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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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模块化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模块化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模块化教学改革实践研究摘要:以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群的平台课《经济法》为例,系统设计和实施模块化教学。

通过组建由专兼职教师和专业律师组成的结构化教学团队,优化课程内容、构建满足各专业需求的课程模块,按课程模块落实教学任务,实施以过程考核为主的多元化、多形式模块化考核模式,以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落实校企双主体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模块化教学模块化教学模式以“MES” (Modules of Employable Skills,模块式技能培训)和“CBE” (Competency Based Education,能力本位教育)两种流派比较具有代表性。

两者都是以现场教学为主,以技能培训为核心,都强调实用性和能力化。

不同的是前者是以岗位任务为依据确定模块,以从事某种职业的实际岗位工作的完成程序为主线,是从职业具体岗位工作规范出发,侧重于职业岗位工作能力;后者是以执行能力为依据确定模块,以从事某种职业应当具备的认知能力和活动能力为主线,是从职业普遍规律和需求出发,侧重于职业基础通用能力。

一、我国高职院校模块化教学改革的现状我国对模块化教学的研究和实践早于“项目化”教学,大概从上世纪90年代已经开始进行探索。

该教学模式具有灵活性、针对性、现实性、经济性的特点,与职业教育非常契合。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职教界尝试以专业岗位需求为背景、对专业进行模块化课程体系改革,与专业岗位群相对应,按照专业岗位的需求设置课程、开展教学,总结出了相对适合我国国情的“宽基础、活模块”教学模式,通过模块课程间灵活合理的搭配,首先培养学生宽泛的基础人文素质、基础从业能力,进而培养其合格的专门职业能力。

目前,许多高职各专业模块化课程及模块化课程体系的构建已相对完善,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如师资力量、教学任务安排等),模块化教学的实施不尽人意,模块化教学只是停留在模块化课程的形式上,只是将课程内容按一定标准划分为多个功能模块、按模块考核,实际教学中但仍然是一位老师负责该课程所有模块的教学任务,按课程安排教学任务,换汤不换药,并未有效落地,模块化教学改革没有形成取得显著效果。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 , 没有实践是 不可能真正学好的 。将理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
论运用于实践 ,可以加深学生对理论与实践辩证关 系的理解 , 减少理论与实践脱节 的现象 , 增 强学生理 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 极性 。实践的方式可 以是 多种多样 的, 如参加社会调研和法制
1 擞 学手段 相对陈 旧。在专业建 设中 , 经济法课程一般是
作为专业 基础课来进行 的。在实际的教学过程 中, 由于课 程教 学学时少 与教学 内容多之间的矛盾 ,任课教师往往采用传统 、 单一的“ 填鸭式” 的课堂讲授方法 , 无法充分调动学生学 习的主
宣传等相关社会实践 活动 。通过这些活动 , 学生会 自觉地关注 国家 民主与法治建设 的进程 , 并 自觉地参与到这个进程 的建设
门重 要 的 专 业基 础课 。 然而 , 当前 高职 院校 中经 济 法课 程教 学
过程 存 在 诸 多问题 。 本 文通 过 对 经济 法课 程 的 教 学方 法 、 教 学模
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理论知识时间的基础上 ,增加师生对法理 、
法例 的互 动交流环节 , 并使这一环节成 为课堂的 “ 重头戏 ” , 可 采用项 目教学的模式 。 在项 目教学中 , 要突出学生主导地位 , 学 生在“ 学 中做 , 做 中学 ” , 边做边学 , 先做后 学。教师应 在学生主 动学习过程中 , 选择适当的时机 引导 学生 “ 应怎样学 ” 。在这种 教学模式下 , 能更好地 实现师生互动 , 同时能提 高学生 的 自学 能力 、 处理教学资 源信 息 、 把 握和消化知识 和技 能点 的能力 及 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 , 增强 学生的独立意识 , 培养协作精神 。 2 . 注重加强 实践教学 , 广泛开辟 第二课堂 。经济法课 程是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新思考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新思考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新思考[摘要]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是管理类和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在培养应用性人才的目标指引下,其改革应体现实用性特质。

因此,经济法课程的改革在教学内容上应与专业相契合,教学模式上应融合理论与实践案例两大因素,考核机制上应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应用性技能考核指标。

[关键词]经济法;高职;教学模式;考核机制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是管理类和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在培养应用性人才的目标指引下,为了改变传统不符合培养目的的教学方式,各校及专业教师们都采取了各种不同的应对措施,但从现实看,能真正实现其改革目的的案例较少。

