规范所调整的特定范围的社会关系。 基本认识: 1、商法的调整对象本质上是某种生产经营关系。 2、此种社会关系是由经营性主体所从事的营利性营业行为所形成的; 3、其范围包括了一定社会中生产、交换和分配各阶段上形成的基础经济关系; 4、鉴于这一生产经营关系在社会关系中的特殊地位,各国法律有必要在民法基本调整

项目一、国际商法概论教案

项目一、国际商法概论教案 《国际商法》教案 专业班级人数授课时数授课时间国际贸易2021级中英国贸班 4 及名称周次 1 授课方式讲授项目序号项目一:国际商法概述 2021年2月28日、3月2日【知识目标】掌握国际商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了解国际商法的渊源和历史沿革;了解西方国家两大法系的形成、发展和特点;掌握国际商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律的关系。教学【能力目标】树立案例教学理念,启发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目的 养学生的分析能力,让学生初步掌握分析的方法学习本课程,为后面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德育目标】通过学习,帮助学生形成对国际商事法律体系和有关制度的认知,了解国际、国内同性的商法规则,学会实际运用商法规则解决出现的法律问题。教学 1、国际商法的概念;2、国际商法的渊源;3、两大法系及比较;4、中国的重点商事立法。教学难点国际商法的渊源教具黑板板书作业辅导 1、简述国际商法的概念与法律渊源。2、简述西方两大法系的分布范围与主要差异。3、简述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4、中国法律制度受哪个法律的影响最大?为什么?教后总结授课教师 方瑜审签 项目一国际商法的概述

任务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 程序一:国际商法的概念解析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与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惯例的总称。 (课本第2页) 案例:2000年,中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就相互之间的钢材贸易关系达成一个双边协议,以规范两国之间的钢材贸易活动。中、澳两国这种安排所建立的贸易关系,是否属于本教材所定义的国际商事关系? 答:不属于,这种关系应当是国际贸易法所调整的国际贸易关系。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各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各种关系的法律总和。和国际商法相比,概念、所属范畴、包含的内容都不相同。 概念分析: 1、营业地跨越国界或区域的各国商人(企业)之间从事商事活动,尤其是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 2、国际商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商事关系。 3、国际商事的组织方面主要包括:跨国投资、商事组织规则特别是公司法;国际商事交易方面主要涉及合同法、票据法、国际货物买卖法、海上运输、海上保险、国际结算、国际商事仲裁法等。 程序二:国际商法的沿革

商法第四版笔记

《商法》笔记 第一章商法概述 第一节商法概念与特征 商法起源于中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文艺复兴时期,近代商法起源于地中海贸易。 1、概念:商法,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征:①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 营利性指经济主体通过经营活动而获取经济利益的特性(赚钱为了公益则不具备营利性) 例:营利性要看目的;无论盈亏,只看目的不看结果 ②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不是所有司法关系都由商法调整,商法只调整平等关系中特殊的部分(仅适用于履行了商事登记而具有商主体资格的人,或是商行为) 调整:A、商主体间的商事关系 B、商主体与民事主体(可能为商事关系也可能不是) C、民事主体与民事主体(绝对商行为发生时,产生商事关系,如:票据) ③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④商法的公法性 商事活动繁多,给予统一性规定即其公法性;前提是商法是私法,具备私人自治。 (私法中: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公法中: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 ⑤商法的国际性 国内外商人在进行商事活动时希望可以像自己国内一样,两种商法就会趋同但不完全相同 3、原则: 概念:指集中体现商法的性质和宗旨,调整商事法律关系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①★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 包括:商主体类型法定:指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在组织形式上由法律予以明确设定,非经法律设定者不得享有商主体资格;当事人不得创设法定类型之外的商事组织形式。 商主体内容法定:指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创设非规范性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 商主体公示法定:指商主体的成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示,以便交易第三人及时知晓;未经法定公示者,不得用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公示目的是为让第三人知道具体情况) 【例:A为登记法人,B为实际法人,C为善意第三人,A与C签订合同,仍受法律保护,但其成立一定要经过公示。 善意第三人信赖公示而与非实际法人的登记法人签订合同有效,若明知则无效】 ②公平交易原则 指商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商行为,正当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在商事交易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内容:A、商事交易主体的地位平等 B、诚实信用 ③交易简便、迅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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