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专治工作实施方案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瘦肉精作为一种违禁药物,长期被非法用于养殖领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杜绝瘦肉精的非法使用,确保肉类产品的安全。
二、组织架构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1.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严查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使用。
2.加大对肉类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检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
3.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瘦肉精的企业和个人。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瘦肉精危害的认识。
四、具体措施1.开展全面排查。
对全市范围内的养殖场、肉类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情况。
2.严格监管。
对养殖场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养殖档案,详细记录饲料来源、兽药使用等情况。
同时,加强对肉类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使用违禁药物。
3.强化检测。
加大对肉类产品的检测力度,对入市销售的肉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4.严厉打击。
对非法生产、销售瘦肉精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形成震慑。
5.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1-3月):开展宣传教育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2.第二阶段(4-6月):加强监管和检测,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3.第三阶段(7-9月):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3.落实资金保障。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所需资金足额到位,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严格考核评价。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思绪如潮,我将这些想法一一记录在案。
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策划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瘦肉精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损害了我国食品行业的声誉。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设定1.查处一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的企业和个人。
2.端掉一批瘦肉精制售窝点。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4.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瘦肉精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步骤1.调查摸底阶段(1)收集相关信息。
通过走访、查阅资料、网络搜索等途径,了解本地区瘦肉精制售和使用情况。
(2)梳理线索。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整理,找出有价值线索。
(3)制定行动方案。
根据线索,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
2.集中打击阶段(1)开展联合执法。
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2)打击重点。
加大对瘦肉精制售窝点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3)公开曝光。
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震慑潜在的违法行为。
3.整改提升阶段(1)完善监管制度。
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2)加强监管力度。
提高监管频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
(3)提升执法效能。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四、具体措施1.宣传发动(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2)利用媒体进行宣传。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瘦肉精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2.联合执法(1)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2)开展专项行动。
集中力量,对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3.技术支撑(1)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2023年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

2023年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瘦肉精是一种被屏蔽在食品中的非法添加物质,它在短期内可提高肉类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但危害人体健康。
为了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我国对瘦肉精的使用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和限制。
但是,仍有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为了追求利润,违法使用瘦肉精,给公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风险。
因此,针对瘦肉精问题的整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二、整治目标1. 加强对瘦肉精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瘦肉精危害的认识。
2. 落实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机制。
3. 提高监管和执法水平,加大对瘦肉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 加大行业自律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杜绝瘦肉精问题的发生。
三、整治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定期开展瘦肉精宣传活动,让公众充分了解瘦肉精的危害和法律法规。
(2)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增强他们拒绝使用瘦肉精的意识。
2. 加强监管(1)加强对肉类产业链的监管,建立起从兽药使用到屠宰、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溯源制度。
(2)完善对肉品生产企业的准入制度,定期抽检产品质量,加大对瘦肉精的监管力度。
3. 制定严格的监管政策(1)加强瘦肉精禁用药物的研发,推动技术创新,提高替代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加强对疫苗的研发,提高动物免疫力,降低瘦肉精使用的需求。
(3)严厉打击瘦肉精制造和销售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4.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1)与国际上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我国对瘦肉精的监管水平。
(2)加强与进口肉类生产国的合作,加强肉品贸易检验检疫工作,确保进口肉品符合我国安全标准。
四、整治效果评估1. 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整治工作按时、有效地进行。
2. 加强监测力度,对市场上的肉类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的安全。
3. 对瘦肉精整治工作进行定期的宣传和解读,向公众公布整治成效,增加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2023年瘦肉精专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瘦肉精专治工作实施方案引言:瘦肉精作为一种非法使用的生长促进剂,既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也对食品安全以及动物福利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以及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瘦肉精专治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2023年瘦肉精专治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1.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管措施;2.制定瘦肉精残留限量标准,确立安全阈值;3.建立瘦肉精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4.加强对瘦肉精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建立追溯体系。
二、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措施1.加大对瘦肉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罚违法者;2.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兽医药师的监管和执业管理,规范行业秩序;3.健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能力;4.加大对瘦肉精使用的检查和抽检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1.开展面向农民、畜牧业从业者和消费者的瘦肉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瘦肉精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形成抵制瘦肉精的社会共识。
四、加强合作与交流1.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2.加强与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和畜牧业从业者的合作与沟通,共同推动瘦肉精治理工作的开展;3.加强各级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1.加强瘦肉精监测技术研究,提高检测水平和方法的可行性;2.加强对瘦肉精的安全性评估研究,探索替代措施和技术;3.加强与学术机构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推进瘦肉精专治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结论:2023年瘦肉精专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制定、监管力度和执法措施,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强合作与交流,同时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瘦肉精治理的效果,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五篇)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五篇)第一篇: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及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全程监管,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一)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通监管,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严禁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的办法,并依法进行清查。
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普通化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瘦肉精”销售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违法销售“瘦肉精”的行为,切断地下销售链条。
公安部门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和掌握的线索,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二)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
农牧部门要强化养殖场(户)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对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予处罚;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
2023年关于“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关于“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畜牧业快速发展,肉类消费量不断增长,而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使用了禁止使用的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我国政府将加大对“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整治工作力度,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全面禁止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确保肉类产品的安全、合法和健康。