原因很多,除了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本身特点与其所追求的目标有相当的差距外,改革的方法缺乏操作性是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因此,面对新的形势,结合具体实际环境,笔者尝试有针对性地对经济法课程改革提出富于实用性的新思考,以期对今后整个经济法课程的改革起到积极性的影响。

一、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存在的问题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开设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实际的情况是当前经济法课程教学与这个目标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冲突,这体现在教材选取,内容安排,教学模式以及考核机制等各个环节上,这严重制约该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实现。

具体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教材泛化,内容繁杂市场上针对高职高专所编的经济法教材很多,但具体到各个教材的内容,多数还是按照传统本科教材的体例去编排,章节较多,追求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内容繁杂,而高职院校学生急需的实训案例却在教材中严重欠缺。

即使是所谓的“权威”版本在内容和体例编排上也存在诸多问题。

同时,目前市场上的教材都是泛泛地针对高职学生所编,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所要掌握的内容的差异性,[1]因此这些经济法教材无法真正适应高职院校不同专业培养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需要。

(二)教学模式僵化,缺乏活力首先教师的思维模式与高职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之间存在差异。

高职院校的经济法教师多数接受的是正统的经济法的教育,他们的思维与所能接触到的教育方式都是传统法科教育模式,而传统的法科教育强调的是理论的阐释,知识体系的完整,论证的严密等,这些经济法教师给高职学生传授的知识,不管是模式上还是具体知识上都会与传统法科教育相同或类似,这就与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特点与目的存在相悖之处。

高职商科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高职商科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高 职 商 科 专 业 经 济 法 课 程 教 学 改 革 的 思 考 与 实 践
郑 红玲
( 青 岛 职业 技术 学 院 , 山东 青 岛 摘 要: 经 济 法 是 高 职 院 校 商 科 专 业 开 设 的 一 门 专 业 基 础课 . 对 提 高 商科 专 业 学 生 的 总 体 素 质 有 不 可或 缺 的作 用 。 本 文从 课 程 本 身 的特 点 和 高职 学 生 的 学 习特 点等 方 面 阐 述 了经 济 法课 程教 学 改 革 的 必要 性 , 并 论 述 了教 学 改 革 的 一 种 方 式 。 关键词 : 高 职 商科 专 业 经济 法 教 学改 革 目前 大 多 数 高 职 院 校 都 有 一 些 实 体 作 为 实 训 的依 托 , 对 某 些 专 业 课 程 的 实 践 环 节 可 以起 到 辅 助 作 用 ,但 问 题 是 由于 规模所限 . 真 正 能 参 与 到实 际运 营 的 学 生 并 不 多 。 因此 , 经 济 法 作 为 专 业 基 础 课 的 实 践 环 节 仍 然 很 大程 度 上 依 靠 教 师 进 行
模拟教学。 高职 商科 专 业 经 济 法 课 程 教 学 改 革 的 必 要 性 1 . 课 程 本 身 的特 点

2 6 6 体 系 一 般 包 括 经 济 法 基 础 理 论 、市 场 主 体 法、 市场规制法 、 宏 观调控法 、 社会保 障法和仲 裁与诉讼 等 内 容。 教 师授 课 时不 可能 面 面俱 到 . 而 是 需 要 根 据 不 同 专 业 的需
最 大 限 度地 发挥 效 用 。教 师 要 想 办 法 让 学生 融 人 到 教 学 中 。 二、 关 于 经 济 法 课 程 教 学 改革 的实 践 基 于 以 上原 因 . 经 济 法课 程教 学 必 须 进 行 改 革 。 那 么 如 何 进 行 情 境创 设 ,把 教 学 内 容 进 行 有 效 衔 接 ,并 让 学 生 真 正 参 与. 就 是 最 关 键 的 问题 。 概括而言 , 总 的思 路 就 是 设 计 一 条线 , 将 分 散 的 教 学 内 容 串 联起 来 。 形 成 一 个 整 体 。具 体 操 作 来 讲 , 就 是 让 学 生 分组 模 拟 设 立 企 业 。 并让其模拟运 营, 对 运 营 过 程 中碰 到 的 问 题 通 过法 律途 径 解 决 。 对各专业而言 , 这 个 环 节 都 是 在 介 绍 完 经 济 法 的 基 础 理 论 之 后 开 始 进 行 的 。下 面 以物 流 管 理 专 业 为 例 进 行详 细说 明 。 首先 , 在 设立 环节 , 我 们 的 教 学 目标 是 让 学 生 了 解 市 场 主体 法 , 知道 如何规 范地组建 公 司 , 可 以要 求 学 生 分 组 模 拟 设立一 家物流公司 . 在 这 个 过 程 中 学 生 可 以 充 分 了解 公 司 的 设 立条件 和程 序 、 公 司的组织 机构 、 股 东的权利 和义务 等 内 容, 这 些 内容 都 是 公 司 法 的 明 确 规 定 , 单 纯 由 老 师 讲 解 很 难 引 起 学 生 的兴 趣 。如 果 通 过 这 种 方 式 引 导 学 生 就 会 达 到 很 好 的效 果 , 这 是 在 教 学 实 践 中 已经 验 证 过 的 。比 如 , 一个规范 的 公 司名 称 应 包 括 4 个 部 分 .但 真 正 在 给 自己 设 立 的公 司 起 名 称 的时 候 , 很 多 小 组 都 会 出 现 问 题 。通 过 教 师 指 导 、 小 组 之 间 互相纠错 , 可 以大 大 加 深 学 生 对 此 问题 的掌 握 。另 外 。 不 同的 物 流公 司 有 不 同 的经 营 范 围 . 经 营 范 围 不 同 会 导 致 公 司 设 立 的条件有 所差异 , 比 如 要 从 事 危 险 品 的运 输 和 仓 储 . 则 须 取 得 相应资 质 , 这些 问题都 可以通过 教师 引导学 生思 考 . 融 人 相 应 的教 学 内容 。 其次 , 在 运 营环 节 , 我 们 的 教 学 目标 是 让 学 生 了解 市 场 行 为法及 市场规制法 , 可 以融 人 合 同 法 、 商标法 、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等 部 分 的 内容 。 比如 某 小 组 设 立 的物 流 公 司主 要 业 务 是 运 输服务 , 教 师 可 以将 相 关 的货 物 资料 、 运 输 的 要 求 等 内容 事 先 告 知 学 生 ,然 后 要 求 小 组 成 员 以此 信 息 为 基 础 拟 定 一 份 运 输 合 同 ,引 导 学 生 学 习 合 同 如 何 订 立 ,合 同应 该 包 含 的 主 要 条 款 ,违 约 的 处 理 等 内容 ,让 学 生 了解 如 何 通 过 规 范 地 签 订 合 同, 最 大 限度 地 预 防 风 险 发 生 , 从 而 维 护 自身权 益 。 当前 ,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日渐 引 起 人 们 的 重 视 ,请 小 组 成 员 思 考 作 为 公 司 要 不 要 创 自己 的 品 牌 , 应该如何设计 、 注 册 自 己 的商 标 . 引 导 学 生学习商标的种类 , 商 标 注 册 的条 件 和程 序 . 商标权人享有 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商 标 权 的保 护等 内容 。另 外 . 在 公 司 运 营

对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创新思考

对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创新思考

对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创新思考【摘要】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面临挑战,需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

本文从课程内容更新、案例教学、互动性教学、跨学科课程和现代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了教学创新思路。

通过引入实践案例、激发学生互动、跨学科交叉融合及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和理解能力,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教学创新对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人发展。

高职院校应该不断探索更多适合的教学创新方法,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环境。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创新、课程内容更新、案例教学、互动性教学、跨学科课程、现代技术手段、学生综合素质、探索、教学方法。

1. 引言1.1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可以说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经济法课程往往过于理论化,缺乏实践性。

学生在课堂上过多地接受抽象的理论知识,但很难将其应用到实际生活和工作中。

这导致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学习兴趣不高,也难以真正掌握知识。

由于社会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经济法领域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和改变,传统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经济社会的需求。

教师在教学中可能无法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导致学生学到的知识与实际情况脱节。

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往往过于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学生毕业后可能面临着实际工作中无法运用所学知识的困境,造成教学效果的缺失。

对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现状需要有所反思和改进,需要更加注重实践性、应用性和互动性,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实际操作能力。