2. 任务:(1)加强监管力度,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2)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3)加强监测和检测能力,确保食品安全;(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三、工作重点1. 健全法律法规(1)修订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2)制定并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标准和规范。
2. 加强监管力度(1)加大对养殖场、屠宰厂等进货场所的检查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场所进行严肃处理;(2)建立健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3)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3. 提高监测和检测能力(1)加强对肉类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监测和检测,提高检测技术的精确性和准确性;(2)加强对监测和检测机构的管理,确保其独立性和可信度。
4. 宣传教育工作(1)通过多种媒体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2)加强学校、社区等场所的食品安全教育,培养公众食品安全习惯;(3)加强与企业、协会等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四、工作措施1. 增强监管力度(1)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2)完善监管制度和规范,确保执法力度透明、清晰;(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养殖场、屠宰厂等场所的罚款、停业等惩罚力度。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策划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瘦肉精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损害了我国食品行业的形象。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政府决定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二、目标定位1.全面排查瘦肉精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彻底斩断产业链。
2.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3.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为成员,形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具体措施等。
3.全面排查瘦肉精生产、销售、使用环节(1)生产环节:对饲料生产企业、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严查瘦肉精生产、销售、使用情况。
(2)销售环节:对兽药经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进行全面排查,严查瘦肉精销售情况。
(3)使用环节:对养殖场(户)、餐饮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查瘦肉精使用情况。
4.加强监管执法对排查出的瘦肉精案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建立长效监管机制(1)完善法规体系:推动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瘦肉精监管职责、法律责任等。
(2)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升监管效能。
(3)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瘦肉精监管,对举报瘦肉精违法行为的予以奖励。
6.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四、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瘦肉精违法行为。
4.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违法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1. 消除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在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 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3.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震慑效应,有效遏制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三、活动时间自2023年X月X日起至2023年X月X日。
四、活动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
五、活动内容1. 组织开展全面排查(1)对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使用。
(2)对屠宰企业、饲料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生产、销售。
(3)对肉类产品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流通。
2. 加强抽样检测(1)对养殖场(户)的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
(2)对屠宰企业的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
(3)对肉类产品销售单位的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
3. 强化宣传教育(1)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危害。
(2)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3)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4.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1)对涉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养殖场(户)、屠宰企业、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和肉类产品销售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2)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保障1. 成立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 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七、活动要求1.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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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专治工作实施方案
瘦肉精专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根据国务院及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全程监管,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通监管,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严禁生产、销售莱克多巴胺的办法,并依法进行清查。
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普通化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瘦肉精”销售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违法销售“瘦肉精”的行为,切断地下销售链条。
公安部门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和掌握的线索,对非法生
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二)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
农牧部门要强化养殖场(户)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对规定期限内主动上缴的养殖场(户)免予处罚;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
农牧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四)深入开展屠宰环节整治。
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和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
农牧部门要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会同商务部门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
商务,农牧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屠宰企业收购宰杀含“瘦肉精”生猪等违法犯罪
行为。
(五)深入开展加工环节整治。
质监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
质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巡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防含“瘦肉精”的肉制品流入市场。
(六)深入开展销售、餐饮环节整治。
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肉制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肉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合法;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品的行为。
三、进度安排
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依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月20日前报市农牧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整治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检验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食
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xx年月1日--月31日)
市农牧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武威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监管措施。
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监督抽查。
各县区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
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对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等重点环节,要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查频次,扩大检测范围。
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饲料、畜尿、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惩处。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瘦肉精”各监
管环节的紧密衔接。
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调查研究,健全长效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强化“瘦肉精”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结合本地和本系统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
各监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要制定和落实牲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的具体办法和制度;针对活畜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制定生产经营主体“瘦肉精”检验制度;研究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生猪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监管衔接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行业管理,健全诚信与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政府加强监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费信心。
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生猪收购贩运人、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要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
要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制品。
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