1.2 教学创新的重要性经济法课程作为高职院校重要的专业课程之一,在教学过程中常常面临着传统教学模式的固化和教学内容的滞后等问题。

教学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教学创新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兴趣,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反思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反思
的重心偏 向于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 的掌握 。这样 的课 程考核方
制于教材 编写原则 等因素 , 若想容纳如此多 的内容就 只能选 择 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的堆砌 。对 于形象思维能力强 于抽 象思维
能力的高职高专学生来讲 , 这样的教材显然非 常不合适 。
2 . 教 学 内容 无 区分
式 ,即使平 日不学习的学生也仅需利用考 前的突击复习便能过
的联 系 , 经济法到底是什么?” 此类问题抛给了授课教 师。
高 职 高 专 经 济 法 课 程 教 学 中存 在 的 问题
1 . 教 材 内容 体 系 庞 杂
本属于空 白。如此模式下 培养 出来 的学生对 于经 济法基本理论 知识的掌握依然是有 限的 ,其 实践 中分析 与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
础课一样枯燥 , 并且有很细碎的知识 需要 去死 记硬 背。 授课 教师
讲 起来有难度 , 学生学起来也 比较困难。 目前 , 经济管 理类 专业 经济法课程 的教 学内容 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和具体法律制度 。从
业选择 同样 体例的教材 , 而且讲授过程中忽视了内容的取舍。 没 有 区别 的“ 满堂灌” , 期盼有个 良好的教学效果 就显得较 为困难 。
关。 它不仅不利 于检测学生真实 的学 习效果 , 也无法评价授课 教
师 的教学效果 。
高职 高 专经 济 法 课 程 教 学 改革 的举 措
因材施教作 为教学 中的一项重要教学方法 ,旨在从受教学 生 的实际情况 出发进行有差别 的教学。 作为经济管理类基础课程
作为课程教学 的有机组成部分 ,课程考核对于综合评价 教
学质量具有重要 的作用 。 在经济法课程考核 的方式上 , 目前大部 分 高职 高专 院校依然 沿用传 统 的单 一 的期 末集 中闭 卷考核 方 式。该课程考核方式所涉猎 的题型一般包括最传统 且经典的名 词解释 、 单项选择 、 多项 选择 、 简答 、 案例分析等几 种形式 , 考核

对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思考

对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思考
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 标和人才培养 目标的实现受 到影响。
课程 内容体 系杂乱。 尽管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 的 经济法课程 内容大体相 同, 是对这些 内容的详略安排 、 但 重点
与非重点 、 难点与非难点 的认识在各个学校 以及不同经济法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大学生提 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 。 对经 师之间是各不相 同的 , 这不但 造成了教学体系杂乱 , 同时各章
为主线来贯穿经济法课 程的教学过程 。 晰地呈现 出来 , 而引导其主动思考问题 、 从 解决问题 。 为强调法
1 . 确定教程的内容及各章节 的顺序 。 确定教程的内容及各 律 的严谨性 , 案例讨论结束时教师要给出案例 问题 的准确答 案 章节 的顺序要 以经济法 的调 整对象为依据 。 经济法的调 整对象 和法 律 依 据 。
展有关能力 打下坚实基础。
知识之 间的契合点 ,使得学生把经济法作为一门孤立 的学科 ,
教 学方法和教 学手段 陈旧。这方面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
经济法在 高职 院校 经管类专业课程体 系中的地位。 经济法 而不去考虑它在未来工作 中的实际应用 。
首先是教学方法陈旧。经济法是一 门实用性很强 的理论课 讲授法 。 这种教学方法阻碍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 难以提高 其次是教学手段单一 。 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 已经在高职
为该课程 目前在教学中主要存在 以下问题 :
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备一定 的经济法律知识 、 熟
各抒 己见
MARKETI NG RES ARCH E

知市场经济规则 , 未来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环 讲授 法教学 手段 , 以案例为 载体 , 面推行启发 式教学 , 教 全 把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分析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分析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分析一、经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在当前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课程内容固化、教学方法落后、学生参与度低等问题。

首先,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内容大多为教材课、讲义课,固化内容严重,授课形式单调,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其次,教师教学方法主要是传统的讲授和演示式的教学,缺乏与时俱进的观念和新颖的教学内容,不能很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最后,学生参与度低,课堂效果不明显,缺少具体的实践和操作培训,影响了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要解决以上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课程内容必须与现实相结合,教学方法必须多样化,学生参与度必须提高。

1.课程内容改革经济法课程内容应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加强与时俱进的教育观念,贴近实际,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和改革措施,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并且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实际应用,逐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2.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传统的课堂讲授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我们需要探索和创造更多的、实用和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比如,采用现代化的教育科技手段进行教学,如智慧教室、在线课程、微学习等,让学生学习更加便利,并且采取互动讨论的方式,在课堂上引导学生参与活动,让课堂更加生动有趣。

3.提高学生参与度我们应该积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让学生在课程中有机会进行实践操作,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同时,将课堂中学习的理论知识用真实的案例进行举例,能够激发学生的思考,提高参与度和学习兴趣。

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增强学生实践能力,让学生对于经济法有更深刻的理解。

三、结论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是非常重要的,经济法教学改革也是必要的。

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注重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实践性,提高课堂的实效性,加强学生的参与性和学习能力。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为培养高素质、知识对经济法的熟练应用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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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摘要:《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管理系财务管理、营销与策划等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能力课程模块中的必修课,在课程改革方面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应用特色和能力本位,教学内容应轻理论体系重实际应用,教学方法应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并重,课程考核应当注重应用能力测试。

本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思考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管理类专业基础能力课程模块中的必修课,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经济法概论、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会计和审计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等国家在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

本文结合作者自身的教学实践,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思考。

1 简化理论教学,重视实际应用
1.1 高职《经济法》课程一般在管理系财务管理、营销与策划等专业开设,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只开设一个学期,安排56课时或48课时,学时数有限,不可能过多对经济法理论的学习,而应该是在基础理论部分的学习上以“适度、够用”为限,注重实际实用,结合学生已有的基本法理常识,对社会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剖析和讲解,使学生不仅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而且能对生活中的一些
实际问题加以解决。

1.2 减少教学内容的重复性。

部分专业管理类都会开设与经济法内容相关的一些课程,因此,在制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纲时,可参考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内容,做到内容尽量不要重复,这样可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学生讲授其它的知识内容。

1.3 利用案例教学法。

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适当增加一些实际生活中的案例,在案例的选择上,要做到“新颖、及时、典型、综合”的原则,教师将案例分析融汇到课程教学内容中,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讲解,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生活当中的问题,从而达到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加强实践,多样化教学
《经济法》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课程实用性强,当前许多高职院校在课程教学中,基本上是采用讲授法,课堂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是主动者,学生是被动者,这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与“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这一教学原则不相适应,互动较少,对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也相当不利。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做到教学方法的多样化,达到丰富、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的目的。

2.1 上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课程在教学中首先采用案例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对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相当有效,采用案例教学法教学,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主宰,而是把课堂还给了学生,
师生双向互动。

在《经济法》这一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通过案例教学法,可以把抽象、枯燥的理论、概念具体化、形象化,在真实的教学情景中,学生能更好地掌握和理解这些知识,并能很好地运用到实际生活、工作中去,这样可以增加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探索精神。

由于案例的实际性,学生会更加有兴趣对这门课程的学习,在真实的问题面前,学生能设身处地地去思考、去分析、去讨论,极大地激发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信心,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互动学习,也能提高学生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

2.2 现代教育技术介入教学能让教学内容更加丰富,通过人机交互作用,将教学内容中不易掌握或不易弄懂的知识要点通过多媒体的形式展现在学生面前,突出重点、难点,利用声音、图片、视频等,在有限的时间、空间里,给学生传授更多的教学信息,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用好电脑+黑板,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作用。

2.3 启发式教学。

如何运用启发式教学对教学效果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师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做到恰如其分,通过设问、提问等形式,让学生自觉、主动地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思考,双方互动问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师生共同对问题的研
究与探讨,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2.4 现场实践教学。

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时,可按照一定的比例设置实践课时,按照高职的教学要求,一般理论与实践要达到1:1,当然《经济法》课程不一定能完全做到,但也可适当
安排一定的课时作为实践课。

教师利用实践课,带领学生到律师事务所等实践现场教学、参观,学生通过在实践场所实际工作环境的学习,在问题的处理以及在所学知识与实际问题之间的联系上都会得到锻炼,增强他们的实际操作、实际动手能力。

3 改革考核方法,注重过程性考核
当前许多高职院校都在进行课程考核的改革,注重对学生成绩的过程性考核,而不再是“一卷”定成绩。

传统的考核方式是“平时作业+期末闭卷考试”,考试的题型大都是: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目类型固定、单一,不利于了解学生是否真正掌握所学知识,因此教师可以尝试将考核方法向过程化靠拢,采用“课堂学习态度+平时作业+开(闭)卷考试”的方式,在考核内容上,增加实践部分的考核,这样不仅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还能考核学生实际动手、分析问题、总结整理等过程化的处理能力,题型上增加案例分析等与实际生活相关的问题,这样学生不光会背理论、概念,也会运用所学知识去完成实际问题,达到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目标。

总之,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发展,《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也在同步推进,作为一名高职教师不仅要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而且也要不断学习,增强实践水平,更新知识,站在学科前沿传授最新知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稳步提升。

参考文献:
[1]王甲山,李绍平.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j].黑龙江教育,2005(7/8):39-41.
[2]吴思嫣.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法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5(30):3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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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玉.高职《经济法》多媒体教学方法利弊思考[j].高教高职研究,2007(19):91-92.
[5]李霞.高职“经济法”课程实践性教学初探[j].职业圈,2007(17):78-186.
[6]邢淑清.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中参与式教学探析[j].教育与职业,2006(12),159-160.
作者简介:刘晓(1979-),男,广西灵川人,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经济法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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